丁道尔圣经注释

D 献祭的条例(九17

  12. 圣职授任的时期已成过去,以色列新的祭司体系开始其公开的事奉。从过往直到此时刻为止,摩西为一切祭仪的主祭者;然而,现今这工作已经指派给已被拣选并全然委身于献祭事奉的人。摩西身为百姓们的领袖,他召了,比较好的翻译是「召集」(参一1),亚伦家族和以色列的众长老,后者虽然并不像祭司们本身在仪式圣洁上有完全一致的光景,但是他们可能于圣职授任期间就已经在会幕的范围里面了。在这特别的时刻,亚伦家族的成员对摩西的每一个命令都有回应;然而好景不常,直到一些不完全顺服于他训令的事件发生之际,就不再是如此了(参:利十16~18)。当摩西指示亚伦要取一只二岁没有残疾的公牛犊作赎罪祭,并取一只公绵羊作燔祭(2节)在耶和华面前献上的时候,亚伦作为祭司居间调停的事奉即随之展开。这二头动物是代表亚伦和全体祭司所献上的,并且都是为了赎罪所献上的祭物──这是相当重要的。即便是最委身、圣洁的人,仍旧犯罪、堕落,大大地亏缺了神的荣耀(罗三23,五12)。一个人活着若愈体贴主耶和华旨意的话,他就会觉察人类存在的真实光景所带来这必然的结果。

  35. 亚伦受了指示要向会众取一只公山羊、一只公牛犊和一只绵羊羔,都要一岁,没有残疾的。在此提及的绵羊羔,正是用来说明利未献祭体系要求详述的一贯作法之最好例证,这只绵羊羔最多不得超过一岁,过了一岁牠就不称为绵羊羔而称作公绵羊了。第二和第三节包含了在整个献祭价目表中惟一规定要献上公牛犊的二处例证。后期的犹太解经学者们主张,此处所包含的公牛犊乃是为出埃及记三十二章所发生事件赎罪之用,虽然有可能如他们所言一般,但是这样的说法充其量还是不肯定的。另外,百姓们需要献上动物作为平安祭,或是为得着安宁所献上的祭以及调和油的素祭。这些要求涵盖了几个献祭主要的型式,并且为百姓们开始参与在献祭体系中的事实立下标志。对在旷野寄居时期的以色列百姓来说,这些是适度的要求,是他们能力范围内可以做得到的。这例子说明了一个属灵生命的重要原则,就是神并不会将任何太重的担子加诸在信徒的身上,这与法利赛人及他们的继承者所行的形成极强烈的对比(太二十三4;路十一46)。

  67. 在此明显可见,为何百姓们必须和祭司们一样,需要被洁净。全会众将得见主耶和华的荣耀,并且祂的临在将会为刚退出的圣职授任典礼之认可,带来一个看得见的印证。对那些经历过西乃山震动的百姓而言(出十九18),这既是一幅令人欢喜的景象,也是一幅令人害怕的景象。

显现一字在希伯来文中是用完成语态,作者如此言,好像是它已经发生了一般,因为无庸置疑地在摩西的心目中,这是曾发生过的事。当所有事物都预备妥当的时候,摩西吩咐亚伦按照主耶和华的指示,为他自己和众百姓献上赎罪祭,藉此亚伦开始了他的祭司职务。直到这项任务完成之后,神的同在才会临到整个进行程序和所有参与者的身上。祂的荣光已经降临在已竣工之会幕中(出四十34),而现在祂的荣光乃是要认可在那里开始的事奉。

E 亚伦献祭(九8~24)

  这段落呈现出以色列民对神献祭敬拜的标准型态应为何,在这敬拜里,赎罪祭的礼仪相当自然地先于燔祭,50并指明神希望敬拜者藉由何种方式来亲近祂。首先亦为最主要的是罪蒙洁净的需要,如此一来犯罪者才能够毫无瑕疵地站在神的面前。燔祭象征着这位已经藉由按手将自己与祭牲认同的献祭者,他对神的顺从和降服,这成为一个讨神喜悦的途径;而平安祭或作为得着安宁的献祭乃是在这捐献者持续与他的主保持相交关系之际,能够增进他的福祉。在此的描述与为大祭司所献上赎罪祭条例的详细记载有些微的差异(四5~7),在这里所有的血都被倒在坛角下,而并没有取部分的血弹在圣所的幔子上,也没有抹在香坛的四角上。如果我们记得亚伦在当时从未进入过会幕(23节),就足以说明二者间有所差异的缘由了。此外,与平安祭有关的程序记载中(参三1~17)也多少有些差异,例如﹕胸肉一般是归为祭司家族的产业(七31),而右腿则是献祭祭司额外的津贴(七32),但是在此这二个部分都作为摇祭(NEB:「一份特别的礼物」)献给神。

  8~11. 亚伦先献上他自己的赎罪祭,因为他的洁净与全会众的洁净密切相关,他是全会众的模范。这反映了耶稣所设立顺服、洁净和圣洁之标准,这些标准是基督徒必须追随的榜样(彼前二21~24)。亚伦的儿子们协助他进行将血抹在燔祭坛四角上的礼仪,抹完血之后剩余的血都倒在坛角下,然后脂肪组织就按着惯常的方式焚烧。肉块和皮也按照赎罪祭所要求的程序在营外烧尽(利四11~12)。

