丁道尔圣经注释

约书亚记第三章   C 过约但河的仪式(三 1 ~四 24 ) 

  这两章描述以色列人过约但河的准备,以及整个渡河的过程;其中详述各项吩咐和所发生的事,并如何纪念这件大事。因为约书亚记三~四章有许多重复之处,结构也很复杂,所以过去的学者曾认为它经过好些编辑之手。 188 另有人注意到,这一段的文法很独特,因此主张这整个记载在文体上是合一的。 189 温瑟-尼尔森( N. Winther-Nielsen )辨认出其中的一致性,以及主要段落之间有界线语的结构。 190 

  文体的特色包括:命令的进展性──每复述一次,就多一些细节;以及以顺序的方法来描述同时发生的动作。有一点很重要,必须牢记:这段经文乃是以色列人仪式行为的一部分。因此,我们需要留意仪式的习俗,例如,出埃及记二十六~四十章记载会幕的结构和支搭。在那一段中,首先讲到神的命令,接着便用故事的形式逐字复述这些命令,所传达的讯息乃是:他们完全遵行了神的吩咐。这两种记载有类似之处。约书亚记四~五章中,三种人的动作都复述了一遍。 

  这个故事里的重复部分和神迹的记载,突显出过约但河、进入新土地这件事意义何等重大,过河之后的事,也以此事的重要性为焦点。以色列人进入了神所应许之地,开始宣告这是他们的地。这次的进入,跨越了一条划分“圣地”与神未给他们之地的疆界,因此是一个转捩点。 191 这件事也代表了全书对疆界的看重,即如十三~二十一章的分配地业,以及二十二章的争论。百姓各归各业,成为履行神圣之约的一部分。 

  在以色列历史中,这些事描写出新一代的人回应神的呼召,要去得地为业之前,在那里作准备。虽然基督徒所蒙的召,不是要在物质上得地为业,但若要从事任何服事或进行任何事工,都需要作准备。以色列人的准备,包括聆听神的话语,并操练顺服神的话,基督徒也不例外。对神的呼召和在生活中引导的信心,能使我们灵里有力量,去克服极大的障碍(可十七 20 ;路十七 6 ),就像那两位探子一样。 

  188 另外一种看法,是认为这两章是由几个人写成。这包括两位申命记作者,以及多至五位编辑的假说。前一种看法,参 Soggin, 52 ~ 53 页,及 Butler, 41 ~ 44 页。后一种看法,其中第五位编辑或许是由几只笔集成的,参 Fritz, 41 ~ 56 页。这类分析中,作得最细的是 F. Langlamet, Gilgal et les re*cits de la traverse*e du Jourdain ( Jos. III-IV ), Cahiers RB 11 (Paris: J. Gabalda, 1969) 。 

  189 Boling and Wright, 171 页建议,约书亚记第三~四章或许反映出与被掳、归回时期不同的用语,意即,这件事的描述,是采用被掳之前的纪录。不过,要将这种文体定出日期,似乎多属猜测。 B. Peckham 的说法比较可靠,参 'The Composition of Joshua 3 ~ 4', CBQ , 46, 1984, 423 页,他认为,其中反义连接词和摘要式的文体,可以支持“整个事件的一致性和连贯性”。 

  190 N. Winther-Nielsen, 'The Miraculous

  Grammar of Joshua 3 ~ 4', in R. D. Bergen (ed.), Biblical Hebrew and Discourse Linguistics (Dallas:

  Summer Institute of Linguistics; Winona Lake: Eisenbrauns, 1994), 300 ~ 319 页;同作者, A

  Functional Discourse Grammar of Joshua . A

  Computer-Assisted Rhetorical Structure Analysis , CBOTS 40 (Stockholm:

  Almqvist & Wiksell, 1995), 169 ~ 90 页。 

  191 参 L. L. Thompson, 'The Jordan Crossing: S]idqot Yahweh and World Building ', JBL ,

  100, 1981, 355 ~ 358 页; Mitchell, 41 ~ 42 页。 

  i. 约书亚和所有以色列人启程出发(三 1 ) 

