丁道尔圣经注释

列王纪上第一章   Ⅰ 大卫的晚年及所罗门的登基(王上一 1 ~二 46 ) 

  这段宫廷历史通常被称为“继位叙事”,接续撒母耳记下九至二十章的大卫王朝记事。风格生动,显示作者(可能是拿单)对当事人有极深刻的认识。 

  这里所记载的是为了王位继承权而引起的斗争(一 1 ~ 53 ),因为大卫老迈体弱,使这种斗争更形白热化。大卫没有指定谁是王位继承人,这是他的失败,特别是当时并不清楚是否应根据古代近东长子继承的习俗,还是根据扫罗及大卫自己被神拣选为王的经历。大卫王不但未能及时作决定,再加上他未能施行家教( 6 节),使情况更恶化。亚多尼雅事件( 1 ~ 27 节)及亚比煞( 3 节,参二 13 ~ 35 ),都是现在所要讨论的所罗门王朝历史(二 10 ~十一 43 )中的重要因素。 

  A 大卫的晚年(一 1 ~ 4 ) 

  大卫王 年纪老迈 ,应当约有七十岁(四 11 ;撒下五 4 ~ 5 )。希伯来文为时日不多,暗示时间的飞逝( AV 则译为长久卧病)。王现在是卧病不起的人了。 被 一字( AV 、 NRSV 、 REB 译为“衣服”)与用来遮盖会幕之布乃同一字(民四 6 ;撒上十九 13 )。臣仆则包括所有的属下,由奴隶到家仆到国家官员(王下五 6 ,二十五 8 )及朝臣都算在内。他们对皇帝的称呼通常是“我主我王”。 

  2 ~ 3.  使用年轻人以恢复体温乃是古代的医学疗法( Galen,

  Method. Medic. Ⅷ .7; Josephus, Ant. Ⅷ .19.3 )。在此所用的是一个适婚年龄的年轻女孩( 处女 , RSV 译为 "maiden" ),其重点是没有发生性关系( 4 节)。有些学者认为这是一个有没有精力执行任务的考验,考验王是否需要一位共同执政的王 124 ,但是并没有明确证据显示没有力量执行任务会令一个王失去其统治的资格(参:亚撒利雅,王下十五 5 )。 

  亚比煞的工作是 睡在王的怀中 ,为的是要使王 得暖 (参: RSV 所译之“躺在你的怀中”)。她要 伺候王 (希伯来文“侍立在他面前”), 奉养王 ,或如 RSV 所译“伺候王并作他的看护”( RSV 、 REB , so{k[enet[ 是“受使唤”的意思,赛二十二 15 )。学者对于她与大卫的关系诸多争议,有人认为大卫接纳她为皇后 125 ,但后来她却被视为妃嫔(王上二 22 )。当拔示巴与拿单在场( 15 、 22 ~ 23 节)时,她并未被辞退。亚多尼雅希望得她为妻,正如押尼珥要得到扫罗的妃嫔(撒下三 7 )、押沙龙要得到大卫的妃嫔(撒下十六 21 ~ 22 )以取得王位的名份一样。妃嫔( pileges% )并非金屋藏娇,而是第二等的妻子。 书念 是现代的 So{lem ,在拿撒勒东南方 十一公里 处,距以萨迦境内的耶斯列以北 五公里 (撒上二十八 4 ),以利沙也去那里探访过(王下四 8 )。我们不需要硬指亚比煞便是雅歌六 13 的书拉密女。 

  124 J. Gray, p. 77 ,其根据为 C. H.

  Gordon 所着的 Ugaritic Textbook ( Rome: Pontifical Institute, 1965 ) , No. 127, pp. 35 ~ 38 ;参: A. R.

  Johnson 所着的 The Vitality of the Individual in the thought of Ancient Israel ( Cardiff: University of Wales Press , 1964 ) . 

