21世纪圣经注释

罗马书   注释 

  十一 1-10 以色列的现状:「恩典的余数」 

  正如保罗在九章 30 节至十章 21 节所描述,以色列人目前的情况,似乎仍然是一个对神在福音中所显的义带有强烈抗拒的民族。正如结尾的那节经文所言,以色列人总是「悖逆顶咀」。然而,保罗现在却提醒我们,事实并非如此。他早在九章 24 、 27 至 29 节已经强调过,有一小撮「余数」( remnant )的犹太人仍然是神的百姓。他现在重回这个主题,并且清楚表明,虽然大部分以色列人还是「顽梗」( 7-10 节;参九 30 至十 21 ),但「照着拣选的恩典,还有所留的余数」( 5 节),仍有一部分犹太人是相信基督的。 

  保罗再次显出他敏锐的触觉,他能够推想到他的教导将遭人误解,有人会提出质疑说:「神弃绝了他的百姓吗?」( 1 节)神弃绝以色列人成为「祂的百姓」,这想法极可能是得自保罗论证属神的百姓完全是在乎神主权的「呼召」,而不是在乎是否出自亚伯拉罕肉身后裔的结论(九 6-29 ),以及得自保罗指责以色列人没有信服神的义的控诉(九 30 至十 21 ;参十 3 )。不过,正如保罗现在清楚表明,这并非他想作的结论。「神并没有弃绝他预先所知道的百姓」( 2 节上;参诗九十四 14 )。保罗不单肯定有「余民」会被拣选得着救恩(参九 6-9 ,十一 3-6 ;加尔文亦持此观点),更肯定神会继续「拣选」整体以色列(参十一 28-29 )。于是,随着保罗描述神如何透过在目前拯救余民( 3-10 节),将来拯救「全以色列」( 11-27 节),来显明祂拣选以色列民,这句肯定的宣言便成了本章的标题。 

  保罗认为,他当时的情况可与昔日伊莱贾的日子相比。因为先知伊莱贾正因为环顾四周的以色列人都不是敬拜真神而深感绝望,而神则向他保证已保存了七千名「真实信徒」作为核心分子(参王上十九 10-18 )。同样的,在保罗的日子尽管有大部分犹太人并未信主,但仍有「照着拣选的恩典,还有所留的余数」。为数不少的犹太人──就像保罗本人(参 1 节下)──已经信从了耶稣基督的福音而得蒙拯救。然而,余民能够保存完全是出于神的恩典,是不可能靠「行为」而获得此身分的( 6 节)。这种全心全意靠行为的心态,已经在保罗的众多犹太同胞身上证明是失败的,结果导致他们不能得着一直努力所追求的义( 7 节;参九 31-32 ,十 2-3 )。可是,正如因着神的介入,为拣选的人带来救恩(参 6 节的「恩典),那么,「其余的」不能得着救恩;他们「成了顽梗不化的」,也同样是神的作为了。 

  从第 8 节将申命记二十九章 4 节和以赛亚书二十九章 10 节混合为一的引句,和九章 18 节的相近经文〔虽然那里采用了一个不同的希腊文( sklērynō ),观念却是相同〕,清楚显示出使人顽梗的是神。虽然以色列人仍然要为他们没有对福音作出响应负上全责,保罗却同时清楚指出,神又在背后以某种不可思议的方式使人不肯相信福音。 

  十一 11-32 以色列人的将来:救恩 

  神忠于自己的应许,要以色列成为一个大国(九 6 上),这承诺是不会落空的:祂不会弃绝祂预先所知道的百姓( 1-2 节)。我们绝不应该因着保罗的大多数犹太人同胞不肯相信福音,而蒙蔽我们看不见一个事实,就是以色列人并不全部「顽梗」(「如今也是这样,照着拣选的恩典,还有所留的余数」, 5 节),而「顽梗」也不是最终的结局(「以色列全家都要得救」, 26 节)。预言以色列人将来的救恩是这部分的焦点,也是保罗讨论以色列和福音的最高潮。保罗先指出神如何借着以色列人目前的不信,来完成祂对普世的救赎计划( 11-24 节),然后便逐步带出此高峰。从保罗责备外邦人基督徒对犹太人未信者作出不适当「夸口」的说话中,显出保罗在这部分所建立的神学,已经有非常具体的实际应用。 

