圣经串珠版注释

约伯记   约伯记 第卅一章 注释 

  31:1-40 重申无辜 

  约伯再声言自己受苦与罪无关,他对人友爱,素无结怨,又没有拜任 

  何偶像,故愿神赐给他公正的判决。 

  1-12 

  约伯没有纵欲和施诡诈害人。 

  1     

      「瞻望处女」:参耶稣的教训(太5:28)。 

  6     

      「纯正」:神曾称赞他有这美德(2:3)。 

  7     

      「若有玷污粘在我手上」:强调他的手洁心清(参串珠)。 

  9-12 

  他没有犯奸淫。 

  9     

      「蹲伏」:坏人等候妇女出现,要施以强暴的举动。 

  (参箴7:12, 19) 

  10    「推磨」:即成为奴婢。 

  13-23 

  约伯对仆人公正,对孤苦者仁爱。 

  15    「抟」:塑造。 

  18    

      「从幼年时孤儿与我同长」:我从孤儿年幼时就抚养他。 

  21    

      「城门口」:即法庭。约伯没有凭势力在法庭上欺诈孤儿。 

  22    

      若犯了以上的罪,愿他的肩膀脱落,手臂折断。 

  24-28 

  约伯从未以钱财为靠山,也未曾敬拜天上万象。 

  24    

      「精金」:以利法曾指责约伯爱精金多过爱神(22:24)。 

  27    

      「口便亲手」:原指把手放在嘴唇上,就像今日所说的「飞吻 

  」,象徵敬拜。 

  29-40 

  约伯对人对己诚实无私,故他以义者身分向神发出挑战。 

  33    「像亚当」:指像其他人。 

  34    

      约伯如果犯了罪,就会假冒为善,免得遭人讥笑。 

  35-37 

  约伯充满自信,昂然携带控诉他的状词到神的面前陈明自己的案件。 

  35    「一位」:指神自己。 

  「所划的押」:指亲笔签名。 

  36    

      「带在肩上,又绑在头上」:让人人都可看见。 

  39    「叫原主丧命」:叫田主受损。 

  思想问题(第 31章) 

  1 有学者认为本章有旧约伦理的精义,可媲美新约的登山宝训( 

  太 5:1-7:29),因为约伯的善行不止於外表,且有内在敬畏神的 

  动机,你同意麽? 

  2 约伯在本章的表白中,有那些地方正好反驳撒但在神面前对他的 

  控诉( 1:9-11)? 

  以利法假设约伯可能犯的罪( 22:6-9)是否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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