  以色列人自从击败西宏和噩之后,就一直扎营在什亭(民二十二 1 ), 192 那里是一个很重要的寄居地。可是一旦领受了详细的指示,知道要如何过河之后,以色列人就必须迁移到河旁边,这样,过河的那天才不会浪费时间。这里又出现主要的动词“过去”(希伯来: `br ),在整件事中,这个字不断出现。 

  192 J. R. Porter, 'The Background of

  Joshua III-V', Svensk

  Exegtisk A$rsbok , 36, 1971, 12 ,文中注意到,约书亚记三~五章的开头和结尾,都属以色列有宗教中心之前的情形。 

  ii. 过河的吩咐,第一部分(三 2 ~ 5 ) 

  一切都大致就绪,只剩最后一步的准备工作了。这时,故事又转到百姓的官长身上,就是前面一 10 ~ 11 所提及的人。在第一章里,官长传给百姓的第一道命令,是出自约书亚的口。在三 2 ~ 4 ,官长的行动和话语,都符合约书亚曾说过的话。离开什亭之后,官长再度走遍全营,以预备百姓过河。 193 约书亚在一 10 中曾 吩咐 官长,如今官长则 走遍营中,吩咐百姓 。 

  3 ~ 4.  以色列人还没有离开西乃山之前,就已经规定了行伍的秩序,记在民数记一~二章和第十章。民数记十 33 说,约柜要走在百姓的前头,领他们到安歇之所。 194 要过约但河的百姓,可能也知道这个指示。这里的重复或许是一种形式,也许是过河大典的一部分。这里所增加的细节,即,以色列人和约柜要相隔 一千码 (和合:二千肘),来源不详。如果使河水断流的神迹乃是特别彰显以色列之神的同在,那么,这件事就可与西乃山神的显现相媲,当时百姓和牲畜都不能靠近那山。不过,那里并没有说明距离(出十九 10 ~ 25 )。 195 

  5.  约书亚头一次向所有百姓说话。他命令他们 要自洁 ,以准备明天的大事。这个指示又让人想起以色列在西乃山的情景,当时神命令摩西,要洁净以色列人。这包括洗净衣裳,和不亲近妇女(出十九 10 ~ 15 )。如果约书亚时代的以色列人也同样作这些事,就可以解释百姓为何在约但河边还等了一段时间。他们要在河里洗衣服;不过这条河以混浊出名,尤其是在涨水期,所以这种动作应该只是象征性的。这里所应许的 奇事 (希伯来: nip[la{~o^t[ )一字,出现在出埃及记三 20 ,那里是指临到埃及的灾难。出埃及记三十四 10 再度出现,似乎是指为以色列人而行的一般之事。不过,从下面一节看来,这个字与逐出迦南人有关。因此, 奇事 乃是指以色列之神能力的彰显,祂大过其他民族的力量,也为以色列人而行事。可参考喇合对神的作为之信仰告白(书二 9 ~ 11 )。 

  193 有关 三天 ,请参书一 11 和二 22 的注释(第 109 页)。 

  194 这是约书亚记中头一次提到约柜。从旷野飘流时期起,约柜便与神的同在和神的律法相连(出二十五 22 ,三十 6 ;申十 1 ~ 5 ,三十一 26 )。约书亚记三~四章对约柜各种不同的称呼,反映出整本圣经给它的头衔:立约之柜、见证之柜、雅巍之柜。参 Butler, 45 页。 

  195 经文所指出的距离,是两千腕尺。在摩西五经中提到这个距离,是有关给利未人的“城”,其外围要有这样一片地,作为该城的郊野(民三十五 5 )。 

  iii. 过河的吩咐,第二部分(三 6 ~ 13 ) 

  约书亚首次对祭司说话。他的吩咐带动了约柜的行进,神乃是用这个方法带领以色列人过约但河,也用这个方法将迦南地赐给他们。动词 过去 (希伯来: `br )再度出现,但这里是指祭司要从百姓前面过去,而不是指过河。这个吩咐确定了约柜和百姓的位置,于是,过河的一切事都预备妥当了。直到这个时候,过河的途径还没有揭晓。 

