丁道尔圣经注释

约书亚记第廿四章   C 示剑的立约大典(二十四 1 ~ 27 ) 

  将摩西五经分成四大文学文献或来源的来源鉴别,近年来经过了重大的变革。它的一些基本假设受到了挑战。或许这一点可以解释为何有人视约书亚记二十四 1 ~ 27 有各种来源。十九世纪的学者认为, E ( Elohist )来源是二十四章的起源,但是,过去这几十年却出现了好几种看法。有人视约书亚记二十四章为主前九~八世纪的北国文献( Sperling ),另有人认为是第七世纪的申命记式文献( Perlitt ),还有人将它列为主前第六世纪被掳之雅巍信徒的作品( Van Seters )。 673 

  导论中曾经提到(第 56 页),约书亚记二十四 25 把这一章定为立约典礼。学者们曾在圣经的约和古代近东的立约条款中,发现类似的形式,尤其是主前 1200 年之前,赫人所保存的记录。赫人藩属条约和圣经的摩西五经及约书亚的约中,可以找到以下几项内容:开场白、历史序、一系列条款、置于神庙中、读给会众听、列出神圣的见证、不顺服的咒诅与顺服的祝福。基钦( Kitchen )认为约书亚记二十四章的结构与赫人的立约文献相仿,他的分析颇适合作为经文的大纲。 674 他发现这是“非常浓缩的记录”, 675 有开场白( 2b )、历史序( 2c ~ 13 节)、一系列条款( 14 ~ 24 节)、经文的放置( 26 节),和见证人( 26 ~ 27 节)。咒诅和祝福则隐含在 20 节中。 

  673 L . Perlitt, Bundestheologie

  im Alten Testament (Neukirchen-Vluyn: Neukirchener, 1969); S. D. Sperling,

  'Joshua 24 Re-examined', Hebrew Union College Annual , 58, 1987, 119 ~ 136 页; J. Van

  Seters, 'Joshua 24 and the Problem of Tradition in the Old Testament' in W. B.

  Barrick and J. R. Spencer (eds.), In the Shelter of Elyon. Essays on

  Ancient Palestinian Life and Literature in Honor of G. W. Ahlstro/m , JSOT Supplemnt 31 (Sheffield: JSOT Press, 1984), 139 ~ 158 页。 

  674 K. A. Kitchen, 'The Patriarchal Age.

  Myth or History?', 52 ~ 56 页。 

  675 前书, 56 页注。 

  i. 会众再次聚集于示剑(二十四 1 ) 

  约书亚所召聚的领袖,和二十三 2 相仿,成为这两章的连系。第二十三章的演说,并不是约书亚和以色列关系的结束。若要让约书亚所事奉过的百姓清楚得着他的异象,还需要再作一些事。约书亚记第二十四章记载了圣约的确认,就像与别国行签约典礼一样,全国(或其法定的代表)都聚集在耶和华面前,要签署这项协定。示剑成了立约大典的所在,正如约书亚记八 30 ~ 35 。 

  百姓站 在神面前 ,有两个意思: (1) 神即将与他们立约; (2) 这是领导转移的时刻。在圣经前文的记载中,也曾有一次像这里一样,动词 站在面前 和神的名字并列。 676 在出埃及记十九 17 ,百姓站在神面前,为要聆听圣约,表示赞同,并藉一个典礼来确认。这里也是记同样的事件。这个特殊的动词也出现在申命记三十一 14 ,摩西和约书亚站在神面前,约书亚承接使命,在摩西离世之后要带领百姓。在约书亚记第二十四章,约书亚快要离世,而他的“接班人”则是百姓的代表( 31 节)。 

  对基督徒而言,经常以敬拜来到神面前,是信心生活的要素(来十 25 )。当我们聚集敬拜的时候,基督便会提供机会,让人接受祂以十架宝血所立的新约(太二十六 28 ;可十四 24 ;路二十二 10 ;林前十一 25 )。 

