圣经串珠版注释

罗马书第一章   1:1-7 卷首问安 

  2-6 是保罗所传福音的大纲,概括了基督的降生、受死、复活,及 

  祂为人子、神子、主、弥赛亚等身分。 

  3 “基督”、“大卫后裔”:见太 1:1 注。 

  4 也可翻为:“根据耶稣复活后赐下圣灵这点看来,他已被确立 

  为大能神子”。 

  7 “圣徒”:指一切相信耶稣、藉着祂的血被神分别为圣的人( 

  林前 1:1; 来 10:10-14; 13:12; 彼前 1:2 )。 

  1:8-15 保罗一贯的心意 

  保罗自述如何渴望到罗马,与当地居民分享神的思典,惜因某些阻隔 

  而一直未能成行。 

  14 “希利尼人”:即希腊人。 

  “化外人”:指一切未受希腊文化薰陶的人。 

  1:16-17 主题:因信称义 

  详论见 3:21-22 。 

  “本于信,以至于信”:语气加重,表明神的义完全是因着信 

  加给人的。 

  “义人 ...... 得生”:语出哈 2:4 。 

  保罗似乎把这节经文解释为:“因信称义的人,必定得生”( 

  新译本附注、现代译本,参本书大纲)。 

  本书中信心与称义的紧密关系,见 4:11, 13; 5:1; 9:30; 10:6 。 

  1:18-3:20 因信称义的背景: 

  人的罪与神的忿怒 

  18-32 外邦人的罪 

  18 可与 17 节对照:原本神的忿怒是显明在不虔不义的人身上,而 

  如今神的义是显明在福音上。 

  19-20 神藉祂所创造的万物,在人心中表明祂自己的永能和神性,然 

  而人却在罪孽中压制了有关神的真理,既不敬畏神,也不感谢 

  祂。 

  21-32 由于人拒绝了真神,便招致神的报应: 

  1.宗教上的堕落( 21 下 -23, 25 )──人的思想变为虚妄昏 

  暗,以致愚昧地敬拜事各种偶像。 

  2.道德上的堕落( 24, 26-32 )──人“明知”、“故犯” 

  (不虔、得罪神),于是神就任凭他们,让他们行事污 

  秽、玷辱自己 ( 24 ), 放纵情欲、身受报应( 26-27 ) 

  ,专行不义、被神判以死罪( 28-32 )。 

  所谓神“任凭”人,并非指神授权给人去犯罪,乃是说神任凭 

  人自由选择不义,不加阻止(参罗 9:18 注)。 

  思想问题(第一章) 

  1.中世纪着名神学家马丁路德称罗马书为“新约最重要的书卷”、 

  “最纯全的福音”。 

  文学家歌德则认为罗马书是“基督徒信仰的大教堂”。 

  你认为罗马书之所以纯全、伟大,原因何在? 

  2.第 1 节中保罗说自己是“耶稣的仆人”。 

  这包含了两个意思: 

  a.他认定耶稣基督是主,自己仅是奴隶;表明他之成为信徒、 

  使徒完全是出于神的怜悯与恩典。 

  b.旧约里“神的仆人”是对先知最尊贵的称呼。 

  保罗采用这称号,表明他看重神的职事,认为这是尊贵无比的。 

  今日,你是否认定耶稣为主?你对事奉神抱怎样的态度? 

  3.保罗在这里( 1-15 )充分显出他传扬福音的热忱。 

  他不单只传递信息,他本就是信息,又是见证信息的人。 

  你传讲福音时,有否以你的生命作为传递媒介? 

  4. 19-20 节里神透过什么方式把自己显明出来呢? 

  这启示是否足够呢? 

  5.根据罗 1:21 ,外邦人所犯的罪主要是在那方面? 

  亚当的第一件罪又是什么? 

  二者有否相同之处? 

  这对于人性的倾向有何启示? 

  6.不把别人之物归还,可视为偷盗; 21 节所描绘的人实在偷盗了神 

  的荣耀。 

  今日,你又如何呢? 

  7. 27 节所指何事? 

  在今日世人鼓吹同性恋的时候,你的立场是否与保罗一样,绝不 

  妥协呢? 

  8.试把加 5:22 圣灵所结的果子和这里罪所结的恶果作一比较。 

  相比之下,保罗在此处强调些什么呢? 

  ──《罗马书串珠注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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