圣经串珠版注释

路得记 第四章 注释   4:1-12 波阿斯履行诺言 

  1「到了城门」:原文为「上城门口去」,可能波阿斯从打麦场上到伯利恒城公众集会的地方去。 

  「某人」:这字原来是「不知名者」的意思。这字并非出自波阿斯的口,而是本书作者为了不愿记录此人名字而用来代替的。 

  4-5 

  波阿斯要求这位赎业至亲尽上责任(见 2:20注)。 

  4 「我想」:之下原来有「提醒你」一语,所指的可以是上述拿俄米卖田一事,也可以是下面题到的应尽义务。 

  6 尽赎业至亲的责任实在要付出很大的代价:将原来遗留子孙的钱去买赎田地归已死亲属的名下,并要替他花钱和精神来管理

    , 

  又要供养亲属的寡妇及日後所生的儿子,由於所生儿子和所赎田产都不归自己,履行责任对这位至亲和他的子孙实在是一 

  个损失。 

  7 这里所提及的脱鞋习惯与申25:7-9不同,

    後者是寡妇对不肯尽为弟之责的人一种鄙视的行动,前者则表示脱鞋者自愿将拥有 

  权放弃,转交给别人。 

  11 「拉结、利亚」:是以色列人先祖雅各的妻子。 

  12 「她玛 ...... 的家」:见创38章。 

  4:13-17 波阿斯与路得共谐连理 

  16 「拿俄米就把孩子抱在怀中」:有人认为这是一种过继的仪式,表示路得所生的儿子成为拿俄米合法的儿子。 

  4:18-22 大卫的家谱 

  按理俄备得不应列在波阿斯的家谱上,因他算是以利米勒的後代。作者故意这样编排,可能是要指出大卫的曾祖母为外邦女子。  

  思想问题(第 4章) 

  1 为什麽路得的至近亲属( 1)愿意赎回拿俄米的田产,却不愿连 路得也赎回来呢?他在什麽地方和新约法利赛人相似呢? 

  你有没有拘泥於次要的事而忽略了首要之事呢? 

  2 有人说波阿斯对路得的爱是主耶稣对我们之爱的缩影。 

  你能从路得记中体会这一点吗? 

  3 「得亨通」( 11下)的原文有行事尊贵的意思,可见「成功」就 是行真正有价值之事。 

  你对「成功」的看法符合圣经的教训吗? 

  4 作见证的众民和长老对这段婚姻的祝福有否一一实现呢?参 15, 17节。 

  5 为什麽她玛能成为大卫的先人? 

  路得是外邦女子,她为何又能作大卫的曾祖母呢? 

  神使用人是基於道德?品性?抑或国籍呢? 

  6 有学者认为波阿斯赎回田产和路得之举,正像基督教会的宣教使命,就是把未得救的人,引进得赎的群体内。 

  你同意这种说法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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