  12~14. 亚伦宰了燔祭祭牲,将牠的血洒在坛的四周,在此过程中亚伦的儿子们再次协助他。他们的责任是将献祭祭牲不同的部位递给他。然后这些肉块按着定规的方式连同头、洗了的脏腑和腿一起烧在坛上(利一6~9)。将燔祭牲一块一块地递给亚伦的这仪式,无庸置疑地是礼仪中一个令人印象深刻的部分,然而这也说明了犹如每一个构成的部分是包含在整体之内一般,整个祭司家族也是由献祭的大祭司为其代表。

  15~17. 然后将为百姓作赎罪祭的公山羊宰了,献给主耶和华。随后献上燔祭,这燔祭也是按着指示(RSV:「法令」)奉上的。他们小心谨慎地遵守有关素祭的礼仪,这段记载提到他们在整个典礼中适当的时机焚烧作为纪念的那部分。此处所记载的程序摘要,虽然免去了许多令人生厌的重述条例,但明显地这些不同的祭物都是严谨地按着已定规的程序献上的。神对敬拜者所要求的,既不是个人主义也不是革新的作法,乃是绝对的顺从。

  18~21. 接着,亚伦宰了平安祭或作为得着安宁所献上的祭牲,亚伦的儿子们再一次地将公牛和公绵羊的血递给他,洒在坛的周围。所有被脂油覆盖的器官都取来用火烧尽,但是前四分之一的部位和右腿则以适当的献上姿势献给神。

  这礼仪条例中所记载的献祭次序,对基督徒而言,在有关于敬拜神根本的属灵原则方面,成了一项重要的指导方针。这献祭的次序明确地向我们传达了三项概念,首先,最优先考虑的是罪得洁净,这是赎罪祭所表达的意义。当敬拜者献上合宜的赎罪祭之后,他必须将自己的生命和劳力所得的献给神,正如燔祭和素祭所带有的含义。最后,他将在一个共同餐宴的处境之下享受与神相交的关系,这处境是由平安祭所提供的。在此所提到的重要性,并没有与利未记第一至五章的礼仪相抵触,因为那里所列举的五种献祭型式并不下于这三种,多少都关切去除罪和罪愆之课题。献祭的法令也为个人提供了奉献、感恩和相交的机会。一些早期在哥林多的外邦基督徒,他们并不熟悉那些管理犹太人敬拜的属灵条件,故此他们没有遵守这个次序,而导致他们无法分辨主的身体(林前十一20~21、29)。

  22~24. 亚伦现在运行他的祭司特权,祈求神的祝福临到众百姓。后期的犹太传统主张他是用民数记六24~26里祭司祝福的华丽辞藻来祝福百姓,这宣告乃是祈愿神的能力、同在和平安能够临到这些被祝福的百姓身上。这事以后,摩西和亚伦二人一同进入会见帐幕的圣所。或许在这个时刻,摩西正式将圣所的责任移交给亚伦,并且指示亚伦该如何去做他自己先前所承担的职务。当他们出来,来到会幕的院子时,他们二人都祈求神的祝福能够临到以色列国。为了回应这祷告,主耶和华的荣光向众百姓们显明,或许和出埃及记四十34所记载的显现方式相同,出埃及记四十34记载了一朵云彩和「荣光」(后者乃是源于「强大的」这字根)持续地显明神的同在。在出埃及时期特别显著的云和火现象(出十三21),于此紧要关头再次地降在会幕之中,这看起来几乎是不需怀疑之事。有火从云中发出,烧尽所有属于神的祭物,由是成为神认可整个献祭程序之标记(参:创十五17;士十三19~20;王上十八38;代下七1)。在自由神学圈子里,广泛地接受这神迹性的现象是后来才附加上去的观点,因此他们认为这些祭物已经烧在坛上了;帕特(Porter)对此观点完全不予考虑,他认为这想法「太过自由」了。51当时发生的事似乎是神的火烧尽那些正在烧着的祭物。然而,那值得我们注意、令人吃惊的重点是那在献祭坛上所烧的火乃是由神而来的。

  在圣经中,火常被用来作为神临在和活动的记号(参:申四24;诗十八8~14;结一4;启一14)。在玛拉基书三2里,把将要来的弥赛亚比拟为银器匠的火,这火要去除渣滓、炼净金属,使其达更高之纯度。施洗约翰将此概念带进另一个更高的层次,他应许当弥赛亚来的时候,祂将会用圣灵和火为人施洗(太三11;路三16)。在五旬节那日,圣灵的降临被描述为如「火焰的舌头」般降在使徒们的身上,而这事件以一个惊人的方式成就了约翰的预言。玛拉基书的意象乃是与保罗思想有关,保罗提到在审判的那日,信徒一切活动都必须面对最后的试验(林前三13~15),那时他们所做的一切,都将依据最严厉的标准来审定。如果主的仆役真是火焰的话,那麽基督来丢在地上的火(路十二49)必定烧毁信徒身上所有邪恶和没有价值的事物(来一7)。

  神显现这生动有力的本质,促使百姓们欢呼,无庸置疑地这是被一种错综复杂的情绪所挑起的反应。这些情绪包括了敬畏、惊讶、喜乐和感谢。他们面伏于地,在神面前俯伏,这乃是采用近东一种别具特色的方式,用以表达对凌驾于众诸侯之上的大君王之绝对降服。除了新上任的祭司刚刚为百姓们将燔祭和平安祭献予神之外,神授予以色列人一个相当意想不到的机会能够自发地向神献上敬拜和表达谢恩之情。

50F. Lofthouse in A. S. Peake (ed.), Commentary on the Bible (1937), p. 201.

51J. R. Porter, Leviticus, p. 7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