圣经串珠版注释

哥林多前书第七章   7:1-40 论婚姻问题 

  1-7 一般性的原则 

  1 “男不近女倒好”:可能是哥林多教会一些人的意见;由下面经文( 7, 8, 26-28, 38 ) 可知保罗也认为不结婚是好的,但不一定每个人都有这种特别的恩赐( 7 ), 所以现实的情况下,一般人都当结婚( 2 )。 

  3-5 夫妻在性关系上要互相尊重,不可彼此亏负。 

  8-9 对未婚者与寡妇的意见 

  保罗明显地认为独身较好,但对不能控制情欲的人来说,结婚总比犯罪好。 

  10-24 离婚的问题 

  不可离婚是主的吩咐,是绝对的真理。至于已经离婚的,就不可再婚,因原先的婚姻关系并不因人的背约而解除,除非配偶犯奸淫(参太 19:9 )或去世(参本章 8-9, 39 )。 

  12-16 

  是针对夫妻婚后有某一方信主的情况来讨论离婚问题。 

  12 “我 ...... 说,不是主说”:这不表示保罗在此处的教训欠缺其他经文所具的权威

  , 乃是表示上文( 10-11 ) 覆述了主在世上时给门徒的教训,而关于 12-16 节的情况

  , 则没有现成的教训可以援引;从 7:40 可知保罗的话也是出于圣灵的感动。 主的话是禁止人主动的离婚,保罗则进一步讨论被不信的配偶离弃的情形。倘若不信的配偶坚持要离去,信的一方可不受婚约的拘束而同意离婚。 

  14 “圣洁”:要按旧约洁净的条例来解释;按摩西律法,任何东西碰到祭坛都要成为圣洁。同样,不信的人因受信主的家属之影响,与神有特别的关系。 

  17-24 

  守住蒙召时的身分,原是针对 12-16 节的婚姻关系

  , 劝勉信徒勿因信了主而要求离开不信的配偶,但这个真理也可应用于其他的情况,如割礼、奴仆制度。基督教不是要破坏社会固有的制度,乃是要发挥良好的影响力,使社会制度得以改善。信徒原来的身分并不影响他在基督里的地位,故信徒原则上应安分守己,勿急于改变身分。 

  25-40 守独身的问题 

  本段的主要目的是强调独身是较好的、可羡慕的,因为独身的信徒较能专心事奉主,且可免去一些挂虑,但结婚不是犯罪,在不少情况下,更是应该的事。保罗在此用了几个论末世的字眼──“现今的艰难”( 26 )、“这世界的样子将要过去”( 31 ),提示信徒不要将盼望寄托在任何将要过去的事物或制度上。 

  36-38 “女儿”:原文为“处女”,可译作“女朋友”(见新译本、现代译本):照后者的翻译,则本段是讨论男女的关系,保罗对男方说,若双方没有独身恩赐,就应成婚( 36 ),若女方有独身恩赐,而男的又没有欲火攻心的事,则不必成婚( 37 )。 

  39-40 论寡妇再婚的问题 

  “只是要嫁 ...... 主里面的人”:原文单作“只是要在主里面”。 

  思想问题(第六章、第七章) 

  1.今日教会有否在官府面前互相告状的情形? 

  6:7 的经文与信徒维持公正的原则如何协调? 

  2.希腊人一般认为肉身是会朽坏的和下贱的,所以有些人主张:无论怎样放纵肉体,都无伤大雅。这与林前六的看法是否背道而驰呢? 

  3.保罗为什么守独身呢( 7, 8 )?参 25-35 节。他的理由在今天是否适切呢? 

  4.从 17-24 节看来,保罗认为信徒在社会上的身分应该是怎样的呢? 

  保罗以什么作准则呢? 

  这准则又怎样应用在我们身上呢? 

  5.试把 7:2-5, 10-16 关于婚姻生活的实际教训和弗 5:22-33 的论述作一 

  比较。 

  6.保罗论及童身时,赞同那些做法? 

  你认为保罗对人性和情欲抱什么态度呢? 

  他是禁欲主义者吗? 

  7.你同意 7:2 是讨论婚姻、离婚、再婚及独身等广泛问题的钥节吗? 

  8.对保罗来说,最终的原则是什么呢? 

  你是否亦以此原则为依归呢? 

  ──《圣经──串珠注释本》 

基督教圣经 www.godcom.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