  676 希伯来文动词是 yit[yas]s]e%b[u^ 。神的名字前面有定冠词,即“那位神”。在出十九和二十四也曾经出现。 

  ii. 神为以色列所行的拯救(二十四 2 ~ 13 ) 

  在条约文献中,前面会有一段序言,让藩属认识宗主是谁。在这里,约书亚以 耶和华 , 以色列的神 为宗主。在艾城打败仗的时候,也是用这些词汇来引介对神的说明,指出以色列当中有罪(书七 13 )。现在,这些词汇则是强调此一场合的重要性,以色列的未来与他们是否注意听有关。 

  一般条约文献的历史序,是追溯宗主过去给藩属的各种好处,与彼此之间良好的关系,显示由于藩属忠于宗主,他们便得到了保护与成功。过去悖逆的行为则带来了危险和苦难。这序言形成藩属要忠诚维护条约的理由。第 2 ~ 13 节也是同样的事,神追溯以色列的历史,和从一开始祂如何对待他们。这次回顾的原因,是要向百姓显示,他们过去的忠心,带来了神的祝福。此外,神主动为以色列施行救恩,并且持续如此,毫无间断,直到现今的世代。 

  对基督徒也相同,神为祂子民施展拯救之工,乃是基督信仰的根本要素(约二十 31 ,林前十五 1 ~ 11 ,来十一)。 

  神把以色列的历史总结为四部分:列祖( 2 ~ 4 节)、出埃及( 5 ~ 7 节)、约但河东的得胜( 8 ~ 10 节)、应许之地的征服( 11 ~ 13 节)。每一部分都包括一个重复语,强调神乃是主角。祂总是说,是祂亲自施行拯救,即,“我将……”。这个国家的诞生和成功,不是靠约书亚,也不是百姓的功劳(亦非他们祖先的功勋)。成就这事的,惟独是神,以色列必须明白神所作的一切,才会欣赏祂要与他们立的约。 

  2.  列祖的祖先曾 敬拜别神 。创世记三十一 53 曾提到拿鹤与他拉所拜的神只,拉班在那里指着那些神只起誓,保证他和雅各互不侵犯。那些神只或许是指祖先,因此与地业和产权有关。 677 若是如此,这里两次重复提到 大河那边 ,就别具意义。大河是指幼发拉底河,指亚伯兰祖先的家园。 

  3.  神将亚伯兰从那地方带出来时,也使他离开了过去的祖先崇拜。拉班则留在 大河那边 的哈兰,所以仍继续这种宗教。神在以色列当中的工作,始自让亚伯兰单单来敬拜神。这段历史回顾,便是向约书亚的那一代人发出挑战,要他们单单敬拜神( 14 节)。除了带亚伯兰出来,神还 引领他 ,又 使他的子孙众多 。 

  4.  神说,列祖的每一代祂都负责,所以,不可以把列祖当作祖先来崇拜。列祖的成果也不是其他神只所赐的,从头开始,一直是神在掌控,每件事都是按照祂的计划在进行,甚至包括下埃及在内。 

  5 ~ 7.  神用大奇事把以色列人从埃及拯救出来。 678 所以约书亚说,神 降灾与埃及 ,在埃及追兵临近的时候,祂保护以色列人, 使海水淹没埃及人 。 679 这段与喇合的告白(二 10 )不同,没有提到神使 红海 变为干地,让以色列人过去。喇合想要强调,无论是自然界或是人,都不能拦阻以色列的前进。在约书亚记二十四章,重点则是神拯救他们脱离仇敌,从埃及就开始如此。 680 以色列人必须了解,这位神能使他们胜过该地所有剩余的仇敌。为这缘故,过红海的神迹、旷野吗哪的供应,都没有提出来。这里只说,以色列人 亲眼见过 神向他们仇敌所行的事。第 4 节讲到列祖,以埃及的事作结束,为以下出埃及的事件铺路。这件事的结尾则讲到 旷野 ,为下一段以色列在约但河东的事铺路。 

