丁道尔圣经注释

创世记第十五章   亚伯兰的信心,及约的坚定(十五 1 ~ 21 ) 

  到目前为止,亚伯兰受考验的范围,主要是在安全方面(没有家园的人特别挂心的事),他饱尝了焦虑与企盼的压力。如今,压力转向一个新的中心,即儿子的应许,这个希望又拖延了六章,约二十五年之后才实现。即使到那时候,在二十一章,孩子的出生又突然引起另一项危机,而最大的考验则出现于二十二章。 

  新约认为这是极有价值的一章,原因有二:第一,它宣称亚伯兰是因信称义( 6 节),这是罗马书第四章、加拉太书第三章所记保罗福音的中心;第二,它记载了神的约──因最基础的约是这个约,而不是西乃之约;这约是以恩典为本,不是以律法为本(加三 17 ~ 22 )。为了实现这应许,神将带领祂的百姓出埃及(出二 24 ),并差遣祂的儿子到世上来(路一 72 、 73 )。 

  1 ~ 6.   亚伯拉罕的信心得澄清 。大部分注释家不认为 这事以后 ( 1 节)是指十四章(因为其来源不同)。可是那章的事件明明是在十三章之后发生,而亚伯兰在十四 20 下~ 24 节美好的拒绝,使本节的应许格外显得适切。神插手鼓舞祂饱受压力的仆人,这在圣经与基督徒的经历中,都不是罕见的事(参三十二 1 ;耶四十五;约九 35 ;徒二十三 11 )。 

  希伯来文语句的连贯,以及亚伯兰在 2 节上的回答( AV 、 RV 的译文轧然不协调),显示 RSV 对应许的翻译是正确的: 我是你的盾牌 216 ; 你的赏赐将是大的 。由此可见,对神本身要相信,对应许则要期待。值得注意的是, 异象 的赐下,主要不是为了造成视觉的深刻印象,而是为了要传达神的 话 。 

  2 、 3.  第 2 节的希伯来文含意不明 217 ,但第 3 节解释了其要点,而众所周知,在何利人 218 当中,若有人没有儿子,可以认领一位继承人,以保证他的葬礼能妥善办理,而一位负债的人也可能认领债权人,以保证借款无碍。此段具体的名字与地名,加倍显示亚伯兰的困境,即使以利以谢就是二十四章的好仆人,他仍然不是儿子,不是那继承应许的“后裔”。此处我们必须看明,在亚伯兰的回答中,他的 信心 (而非不信)闪闪发光,虽然其内涵尚未完全成形。若是较平庸的人,对于第 1 节的安慰应该感到满意了;但亚伯兰倒被刺痛而提出抗议,因为他定意要那起初的异象和呼召,其中的应许包括了后裔(十二 1 以下)。因此第 1 节( RSV )应视为一种考验,而他勇敢的回应,开启了通往第 4 、 5 节明确的承诺之路,并且产生了第 6 节充满内涵的信心。 

  4.  旧约称法定继承人为“儿子”(如,得四 17 ),因此 你自己肚腹所出的 ( AV 、 RV )这句强调的话,平息了亚伯兰合理的怀疑。另外一个问题,即,这个儿子是否透过撒莱而生,则是他下一回合信心的挑战,十六、 十七两 章记载了那一段深刻的自省。 

  5.  此处透露这异象出现于夜晚; 9 ~ 11 节的行动,可能第二天才实现。 

  神的记号为漫布星斗的夜空,它并不证明什么,其意义不在此。不过它确实有“看得见之话语”的功能,成为应许的焦点,仿佛圣礼的功用;因为经验是令人难以忘怀的。众星并不是与十三 16 的“尘沙”作对比(有些人将二者分别比作亚伯兰灵性的子孙与肉体的后裔),二者乃是同一件事的比喻;参二十二 17 的平行句。新约启示出,这应许已经应验,即在基督来临之前与之后,世上已有千万 信徒 (如,罗四 11 、 12 ,九 7 、 8 )。 

  6.  这句伟大的宣告,保罗引用了两次(罗四 3 ;加三 6 ),雅各引用一次(二 23 ),肯定称义是由信而来(雅各补充说,信心必须显为真实,雅二 18 )。这则故事及罗马书第四章的论证,表明信心不是最大的美德,而是预备自己以接受神的应许。请注意,亚伯兰的信既是相信一个对象( 信耶和华 ),也是相信一件事(其内容为 4 、 5 节特定的 耶和华的话 )。 

