丁道尔圣经注释

  十四1~4. 叛乱至此达到高峰。在探子对应许地的形容恐吓之余,百姓方寸大乱。在希伯来原文,动词一个接一个地重叠起来,以求表达其中浓烈的情绪(1~2节)。他们认为以往所经历过的事情,每一个都胜于迦南。他们的念头从埃及转到旷野,转到迦南,又再转回埃及。时间冲淡了他们在埃及的惨痛回忆,所以从前悖逆时,他们不过是以渴想的态度缅怀(参十一5、18、20)。可是这次,他们却真的提出要归回埃及,此举对于整个救赎大计来说,是彻底的拒绝。圣经从出埃及记第一章到探子的使命,其实只有一个的情节:神怎样把以色列领出埃及,带到迦南边界。但如今目的地已然在望之时,他们却提出放弃。不但如此,他们更提出要选立领袖,代替神任命作为救恩中保的摩西。我们不如立一个首领,回埃及去吧(4节)。

  5. 无怪乎摩西亚伦俯伏在地。他们不是哀求饶命,而是对百姓的亵渎和不敬表示震惊。在旧约时代,俯伏在地是崇拜和畏惧的至高记号(创十七3;利九24)。然而在民数记,这行为通常都发生在严重的审判以先(参十六4、22、45,二十6)。感受到神临在的摩西亚伦俯伏在地,是因为畏惧祂将要施行的作为。然而神的荣耀并不立时彰显(10节),故事暂且停留在紧张状态中。迦勒和约书亚义正词严地呼吁他们信任耶和华,百姓还有悔改的最后机会。然而摩西亚伦俯伏在地,已经暗示到百姓不会听从,至终会倒毙旷野(参29节及下)。

  6. 约书亚和迦勒撕裂衣服,这个比较普及的动作,是深表悲哀的意思(参:创三十七29、34;利十三45)。由于它在传统上和哀悼死人很有关系,所以可能也是暗示事态的发展(参:士十一35)。这是约书亚对迦勒的少数派报告,第一次的公开认同。他一直保持缄默,无论是在心理学上还是在故事的叙述上,都很有道理。他在较早时若是发言维护征服迦南的计画,他的证供很容易会被斥为出乎偏见,不得接纳;因为他是摩西的私人助理,和摩西出埃及、入迦南的大计息息相关。然而在整个大计的背景下,他此时介入讨论却十分合宜。百姓刚刚发表的意见,是既然进入迦南儿女便会被掳,他们就当选立另一位领袖带他们回到埃及。虽然约书亚要到很多章后才被任命为摩西的承继人,他在此时崭露头角,正隐约地预表了将来。约书亚将会成为他们的新领袖,带他们的孩童得那应许之地。

  7~9. 约书亚和迦勒的话与其他探子的话遥遥呼应153(十三27~29、32~33)。他们没有排拒同伴有关当地居民的报告,只是坚持不当惧怕这些人。他们空有次神(demi-gods)的形貌,但那荫庇他们的(直译作「荫」,在炎热的近东,用这象喻描述神的保佑最是贴切不过;诗九十一,一二一5)已经离开他们,有耶和华与我们同在。整个均势经已扭转。

  10. 但全会众说:拿石头打死他们!这不只是暴民要运行私刑而已(参:出十七4;王上十二18)。会众有司法的权力,而死刑只是限于重大的宗教罪行(如:利二十2、27,二十四23;民十五36;申十三10),以及象征毁约的家庭罪愆(申二十一21,二十二21、24)。约书亚和迦勒指控会众背叛耶和华(9节),他们以之为诬告而否决,并且提出要判处他们作假见证的刑罚。耶和华正值此际,在会幕上方显现于荣耀之中(参:出十六7、10,二十四16~17;利九6、23;民十六19、42,二十6;王上八11)。

  11~12. 神的指控和约书亚的相仿。这百姓藐视我(参十四23,十六30,申三十一20)。我在他们中间行了这一切神迹,他们还不信我。神口中的神迹包括了十灾、渡过红海、供应饮食等(出七3,十1)。信心和信靠等字眼在旧约虽然很不常见,人必须相信神和祂的话语,依然是每位作者的基本信念。相信神就是接受祂口所说的一切话,并且依样实行:信任祂的应许,遵行祂的诫命。人有信心就能在神面前得算为义(创十五6),没有信心就会遭咒(参:民二十12)。神在此时提出要毁灭以色列,由摩西和他子孙从头开始(12节)。

  13~25. 昔日以色列人崇拜金牛犊时,神亦提出了类似的方案。摩西当时劝阻了神,他的理由是免得埃及人以为祂没有能力,和免得废除向列祖所立的应许(出三十二10~14)。摩西在此所持的,也是同样的论证:他提醒神曾经应许以色列人,即使犯罪也能得到赦免(参:出三十四6~9)。

