圣经串珠版注释

耶利米书   耶利米书 第十六章 注释 

  1-9 先知以生活传达审判的信息 

  本段为先知的生活写实,他以孤独、刻苦的形像、作为将临於以色列 

  噩运的标记。神禁止他结婚,往丧家哀哭,与宴乐家同乐,以此作为 

  百姓被掳的警告,耶利米的举止行动正代表神对以色列的态度, 已 

  收回 的平安、慈受、怜悯( 5)。 

  4     

          「死得甚苦」:原作「死於致命的疾病」,大概是指战争所带 

  来的瘟疫。 

  6-7 

  提到四个表示哀恸的礼仪:划身、秃头、擘饼、喝酒。前者早为神所 

  禁止,可能与异教习俗有关,但似乎在以色列民间广被采行(参串) 

  ;饼,酒则是送给居丧者的食物(参结 24:17,

          22; 何9:4),以示安慰。 

  「他们有丧事

          ...... 因死人安慰他们」:或作「没有人以食物安 

          慰那些为死者哀哭的人」。? 

  8     

          「宴乐」:大概是指结婚的筵席(参9)。 

          先知不但不可结婚,连参加婚礼也不能。 

  10-21 警告与应许 

  10-13 

  指出百姓受罚是因为他们离弃了与他们立约的耶和华,转而敬拜偶像。 

  13    

          「因为我必不向你们施恩」:古译本作「它们(指别神)必不 

  向你们施恩」。 

  14-15 

          此处是先知长篇的审判信息中所插入的一段应许,这是先知书 

          惯用的手法,在黑暗、沈闷的现况下不时插入令人振奋的光明 

          远景(参3:15-18; 12:15-16; 23:5-8)。  将来以色列必再蒙怜恤 

          ,得以从巴比伦回到故士,这是崭新的出埃及事件,是神救赎 

          作为的再次彰显(参赛43:14-20; 48:20-21; 51:9-11); 这个复 

          兴也包括外邦人终竟尊崇耶和华的一环(参19)。 

  16-18 

          敌人要像渔夫和猎人追捕选民,以致无一幸免神的审判。 

  18    

          「加倍」:原文可作「相等物」,指神要百姓得到与他们罪恶 

  相符的报应。 

          「可憎之尸」,「可厌之物」:皆指偶像。 

          偶像如死尸一般,没有生命、在神面前亦属不洁之物。 

  19-21 耶和华与偶像的对比 

  偶像本是虚假无能,但耶和华大有能力。 

  21    「手」:代表能力。 

          「名」:包括神的属性,这里最少提到耶和华是大有能力的拯 

  救者。 

  思想问题(第 15, 16章) 

  1 在 15章的记述中,先知为忠心传讲耶和华的话必付上什麽代价? 

  他心中的感受如何? 

  他有否向神表明自己的感受? 

  你认为神的仆人应否对神存有这种态度? 

  神又是怎样回覆? 

  2 耶和华不但要耶利米传扬 的话,更要以他的生活和行来表明  

  的旨意(参 13:1-11)。 

  在 16章中,先知的行动有什麽含意? 

  为何神要先知用这方法来传递信息? 

  神的做法对我们今日讲授真理的方法有何启迪? 

  3 在 16章之中,先知再重申以色列人所犯的罪(11-12,

          17-18)。 

  你有否行恶「比列祖更甚」,或以为自己犯罪神不知、鬼不觉? 

  4 神对以色列最终的旨意是什麽?见 16:14-15。 

  这对於我们的属灵道路有何意义? 

  5 圣洁及公义的神使用不洁的外邦人作为审判 子民的工具;神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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