圣经串珠版注释

历代志下   历代志下 第八章 注释 

  1-16 有关建殿工程的补充 

  本段看来是一大堆互相没有关连的记录,不过 16节清楚表明在该节之 

  前的记载都是与建造圣殿有关的。 

  1-2 重修北方城邑 

  所罗门的建筑工程得以成功皆有赖推罗王希兰的帮助。他除了供应工 

  程需用的材料及工人外,更慷概地给予经济上的支时(参王上 9:14) 

  。所罗门曾以加利利地区的二十座城邑相赠,以偿还债项;不过,推 

  罗王拒绝接受这些较贫瘠地区的城邑。此事的影响有二: 

  1 种下以後北部支派撒弃大卫王族的远因; 

  2 所罗门开放南部港口让腓尼基商人使用 ( 17-18) ,

    这大概是 

  还款计划的修订。 

  1     

    「二十年」:所罗门用了七年工夫来建造圣殿,建筑自己王宫 

  则共费时十三年(王上6:38-7:1)。 

  2     

    「送给他的」:其实是希兰王拒绝接收(见王上9:11-13)。 

  3-6 其他地方的建筑工程 

  这几节经文是为下段徵用苦工一事作引子。 

  3     「哈马琐巴」:以色列地以北的地方。 

  4     

    「旷野里的达莫」:根据王上9:18,「达莫」应为「他玛」, 

    大概位於死海西南三十二公里(二十英里)的地方。 

        在本节,「达莫」是指叙利亚沙漠中的「巴尔密拉」。 

  5-6    其他城邑,参王上9:17-19注。 

  7-10 徵用徭役 

  有关此事的讨论,参 2:17-18注。 

  8     

    「未曾灭绝的」:又可作「不能灭绝的」(参王上9:21)。 

  10    

    「二百五十督工的」:王上9:23则记录有五百五十名。 

    二者的差异可能是由於不同的记录法,或是文士抄录上的错误。 

  11 

  本节再次显出作者认为约柜乃神圣庄严之物,埃及公主为外邦人,都 

  不可接近它。 

    「所到之处」:原文并不一定限指地方,也可泛指约柜周围的 

    物件和圣殿的员工;这些都因与约柜的密切关系而成为圣洁。 

  12-16 圣殿内的活动 

  1 献祭( 12):由於献祭乃祭司的特权,故此所罗门的奉献事实 

  上是由祭司代献,或者他只是在殿外的坛上烧香而已 

  (王上9:25); 

  2 守节( 13):作者强调所罗门除建成圣殿外,又遵守了摩西的 

  律法; 

  3 日常职务( 14-15):有赞美、守门、管仓等等。 

  这一切都是按大卫遗训来执行。 

  8:17-9:31 所罗门更大尊荣 

  上文已经记述所罗门王的富强( 1:1-17), 

    以此作为他建造圣殿的基 

  础,这里再提他的富强,说明他因为对神忠心而得着更大的赏赐,作 

  为因果神学的例证。 

  17-18 与希兰王发展航运 

  所罗门与希兰已成了很好的贸易伙伴 (参 2:3) ,

    现在进一步联手发 

  展海外市场。 

  17    

    「以旬迦别和以禄」:位於红海亚卡巴湾的末端,可以通往印 

  度洋及非洲东岸。 

  18    

    「船只和熟悉泛海的仆人」:腓尼基人素以航海见着於世,而 

  该地的特产香柏木又是造船的最佳材料。 

    「送到所罗门那里」:推罗位於地中海东岸,如要把船只送到 

    红海,可把船由陆路运去,或将船只驶至埃及的尼罗河,再由 

    凿通该河与红海的运河送去。另外,也可由腓尼基工匠在红海 

  建造船只(参9:21)。 

  「俄斐」:见代上29:4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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