圣经串珠版注释

士师记 第十七章 注释   17:1-18:31 以色列人宗教上的败坏 

  本书 17章以後的记载与前面的不同:除了提到非利士人压逼但支派之 

  外,绝口不提其他外族的压迫;没有提及士师秉政,更没有从宗教角 

  度(如 2:11)去判断以民的败坏。作者只反映以色列人在士师时代败 

  坏的情况,并将当时混乱的局势归咎於民中没有王的缘故。 

  17:1-6 以法莲人米迦犯了偷窃罪,後更擅立神像 

  1     

    「以法莲山地」:指由伯特利至耶斯列谷之间的高地,包括玛 

  拿西支派在河西的领地。 

  2     米迦的母亲给儿子祝福,撤消先前的咒诅。 

  3-4   

    米迦的母亲明明说将全部银子分别为圣归给神,但结果她只拿 

    部分(二百舍客勒)出来制造银像(参徒5:1-2)。雕像与铸像 

    原本是两种截然不同的工艺,不过在此所制的像只有一个。 

  (参18:20, 30) 

  5     「以弗得」:参8:27注。 

    「家中的神像」:圣经中始见於列祖时代,直到百姓被掳至巴 

    比伦和归回的时候,仍间有所闻。(参创31:19; 王下23:24; 

  结21:21;

    何3:4等)在列祖以前,先民在家中供奉的神像有先人 

    乾瘪了的头颅,後来改用陶像代替。像有大小(参创31:34;             

    撒上19:13-16),用以祈求神谕。求问时,有时亦一并使用其 

  他据说具有法力的物件, 如箭和动物肝脏等

    (参结21:21)。 

    米迦派儿子当祭司这种做法,起源於家长有委派祭司权的风俗 

    。不过,神拣选利未人中的亚伦子孙作祭司後,便取替了这风 

    俗。可能利未人散居各支派中(民35:1-8),这制度当日受动 

    荡的局势影响而崩溃了,以法莲境内难得有利未人作祭司,故 

  此米迦复用旧习。 

  7-13 米迦立利未人作祭司 

  7     

    伯利恒在耶路撒冷以南八公里(五英里)。这利未人属犹大族 

  ,因为他原在犹大境内事奉。 

  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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