  8 ~ 10.  这里追忆民数记二十一~二十四章的事。约书亚记十 5 记载,亚摩利人占据死海和约但河以西山地的南边。正如民数记第二十一章,这里也说亚摩利人在死海东边一带相当昌盛。 681 以色列人击败亚摩利人, 得了地为业 ,这个动词和描述约书亚得约但河以西之地为业相同。这两片土地就是以色列支派的地业。正如第二十二章所示,以色列人,无论住在约但河的东岸或是西岸,都事奉同一位神。 

  9.  巴勒和巴兰的故事,记在民数记二十二~二十四章。耶弗他在士师记十一 25 也提到,在那里他否认巴勒曾 攻击以色列人 ,这显然与约书亚记二十四 9 相反。或许这是一种反讽的说法,讲到巴勒雇用巴兰来咒诅,就等于已经“耗尽”了他作战的力量。 682 

  10.  神的能力“救”了亚伯兰脱离 别神 。祂救以色列脱离埃及强大的军队。在巴兰的事上,神克服了先知和他咒诅的力量,把它变为祂子民的祝福,因此也是救了他们。 683 

  11 ~ 13.  这里讲到约但河西的征服。和在河东的情形一样,战争是仇敌发动的:他们 与你们争战 。又如第 8 节一样,当神说, 我把他们交在你们手里 ,状况就改变了。所以,得胜也单单出于神( 12 节);百姓只是进去占领这地,享受其中的丰富而已( 13 节)。 

  11.  第一回合的胜利,就是在耶利哥的得胜,乃是以后胜利的象征。这里的国家清单,和约书亚记三 10 相同,在那里神应许要让以色列得胜。 耶利哥人 (或译: 耶利哥的居民 )或许是指该城的一些领袖。 684 

  12.   黄蜂 究竟是指什么,引起不少辩论。它是否为 (1) 埃及, (2) 战争中的昆虫,还是 (3) 惊骇? 685 埃及似乎不大可能,因为经文中并没有提到它,而且圣经也没有这种辨认的例子。昆虫在战争中可能会用到,但是它们不太可能出现在这段经文中,因为此处只提到一种黄蜂,而约书亚或圣经其他地方都没有记载过使用黄蜂。这个字的另一个翻译是“惊骇”,或是以黄蜂为图喻,象征这种惊恐,这个说法似乎可以充分解释出埃及记十五 14 ~ 16 ,约书亚记二 9 ~ 11 、 24 ,五 1 ,六 27 对仇敌的描述。 

  黄蜂 曾出现在立约之书的末了,神所赐的祝福中(出二十三 27 ~ 28 ,那里与 惊骇 平行使用)。 亚摩利的两个王 是西宏和噩,如约书亚记二 10 ,九 10 等处所提。以色列的胜利不是用刀,也不是用弓赢来的;这个说法出现在雅各的祝福中,就是创世记四十八 21 ~ 22 ,他把山地赐给约瑟的那段话;雅各说,那块地是他用弓用刀夺来的。约书亚记二十四 12 把摩西五经中好些应许以色列得胜的经文,都放在一起。因此它显明,神曾经应许以色列的,如今已然实现;祂会继续为以色列赢得争战,只要他们向祂尽忠。 

  13.  神的恩典赐给以色列这块地,和其中的丰盛。这一节正像申命记六 10 ~ 11 一样,用以色列从神白白得到的财富和祝福,来形容神的一切应许都已实现。对基督徒而言,读这些经文便自然会连想到以弗所书二 8 ~ 10 ,以及神藉基督与其工作所赐下的恩惠。 

  677 R. S. Hess, 'Nahor (Person)' in ABD , IV, 996 ~ 997 页。 Koopmans, Joshua 24 , 313 页注意到,许多条约一开始都提到现今世代的“列祖”。在希伯来文,“父亲”和“祖先”乃是同一个字。 