  125 M . J. Mulder, 'Versuch zur Deutung von sokenet in 1 Ko/ .1. 2, 4' , VT 22, 1972, pp. 43 ~ 54. 

  B 亚多尼雅谋取王位(一 5 ~ 10 ) 

  亚多尼雅年约三十五岁,排行第四,在基利押、暗嫩、押沙龙死后(撒下三 2 ~ 4 ,十三 28 ,十八 15 ),是大卫仍然健在之子中最长的。他因为有长子的身分而 自尊 ( 5 节, RSV 译为“高举他自己”; REB 译为“自夸”;希伯来文,过去完成式, "had been exalting" )。这里提及他母亲的名字,根据犹大王位继承的历史习俗(参:导论Ⅵ A “前言公式”第 6 段 ),这可能是对他自称为王的有利因素。 

  5.  虽然大家都知道大卫属意于所罗门( 10 节),但是亚多尼雅却说 我必作王 ,公开的宣称他有王位继承权。他为了赢取民心,为自己建立了阵容浩大的马车及马兵队(若按 JB 而言是单数),一如押沙龙以前所做的(撒下十五 1 )。实际上这是个人的军队势力,目的是为了防止所罗门发动军事政变争夺王位。在前头奔走的人是皇室贴身护卫中的一部分(十四 27 ;撒上二十二 17 )。 

  6.  他父亲素来没有使他忧闷 或作“使他生气”( NASB ),比“使他不悦”( RSV )更加传神。作者这句评语(参:第 8 、 10 节)暴露出大卫的弱点,他不愿意使他的孩子在身体或心灵上受任何的苦(希伯来文, `s]b 意为“使生气,使情绪沮丧”;现代希伯来文,“管教孩子使他成器”之意)。他疏于管教暗嫩(撒下十三 21 )及押沙龙(撒下十八 5 )曾经导致家庭及国家的动荡不安。旧约中还有其他的例子,看到敬虔的父母因无法管教自己的家庭而失败(例如:以利,撒上二 12 ~ 17 )。请参考箴言二十二 6 及亚伯拉罕所领受的管教责任(创十八 19 )。 甚俊美 :体面的外表一如英勇的性格一样,是受人欢迎的领袖质素,例如:他的父亲(撒上十六 12 )、他的兄弟押沙龙(撒下十四 25 )及扫罗王(撒上九 2 ),均为外表体面的人。 

  7 ~ 8.  亚多尼雅受到大卫外甥 约押 (撒下二 18 )的拥护(希伯来文, `zr~ h]r ,意指道义上或实质上的“伸出援手”)。约押是军队的统帅,与大卫贴身护卫队及专业军队的将领比拿雅为对头。约押可能是为了大卫以前想用亚玛撒取代他(撒下十九 13 )心存不平而想报复。 亚比亚他 原为大卫顾问之一(撒上二十二 20 ),可能对大祭司撒督心怀嫉妒,撒督来自耶路撒冷,因此可能属于原来的耶布斯族(撒下八 17 ) 126 ,现在的位置凌驾在他之上。亚多尼雅显然曾经先与这二人商议(希伯来文意为“他的话到了他们那里”)之后,才邀请犹大国的臣仆加入。 

  9.  宰杀动物献祭宴请宾客之目的可能是为了要取得正式的支持(一如押沙龙在撒下十五 7 ~ 12 所作的一样),并非是象征性的登基庆祝仪式。他所拣选的地点是 隐罗结旁 ( "Spring

  of the fuller" 意为“更满之泉”,现代的 Bir Ayub ,是约伯井,位于耶路撒冷东南方的汲沦谷),是便雅悯支派及犹大支派地界交界处(书十五 7 ,十八 16 ),南接犹大,亚多尼雅支持者大部分来自犹大。他在此大摆筵席,可能想避免大卫护卫队的注意。有些学者认为 琐希列磐石 ( RSV 译为“蛇石”)带有象征性的重要性,可能这便是尼希米记二 13 的蛇井( Serpent's Well )。有些人认为这便是 Silwan 附近的 Ez-Zahweikeh ,或是通向橄榄山的陡峭山岩 127 。 

  10.  这里漏掉撒督的名字,还有拿单、比拿雅、所罗门没有被邀请,都是很重要的因素。待客之道的传统使得主人不能采取对客人不利的行动。经文介绍所罗门为 他的兄弟 ,为下面的叙事铺路,并使人知道他有权要求王位。 

  nbsp; 

  126 J. A. Soggin, 'Der Offiziell Gefo/rderte Synkretismus in Israel wahrend des 10 Jahrhunderts

  ', ZAW 78, 1966, pp. 179 ~ 204. 

