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世纪圣经注释

哥林多后书   注释 

  五 1-10 

  带着这样的亮光,保罗继续解释,当「在地上的帐棚若拆毁了」,他想得到的是甚么。 

  第 1 节这一节怎样解释,决定我们将如何理解五章 1 至 10 节。从四章 16 节至五章 10 节整体内容来看,「地上的帐棚」的拆毁指身体死了。保罗视他所遭的患难如同令他身体死亡般严重,既知地上的帐棚是这么容易被拆毁,他提醒读者别忘记「神所造,在天上永存的房屋」。句子中的平行对比反映保罗真正的意思。甚么是「地上的」并有被拆毁的威胁( 1 节上),将为所对比的「永远的」( 1 节下)东西所替代,如果前者指的是圣徒地上的身体,那么后者指的应当是另一个身体,即是圣徒复活后的身体(参罗八 18-23 )。 

  第 2-5 节保罗表达他渴望从地上的身体所受的捆绑中解脱,他并非追求脱离身体,如诺斯底派所提倡的,他是追求复活后拥有新的生命。这就是他所谓「非愿意脱下这个,乃是愿意穿上那个」。神已经为这个目的造我们,也赐给信徒圣灵,作为祂必成就这目的的凭据。 

  第 6-8 节直到目前为止,保罗提及在地上毁坏了的身体,将有复活的身体来补偿,却没有暗示前者必定先于后者。在这里,由于逐渐了解他个人可能在一般的复活前经历了死亡,他将焦点转到这件事上。首先,他肯定他在神面前的信心使他不丧胆(参二 14 、 3-4 、 12 ,四 1 、 16 ),同时他认知他目前的情况尚有不足之处:「我们住在身内,便与主相离」。 

  从第 7 节我们可以得知,保罗说我们行事为人,是「凭着信心」,不是凭着眼见。这提示住在身内就无法以肉眼见神(因此我们是「与主相离」),他接着说自己更愿意「离开身体与主同住」。那时将能亲眼见神,不再单凭信心,所以保罗似乎认知若他在主再来前死亡,他将经历脱离身体的过程,他没有讲述脱离身体的状况如何,但第 9 至 10 节强调更加重要的事。 

  第 9-10 节最重要的不是猜测我们将来的状况,乃是我们无论在甚么境况中,要得主的喜悦,因为「我们众人,必要在基督台前显露出来」,接受我们在身内所做的,「按着本身所行的,或善或恶受报」。「本身所行的」指一个人在今生所做的一切。我们将要为我们所做的,向我们的神负责、交代,或是得奖赏,或是受罚。 

  五 11 至七 4 和好的职事 

  保罗在书信中有一大段是呼吁哥林多人与神和好,敞开心怀接纳使徒。首先,他响应人针对他事奉方式(五 11-15 )的批评,陈明呼吁的基础,接着,他说明和好的神学基础(五 16-21 ),然后,他呼召(六 1-13 ,七 2-4 )并呼吁他们过圣洁的生活(六 14 至七 1 )。 

  第 11 节保罗申明他竭力以福音的真理劝解人时,是带着正直的心态,以敬畏神为动力,并在神面前可完全敞开自己。 

  第 12 节由于他知道他的敌对者会指他又开始举荐自己,他提出他解释其动机的目的,是使这封信的读者能够回答他们的批评。 

  第 13 节接着,他再强调他看像是癫狂,这也是他与神之间的事,但若他说话有智慧,那也是为了他的听众。 

  第 14-15 节他解说因基督的爱激励了他,他无法不事奉主,并竭力以正直的品格去事奉。他深信基督为他而死,所以他要为主而活。我们在这里看见两个推动保罗事奉的动力,都是值得我们在事奉主时反省应用的,一方面,保罗醒觉自己是向神负责,因而心存敬畏( 11 节);另外,他知道基督的大爱令他无法不为那替他死和为他活的主而活( 14-15 节)。 

  第 16-17 节基督死和复活的其中一个结果,是使保罗得到新的启示:「我们从今以后,不凭着外貌认人了」。保罗过去极之看重肉体上的特性和成就,但现已不再重要(参腓三 4-8 )。这也是说他对基督有新的见解,在他未信主前,他用世俗的方法来衡量基督,结果得到错误的结论,之后他再也不那样做了。基督的重要性,从「若有人在基督里,他就是新造的人。旧事已过,都变成新的了」显明出来。在基督里就是参与新的生命,虽然从时间上看还是旧的,新的仍未完全成形(参罗八 18-25 ;加五 16-26 )。但这段经文强调的,是在基督里崭新的生命,而不是新生命在旧的处境中所带来的张力。 

  第 18-20 节保罗指出信徒得以参与新的创造,「一切都是出于神」,因为神主动地在基督里使我们与祂和好,不再因我们所犯的罪而针对我们。在与我们和好之后,「神交托给我们劝人与他和好的职分」,透过我们这些使者去邀请人与神和好,他们须响应信徒的劝勉,才能真正经历与神的和好。奇怪的是,保罗竟须向他所带领信主的人再传福音,在六章 1 至 2 节、 11 至 13 节和七章 2 至 4 节表达得更清楚。 

  第 21 节在保罗继续向哥林多人陈述之前,他对基督的工作,作了浓缩有力的声明。「神使那无罪的(无罪原文作不知罪),替我们成为罪」。释经家对这个声明有许多解释:基督替我们成为罪人;祂替我们成为赎罪祭;祂替我们担当犯罪的后果。第一个解释自然得排除,第二个可因保罗在别处所用的献祭术语(参罗三 25 ;林前五 7 )而获得支持,同时,根据希腊文的出埃及记四章 24 节和五章 12 节,这里的「罪」是用作赎罪祭的意思。第三个解释则有加拉太书三章 13 节的支持,保罗指基督的死是为了负起我们罪的后果:「基督既为我们受了咒诅(「受」原文作「成」),就赎出我们脱离律法的咒诅。因为经上记着,凡挂在木头上都是被咒诅的。」另外,「神使那无罪的,替我们成为罪」,对比「好叫我们在他里面成为神的义」,也支持第三个解释。如果成为神的义是指神所宣告的审判对我们有利,并使我们与祂的关系归正,相反的,成为罪的,则是指神所宣判的对基督不利(因为祂亲自担当我们的罪孽;参赛五十三 4-6 、 12 ),结果造成祂与神的关系暂时因我们的缘故断绝,这断绝是远超人类可以理解的(参太二十七 46 )。难怪对保罗来说,基督的爱在他的生命中起着一股强烈的推动力;当我们也体会到基督对我们的爱的重要,我们的生命中亦能产生强烈的推动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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