  678 参类似的用语,在出三 20 ,十 1 ;民十四 11 ;诗七十八 4 。 

  679 讲到神,从第一人称(“我”)转到第三人称(“他”),在希伯来散文和西闪族的一般文学中相当常见。参 S. Gevirtz, 'On Canaaite Rhetoric: The Evidence of the Amarna Letters

  from Tyre', Or , 42, 1973, 170 ~ 171 页。 

  680 神带来“黑暗”,这个字只出现在这里。不过,在出十四 19 ~ 20 ,它是描写保护的云。在赫人和荷马的文学中,也看见神这样使用云。参 M. Weinfeld, 'Divine intervention in War in Ancient Israel and in the

  Ancient Near East', 144 ~ 145 页。 

  681 参 E. C. Hostetter, 'Geographic

  Distribution of the Pre-Israelite Peoples of Ancient Palestine ', BZ , 38, 1994, 81 ~ 86 页。这个词可以包括其他团体。参:书十三 4 。 

  682 Boling and Wright, 536 页。亦参 Keil and

  Delitzsch, 299 页。 

  683 有关古代近东情境的用语,诸如,“我将他们交在你们手中”,和“我救你们脱离他的手”,参 Koopmans, Joshua 24 , 329 ~ 330 页。在这两种说法中,手都代表能力或掌权。 

  684 这种用语出现在士九 2 和撒上二十三 11 ~ 12 。在这两处,它都是指一群人,可能是作决定的一个团体,或在示剑,或在基伊拉。这个用语出现在亚马拿和乌加列文献中,指一群人,但不是王,也不是首领。 W. L. Moran, The Amarna Letters , 175 页,注 5 。 

  685 有关 (1) 说,参 O. Borowski, 'The Identity of the

  Biblical s]ir`a^~ in E. L. Meyers and M. O'Connor (eds),

  The Word of the Lord Shall Go Forth. Essays in Honor of David Noel Freedman in

  Celebration of His Sixtieth Birthday (Philadelphia:

  ASOR; Winona Lake, Indiana: Eisenbrauns, 1983), 315 ~ 319 页。有关 (2) 说,参 E.

  Neufeld, 'Insects as Warfare Agents in the Ancient Near East (Ex. 23:28; Dt.

  7:20; Jos. 24:12; Is. 7:18 ~ 20)', Orientalia , 49, 1980, 30 ~ 57 页。有关 (3) 说,参 L. Ko/hler, 'Hebra/ische Vokabeln I', ZAW , 54, 1936, 291 页。 

  iii. 立约的承诺(二十四 14 ~ 24 ) 

  第 14 ~ 24 节相当于条约中的条款。在一个条约中,前一部分是过去历史的摘要,作为效忠的理由,然后便是列出个别的条款,说明如何才算继续效忠。申命记也是一份立约的文件,其中第十二~二十六章的律法便是这类条款。约书亚记第二十四章中,是以约书亚和百姓对话的形式来写,讲到他们对神的忠心:约书亚向百姓挑战,要他们决定是否单单事奉神( 14 ~ 15 节),而百姓则追忆神拯救他们、保护全国之恩( 16 ~ 18 节)。他们同意要事奉耶和华。约书亚警告百姓,这个抉择会有难处,但以色列人坚持到底( 19 ~ 21 节),他们起誓要效忠神( 22 ~ 24 节)。 

  14 ~ 15.  “事奉”(希伯来: `bd )耶和华共重复了七次。四次是指以色列现今的一代。约书亚两次命令他们要事奉以色列的神;又向以色列两次发出挑战,要他们选择究竟要事奉谁;其中两次提到 你们列祖在大河那边所事奉的神 ,就像第 2 节一样。约书亚以自己和他的 家 要向神委身,作为总结。 686 亚摩利人的神 代表以色列周围列国的神只。尽管约书亚曾提出警告,以色列人又在约书亚记二十四章作过信仰告白,但在约书亚死后,百姓便去敬拜这些神只(士二 11 ~ 13 ,六 10 )。约书亚和他的家,代表向神忠心耿耿的少数人。对基督徒而言,约书亚的见证是个榜样,即使众人皆不从,我们仍应坚持自己的信仰,为此作见证。在新约中,司提反(徒七章)和保罗(徒九 20 ~ 25 )可以代表不惧潮流,敢于承认自己信仰的基督徒。 