  127 参: G. R. Driver 的 'Hebrew

  Notes', ZAW 52, 1934, pp. 51,'The Rolling Stone' 。 

  C 拿单及拔示巴之抗衡行动(一 11 ~ 27 ) 

  这个叙事极为生动,并且按照传统希伯来风格,有许多的重述(例如: 19 、 25 节及 13 、 17 、 30 节)。先知拿单可能自觉有责任使得神所应许的大卫王朝得以延续,一如以前撒母耳觉得自己有责任膏立王一样。他与拔示巴的计划( 11 ~ \cs16 14 节)符合拔示巴想成为一位有影响力之太后的心愿(参二 19 ,十五 13 ;王下十 13 ),也能达到他的愿望,提名一位共同执政及王位继承者( 27 节)。此计划乃按照向王申诉时的正常程序,未必是正式的诉讼,其程序包括对王的尊称( 17 ~ 18 节)、陈情( 17 ~ 19 节)、请求定夺( 20 ~ 21 节)、见证人印证( 22 ~ 27 节)、起誓决定( 29 ~ 30 节) 128 。 

  11 ~ 12.  亚多尼雅的作为被视为正式称王( 25 节,二 15 )。虽然尚未加冕,也未被指定为继位太子,然而他却“俨然如王一样的举止”。通常一位篡位者自然便会毁灭其所有的对手及对手之家族(十五 29 ;王下十 11 ,十一 1 )。 

  13.  这里所宣称大卫的誓言(参 17 、 28 ~ 30 节)可能未必是虚构的,由他宠爱所罗门一事上也可看出端倪(撒下七)。所罗门是拔示巴的次子,“代替”了那出世不久便死了的婴儿(参:撒下十一 2 ~ 5 ,十二 15 ~ 18 、 24 )。 

  15.  亚比煞在场,成为见证人。这可能便是所罗门后来不肯将她赐给亚多尼雅的原因(二 22 )。 

  17 ~ 20.  你的婢女 ( ~a{ma^ )是正式尊称中的一部分,然而此词亦可称作“妃嫔”(出二十一 7 ,二十三 12 )。她宣称大卫曾经指着神的名起誓,这是要提醒大卫这种誓言是不可违背的(参 29 节;出二十 7 ;利十九 12 ;士十一 30 、 35 )。她向大卫施加压力,提醒他仍然受民拥戴,有权提名一位继承人。 

  21.  与列祖同睡 ( RSV 、 AV ; NIV 译作“与列祖同安息”)之意不仅是“死”,乃是指安详的死及埋葬,并且“归于你的列祖/家族/祖先”(一如乌加列及亚喀得文的意思一样) 129 。 与列祖同睡 或是同安息,意为被埋葬在祖坟之中,然而大卫开创了一个新的王朝,因此埋葬的地点仍待确定(二 10 )。若所罗门未被选中,则拿单及拔示巴将会被算为罪人( RSV 译为“冒犯者”),会因为阴谋的罪名而被处死(参 12 节)。 

  22.  拿单抵达时,拔示巴退避(参 28 节)。拿单预设大卫没有通知他就已认可并授权亚多尼雅之作为。他并没有直接提及任何有关应许所罗门继承王位的誓言( 13 、 17 节),但是却强调亚多尼雅有 军长 ( 25 节,希伯来文是复数;参, Lucian 校订本的单数,因此 RSV 加上“军长约押”; NEB 译为“总司令”)的支持。这反映出拿单如以前一样的率直敢言(参:撒下十二)。 

  25.  愿王万岁 ( AV 译为“神佑吾王”)是一种公开的宣告,是加冕登基仪式中的最高潮(一如巴比伦习俗一样,参 34 节;并参:耶户及约阿施,王下九 13 ,十一 12 ),同时也表示向王效忠(参 31 节)。 

  nbsp; 

  128 V. Sasson, 'An Unrecognised Juridical

  Term in the Yavneh-Yam Lawsuit and in an Unnoticed Biblical Parallel', BASOR 232, 1978, pp. 57 ~ 62. 

  129 W. L. Moran, 'New Evidence at Mari on

  the History of Prophecy' , Biblica 50, 1969, p. 42. 

