丁道尔圣经注释

创世记第四十二章   约瑟的兄弟在埃及寻粮(四十二 1 ~ 38 ) 

  1 ~ 5.   雅各差遣众子,除便雅悯外 。雅各的话带几分急躁,流露出他对环境的坚定掌握,仍然丝毫未减,使人忆起多年以前在哈兰,他对那些牧人敏锐的忠告(二十九 7 );他拒绝和便雅悯分离,清楚显示,他已经有所猜疑。他断然的决定与不让步的话( 4 下) 297 ,反映出他当时所了解的状况:对于约瑟的命运,并无事实可考;对于弟兄们的罪,却几乎可以肯定了。在父亲的眼里,或许他们的罪行可以掩藏,但他们的品格却不然。 

  5.  本段中用 以色列 之名,见四十五 21 的注释 。 

  6 ~ 17.   与约瑟第一次会面 。这种不友善的对待方式,从此处一直延续至四十四章的末了;乍看之下,仿佛具报复的模样。这样的推测是再自然不过了,但与事实却恰好相反。在严厉的态度背后乃是温暖的爱(四十二 24 ,等),在考验的背后则是难以复加的仁慈。甚至威胁中还以怜恤来复和(参四十二 16 ~ 19 ;四十四 9 、 10 ),带来震惊的安排只是令其困窘,而非予以打击。约瑟若存心报复,则可以将毫无价值的东西放入袋内,令他的兄长们难堪,或者在他的筵席中折磨他们,像他们折磨他一般(三十七 24 、 25 );他所赠予难以理解的礼物,毋宁说是一种善良且富探测性的安排。从他兄长们态度的转变上看来,他的策略是奏效的,犹似阳光与冰霜相互出现,迫使他们向神敞开。 

  6.  在希伯来文中, 治理者 是一个相当强的用语,强调约瑟完全的主宰权。 

  9.  追忆起以前的 梦 不仅是一种证实:现在的情形并未完全实现梦的应许,或许这促使约瑟企盼将整个家族迁居于此;这是他当下要进行的事。 来察看这地赤裸裸的状况 ( AV 、 RV )(和合译本为“窥探这地的虚实”)是比“来打听我们隐密的事”更强的说法。 

  18 ~ 38.   西缅被留下来当人质 。他们有三天全被下在监狱里,充分证明治理者大权在握;既是如此,他却对他们的家庭表示关切,又坦承自己的动机是 敬畏神 ,这必然导致他们深自反省( 18 ~ 20 节)。这新的决定很可能是因真的改变心意而来;但无论如何,它显出了敬虔对于治理会产生美好的影响。诗篇十四 1 、 4 则描述与此相悖的光景。 

  21.  受害者的呼喊, 他哀求我们的时候 ,或“恳求我们可怜他”,在三十七章中并未听闻,只在这里出现,在他们的耳中再度响起──从前他们恐怕是充耳不闻。报应的滋味( 愁苦……这场苦难 )搅动了他们的感觉,这是从前兄弟和父亲的眼泪都碰触不到的内心深处。 

  24.  为确保他们还会回来,人质是必需的;西缅,排行仅次于长子流便之后,为当然的人选。 

  25.  无论约瑟的意思是要银子在初宿时就被发现,或到返家时才发现(假定 路上用的食物 是放在另一个袋子),实际的情形比这两者更为有效。最初的惊惧,返抵家门后在雅各面前重复经历,且震撼更加强烈 298 。 

  罪恶感已经升起( 21 节),使得这人迅速看出,在统治者的行动上有神的作为。结果,他们便问, 这是神向我们作什么呢? ( 28 节)单就这问题而言,实为对麻烦所作正面反应的良好模式(参:例如诗六十的态度);然而,雅各除了麻烦本身之外,无法再多领略一些。在 36 节,他的强调是以自我为中心的,这是可以理解的,但亦带警惕性:“ 你们使我丧失……这些事情都归到我身上了 ”(希伯来文正是如此)。 38 节与四十三 1 ~ 10 显示,他将自己禁锢在自毁性的防御心态里。 