  16 ~ 18.  百姓述及神如何建立并拯救他们的国家。他们重复讲到最近所经历从神而来的胜利,一方面是表明他们相信以色列的神,一方面也显示他们同意约书亚在 5 ~ 13 节立约的演说。百姓拒绝 离弃耶和华 ,坚持他们不会 事奉别神 。 687 而 事奉别神 和 事奉耶和华 ( 16 、 18 节)这两个词所用的字根( `bd ),和神救百姓离开的 为奴之家 的字根相同。 

  17.  这是百姓信仰告白的理由。 688 他们曾是另一个国家(即埃及)的奴隶,神把他们从奴役中释放出来,所以他们理当事奉祂。神已经使他们脱离受强迫的事奉,现在他们要以感恩和赞赏来事奉。基督徒也已经得救,脱离黑暗国度的奴役,被带进神光明的国度,同样有机会可以敬拜事奉主基督(加四 1 ~ 20 ;弗二 11 ~ 22 ,五 8 ~ 21 )。至于神所行的 大神迹 ,请与二 12 对照,那里的 证据 (希伯来: ~o^t[ ;译注:英文同为 sign )是指探子向喇合所起的誓,保证会兑现他们给她的应许,还有四 6 ,约书亚用它指从约但河搬来的石头,作为以色列人过河的记号。不过,在约书亚记第二十四章,这个字是讲出埃及和占领迦南地的奇迹( 5 ~ 13 节)。 

  18.  以色列人这样宣告,就是承认过去的历史乃是神救赎的明证,祂有权要求他们完全忠诚。 耶和华又把 那里的诸国都从以色列人 面前赶出去 ,因为惟有以色列的神是掌管世上列国的神,所以祂能任意将各族人迁移。 689 

  19 ~ 20.  约书亚向百姓挑战。在 14 ~ 15 节,约书亚曾让他们选择,但是这还不够,他指控百姓没有能力跟随这位真神。约书亚的理由是用 A - B - B' - A' 的交错形式写出: 

  A.   祂是圣洁的神,是忌邪的神, 

  B.   必不赦免你们的过犯罪恶。 

  B'.   你们若离弃耶和华,去事奉外邦神, 

  A'.   祂必转而降祸与你们,把你们灭绝。 

  这里外层的“封套”讲到神圣洁的属性,以及这属性对以色列的罪会带来怎样的后果。中间的两行,焦点是约书亚担心以色列会犯的罪,就是去敬拜外邦神。约书亚希望以色列能特别注意这一点,而正如士师记二 11 ~ 13 所示,百姓在这方面最容易犯罪。约书亚警告说,神必不赦免以色列的罪,有人认为这“或许是旧约中最具震撼力的宣告”。 690 连在 你们的过犯罪恶 之后的复数代名词,暗示是指所有以色列人。神不会忽视一个国家的罪,就像迦南人一样。虽然一个国家中有少数人悔改,但审判必会临到犯罪的全国(赛六 9 ~ 13 )。神是 忌邪的神 。忌邪一字(希伯来: qanno%~ , 19 节)用来形容 神 (希伯来: ~e{l ),曾出现在十诫中,形式类似( qanno{~ )。那里也是指神不能容忍他们敬拜别神(出二十 5 ;申五 9 )。 691 

  21.  百姓的回答,是直接而坚定的“ 不! ”他们否认约书亚的指控,决定选择效忠耶和华神。对基督徒而言,以色列代表承认自己信仰的人(太十 32 ;路十二 8 ;罗十 9 )。这是信仰的第一步,不过,这种信心究竟有多少能耐,还需要经过考验。 

