圣经串珠版注释

罗马书第十章   4 “总结”:原文在此主要是指“结束”;因着基督的救赎,靠 

  律法称义的途径、以律法为主的旧纪元已告结束。另一方面, 

  “总结”也可能有“目标”的意思;基督本人完全履行了律法 

  的要求与目标(太 5:17 )。 

  5-13 以色列人不得救不能推诿说福音难寻 

  5 “人若 ...... 活着”:出自利 18:5 ,证明以色列人所依循的称义 

  途径要求人完全的遵行律法,所以是死路一条。 

  6-8 借用申 30:11-14 , 描写“出于信心之义”的道理:这道不是如 

  “上穷碧落下黄泉”这般遥远、难行,我们不用到天上去找寻 

  它──因基督已曾降世预备救恩,也不用到阴间去寻觅它── 

  因基督已从死复活完成了救恩。这道对人所要求的只是心口一 

  致的信从。 

  9-10 这处的认信包括耶稣的主权以及祂为救赎罪人死而复活的事实。 

  11-13 表明人得救是在乎信,于犹太人和外邦人并无分别。 

  “凡求 ...... 得救”:引自珥 2:32 。 

  14-21 以色列人不得救不能推诿说神未差遗人传道 

  15 “报福音 ...... 佳美”:引自赛 52:7 ,原指使者宣告被掳者得归 

  回的佳音,新约以此预表信徒宣扬耶稣的救恩喜信。 

  16 犹太人听而不信,正如以赛亚先知(赛 53:1 )所说的。 

  17 “信道”:原作信心; 

  “听道”:原文是“所听的”。 

  18 “他们的 ...... 地极”:借用诗 19:4 ,以星宿的昭然启示比喻福 

  音的遍处可闻。 

  19-20 引用申 32:21; 赛 65:1-2 ,

  表明神拣选外邦人成为自己的子民, 

  以此激起以色列人的反省,如下章所言。至于以色列人,他们 

  既藐视和拒绝神的恩典,他们若被弃绝也是合理的、咎由自取 

  的。 

  思想问题(第九、十章) 

  1.保罗爱同胞之情在 1-2 节表现得淋漓尽致。 

  你怎样爱你的同胞? 

  你的爱是否包括关心他们灵魂的得救? 

  你愿为同胞的缘故,受神的咒诅吗? 

  2. 18, 29 节主要论到神的那种特性? 

  圣经中耶和华与神话中的神有何不同? 

  你当怎样面对这位神? 

  3.神绝对的主权和人自由意志是否互相排斥? 

  犹太人为何失落在救恩的门外,是神定意? 

  抑或是他们自取其咎? 

  明白这方面的真理会否影响你传福音的态度? 

  4.保罗 9-11 章多方引用旧约的例子,目的何在? 

  5.“神透过历史把祂的心意显明”。 

  你同意这说法吗? 

  ──《罗马书串珠注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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