  7 ~ 21.   应许的澄清与立约 。此处强调应许的另外一点:承受地土。亚伯兰问:“ 我怎能知道……? ”( 8 节)这话透露出他的压力,因为他的信绝不是件易事:其精神为“主,我信,但我信不足,求主帮助”;这句话不像路加福音一 18 ,撒迦利亚的反驳,因为神没有责备他,只是向他提出保证。对于这类需要,神通常会以“记号”与“印证”(参罗四 3 、 11 上)来证实祂的话。在此祂以正式的立约来作完备的回答( 18 节),其步骤有二。首先是在本章,以极其生动的作法为开幕式。第二阶段,记于十七章,是赐下立约的记号──割礼。另外(正如希伯来书六 13 、 17 所指出的),最后还在二十二 16 以下,以起誓来加强。 

  9 、 10.  立约的仪式与耶利米书三十四 18 很像。按其最完整的作法,立约的双方可能都要经过劈开的动物,表明若是背约,就会招致和这些动物同样的命运。不过,此处亚伯兰的角色只是预备物件,不让其受搅扰( 11 节):参看 17 节的注释。 

  11 、 12.  整个布景十分阴暗,一方面无疑是要强调,这个约在面临反对时仍要持续下去( 11 节),它也会经过极大的审判(参 13 、 14 节);但黑暗、烟与火( 12 、 17 节),就像在西乃山,主要是表明“上主的可畏”,即罪人对圣洁的感受;参以赛亚书六 3 ~ 5 。甚至连新约都是在黑暗与地震中揭幕(太二十七 45 、 51 )。 

  13 ~ 16.  这段对奴役的预言,有两大意义,一是显明,这件事是蓄意的训练,其结果早有安排(请注意其中一些值得纪念的话:后来……带着许多财物( 14 节);(参来十二 11 );一是彰显了神对迦南居民的忍耐。 因为亚摩利人的罪孽还没有满盈 ( 16 节),这句话对于约书亚的入侵提供不少亮光(由此类推,其他旧约战争亦出于同理),表明那是公理的执行,而不是侵略。在 恰当 入侵的时刻之前,神的子民必须等候,即使要吃几百年的苦。这是旧约中几段扭转乾坤的话语之一。 

  四百年 ( 13 节)是个概数,与 四代 ( 16 节)并没有冲突,因为 代 ( do^r )可以意为“一生的年日” 219 。在列祖时代,一百年是一生的保守估计。出埃及记十二 40 指这段时期为四百三十年。 

  17.  烟与火(见 11 、 12 注释),很像出埃及记的“云柱火柱”,显然是神临格的兆头,表明神的显现。祂以象征的动作,独自完成立约:所强调的是祂的主动及祂的赏赐,如 18 节所示,这与交易式立约(如三十一 44 ),成为极大的对比。整本圣经不断强调这一点,特别请参见希伯来书九 15 以下,该处“约”与“遗命”被视为意义相同 220 。 

  18 ~ 21.  惟有大卫作王时,国界达到了 18 节的疆土,不过那也只是隶属于他的帝国而已,并未成为以色列人的家园。此表中的民族,基尼人和基尼洗人很早就归化进入以色列家之中,耶布斯人及其要塞耶路撒冷,均被大卫征服;由此可见,这块地当时为极不同的各族居住,这一事实从同一时代的其他资料可得着证实。其余细节,参见 The New Bible Dictionary ;此应许的实现,见历代志下八 7 、 8 。 

  216 或“施恩者”也有可能:参 M. Dahood, Bid , XLV , 1964, p.282 ;以及 M. Kessle r,

  VT, XIV, 1964, pp.494-497 。 

  217 M . F. Unger, JBL, LXXII, 1953 , pp .49f 建议,此处遗漏了 ben (“……之子”),因此重新架构为“我家之子便是马色克( Meseq )之子”。他将“大马色”与“以利以谢”作为解释用,指出地名(马色克,大马色克 Dammeseq 〔即大色〕的简称);参撒冷为耶路撒冷的简称(十四 18 )及相关之人。然而, O. Eissfeldt ,在 JSS, V, 1960, p.48 ,辩称 m-s%-q 意即杯子,而以利以谢则是“我家高脚杯的拥有者(即,精髓与生命)”。换言之,他是继承人。但是这一奇怪的表达法证据不足。 

  218 参十二 13 的注释 。 

  219 参 W. F. Albright, The Biblica Period

  from Abraham to Ezra , p.9 ;以及 BASOR , CLXIII, 1961, pp .50f 。 

  220 进一步的探讨见: John Murray, The Covenant of Grace ( Tyndale

  Press, 1954 ) ; J. A. Thompson, The Ancient Near Easter

  Treaties and the Old Testament ( Tyndale Press, 1964 )。 

  ──《丁道尔圣经注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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