  22 ~ 24.  百姓以自己和自己的证言为见证,表明他们要事奉耶和华的应许是真实的。 692 约书亚吩咐百姓,要 除掉外邦神 ,并要 专心归向 神,而百姓的回覆是应许要 事奉 神,并 顺服 (直译:听,听从)祂。在其他的经文中,顺服命令是由一则特定的声明(四 8 , 以色列人就照约书亚所吩咐的 去作),或一个描述命令执行的故事(五 2 ~ 3 ,“ 你制造火石刀 ” ……约书亚就制造了火石刀 ),来作说明。 

  24.  百姓并没有对约书亚所命令的事作出特定的回应。他们只是重述前面的应许,要 事奉耶和华 。省略掉顺服的说明,是不祥之兆。这里不像雅各的全家,他们把所有的偶像和拜假神的东西,都埋在示剑(创三十五 2 ~ 4 )。由此可见,虽然百姓起誓要效忠,但他们仍保留了其他神只的偶像和象征。信仰不单要用言词表明,更要用行动表明。这些百姓却没有付诸行动。对基督徒而言,在宣告信心之后,也必须要有服事的行动(雅二 14 ~ 16 )。 

  686 有关家的单位,请参七 14 ~ 18 的注释 ,而家中的领导,请参二 13 。 

  687 有关“离弃”,请参一 5 的注释 。 

  688 “为奴之家”在圣经共出现十三次,都是指埃及,和出埃及的事件。在颁布十诫时,神也以此作为自我介绍的一部分(出二十 2 ;申五 6 )。亦参:出十三 3 、 14 ;申六 12 ,七 8 ,八 14 ,十三 6 、 11 ;士六 8 ;耶三十四 13 ;弥六 4 。 

  689 Hertzberg, 136 ~ 137 页。 

  690 Butler, 274 页。 Butler 认为,这是神的圣洁之特色,就是不能容忍任何的罪。 

  691 同一个片语,“忌邪的神”,出现在那鸿书一 2 ,其上下文描述神是报复者。 

  692 圣经希伯来文有一个字指“不”( lo{~ ),但圣经却没有一个字指“是”( yes )。而百姓在 22 节同意约书亚时,是重复用“作见证”一语。 

  iv. 立约的确认(二十四 25 ~ 27 ) 

  正如条约文献的结构,第 25 ~ 27 节讲到文献的放置,和见证人。 693 示剑亦曾出现在第 1 节,这里用此一地点将整个立约大典作一结束。 694 

  26.  约书亚把立约的话写下来,很像条约中需有几句话,讲到整个文献已经写下,并放在圣所中。约书亚所写的约,成为 神的律法书 的一部分。约书亚记二十四 26 提到 耶和华的圣所 。这意味圣约放在那里,而那是过去更大作品中的一部分。其目的是要将刚才所写的,和摩西的律法相连,不过,这里没有再提摩西的名字。约书亚记前面几章经常出现摩西的名字,以支持约书亚的工作,但在这一章,年迈的约书亚写约书时,已经不再需要援用摩西的权威。约书是什么?经文没有清楚交代,可能是指第二十四章前面的那些话,或是类似的话。约书亚写约书,使它能具持久性,有固定的权威,可以研读,并作参考。对古代以色列而言,圣约的写作与保存,使得许多人能够阅读。对基督徒而言,神的话乃是圣约的记录,经常读它,才能用它作为信仰与生活的指导(参:提后三 16 ~ \cs16 17 ;彼前一 10 ~ 12 )。 

  27.  见证的石头是采用以石头为纪念的传统,在过约但河时已经这样作过(四 1 ~ 9 )。不过,这石头既是誓约的见证,就比较像雅各在伯特利(创二十八 16 ~ 22 ),以及他与拉班协商之后所立的石头(创三十一 43 ~ 54 )。那两次,各都起了誓,而石头与誓言有关。条约的见证人通常是国家所拜的神只,而约书亚和百姓不拜别神,只拜耶和华,因此他们不可能要别的神只来作见证。石头可以作为恒久的纪念,提醒未来的世代在示剑曾立过的约,以及这约的重要性。 695 雅各与石头和示剑的关系,对这段经文别具意义。 

