圣经串珠版注释

腓立比书 第一章 注释   1:1-11序言 

  1-2 卷首问安 

  「众圣徒」、「监督」、「执事」:是构成腓立比教会的组织。於新约,「监督」一字与「长老」是互通的 (见徒 20:17, 28;

    多1:5, 7), 

  指牧养信徒的教会领袖(彼前 5:1-3);执事则是协助长老从事实际服 务(如抚恤贫孤等事务)的信徒。 

  3-7 保罗为教会参与推展福音而感谢神 

  5「同心 ......

    福音」:这包括推展福音事工,以祷告(1:19)、金钱(4:15-16)支持保罗的工作等。 

  6「基督的日子」:即主再来之日。 

  7「辩明证实福音」:可能指保罗在审讯期间为福音所作的辩证。 

  8-11 保罗求神使教会有丰富的知识及判断力 

  爱心若以知识为准则与路标,则不致盲目冲动。 

  1:12-26 保罗现在的处境 

  12-14 保罗在狱中仍叫福音兴旺 

  「御营全军」:这字原文新约中可指一省总督的官邸或衙门(参串 17 ),但在本节既与「其余的人」连在一起,显然是指一批人,而最可 

  能的是指位於罗马的侍卫部队(参本章 19-26注)。 

  15-18 传基督者有不同目的 

  虽然有人传福音的动机不纯正,但重要的事实是「基督究竟被传开了」。 

  19-26 保罗表白自己当时的心态 

  他认为离世与基督同在是好得无比的事,但为了教会的益处,他宁愿在世上多存留一些时日,而且也确信自己可以平安得释( 25-26), 

  很快就可以回到腓立比(参 2:23-24)。由此看来,保罗的审讯可能已 到决定性阶段,或得释放,或被处死,很快就有结果,这点正符合教 

  会传统以保罗於罗马被囚末期写成此书的看法。 

  19「终 ...... 得救」 :

    大概引七十士译本之伯13:16,表示保罗为主所作的见证最终会获得证实──不论他现今会被判无罪抑或 

  须要殉道。 

  21 对保罗来说,人生的意义和目标就是荣耀基督(见20);而殉道之死可使他在人面前为福音作最後的见证,并引他到基督那 

  里(23),所以只有益处,没有损害。 

  1:27-30 当为福音齐心努力 

  腓立比信徒面对外敌的搅扰、逼迫,须彼此同心,为主作见证。 

  27「行事为人」:原文兼有「作公民」(参3:20、简介「写作背景」)的意思。 

  29 信徒为主受苦不仅符合神的旨意(见徒14:22;

    帖前3:3),而且是出於神的恩典(参来12:5-11)。 

  思想问题(第一章) 

  1 保罗虽在监牢中,但在祷告时仍可以为别人感谢神见 1:3-4; 参弗1:16;

    西1:3),你想这是为了什麽原因 

  (参 1:18, 23-24; 4:1)? 这给我们什麽榜样? 

  2 保罗很欣赏腓立比教会( 1:5),然而在那方面他仍盼望教会继 续长进呢?(参 1:9-11)。 

  保罗的期望对今日着重传福音的教会有什麽提醒呢? 

  3 有些人出於恶意去传福音,保罗对此的态度怎样? 

  这反映保罗的事奉目标是怎样的? 

  他这种表现给我们什麽教训? 

  4 腓立比教会遇到敌对福音的势力( 1:28),保罗如何勉励他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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