圣经串珠版注释

以西结书   以西结书 第十四章 注释 

  1-11 崇拜假神的求问者 

  不仅在犹大和耶路撒冷有假先知,即使在被掳之地也有人附从巴比伦 

  的偶像。这些长老一面心里信服假神,一面却又向先知以西结求问上 

  帝的话,先知得到的话是:上帝要亲自以刑罚来答覆他们。 

  1     参8:1注。 

  3     「接到心里」:指主动的行为。 

      「陷於罪的绊脚石」,指所拜的偶像(参7:19; 44:12)。 

  「我岂能 ......

      求问吗」:拜假神的人不可同时又求问耶和华, 

  也不会答覆他们的询问。 

  5     

      「好在以色列家的心事上捉住他们」:应作「好夺回以色列家 

  的心」(参11)。 

  7     

      「在以色列中寄居的外人」:在被掳之地并没有这种「寄居的 

      外人」;神在此使用律法书中的词句(见利17:8, 10, 13),为 

      了显示这里所说的是故有的条例,不容轻忽。人若干犯这条例 

      ,所受的刑罚也和旧有的规定一样:「我要将他从我民中剪除 

  (8, 参利17:10;

      20:3, 6)」。 

  8     「警戒」:作其他人的监戒。 

  「笑谈」:即「笑柄」。 

  9     

      「任那先知受迷惑」:原作「迷惑那先知」。 

  (参王上22:23; 耶3:10) 

      神任先知受迷惑,以致引诱百姓随假神,目的是要试验百姓是 

  否尽心尽性爱神(参申13:3)。 

  10    

      受迷惑的先知也要担当自己的罪,因他们自己的良心早已败坏 

      了;否则他们应能看出求问者假意,并给予正确的答覆。 

  11    

      本节更明显的指出整段经文是与不遵守约之要求有关。 

  12-23 耶路撒冷无可避免的灾难 

  这段经文显示公义的神不容怠慢,即使有像挪亚、但以理、约伯这样 

  的义人(参创 6:9;

      伯1:1)为百姓代求,也无法挽救耶路撒冷脱离神忿 

  怒的审判。当日百姓可能援引亚伯拉罕为所多玛祈求 (创 18:22-33) 

  一事,作为义人救回恶人的先例,但这里要强调,以色列的罪过实在 

  太大,神的审判无可避免。况且昔日挪亚也只能救回自己的家人,而 

  约伯更不能叫自己的儿女得免遭害(伯 1:18-19)。 

  13-19 描写在神的公义下的四种审判 

  1 饥荒( 13); 

  2 恶兽的威胁( 15, 参王下17:25-26); 

  3 刀剑( 17); 

  4 瘟疫( 19)。 

  13   

       「有一个」:或作「有一地」,指任何地方。 

  「干犯我」:指向神悖逆不忠。 

  14    

      「但以理」:传统认为这里是指与以西结同时的以色列掳民, 

      即但以理书的主角。但根掳考古的发现,主前十四世纪的拉斯 

      珊拉泥版中、也有一个族长名叫但以理,他是一个义人、哲士 

      ,曾为孤儿寡妇伸冤。这一位更有可能是此处的「但以理」, 

      因挪亚、约伯皆为上古时代的贤人,而且此处的「但以理」原 

         文拼法与但以理书的「但以理」并不同。 

  19    

      「使我灭命的忿怒」:即「使我那叫人流血灭亡的烈怒」。 

  21    

      上述四种审判的任何一种已足够剪除地上一切生命,但在耶京 

      神却把四祸一并降下,充分显示审判的严厉。 

  22    

      神却不至叫他们全民覆灭,仍给他们留下少数的生还者。 

  23    

      「得了安慰」:这里指在苦困惑中得到新的体验。 

  本节可有两种解释: 

      1 当被掳的人看见耶京劫後的余生者,听见他们悲惨的遭 

      遇,便会庆幸自己早先被掳; 

      2 「所行所为」指百姓的恶行,他们能「连儿带女」获救 

      ,并非因为自己的义,乃是要使被掳的人明白,神所赐 

      下的刑罚原是合理的(见23)。 

  思想问题(第 14章) 

  1 一个平日品行甚差、对自己的信仰毫不着紧的基督徒、若在某件 

  事上坚持某种做法,声称这是他从神领受的旨意,你可以怎样回 

  答他? 

  从本章看来,一个活在神旨意中的基督徒应是怎样的人? 

  2 以色列人罪大恶极,要受刑罚,纵使有三位义人代求,也无济於 

  事,这对你有何警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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