  十一 11-24 在神计划中的犹太人和外邦人 

  保罗再次以一个问题来展开另一阶段的讨论。「他们失脚是要他们跌倒吗?」他那迅速而强烈的响应是:「断乎不是!」又再一次反映出人对保罗刚才所说的话产生了误解。不错,从整体而言,以色列是「失脚」了:她不肯相信基督──这是神预定人得着义的途径(参九 33 ,十 2-4 )。然而,以色列人的失脚却未致于造成不可弥补的损伤。因为犹太人的「过失」已经启动了一个将会使他们「发奋」的过程,最终会为他们带来救恩( 11 节下;参十一 26 )。整件事的发展要经过一个中间阶段:外邦人的得救。保罗暗示,向外邦人传福音的大门,是因着犹太人拒绝相信福音而开启──保罗在其宣教工作中已屡次见证此情况(例如徒十三 45-47 ,十八 6 ,十九 8-10 ,二十八 24-28 )。与此同时,我们必须强调,福音由犹太人转到外邦人远远不单只是一个历史进程:正如新约圣经在此处和其它地方都清楚指出,它是出于神救恩计划的一部分(参徒十三 47 引用赛四十九 6 ,和徒十五 16-18 引用摩九 11-12 )。结果,当犹太人看见外邦人享受到神的祝福,就轮到他们十分妒忌──正如申命记三十二章 20 节──也是保罗在十章 19 节所预言的。 

  保罗在这段指出,在神为拯救所有属祂之人的计划中,犹太人的不信是其中的一步。此计划包含了 3 个在犹太人和外邦人之间交替运作的阶段: 1. 犹太人的过失开启了 2. 外邦人得救的大门,引致最终 3. 犹太人的得救。从保罗在这部分对此论点作出不少于 6 次的重述(参 12 、 15 、 16 、 17-24 、 25-26 、 30-31 节),便可反映出他对此重点的重视程度。在第 12 和 15 节提到犹太人最终被纳入救恩之中──「他们的丰满 / 他们被收纳」──带进了第四个阶段:「更大的丰满 / 死而复生」。由于保罗表示犹太人得进入救恩是末后的事件(十一 26 ),那么,这几个阶段便可能指到神的国最终借着基督的再来而建立,一同带来特殊的福祉和死人的复活。 

  除了解释以色列人目前的过失如何得以逆转,这计划亦成就了两个其它目的。第一,保罗说明自己作「外邦人的使徒」的动机,也离不开想尽量拯救一些犹太人同胞的深切盼望( 13-14 节)。因为当保罗劝外邦人信主的同时,便激起犹太人产生更大的妒忌,也许,会使「外邦人的数目添满了」的日子快些临到( 25 节)。 

  第二,保罗在这个过程中,为罗马的外邦人基督徒对犹太人抱有自夸的态度,而找到责备他们的理由( 17-24 节)。 

  保罗在第 13 节清楚表明,他是因为这些外邦人基督徒应该为 17 至 24 节中的表现,负上个人的责任而写了这段话( 17-24 节中的「你」都是单数式的代名词)。保罗在这几节经文中采用了着名的橄榄树比喻。保罗将橄榄树的「根」比作以色列的列祖(参 28 节),原来的「旧枝子」比作犹太人,接上的枝子比作外邦人,而橄榄树本身则比作神的百姓。学者们曾经讨论,保罗是否参照当时的园艺实务来构想出这个比喻。然而,这个讨论显然是失当的,因为保罗很可能对这个自然生长的过程作出改动,来配合他在神学上的实例。保罗在此所关注之有关外邦人基督徒夸口的事,似乎是因着作为旧枝子的犹太人「被折下来」,以致让「野橄榄」的外邦人得以「接上」这事实所引起的( 17 、 19 节)。保罗并非为这件事争论──事实上,他本人也刚刚提出了类似的论点( 11-12 、 15 节)──却是在争议外邦人基督徒是否有权为此事夸口。他们不可以忘记他们所接上的橄榄树根,本身正是犹太人的,因为神的百姓是建立在祂给予列祖的应许和列祖的历史上(亦参四 11-12 、 16-17 ;加三 15-29 )。罗马外邦基督徒所属的教会,只不过是从旧约神的百姓延续下来的同一个群体。 

  保罗还提出了外邦信徒不应夸口的第二个理由:这会对他们的属灵状况构成伤害。因为自夸正与我们的信仰──谦卑接受神的白白救恩──背道而驰( 20-22 节)。犹太人因着不信而失去了作为神百姓的地位,罗马的外邦人基督徒也必须醒觉到,若容让自己陷入同一样罪的时候,将会遭到怎么样的危险。 

  在这部分的结尾( 23-24 节),保罗再次回到他在开始时提出的论点( 12-13 节),他用橄榄树的比喻来给予犹太人最终将得着救恩的盼望。这些天生的枝子目前虽然是「被折下来」( 17 、 20 节),但仍可分享到本身树根的圣洁( 16 节下)。连那「逆性」的外邦人尚且能接上,犹太人当然更能再一次接在神的橄榄树上。不过,这件事能否成就,完全在乎犹太人「不是长久不信」。以色列人最终得救诚然是神的作为,但是,却不能没有他们所作出的信心响应──这是神让人享受祂所赐的福气之前,要求人必须履行的先决条件。 