  D 大卫印证所罗门为继位人(一 28 ~ 40 ) 

  大卫依从拿单及拔示巴所求,指定所罗门为与他共同执政者(参 43 ~ 44 、 47 ~ 48 节),在他病时全权代理( 46 、 53 节)。这种作法当时在米索不达米亚及埃及全地已极为通行。 

  29.  大卫正式的起誓说 我指着耶和华起誓 ,是以大卫亲身经历神的拯救(希伯来文作“救赎我”,参:撒下四 9 )及神以前的应许为基础(参 13 节)。 

  32 ~ 33.  大卫明智而迅速地采取行动,以致亚多尼雅若再继续作出任何宣称均将属于反叛。他知道在这种危机的时刻需要公众的支持,因此他明智的安排中包括使用他自己的御驾。君王通常骑马或骡,作为其身分的象征(参:撒下十三 29 ;斯六 8 ~ 9 及在马里之发现)。一只母 骡 (希伯来经文 pirda^ )被选作所罗门的座骑,在基训陡峭的路上游行(参 25 、 33 节,走下)。省长骑在白色的母驴上面(士五 10 ,十 4 ),弥赛亚也是如此以王及统治者的身分来临(亚九 9 ;太二十一 5 )。 基训 位于锡安山以东的汲沦谷(现代的 Ain Umm

  ed-Daraj ,被指为就是“梯级之母”,或称米利暗泉)可能是为了要与亚多尼雅在 一公里 以外摆宴的隐罗结相对峙。有人认为这是开始作王的洁净仪式,是这位耶路撒冷第一个君王登基仪式中的一部分,但是此说并无根据。 

  34.  膏抹是公开授任不可或缺的一个仪式(撒上九 16 ),现在是直接的王位继承(参:王下十一 12 ),因此由大祭司执行膏抹仪式( 39 节的动词为单数),拿单也同时授权支持此举。先知所膏抹的是那些本不是君王的后裔,却被神拣选为新立君王的人,例如扫罗(撒上九 16 )、大卫(撒上十六 13 )及耶户(王下九 3 )。 吹角 ( s%o^pa{r )象征一个新王朝的开始( 39 节;王下十一 14 ;撒下十五 10 )。 

  35.  所罗门被立为 君 ( NIV 作“统治者”, na{gi^d ),此头衔曾用于具有神赐领袖魅力的扫罗(撒上九 16 ,十 1 )及大卫(撒下七 8 )身上。在此可能仅仅一如其通常的意义,指在政府、军队或宗教事务中具显赫地位者。这并非一定是指部族军事领袖、指定继位的王子 130 或是“君”(一如 REB 所译;参:其作为弥赛亚头衔之用法,但九 25 )。 

  36.  比拿雅用 阿们 (“印证”)二字宣誓军队的效忠!赫人军队起誓时亦是如此。这是一种法律上的见证及认可(申二十七 15 ~ 26 )。我们不需要将 命定 修改成为“如此作”(此乃 Gray 的作法)或“立法”( ya~@me{n , Lucian 修订本如此翻译)。 比大卫更大 并非只是针对疆土权势扩展而发的敬虔愿望(参 47 节);这在基督的治下得到应验,基督的治权比所罗门的还要大(太十二 42 )。 

  38.  基利提人及比利提人 是大卫贴身护卫中的非利士人(撒下八 18 ),包括克里特岛人以及少数民族群体的人,除非 Pelethites 是 Pelis%ti^ 巴勒斯坦人)的形式之一 131 。 

  39 ~ 40.  盛膏油的角 (带有定冠词)乃被保存于耶路撒冷暂时存放约柜的帐幕里(撒下六 17 ,七 2 )。 膏抹表示授任,并非特定的立约关系。众民 代表参加希伯来人加冕典礼的人民,并非正式组织的群众(参:王下二十三 1 ~ 3 )。他们热闹的庆典包括 吹笛 或“管乐器”( AV 、 RSV ),有人根据一些手抄本(七十士译本、叙利亚抄本、他尔根版本)而读成“跳舞”。 声音震地 或作“将地分开”( NRSV 、 REB )使用当地所熟悉的、与地震有关的回响用词(参:赛六 4 ,二十九 6 ;亚十四 5 )。 

  130 E. Lipin*ski , ' Le re*cit de 1 Rois xii.1 ~ 19 a & la lumie&re de

  l'ancien usage de l'he*breu et de nouveaux textes de Mari ', VT 24, 1974, pp. 447 ~ 449. 