  雅各把他的妻妾从哈兰带来的所有外邦神只,都埋在示剑(创三十五 2 ~ 4 )。在这个地点立石为证,肯定了百姓不愿去敬拜这些神只。但同时,它也指出了埋偶像的地点,因此,这个地方仍具模棱两可的性质。以色列是否会单单敬拜耶和华,正如见证石所象征的?还是他们会回到这里,要来敬拜其他神只,正如被埋的偶像所象征的?以色列后来选择违背自己的允诺(士二 11 ~ 13 ),在他们回应约书亚的挑战时,未提到要除掉外邦神只,就已露出端倪(二十四 23 ~ 24 )。这与雅各正相反,他命令全家要除掉他们的神只,大家就都照办了(创三十五 2 ~ 4 )。 

  693 M . Weinfeld, 'The Loyalty

  Oath in the Ancient Near East', UF , 8, 1976, 379 ~ 414 页,把这里算作一种效忠的誓言( 405 页)。不过, Weinfeld 列出的效忠誓言之要素,有相当的多样性,而书二十四 24 ~ 26 只包含其中的几项。所以,若要作比较,立约/条约的结构要素较少,而每一项要素和这里的对应十分接近,是更恰当的比较。 

  694 示剑在旧约中的角色,参八 30 ~ 35 的注释 。 

  695 有关石头的辨认问题,参增注:“约书亚的祭坛是否在以巴路山?” 。 

  D 在迦南地定居(二十四 28 ~ 33 ) 

  28.  虽然前面已经讲过地业的分配,正式在迦南地的定居则是在立约大典之后才开始。这里讲到四件事:约书亚之死、以色列的忠心、约瑟的下葬,和以利亚撒之死。这些事件的开头,先讲到约书亚要以色列人各归自己的 地业 。 约书亚打发 某人的话,在本书中前面已经出现三次:二 1 ,他打发两个探子去窥探迦南地;七 2 ,他打发探子去侦察艾城;七 22 ,他派使者去亚干的帐棚找出掠物;每一次都是指一项使命的开始。在第 28 节,约书亚打发全国去占领他们的 地业 。他们已经与神立了约,现在可以开始忠心地住在这地方了。 

  29 ~ 31.  在 MT 的约书亚记中,领导人之死是在讲以色列的忠心之前。在七十士译本的约书亚记,及士师记二 6 ~ 9 的平行经文中,次序正好相反。士师记较合适按时间顺序的讲法,因为百姓在约书亚在世的时候保持忠心,这一定是在他去世之前;不过约书亚记里的顺序则是按逻辑写,因第 1 ~ 28 节都讲到约书亚。他既是主角,自然应当先思想他的命运。接下来才提到百姓,因为在第二十四章和全卷书里,百姓也扮演着重要的角色。最后提到示剑的重要性,因那是约瑟下葬的地点;又提到以利亚撒,因他在分配地业的事上有份。 

  29.  约书亚去世的时候,和摩西一样(参一 1 的注释 ),得着了那特殊的头衔“ 耶和华的仆人 ”。约书亚活了一百一十岁,比一般人都长寿(诗九十 10 ),但比不上摩西(一百二十岁;申三十四 7 )。 696 这显示,他一生蒙神祝福,也蒙了特殊的呼召,要遵行神所吩咐的一切事。约瑟也是一百一十岁去世(创五十 26 )。这个数字把将以色列带进迦南的约书亚,和把以色列带入埃及的祖先连在一起。它也为第 32 节提到约瑟铺路。 

  30.  约书亚葬在亭拿西拉的“边界”(希伯来: g]#b[u^l )上。 697 这个字在约书亚记第十二~十九章的分配地业中,出现了五十多次。加上 他地业的境内 一语,不但表明约书亚的生命到此告终,也表示支派分配地业的时期也已结束。约书亚的产业是支派分配地业时所分的最后一份。他也是最后一个去“自己的地业”之人,因为他必须先打发所有以色列人归到他们的地业去( 28 节)。 698 

