丁道尔圣经注释

二29~三1. 约押与跟随之人利用当晚剩余的时间,和第二天的半天,来到玛哈念,这可是一段长途行军。战争的结果是由支持大卫之人记载的,他们总共少了二十个人,而押尼珥的士兵损失的数量可就大得多了,三百六十名死者暗示着一支为数数百的军队,远比我们根据前面的叙述所预期的多得多。他们在回程中带着亚撒黑的尸体,按照习俗,将他葬在伯利恒的祖坟里。由于这一点和其他地方传统与名字,以及天亮的时候到了希伯仑的忆述,加强了故事的真实性;事实上,生动的细节暗示出这是目击证人的作品,他从中看出了大卫的军队在将来取得优势的重大意义,这是继续发展的趋势(三1),也标志神的手暗中在历史中作工。

vi. 大卫的众子与继承人(三2~5)

  大卫在希伯仑作王期间,国家文件已经记录了那些可能有资格继承王位之人;后来在耶路撒冷所生的众子,列在撒母耳记下五13~16(参:代上三~9)。米甲没有登载,因为她没有生孩子。大卫的长子是暗嫩,根据记载是死在第三顺位继承人押沙龙手中(撒下十三28~29),后者是一个北方王的女儿所生的。在他们两人之间的是基利押,在历代志上三1称作但以利(见和合小字);此外就对他一无所知,而他也从舞台上消失了。亚多尼雅在父亲临终时将会恳求继位(王上一5~53);单单从资格上看,他是有这权利的。即使是在大卫早期阶段,就确定要有一个儿子继承他为王,而他由六个妻子组成的家室,乃是名望的象征。我们不明白为何最后提名的以格拉会特别标明为大卫的妻,彷佛其他五个不是妻子似的,可能只不过是要避免重使用「妻」这字吧!

vii. 押尼珥叛归大卫(三6~21)

  押尼珥与伊施波设交恶,是扫罗继承人败落的一个因素,使大卫坐收渔翁之利。

  6~7. 伊施波设察觉到押尼珥正利用他扩充自己的势力;当他发现押尼珥娶了扫罗的妃嫔利斯巴(她的儿子是米非波设和亚摩尼,撒下二十一8),终于有机会向他挑衅。根据押沙龙(撒下十六22)和亚多尼雅(王上二22)的行为判断,娶了前朝国王的妻或妾,是要将他的财产据为己有,并且有权继承王位。押尼珥否认有觊觎王位的意图;他虽然轻视这件事,但却不能不诧异自己的举动受到这样理解。

  8~11. 押尼珥受到指控时的怒气,说明了他的权位。犹大的狗头意味犹大人下贱的走狗;NEB:「难道我是犹大雇用的狒狒吗?」这译法是根据辛玛库译本(Symmachus,主前第三世纪的希腊文译本),后者想要用惯用语表达,但希伯来文 keleb 的意义是「狗」。押尼珥毕竟曾为伊施波设效命,为了他的行为受到质疑而甚为愤怒;他暗示伊施波设之所以有今天,全都归功于他的忠贞(希伯来:ḥeseḏ,「忠于盟约」,恩待),事实上可能也真的是这样。押尼珥为了报复,将要从效忠扫罗家转移到效忠大卫家,以应验耶和华起誓应许大卫的话。撒母耳对大卫所说的话,虽然是在私底下之家庭聚会中说的(撒上十六5),除了撒母耳从耶和华所得的指示外,也没有任何记录,却变得广为人知。甚至连押尼珥都知道那是神显明的旨意,虽然他过去故意轻蔑它,现在却要助它一臂之力。他知道大卫在不久的将来会统一以色列国和犹大国,从但直到别是巴──「应许之地」的最北端与最南端。伊施波设没有了押尼珥的支持,变成只是一个傀儡,无力反对元帅。

  12~16. 大卫并没有因为押尼珥派使者来见他而消除戒心;邀请他一起建立盟约关系的人,即将要背叛自己的主人,而且自称有能力使以色列人都归服他。这样一个无情的领袖,将来会成为威胁到大卫的对手。为了这缘故,大卫即时开出条件:「先把扫罗的女儿米甲带来」(RSV),他曾经为她而争战(撒上十八27),她也曾经许配给他为妻,虽然她被父亲交给另一个人,他仍然有权利索回她。这是一个机灵的政治手段,因为大卫有扫罗的女儿当妻子,就有极强的分量要求扫罗的王位,而两人若生下儿子,也可以将两家结合在一起;但这也是一个大胆的举措,竟然直接对仍在掌权的王提出这样的请求。大卫正确地判断了整个局势,他没有受拒绝。伊施波设或许是出于奉承大卫,想得到他的王位,而不是由于押尼珥的介入,遂应允并安排人护送米甲到大卫那里去。她的丈夫帕铁(撒上二十五44:帕提)跟着她直到耶路撒冷东北面的一个山谷巴户琳(参:撒下十六5,十九16),押尼珥就命令他回家去了。米甲或她那受到打击的丈夫得不到同情,政治的事必须先于个人感情。

  17~19. 押尼珥履行了大卫的条件,促使米甲与大卫复合;但押尼珥自己却召集代表北边支派的长老开会,又在往南到希伯仑的途中特别询问夹在南北之间的便雅悯支派(19节),因为是扫罗自己的支派,所以必须特别灵巧的处理。押尼珥声称众人普遍要求大卫作王,可能只是他处理公关事务策略的一个例子。他的提议令人顺从下一个明显的步骤,而他引用之耶和华的应许──原先是论到扫罗的(撒上九6)──更赋与他的提案权威;神论到大卫的这个宣告,除了押尼珥在此处引用之外,并没有记载下来。押尼珥获得众人一致附和后,就准备回覆大卫了。