  37.  流便的建议与犹大誓言(四十三 8 以下)之间的关系,见下面的增注 。 

  38.   RSV 的 阴间 ( Sheol ) 299 比 坟莹 ( the grave , AV 、 RV )更正确,表达出更多这个预感的实质,可能包含死后无法安息的观念。这些话留下来深刻的印象:参四十四 29 、 31 、 34 。 

  297 或许是思想(参 RSV ):“他说”一语可用来当作说出来的话或没有说出来的话。 

  298 在四十三 21 ,兄弟们把故事浓缩地说给家宰听,这是可以理解的;对他而言,两个阶段的发现势必是牵扯太多了。 

  299 关于这个词,见 NBD, s. v. 'Hell' 1; R. Martin-Achard, From

  Death to Life , pp.36-47; A. Heidel, The Gilgamesh Epic and Old Testament

  Parallels , pp.137-223 。 

  四十二章 增注 

  以为在约瑟故事的背后有两种传说的学派 300 ,坚称从三十九章之后,这两种资料不再交织一起,而是互相替换地出现。他们认为,三十九章是编者根据 J 的传统写成,而四十至四十二章则根据 E (最后一节除外),四十三、四十四章又以 J 为蓝本(加上四十二 38 ),四十五至四十六 5 为 E 的文献再次出现,然而,编者会时而从一段叙述到另一段叙述中,插入一些词句。 

  这样的分析却与这学派平常高举的语言学标准抵触,因为从四十章到创世记结束,雅伟( Yahweh )这个名字只出现一次(四十九 18 ),而这里认定是属于 J 的经文,竟使用 E 文献的词 Elohim (且在四十三 14 ,四十九 25 事实上出现了 P 文献的词 (El) Shaddai )。雅各与以色列之名,是另一评定的标准,在四十二至四十六章里面也再三地跨越了这种分析 301 。因此,这类解释是相当主观的,其信念根源于如下,若三十七章是由这两种传说所构成,则它们势必持续下去,且会留下重复与差异的痕迹,而编者势必尽他所能把此二者搅合在一起。 

  所以,若在分析大纲中,西缅的事件归属于 E ,那么在 J 中任何有关此事的记载都需被摒除,于是 J 文献对此问题(见下面进一步说明)“保持缄默” 302 。这被视为是一个很重要的差异。再举另一个例子,在四十三 3 以下,犹大和他的兄弟告诉以色列,他们家庭的历史是由于严密盘问才引出来的,此派学者以为,这与四十二 7 以下的记载不相符合,那里描述,这资料是为要回覆奸细的控告,而自愿吐露的。其实最简单的答案是,这些经文对于那次的会面提供互相补充的报导,但他们完全不考虑此种可能性;他们假定:我们无法知道 发生过 何事,只能知道在五经编者的眼前有那些故事 303 。关于粮食──银子的事件,也遭同样的原则处理。在旅途中袋子打开时,只有一人注意到他的银子,这事并不费解,而兄弟们把两个阶段的发现浓缩作报告(四十三 21 ),亦很自然。但是,此派学者却视之为严重问题。在 J 文献中,全部的银子在旅途中都被发现,而在 E 文献中,则都在家中发觉;因此,一个人发觉银子的记载必定是 J 文献开头的部分,它的结论被挪去,而这一段被插入 E 文献里面,来调解这两者不符合的地方 304 。 

  不过,他们察觉的两项最主要差异,是西缅、流便与犹大所扮演的角色。 

  a. 西缅 

  如前面所说的,西缅仅在 E 的文献中出现(四十二 19 、 24 以下)。他们认为,在 J 中,四十三 1 ~ 14 的家庭会议,讨论的问题是饥荒而非人质,且在以色列的意念中第一重要的是便雅悯,而不是西缅。 