  31.  这一节很像士师记二 7 ,那里提到约书亚的死,和后来以色列的背道。在约书亚记,第 30 节结束了以色列领袖的故事,而第 31 节讲完了约书亚那一代以色列人的事,但却没有提到未来如何。相反的,这里停顿下来,回顾那个世代,就是知道 耶和华为以色列所行诸事 的那一代。他们对神的认识非常特别,因着这种认识,他们一直向神忠心。对基督徒而言,这段话可以和约翰的见证相媲,他说自己亲眼见证过耶稣基督和祂的教导、神迹、死亡和复活(约壹一 1 )。结果,约翰和其他使徒的见证特别重要,也格外有权威(徒二十一 22 ;林前十五 8 ~ 11 )。 

  32.  这里提到约瑟的遗骸(创五 24 ~ 26 ),又重述雅各所买的墓地(创三十三 18 ~ 20 ),便将约书亚记和创世记连起来,成为一个大时代的总结,也就是说,从创世记开始直到约书亚记为止,乃是讲到这群属神的子民如何从一个家族变成众支派,进而形成一个国家。 699 

  33.  大祭司以利亚撒曾经帮助分配地业的事(参:书十四 1 ),他也过去了。提到他的儿子非尼哈(参二十二 14 的注释 ),则是为下一代与士师记铺路。 700 这里也讲到以利亚撒的后代,好像提约瑟的事时一样。这点与约书亚不同,他的后代从未被提及。他和摩西与以利亚撒相反,没有后代,也没有继承人。理由有二:第一,圣经从来没有说,约书亚的领导方式要延续下去。这不是列王的时代,领袖乃是由神兴起的,为要执行一项特定的任务。约书亚的特殊角色,是把以色列人带进迦南地,他过世的时候,这项任务已经完成了。其他有待进行的事,是百姓和神要去作的。第二个理由接续这一点。士师的时代,神按着祂的心意,在各个时代、各个地方兴起领袖。这不是约书亚,或长老决定的,甚至也不是全以色列可以决定的。神会按祂的旨意拣选未来的领袖。 

  对基督徒而言,也正如以色列一样,这个结论成为忠心领导与事奉者的墓志铭。 耶和华的仆人 之墓志铭,是所有愿意跟随神之人的挑战。因此,圣经把使徒临终之前的见证放在基督徒面前:“那美好的仗我已经打过了,当跑的路我已经跑尽了,所信的道我已经守住了。从此以后,有公义的冠冕为我存留,就是按着公义审判的主到了那日要赐给我的,不但赐给我,也赐给凡爱慕祂显现的人”(提后四 7 ~ 8 )。 

  696 Fritz, 250 页。亦请参:书二十四 23 ~ 27 的注释 。 

  697 请参:十九 49 ~ 50 的注释 。“迦实山”在别处未出现过。撒下二十三 30 (=代上十二 32 )提到“迦实溪”。 

  698 七十士译本加上一段:“在埋葬他的墓里,他们把他将以色列人带出埃及后,照上主的吩咐给他们行割礼的火石刀,放在他身边。那些刀存在那里,直到今日。”参五 1 ~ 9 ,和七十士译本在二十一 42 的增添语。 

  699 Boling and Wright, 541 ~ 542 页。 

  700 七十士译本预示了这一点,它的约书亚记结尾还有这样一段话,和士三 12 、 14 的结论相同:“那天以色列人亲自抬着约柜。非尼哈取代了他父亲以利亚撒的位置,直到他过世。后来他被埋在迦巴,他自己的坟墓里。以色列人都各回各的地方和家园。他们在那里拜亚斯他特和亚斯他录,以及周围各国的神只。因此上主把他们交在摩押王伊矶伦的手中,他统管他们十八年。” 

  ──《丁道尔圣经注释》 

基督教圣经 www.godcom.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