  20~21. 押尼珥带着北边支派的代表来到希伯仑时,大卫以王室待客的礼节,接待了押尼珥率领的代表团,并且已经准备好要成为他们的王。大卫与押尼珥之间彼此愈发信赖与尊重,所以押尼珥就平平安安、安全地(带着「安全的保证」,NEB)去了。

viii. 押尼珥之死(三22~39)

  22~25. 大卫的仆人与约押回来时,押尼珥的来访还是最热门的新闻,引发了一群人的抗议,这抗议不容轻忽。对于大卫的新盟友感到不安的朝臣,知道自己可以获得约押的支持,这有两个很好的理由:押尼珥杀了约押的弟弟亚撒黑(虽然是为了自卫而迫不得已的,撒下二22~23),此外约押一定会把押尼珥看作是大卫朝廷中竞争崇高职位的对手。他满腔愤慨地冲到王的面前,批评大卫采行的政策,指责他天真地相信了从前敌人的动机。未见大卫有何反应,这说明他也曾经再三考虑,使他也受到约押的强烈主见所影响;但约押着手反对王所作的选择,破坏他的意图,却是逾越职权。他这麽作就等于是僭取了王的势力,若不是像大卫这样伟大的人,一定会因而对付约押。178或许他后来也巴不得自己曾经惩处约押(参:王上二5、32)。

  26~30. 约押派使者出去,将押尼珥从西拉井那里引回来,该地可能是现代的萨拉泉(Ain Sarah),在希伯仑西北方1.5哩(2.5公里)。经文特别说这一切的事大卫却不知道,约押是以全速进行的。约押在希伯仑城门迎接押尼珥,冷酷地冒险将他杀了,这是报杀他兄弟亚撒黑的仇。约押可能会根据古代家庭义务(希伯来:gōʾēl;参:民三十五16~21)的制度,而为他的行为辩护。「报血仇的」必以为那杀人的是自食恶果,而押尼珥知道他的行为可能带来这种后果(撒下二22);但亚撒黑被杀死乃是战争的结果,在这种情形下,报血仇之人究竟有没有这样的义务,是颇值得怀疑的。事实上,大卫暗示约押与他兄弟亚比筛(他是后来牵连进来的,30节)两人都犯了无故流押尼珥的血的罪,大卫则自称为在耶和华面前「永远是无罪的」(思高),这是大卫不轻易使用的词语。他呼求临到约押全家与约押的咒诅是相当骇人的:患漏症的人是永远不洁净的,所以被禁止参加敬拜(利十五2),长大麻疯的人也是一样。架拐而行的人(NIV;吕译注:或译「拿纺锤的弱女子」;现中「孱弱得只能做女人的工作」;思高「只会纺线」)意味只有能力从事久坐之工作。这五个患难乃是耶和华对约押的举动施行公义审判的兆头,未来的世代将会注意到咒诅是如何应验的。

  31~39. 大卫使约押回到他的地位上,命令他参与官方为押尼珥举行的哀悼;既然约押是杀死押尼珥的祸首,那麽他束上麻布,彷佛是为这人的丧命而哀伤,就很不相称了;群众一定不会忽视这种反常的情形,他们会明白大卫并没有饶赦元帅的举动。大卫在送殡之举哀者的行列中排在第一位,并且率先表达哀恸,还为这场合写了一首诗,这些事在在都表明他希望押尼珥身后倍极哀荣。

  在这首哀歌中,大卫一再表现出诗人的原创力。在四行简短的篇幅中,他将押尼珥死不得时比拟成罪犯的执刑,捕捉了伤恸的感受。在第一与第四行之间、第二行与第三行之间,有一致的形式与内容,形成一个极具有美感而令人满意的思想模式(a, b, b, a),把必须说的一切全都表达出来了。押尼珥何竟像愚顽人死呢?具有这麽大潜力的一位大人物,竟然像一个「愚顽人」一样死去,其含义正是这个字在圣经中的用法:像背逆神和祂律法的人,所以是「不法之徒」(NIV)。他像罪犯被处死一样,但他绝不是那种人。大卫直接对他说话,宣称押尼珥并没有手铐与脚镣的束缚:他乃是一个自由人,却「如人在横暴之辈面前仆倒一样」(吕译),这是直接论及约押,但忍住不称他为杀人的。在社会的法律上,约押有充分辩解的理由,可以消除所受的那种指控,而押尼珥应该要记取亚撒黑之死而机伶地警戒。大卫所说的,刚好足够表达对发生的事的遗憾,也表达公开的哀悼,却不以重罪控告任何人。

  大卫谨慎地使自己言行一致。当他仍在举哀的时候,送殡的筵席不是为他而预备的,对于王的自制,众民无不喜悦,他们欣赏领袖身上这种真挚感受的标记。事实上,以色列众民全都得知押尼珥之死并非出于王意。若曾有过任何迹象显示约押是在大卫同谋下采取行动的,甚至连大卫也无法逃脱敏锐群众的定罪。虽然如此,大卫并没有授人以任何口实,王对臣仆所说的话,用意无疑是为了让众人使用并引述:你们岂不知今日以色列人中死了一个王子(希伯来:śar)和大丈夫麽?而且,大卫感到自己是软弱的,意即他不能完成要作的事,因为他的计画被约押和他兄弟破坏了。约束这些顽强的战士是大卫要一再应付的艰苦工作之一,他诉苦说这洗鲁雅的两个儿子比我刚强,几乎变成一个叠句(参:撒下十六10,十九22)。他的这些亲戚拥有太多权势了,行事没有王的授权,违反他的意思。大卫就像对待扫罗时所作的,仰望耶和华在这件事上显出祂的公平。他充分感受到,若要确保王位,就不能自行采取惩罚的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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