  十一 25-32 「以色列全家得救」 

  保罗在 11 至 24 节一直暗示以色列人将来会有复兴的盼望(参 12 、 15 、 23-25 节),如今更以揭示「一个奥秘」的形式来加以说明。保罗是根据旧约(但二 27-30 、 47 ,四 9 )和犹太人对启示的观念,来运用「奥秘」这个措辞;它是指神对历史的计划早已全盘定案,却一直隐藏和等候在适当的时刻揭示出来(特别参林前二 7 ;弗三 9 ;西一 26-27 )。对保罗而言,这个现在揭示的奥秘的一个基本要素,就是神如今在外邦人身上所行的作为(特别参弗三 1-10 )。因此,对于保罗将神来回在犹太人和外邦人之间所成就的救恩计划称之为「奥秘」,是毫不出奇的。 

  第 25 节概括地重述了保罗在 11 至 24 节已屡次描述的过程:「以色列人有几分是硬心的,等到外邦人的数目添满了」。正如保罗已经在 3 至 10 节中表明,神只是使一部分犹太人硬心,因为有些犹太人将会借着相信基督而得着救恩。而且,他亦不只一次暗示这种硬心是暂时性的,现在他更明确指出:它只会持续至神决定外邦人进入神国的数目已经满了的那日子(亦参路二十一 24 )。 

  第 25 节清楚强调了这种硬心只是暂时性的,使人觉得当外邦人得救的数目满足了之后,全部的以色列人便会得救( 26 节上)。不错,带出这节经文的那个词 houtos ,并非强调以色列得救的时间,而是在于其方式──「于是」或「同样地」。可是,正如保罗一再指出,神将救恩带给以色列人的方式,就像神在历史中引进最后阶段的方式。因此,保罗的这节经文,似乎并非表示犹太人会在教会历史的过程中得着救恩。改教家所持的观点,认为保罗所指的是整体教会──「神的以色列」──得着救恩(参加六 16 ),其实也是不大可能的。综观由第九至十一章,「以色列」所指的是一个民族而非一个属灵的实体;而且,第 25 节还将它与外邦人作出对比,更肯定这名称在此处的含义。保罗所描述的,是一件在历史进入尾声时所发生的事,那时,基督在荣耀中再来;正如以赛亚书五十九章 20 至 21 节所记,那时「必有一位救主从锡安出来,要消除雅各布家的一切罪恶」( 26 下 -27 节)。「以色列全家」有一个集体性的含义:它所表示的并非最后一代的每一个以色列人,取而代之,却是对比于现时微不足道的人数,那时将有相当多的人数,足以代表整个民族〔参拉比的格言:「所有以色列人都可以在将来的世界立足」,不过,他在这句话之后列出了例外的名单( m.

  Sanh. 10:1 )〕。有些学者认为,神会在真心相信耶稣以外,另设一种「特殊的方式」来拯救以色列人,但这是绝对不正确的。「以色列全家」的得救,只有当那时的以色列人都已经个别地相信基督之后才能成就(参 23 节:「他们若不是长久不信」)。无论是犹太人抑或外邦人,得救的唯一途径都是要相信基督(一 16-17 ,十 11-13 )。 

  随着保罗预言「以色列全家」得救,将这部分的讨论带进最高峰之后,他接着便说明此预言的论据:神对祂百姓以色列的拣选是不会撤回的( 28-29 节),和祂定意要怜恤「众人」( 30-32 节)。这两点都重复了保罗在这几章所讨论的要点。正如保罗已经清楚说明,作为一个整体,犹太人现今因着抗拒福音,而成为神的「仇敌」(参九 30 至十 21 )。但与此同时,他亦清楚指出,神没有废掉对以色列人的拣选(十一 1-2 )。但我们绝不可忘记保罗在九章 6 节下至 29 节的论点:以色列人的拣选是出于神自主和主权的呼召,而并非种族上的遗传。因此,以色列人要继续保持蒙拣选的有效性──正如救恩所关涉的──就必然局限于保罗所描述的那些情况里:犹太人在整个教会时代的过程中归向基督(余民;参九 27-29 ,十一 3-7 ),以及在基督再来时大量犹太人在极短时间内归向他们的弥赛亚(十一 25-27 )。保罗在 30 至 31 节最后一次重述了这部分的主要论点,就是犹太人不顺服 / 外邦人得救的过程。我们必须要从这个在犹太人和外邦人之间互相转替的角度,来解释第 32 节。保罗在这里所教导的,并非一种个人的普救论──即每个人都将会得到神的怜悯,因此而得救(例如 Dodd 和 Cranfield 都持这见解)。反之,他所教导的是一种民族性的普救主义:神怜悯同时要临到外邦人和以色列人。 

  十一 33-36 赞叹神的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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