丁道尔圣经注释

创世记第廿六章   以撒欺骗亚比米勒(二十六 1 ~ 11 ) 

  本段是这类故事第三次出现,惟有此次以撒是主角。有人认为这是同一事件增写成三次,反对这看法的理由,见二十章开始的注释 ,并且注意, 1 节上特意将这故事与三者中的第一则加以区分。大致情节虽然相仿,但我们却不可忽略三者在细节上的差异(如,利百加不像撒拉曾被取离开丈夫,这里也没有神迹);这些差异固然可能说是讲故事人求变化,或偶然编成,但 10 、 11 节所述亚比米勒的怒气,若不是因为他知道从前有过这类事(即,二十 7 的警告),便很难解释。因此,这段故事暗示曾发生第一次事件( 1 上),又假定曾发生第二次事件;重蹈覆辙的现象,则强调神所选定的材料仍有习惯性的软弱(正如彼得的三次否认主)。 

  1.   曾有一次饥荒 ( RSV ),见上段说明。 亚比米勒 ,见 26 节注释 ; 非利士人 ,见二十一 32 注释 。 

  2 ~ 4.  以撒在丧母后得到祝福(二十五 11 ),此刻于艰难环境中,神又向他显现。神的应许意味深长:要拒绝埃及眼前的丰盛,而等候那多半不能眼见( 3 上)又久远的福气( 3 下、 4 节),就必须有希伯来书十一 9 、 10 所赞扬的信心;如此一来,他就实在配称为他父亲的真儿子──虽然,他不久就污损了自己的顺服,这也像亚伯拉罕一样。 

  5.  此处一连串的用辞(参,如,申十一 1 )表明,那位完美的仆人既负责任又遵命令;并且也否定律法与应许必定冲突的观念(参雅二 22 ;加三 21 )。 

  7.  以撒是典型的普通人,虽有信心(见 2 ~ 4 节的注释)仍旧害怕,这两种不相称的气质组合起来,会产生一种卑下品行,是信徒特有的罪;这里正是最佳实例。 

  8.   许久 一语,强调出以撒的恐惧其实毫无根据;但他还是如此坚持。 戏玩 ( 爱抚 , RSV )一词又传出他一生的主题曲:这个字是他名字的动词形式(十七 17 、 19 ,十八 12 ,二十一 6 、 9 ),因着当时的情境,而变成另一个调子。 

  10 、 11.  亚比米勒的顾忌,参本章开头的注释。 

  以撒波动不定的财富(二十六 12 ~ 22 ) 

  12 ~ 14.  耶和华的祝福( 12 节)应验了 3 节上的应许──以撒放弃埃及的吸引( 2 节)而选择了这个应许。可是因他的身分仍是寄居者,财富必然会令当地人眼红( 14 下),正如后来雅各的际遇一样(三十一 1 ~ 3 )。 

  15.  以下从这节开始, 井 是故事的重点,直到末了;因为以撒众多的牲畜,不仅没有让他安稳,免于现实的压力,反而让他更需要基本的资源。 

  15 节预先告诉我们,当如何评估 16 节的打击,因为以撒现在不单面对城市的敌意,也面对郊区的缺水。他重挖旧井的努力,别人对他早期收获的侵占( 20 、 21 节),后来即时的纾解与鼓励( 22 ~ 24 节;参徒十八 9 、 10 ),以及最后他不屈不挠精神所得的报偿( 26 ~ 33 节),是一则美好的故事,至今仍向在类似挣扎中的属神儿女说话(来十一 39 、 40 ),并且也令我们对这位蒙召作巩固使命的人,多一分敬意──虽然他不是拓荒者。 

  别是巴之约(二十六 23 ~ \cs13 33 ) 

  24.  神再度的保证,见上一段。 

  25.  列祖所建的祭坛,多属回应,而非主动的寻求:大部分都是感恩的表达,记念神显现向祂的仆人说话(参十二 7 ,十三 17 、 18 ,三十五 7 )。 

  26.  这个约是重修与亚伯拉罕所立之约(二十一 22 以下),这约显然需要修订,而目前的状况又很像当年的情形。经过这么长一段间隔,亚比米勒与非各的名字又再出现,或许意味这些乃是官衔(参“法老”等;见二十 2 的注释 ),不然便是重复出现的姓氏 251 。 

  27 ~ 31.  以撒一开始便直话直说,后来又自我约束(不计较 29 上的无耻言论;参箴十七 27 ),以致能光荣地立下和约。 筵席 是当时坚定合约的作法:参,三十一 54 ,以及更高层次的约,出埃及记二十四章 8 、 11 节;马太福音二十六章 26 ~ 29 节。 

  32 、 33.   示巴 ( s%ib[`a^ ,七;英译有作 Shibah ,是另一字 sheba 变体);参二十一 31 的注释 。无论这是否为亚伯拉罕当年凿的井,如今又重挖(二十一 30 、 31 ;参二十六 18 ),或是另一个井(参书十九 2 ?),现在别是巴一名,纪念了两个不同的约。 

  251 在好几个不同时代,都有以祖父之名为儿子取名的习俗( 'Papponymy' )。接近本世纪,从埃及可以找到一例,王室与“省府官员的家庭,同时保持此模式达四代之久,因此, Ammenemes I 以 Khnumhotep I 为继承人,而他的孙子, Ammenemes II 以 Khnumhotep II 为继承人。按同样的轮转方式, Sesostris I 与 II 以 Nakht I 与 II 为继承人,有些条件也照样重覆。然而这些并不是文学的对子,见 G. Posener, Litte*rature et Politique dans l~ Egypte de la XIIe dynastie ( Champion,

  1956 ) , pp.50ff; P. E. Newberry, Beni Hasan I ( Kegan Paul, 1893 ) , pp.57ff; II, p.16 。(我要感激 Mr. K. A. Kitchen 提供这一些例子)。亦参 BA , XXVI, 1965, p.121 。 

  以扫的赫人之妾(二十六 34 、 35 ) 

  这段通知含意颇深,它强调出以撒的昏昧,因他仍要立以扫为全家之首(参 35 节,及二十四 3 );本段也成为雅各在二十七 46 以下离开家庭,前往巴旦亚兰他表兄妹家中的伏笔。 ──《丁道尔圣经注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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