  131 POTT, p. 56; Montgomery , p. 86. 

  E 亚多尼雅阴谋失败(一 41 ~ 53 ) 

  所罗门的登基( 35 、 44 节)瓦解了敌对的势力,因为若他们继续下去会演变成内战及反叛。 

  41.  筵宴方毕,听见这声音 可以译为“听见这声音而结束他们的筵宴”。约押是军人出身,对于号角声很敏感,他们所在的基训也很容易可以听到角声 132 ,同时也听到“城堡中”( qirya^ ,而非“城中”)有 响声 (好像群蜂嗡嗡一样, ho^ma^ , NRSV 及 REB 译为“骚动”)。 

  42.  当押沙龙叛变(撒下十五 36 )时, 约拿单 是大卫亲信的信差,逗留在城中。他是一个 忠义的人 ( NIV 译作“可敬的人”,参 \cs16 52 节),亦即“可尊敬的人”( REB ),一个有力量的人( ~i^s%

  h]ayil )──在精神、体力及财富上均有力量的人。 

  43 ~ 48.  此段经文是很好的叙事体裁,重述第 33 ~ 35a 节及 38 ~ 40 节的经文。约拿单的信息很清楚。这个消息 绝非 ( NIV )好消息,“差得远了”( NEB 、 REB ;希伯来文, ~@b]a{l ,意为“不,但是”,是强烈的反意字)。他们所听见的“声音”或是 响声 被解释为人民对所罗门登基的热烈响应。全体的宫廷行政人员(王的臣仆)都聚集来 恭贺 (希伯来文“祝福”)王即位。大卫现在有了一位继承人。“赐我一人今日坐在”;希腊文版本及叙利亚版本加上“我后裔中”,意为“我子孙中的一人”( RSV )。 

  49 ~ 53.  所罗门的回应。因为没有人胆敢抗拒一位受膏的君王,因此亚多尼雅以为必定很快会遭报复,他便按传统的方式抓住 祭坛的角 以求庇护( 50 节,参:出二十一 12 ~ 14 ;民三十五 6 )。经文并未说明他在何处寻求庇护,可能是在耶路撒冷的会幕(一如 Luciea 修订版)而非在基遍。米吉多、基色、别是巴及但均有有角的祭坛 133 。 角 (出二十七 2 )通常被用来捆绑被献的祭牲。抓住祭坛的角是求取神的保护,直到其个案受到审判为止。这方法可以避免过度的血仇血报(出二十一 13 )。中古世纪时教会被称为“圣所”。 

  所罗门行使他新任共同执政的君王权柄,亚多尼雅承认此点,称他为“王”( 51 节)。所罗门王宣布一个带有条件的赦罪令,“首先”( RSV ;参: NIV 译为“今日”; REB 译为“此时此地”;希伯来圣经意为“如同这日”)在见证人面前起誓,宣布特赦,条件是亚多尼雅必须行事如 忠义的人 ( 52 节), REB 译为“可敬的人”,意为不仅止于“像个正人君子”,而是一个不去“行恶”的人。若果不然,他就会被处死刑( 死在刀剑之下 ,参二 24 ~ 25 )。所罗门的吩咐“你回家去吧”( 53 节,“家” RSV 及 REB 译为“房子”)并非软禁在家、不准公开露面或放逐的意思(一如撒下十四 24 的押沙龙),而是表示协议或是非全面的和解(否则会加上“平平安安的”,王下五 19 ) 134 。 

  132 B. Cobbey Crisler, 'The Acoustics and

  Crowd Capacity of Natura1 Theatres in Palestine ', BA 39, 1976, pp. 139 ~ 140. 

  133 IBD , p. 35; A. Biran, 'An

  Israelite Horned Altar at Dan', BA 37, 1974, pp. 2 ~ 6, 106 ~ 107. 

  134 参: D. J. Wiseman, '"Is it

  peace?"-Covenant and Diplomacy', VT 32 , 1982, pp. 311 ~ 326. 

  ──《丁道尔圣经注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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