  约书亚已经完成了进入迦南地的准备,他作到了以摩西接班人的身分带领百姓的工作。不过,百姓是否继续接受他的领导,就要看神如何启示约书亚,来进行下一步的动作。 

  7 ~ 8.  这是在一 1 ~ 9 神给约书亚指令之后,头一次对他说话。这两次的结构都类似:先应许神的同在与支持,接着便是命令。祂与约书亚同在的应许,在第 7 节又再重复。 196 对约书亚下一步该如何行的指示,记在下面一句。神说,祂 要使 约书亚在以色列百姓眼前 尊大 ,这就引出过河的事。这故事说明,就约书亚而言,即将发生的神迹,乃是要再一次肯定他的领导地位。与 尊大 (希伯来: gdl )一字同样的形式,曾出现在创世记十二 2 ,在那里,神应许要使亚伯兰的名尊大。下面的吩咐只是讲到祭司的角色。虽然所有百姓都会参与这个神迹,但当祭司抬着约柜踏入约但河时,神迹才会出现。 

  9 ~ 10.  在第 5 节,约书亚只是概略地提到将会发生 奇事 。前面已经提过,神应许要行“奇事”,是要显明祂的能力胜过世上万国,也是要保存属祂的子民。约书亚对百姓的吩咐,在结构上与神对约书亚的吩咐相仿:先应许神的同在与支持,然后才给予指示。约书亚讲话的起头,有三个部分:呼召百姓来聆听神的话,神同在的应许,以及神会赶出迦南地居民的应许。第一部分所用的形式,表明神告诉以色列人,以下的话语非常重要,必须专心聆听。第二部分可以呼应神要与约书亚同在的应许,不过在结构上与第一部分略为不同,感觉上距离似乎远一些:神与约书亚 同在 ,但只是在以色列人 中间 。 永生神 (希伯来: ~e{lh]ay )一词,诗篇里出现过两次,是与神平行使用〔四十二 2 (希伯来圣经 3 节);八十四 2 (希伯来圣经 3 节)〕,另外,何西阿书一 10 (希伯来圣经二 1 )中则用这词,指以色列人未来会复兴,与和他们立约的神重新结合。 197 由于这里讲到神会赶逐迦南人,所以这个称呼似乎与神的信实与守约方面相关。动词 赶出去 (希伯来: yrs^ )是强调语的形式,肯定了神的保证。这个字常用来描述以色列对迦南地的占有(如:民十四 24 ,三十二 21 ,三十三 52 ~ 53 、 55 ;申四 38 ,七 17 ,九 3 ~ 5 ,十一 23 )。 

  迦南人的清单,曾出现在创世记十五 19 ~ 21 ;出埃及记三 8 、 17 ,二十三 23 ,三十三 2 ,三十四 11 ;申命记二十 17 ;约书亚记九 1 ,十二 8 等处,各处皆有增减。申命记七 1 所列的民族和这里完全一样,不过顺序不同。这些差异显示,各个故事并没有使用同一个清单,而这些民族的名字乃是包含在原故事中的。一 4 的注中曾详细说明,迦南人与赫人各有自己的地方(第 81 页)。亚摩利人乃是住在山地之人,包括约书亚记十 5 那些主要城市之王。希未人、比利洗人和革迦撒人,从主前十四至十三世纪便与其他各族有牵连。 198 耶布斯人在圣经之外并没有出现过。 

  11 ~ 13.  第 10 节不单是重述应许。神向以色列人肯定, 祂必赶出 迦南地的人。这件事将以一件奇事作印证,让以色列人可以相信,约柜将在以色列人以先进入迦南,约书亚提到 全地之主的约柜 。 全地 一词出现在探子到喇合家的密报中(二 3 )。在该处经文中,这词是专指迦南地,而这一节中也可能可以这样了解。 199 神是 主 ,意思是“主人”或“统治者”。这个词描述祂掌握整个迦南地。虽然其中的居民还没有认出这一点,但当代表神的同在和能力的象征进入他们的地时,他们就会知道了。 200 以色列人过约但河将是一个神迹,显明神的能力。接着,约书亚介绍了十二个人,就是每个支派各自拣选的代表。 