  但这解释极不自然。困难会发生,正是因为他们将四十三章从上下文中抽出来,单独处理。在未切断的故事中,兄弟们原希望能立刻带着便雅悯去接西缅,但他们的要求遭拒绝(四十二 33 ~ 38 )。在这饥荒的压力重新临到之下,才促使他们再提出此问题(四十三 1 以下)。这些事件的顺序,不仅前后一致,而且正符合两个确凿的事实:雅各过分的偏爱与饥荒的延续。 

  我们还可进一步指出,这困难是造作的,不是自然的。根据四十三 14 ,在讨论中 的确 提到了西缅,而若说这章“对他毫无所知”,只能先将此见证抹杀(但却无经文依据),接着再抹杀 23 节相随的见证。西缅故事的尾声终结于错误的章数,令此理论困窘失色。他在 E 文献中被囚禁,却于 J 中(四十三 23 )得释放──他总是不按规则出现──如此一来,就又须诊断出这里经编辑动过手脚,以便此学派能调整经文,符合其理论的要求。 

  b. 流便与犹大 

  据此理论分析, E 是以流便(四十二 37 )为便雅悯的保证人,而 J 却把此角色给了犹大(四十三 8 ~ 10 );因此,北边的资料 E 赞助北方的支派,而南边的资料则赞助南方人。但是根据此理论,流便不仅提出意见而已:他亦被 接受 ,而在 E 中以沉默表默许;正如犹大在 J 中被接受一样;于是它们成了两个对立的故事,而非两个阶段。 

  倘若有人质疑,雅各对流便的断然拒绝又是怎么回事(四十二 38 ),答案是,此理论之分析将它切断 305 ,把它接到下一章(四十三 2 以后),所以流便的问题便没有答覆,暗示已被接受。此番移花接木同样没有语言学的基础;而这次更把整个意思完全颠倒了。 

  可见这里的不调和,又是毫无理由地从前后一致的材料中制造出来的。雅各拒绝流便不合时宜的建议,因他对流便根本不信任(四十二 37 、 38 ;参四十九 4 ),但在饥荒紧迫逼人的时候,他可以接纳犹大的意见(四十三 8 以下),这些都非常吻合当时的状况与他的个性。由另一个儿子来作第二次的提议,也是合情合理的,而这两个儿子必须多少凌驾于其余兄弟之上,正如三十七章的记载,这一点亦显示出整段的前后一贯性。若要打断这样引人入胜的顺序,证据势必需要令人十分折服。 

  在任何一点上,反驳这故事可靠性的证据,分量都嫌不足。读者不妨自问,那一种看法对经文的辩解较不复杂,或对此故事的震撼力与活力能提出更具说服力的解释。 

  300 见三十七章的增注 。 

  301 E 文献的经节含雅各八次,以色列五次;而 J 文献则含以色列三次,雅各一次。 

  302 参,例如 von Rad, p.377 :“四十三章 1 节以下……毫无述及扣留西缅之事”──这是罔顾四十三 14 、 23 的记载! 

  303 “不同族长的记录……不再被视为是从这些人真实生活的可靠报告”( von Rad, Old

  Testament Theology, II ( Oliver and Boyd, 1965 ) , p.424 ),参, Skinner, p.473 :“这些作者无所不用其极的想法拦阻这计谋的‘结局’。” 

  304 他们所认为出现于 J 文献的“袋子”, amtahat 这字,竟出现在四十二 27 、 28 这“残片”中。但 E 文献的字 s*ag 也这样,且 E 文献形容神的字 Elohim 亦是如此。从语言学而言,两种文献掺杂的情况都不相上下,而且在一节里出现两个同义字,更不容人认为这节应隶属于某一项文献。 

  305 然而, Speiser 却持异议( Genesis,

  p.323 )。 

  ──《丁道尔圣经注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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