圣经串珠版注释

耶利米书   耶利米书 第七章 注释 

  7:1-10:25 错误的信仰 

  当时犹大通国弥漫一种错误的宗教信念,即堕入虚假的安全感中。百 

  姓迷信圣殿、律法、以为这一切是整个民族安全的最大保障,并以献 

  祭代替顺服神的命令,先知毫不留情地斥责这种全然无效的信念与宗 

  教仪式。 

  1-15 圣殿讲章 

  先知站在圣殿门口传讲神的话。以便吸引广大群众的注意。他强调除 

  非百姓改正行为( 3,

          5),否则整个国家没有真正的安全可言。 

  3     「我就 ......

          居住」:有古译本作「我就在这地方(指圣殿或耶 

          路撒冷」与你们同住」(7同)。 

  4     

          选民以为圣殿必然是神的居所(参诗132:13-14),神绝不会离 

  弃它。 

  5-7 神与百性同在的条件 

  5    

           「在人和邻舍中间」:即「彼此」。 

  8-11 

  指责选民一面行恶,违背十诫,一面又回到圣殿敬拜,以为这样便可 

  以逃避神的刑罚。 

  9-10 

  「你们偷盗

          ...... 且来到 ...... 」:或译作「难道你们可以偷盗 

  ......

          然後又来到 ...... 麽?」 

  10    「我们可以

          ...... 的事」:或作「我们安全了,可以继续行那 

  些可憎的事」。 

  11    

          「贼窝」:指贼匪为逃避官方追捕而匿藏的地方,比喻选民以 

          圣殿为包庇罪人的避难所,但神看见一切,罪人绝不能躲避 。 

  12-15 

  以示罗往事(参撒上 4)警告犹大 ,

          勿以为神会被特殊的居所或物件 

  牵绊住,圣殿虽为神所选择立为 名的居所、敬拜 的地方,但当百 

  姓背约行恶时,圣殿本身并不提供任何安全稳固的保证。神既撇弃示 

  罗的约柜,也必不顾惜耶路撒冷的圣殿。 

  12    

          「示罗」:原文作「我在示罗的地方」指那里的圣所(见 

          撒上1:24);圣殿未成立之前,以色列人曾往那里献祭。 

              (见撒上1:3,21) 

  13    

          「从早起来」:原文或作「不断地」或「诚挚地」。 

  16-20 斥责敬拜天后的行为 

  16    

          这里的祈祷,是指先知求神免去百姓的刑罚。这种祷告神不会 

          听允,因为百姓不肯悔改。 

  18    

          「作饼」:这些饼上有天后的形像(见44:19)。 

          「天后」:指巴比伦女神伊施塔尔。犹大列王在房顶上筑坛敬 

          拜的天上万象(见王下23:12; 耶19:13; 番1:5),包括天后在内 

          。约西亚王在宗教虽曾大兴改革,然而异教崇拜仍充斥民间。 

  20    「这地方 ......

          身上」:或作「这地方、人、牲畜之上」。 

          「这地方」或指圣殿(参12注)。 

  21-28 听命胜於献祭 

  摩西律法主要不是关於献祭的条例仪式,而是藉着敬拜中的献祭表明 

  神与 子民的立约关系(参出 24:1-8)。

          在这个关系里,神所要求的 

  是遵命。堕落的以色列民本末倒置欲以献祭代替顺命,使圣洁的宗教 

  仪式也因百姓的背道行为而变得毫无意义。 

  其他类似的先知信息参赛 1:10-17;

          何6:6; 摩5:21-25; 弥6:6-8。 

  21    

          根据燔祭的条例,祭牲的肉要全烧掉,不可留下当作食物(见 

          利1:6-9),但在献其他祭时,献祭的人可以吃用没有献上的部 

          分。这里的意思是:神真正计较的,并非百姓是把各种祭礼的 

          规条混淆了,而是他们是否听命。 

  22    「燔祭 ......

          吩咐他们」:或译作「我并非单是颁布和吩咐他们 

          有燔祭和献祭的条例(或指其细则)(参摩5:25注)。 

  23    「只」:或作「还」。 

  24    

          「向後不向前」:即每下愈况。 

  27    

          「你要」:或作「当你」。 

  7:29-8:3 敬拜假神惹神忿怒 

  先知针对各种异教行为,尤其是献人为祭( 29-34)、及敬拜天象( 

  8:1-3)的恶行,并宣布可怕的审判:这些可憎的异教祭坛将成为敬拜 

  者尸首被羞辱,亵渎的场所。 

  29    

          「剪发抛弃」:代表悲哀。 

          「发」原文指「圣冠」(见出39:30)或「离俗归神」(见 

          民6:7),这里意味选民已被抛弃,不再归耶和华为圣。 

          「净光的高处」:见3:2注。 

  31    

          「欣嫩子谷」与「陀斐特」:见王下23:10注。 

          以色列人的原意可能是借用拜摩洛的形式将儿女献给耶和华, 

          但律法严严禁止这样的做(见利18:21; 20:2-3)。 

  32-33 

          死无葬身之地,尸首被鸟兽所吃,是最可怕的收场。 

          (见王上14:11; 16:4; 21:24) 

  思想问题(第 6,7章) 

  1  6:8, 16,

          17的劝勉对你有何提醒? 

  2  6:29「炼而又炼、终是徒然」是否你的写照? 

基督教圣经 www.godcom.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