  摩西的恳求素来都蒙神应允,这次也不例外:耶和华说:「我照着你的话赦免了他们。」(20节)得神赦免并不表示以色列能够脱离犯罪的一切惩罚,他们所能逃避的,只是罪有应得的灭族而已。这种赦罪的概念,不少祭礼文献中都可以找得到。崇拜者运行的全套礼仪,经常包括了宰杀价值高昂的祭牲。他一旦履行,就「必蒙赦免」(如:利四20、26、31,五6等)。换言之,这人就是和神恢复了契通,只是他献上祭物,仍然是为自己的罪行付上了代价。百姓在此也是一样,他们虽蒙赦免,依然不得进入应许之地。翌日他们必须转头,前往红海的方向(25节)。

  本节在地理上,大概是说他们要从加低斯出发,朝东南方前往阿卡巴湾(Gulf of Aqabah)。这条贯通南北的路径,是西奈半岛地区有数的古道之一。154然而在神学上,红海的路的意思,就是他们要回到埃及去。惩罚与所犯的罪相当,正是这故事典型的讽刺笔法。他们所求的是死在旷野,或是回到埃及,神应允他们的所求,但事情的始末却和所预期的不一样。进入迦南的长期目标延期实现,好让悖逆的一代在他们选择的地方死亡。

  26~38. 悖逆的一代想要旷野,他们真的得着了。摩西在对全国演讲中,发挥这个主题。他们说:巴不得我们……死在这旷野!(2节)摩西四次警告:你们的尸首必倒在这旷野(29、32、33、35节)。他们认为会在迦南被杀的儿女,终会进入这地,得以为业(3、31、33节)。不信的探子立时死于天降的瘟疫,证明上述的警告必得应验。不致丧命的只有约书亚和迦勒,神保证他们必会进入迦南。

  39~45. 听完摩西宣称他们必定在旷野死亡的信息,悲哀(39节)是合宜的。但百姓显然不是真的相信,以为单单承认错误就够了。他们自行出兵,没有摩西和耶和华的约柜同行,结果在迦南南界近何珥玛的一个村落战败(参:书十五30)。155这件简短的事迹强调了整个探子故事的信息。以色列依然不把神当作一回事,也不听从祂所指派的代表摩西。他们不能在学会这个功课以前进入迦南地。而这个功课,可能要很久才学得会。

  本段不仅是个生动的故事而已。它信息的回音响遍整本圣经。民数记三十二章、申命记一20~40(参八2)、诗篇(九十五10,一○六24及下)、先知书(摩二10,五25),和新约(林前十;来三7~四13)都回顾这件事。希伯来书三12、14总结了这个故事:「弟兄们,你们要谨慎,免得你们中间或有人存着不信的恶心,把永生神离弃了……我们若将起初确实的信心坚持到底,就在基督里有分了。」

增注:民数记十三至十四章的来源

  按照一般的来源批判理论,民数记是由较早期的 JE 和较晚期祭司来源 P 的合编而成的。这些来源的分界线大致上与材料的自然分段相符。如是者第一至十章所有的律法材料都是P,而十一至十二章的记叙则是 JE。但这理论认为在探子故事中,这两个来源是互相交织的:两个不同的记载合编成为现有故事的形式。

  古莱156这样分析来源:他把十三1~17a、21、25、26a、32a,十四1a、2、5~7、10、26~39a 归入 P;其余的,即十三17b~20、22~24、26b~31、32b~33,十四1b、3~4、8~9、11~25、39b~45则归入 JE。古莱又辩称十四章11~24节摩西的代求,其实是JE后来的延伸,在时间上比P为早。其他解经家所提出的分析大致相同,彼此间只有一两节的分别。然而戴沃尔157和麦埃维纳158(S. E. McEvenue)则认为,十四章30~33节是 JE 进一步的延伸,在 P 中反映出来。

  来源批判分析所以受到支持,是因为它能够解释记叙中双重之处和某些矛盾的地方:比较十三21(P)和十三22(JE);十四11及下(JE)和十四26、27(P)。JE 说探子在加低斯出发(十三26b),但 P 却说他们从巴兰的旷野启程(十三3、26a)。按照 JE,他们只是窥探希伯仑一带的南部地区(十三22~24),但在 P 则是整个迦南地(十三2、17a、21)。JE 只说迦勒不附从多数派的探子(十三30,十四24),然而按照P却是迦勒和约书亚反对,结果得免死亡,能以进入迦南(十四6~7、38)。

  这些论证没有一个具有真正的说服力。即使在被视为来自同一来源的故事中,重复依然是圣经记叙的一大特征。加低斯若是如上所述,位于巴兰旷野的边缘,两个地名在记叙中交替使用便不足为奇了。P 坚称探子遍访全地,被监定来自 JE 的材料则是集中在希伯仑一带,而他们对希伯仑地区特别有兴趣,是因为列祖埋葬于此。其实十三章29节(JE)亦已暗示他们的行程包括了更大的范围:本节提到了耶路撒冷的耶布斯人,分别住在地中海沿岸和约但河畔的迦南人。最后,迦勒带头抵抗多数派探子,也是很有理由的。约书亚是摩西的助手,谁都晓得他不会附从探子,所以他一直等到迦勒的说话肯定没人理会之后才发言。按照通常被算为在P以前的申命记一36、38,出埃及的一代得以进入迦南的,惟独是迦勒和约书亚二人而已。