  这一点符合本章一开始就显示的故事原则。在第 6 节中,只是稍微提到祭司的角色,说他们负责抬约柜。到了第 8 节,读者才更多了解祭司的角色,而 13 节又有进一步的披露,故事一路进展,细节也随之开示。有关这十二个人,也是运用这种随故事的发展而揭示指令的技巧。 12 节只提到一项吩咐:每一支派要拣选一人出来。他们的任务直到第四章才揭晓,那里将作更进一步的说明。这个故事为什么采用这种结构?在喇合的故事中,所用的方式是主题的重复。这里也相仿,但是不单只有重复而已。在这场典礼中共有三组人:祭司与约柜、十二个人,和将过河的百姓。 

  这几组人同时都在行动。就像拍电影时,摄影机在各个动作之间移动,摄取镜头,叙事者也在这三组人之间移动。约书亚在 11 ~ 13 节对百姓的讲话,描述了这些动作。 

  在第 13 节中,我们头一次知道,当祭司抬着约柜进入约但河时,会发生什么事。或许因着河水奇妙地分开,这里用了神立约的名字── 耶和华的约柜 ,而没有用约书亚最初讲话时所用的称呼“ 立约之柜 ”。断绝的河水立起 成垒 (希伯来: ne{d[ ),这个字在 16 节再度出现,它将这个事件与出埃及记十五 8 和诗篇七十八 13 所描述的过红海一事连在一起。 201 一件奇事,就是类似神拯救他们脱离埃及追兵的事,即将发生。 

  196 参:申三十一 23 ;书一 5 。 

  197 这看法不同于 J. R. Porter, 'The Background of Joshua

  III-V,' 21 ~ 22 页,他把这个称呼和以色列人之前的生产神只连在一起,并没有道理。 

  198 参导论:“古老性” 。 

  199 参 J. R. Porter, 前文, 18 ~ 20 页。在主前十四世纪,迦南的王子曾用 s%arri

  ma{ta{ti (这地的王)之头衔来称呼法老。这个头衔后来用于其他古代近东王朝中,指对某些地方的真实权柄,以及控制全地的潜力。 

  200 在 11 节中,动词 `br ,“过去”又出现。这次乃是指作为神同在象征之约柜的行过。 M. J. Hauan, 'The Background and Meaning of Amos 5:17B', HTR , 79,

  1986, 341 ~ 346 页,把这种用法和创十五 18 ~ 21 及出三十四 11 的用法作比较,他的结论为,这是“一种指神显现的用词,在立约仪式中描述雅巍的角色。”虽然这段和逾越节之约有一些关联,可是在约书亚记这一段里,这个动词的主要意义,要由它的情境来决定。 

  201 有关 ne{d[ ,参 L. L.

  Grabbe, 'Comparative Philology and Exodus 15, 8: Did the Egyptians Die in a

  Storm?', SJOT , 7, 1993, 263 ~ 269 页( 265 ~ 266 )。他主张维持“水墙”的原意。 

  iv. 祭司入河(三 14 ~ 17 ) 

  现在开始讲过河的事。第 6 节提到祭司(早先)的活动时,已经暗示了这事。这时正是 当百姓拔营 的时候。不过,这段的重点不在百姓,而在祭司: 他们到了约但河,脚一碰到河的边 。当百姓过到河对岸的时候,他们一直站在那里(参四 10 注释 )。这幅图画的中心,是约但河的河水,亦是整个故事的中心。以色列百姓只在开始( 14a )与末尾( 17b )提到。祭司也是在对约但河之描述的前( 14b ~ 15a )后( 17a )出现。这个事件的焦点为约但河水断流的好戏。温瑟-尼尔森指出这段记载的“神迹式文法”,他观察到希伯来圣经以很特殊的方法描述这件事: 202 

  几个时间子句( 14a ~ 15a )之后的高潮,是慢动作式的笔法,描述河水的断流( 16a )──正在祭司的脚碰到水时( 15b ),但接着又补充说明,约但河是如何涨过两岸。……三 14 ~ 17 和四 18 “神迹式”的句法,是在文法上将动作扭转,变成描述性的事件。它使整个状况更显有力,产生一种暂停的戏剧性效果,就是不少高峰或结局时会用到的手法。所有对白都消隐……这很像洪水的故事…… 

  15.  经文解释说,这件事发生在亚当城以南极远之地( 16 节)。时间是春季,正是河水涨溢的时期,所以比平时的 90 ~ 100 尺要宽,也比一般的 3 ~ 10 尺要深。约但河往南流的水十分湍急,旁边有灌木林围绕,要到水边相当不容易,从前还有野兽出没。 203 从地理的角度看,约但河谷是在地壳面的交界处,所以整个地带很不稳定,过去曾出现地震,而将整个河阻断。约书亚记中并没有讲到地震。无论间接的原因是什么,直接的目的总是高举以色列的神与祂的子民。 

  16.  这里提到不少地理方面的细节。亚当城位于约但河谷,即今日的大米废丘( Tell

  ed-Da{miye ),在耶利哥以北 十八英哩 。 204 撒拉但也在约但河以东,考古学家或认为它是现在的撒迪耶废丘( Tell

  es-Sa`di^yeh ),在亚当城以北 十二英哩 ,或认为它是现在的哈米德废丘( Tell Umm

  Hami^d ),在亚当城以北 三英哩 。亚当城遗址位于雅博河正南方,这地点很重要,很合适成为过河之处。 亚拉巴的海 ( 盐海 )乃是死海,在亚当城以南 十八英哩 ,不过蜿蜒的约但河则还要长几哩。泛滥的河水影响约但河谷 29 %的地带。经文指出距离,是要强调这件 奇事 何等壮观。这时提到百姓过河,意味这场奇异的景观不是单为了令人感到希奇而已,神的“奇事”有其实际的目的。 

  17.  故事又回到祭司身上。这里用一连串文字游戏来表达他们对水和对百姓的行动。祭司 站定 (希伯来: wayya` ame#d[u^ )在河当中,与水在亚当城 停住 ( wayya` am#d[u^ )一样。祭司们站在 干地上 ,与百姓从 干地上 过去一样,又与摩西将红海变成干地一样(出十四 21 )。河水 全然断绝 (希伯来: tammu^ )直到 国民尽都 ( tammu^ ) 过了约但河 。这些文字游戏显示,所有的动作都相关联。抬约柜的祭司首先带动整个行动,因此在过约但河头一景的三组人中(即:祭司、十二位代表,和百姓), 205 他们最受瞩目。 

  早期教会的基督徒就像这批进入迦南地的第一代以色列人一样,也同心合意顺服神所拣选的领袖(徒五 1 ~ 11 )。他们亲身经历神的大能,并且受到百姓的尊重(徒五 12 ~ 16 ),正仿佛当年以色列人因着神迹过了约但河之后,各国都惧怕以色列人的光景(书二 24 ,五 1 )。这件事向今天的教会挑战,要我们操练对基督的信心,和对祂话语的忠心。 

  202 Winther-Nielsen, 176 、 179 页;同作者, 'The

  Miraculous Grammar of Joshua 3-4', 308 、 310 页。他将此事与另一个神迹──洪水──作比较;他所提创世记六~九章的类似分析,是 R. Longacre 所写的 'The Discourse Structure of the Flood Narrative', Journal of the

  American Academy of Religion Supplement Series , 47.1 March 1979, 89 ~ 133 页。 

  203 参 R. de Vaux, The Early History of

  Israel (Philadelphia: Westminster, 1978), 12 ~ 13 页; E. K. Vogel, 'Jordan', International

  Standard Bible Encyclopedia , 2 (Grand Rapids, Michigan: Eerdmans, 1982),

  1119 ~ 1125 页; C. L. Christensen, 'Jordan River/Valley of the Jordan' in Mercer

  Dictionary of the Bible , W. E. Mills et al. (eds.), (Macon, Georgia: Mercer

  University Press, 1990), 466 ~ 4 67 页。 Christensen 提供例子,指出最近曾有地震,导致地层滑落,切断了约但河的水流。 

  204 参 R. S. Hess, ' ~a{da{m as "Skin" and "Earth" ', TynB , 39, 1988, 148 页。 

  205 Polzin, 98 页的观点很正确,他注意到这里用分词来描述百姓之行动的独特用法。不过,其理由不太在于第三章是“以动作为中心”,而更在于一项事实,即:一直到第四章,百姓的动作成为注意的焦点,他们的行动才算完成。这个动词是分词,不是未完成式,但 Polzin 却提到 Uspensky 对未完成式的讨论( 97 页),这点实在让人感到不解。 

  ──《丁道尔圣经注释》 

基督教圣经 www.godcom.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