  惟有把 JE 和 P 视作完全独立的来源,这种根据来源分析的论证才不会被削弱。然而按照麦埃维纳,159如果要分别 JE 和 P,探子故事的两个版本的众多共同之处,只能证明P的版本是基于 JE 的版本。这表示两个来源之间没有真正的矛盾;昔日的作者并不觉得它们互相抵触。若然,两者之间的分别,便不足以成为否定现有记叙统一性的证据了。

  另一方面,还有不少的外证内证,作为支持现存探子故事统一性的证据。第一,较早期的 JE 来源并不完整。它开始时不但没有提到探子的名字,连他们的数目都没有说明;谁差派他们出去,回来时向谁报告,都付之阙如。很明显 JE 反映了某些资料的存在,而这些资料现今只在 P 找得到。这如果不过是独立的案例,还可以假定是因为我们没有整个的 JE 故事。但 JE 的对白亦有一部分反映了属于 P 之对白的内容。例如十四章7~9节同时回应了十三章27~29、32b~33(JE)和32a(P)节。按照现有的经文,摩西对探子的指示(十三17~19),叙事者对他们使命的记述(十三21~26),以及探子自己的报告(十三27~33),都以同样的次序重复同样的要点,然而每次所用的字眼都有优美的变化。然而来源批判却不惜割裂这三段经文,以求维持这些可能没有必要的分别。

  第二,比较民数记十三至十四章和申命记一章,就能证明后者不但取材于 JE 的记载,更包括了被认为是 P 或 JE 边注的资料。申命记提到每支派有一位探子(一23;参:民十三2),约书亚和迦勒都没有被杀(一36、38;参:民十四6、30、38),以及对于孩童的关注(一39;参:民十四3、31)。

  上述观察本身并没有逼使人摒弃来源批判学的分析。只要接受部分学者的看法,把申命记放在P以后,来源批判理论也是可以与它协调的。然而监于故事多个部分错综复杂的关联,假定现存经文基本上的统一性,似乎是比较安全的做法。它现有的形式或曾经过后期编者的扩充,160但却不象是两个独立来源合并而成的产品。

144请参看导论第 II 条「结构」。事实上明文指出在加低斯发生的,只有第十三、十四章(十三26)的事故;十四25和二十1可能暗示中间的故事在别的地方发生。无论如何,材料的安排确然显示经文故意突出了民数记十三至十九章的事件和律法,以及西乃(出十九~民十)和摩押(民二十二~三十六)之事件和律法间的平行之处。

145参 Keil, p. 86.

146根据出埃及记六3,神是在燃烧的荆棘中首次向摩西启示圣名耶和华。何西阿或许是约书亚出生时所起的名,后来因为这个新启示才改名为约书亚,这名字也是他和摩西事工认同的记号。

147见 Y. Aharoni, The Land of the Bible (Burns and Oates, 1966), pp. 61~70; R. de Vaux, 'Le Pays de Canaan', JAOS, 88, 1968, pp. 23~30.

148见第三十三章及之地图。

149见三十四8注释,以及地图的讨论。

150见 IBD, p48, 'Anak' 一条。

151然而 J. J. Bimson, Redating the Exodus and Conquest, p. 202提出,本节可能是指希伯仑和泰尼斯在主前十一世纪先后重建。希伯仑在中铜器时代被毁,显然到铁器时代才得以重建。

152对于这些居民的进一步讨论,请参看 IBD 的有关条目,以及 D. J. Wiseman, People of the Old Testament Times (Clarendon, 1973) 。

153参较:你所打发我们去……我们所窥探经过之地 // 我们所窥探经过之地(十三27、32,十四7);流奶与蜜之地(十三27,十四8);然而ʾep̄es kî) // ʾaḵ;十三28,十四9)吞吃居民之地 // 他们是我们的食物(十三32,十四9)。

154见 G. I. Davies, The Way of the Wilderness (CUP, 1979). P. 77。

155大概是别是巴以东八哩的梅沙什废墟(Khirbet el-Meshash)。

156Gray, pp. 129 ff.

157de Vaulx, pp. 171 ff.

158S. E. McEvenue, 'A Source-Critical Problem in Nm. 14:26~38', Biblica, 50, 1969, pp. 453~465.

159S. E. McEvenue, The Narrative Style of the Priestly Writer (Biblical Institute Press, 1971), pp. 92 ff.

160判断早期和晚期成分的准则,其实颇为可疑。然而十三16有关何西阿改名之小注所针对的,可能是十三4~15中较早期的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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