丁道尔圣经注释

c. 最后的胜利(代上二十1~3) 

  这一小段的经文记载亚扪人战役,就是塞缪尔记下十一和十二章的浓缩版。塞缪尔记下的这两章,是以拔示巴的风波为主。对这个重新组合的暗示,可从第 1节和第 2节之间奇怪的转接看到,接下来是谜一样的片语,大卫仍住在耶路撒冷(1节;参:撒下十一1)。历代志作者的版本中可以找到两个目的,都是根据塞缪尔记。首先,虽然历代志作者不是不清楚大卫犯了大罪(参二十一8),他却希望加强塞缪尔记里的结论,强调乌利亚和拔示巴悲剧里大卫的悔改、赦免,和复兴(撒下十二13、24~25;参:诗五十一13~19)。因犯罪不会使得这个人在神国度中失去当领导者的资格,对于被掳归回后和新约圣经的信徒,这都需要继续被提醒(参:亚三1~10,五1~11;林前六9)。 

  第二,那些与大卫分享领导权的人之贡献被强调出来,就如在非利士人战争的事件上(二十4~8)。在这里是约押而不是大卫来「率领军兵」的(1节,GNB),并且,接下来所记载的,是大卫的手下打败了非利士人。这件事是发生在「到列王经常出战的时候」(GNB),因此这例子显得十分讽刺。这显然不只暗示,在神百姓当中,多头领导很重要,更是为了要能够互相帮补他人的不足(参:弗四11~13;徒十三1~3;腓一1)。 

  这冠冕(2节)是属于亚扪人国王的(NIV、NRSV、RSV),或者有一些古代的译本(LXX、Vulg.),认为是亚扪人神明米勒公的(GNB、REB、NEB)。其主要的特色是出众的宝石和重量(大约三十公斤)。从希伯来的句法来看,可能是这冠冕而不是珠宝(驳GNB、REB、NEB)戴在大卫的头上,不过它的重量可能会使得任何加冕典礼都非常简短!许多亚扪人被派做苦工(3节),179并且有一些被纳入大卫的军队中,就像其它臣服的国家(参十一26~47,特别是39、41~47节)。 

  大卫对亚扪的统治,似乎是帝国在以色列地之外,复杂的四个阶层体系行政工作的一部分。180琐巴是一个附庸国(十九19),但是为了加强掌控,强迫摩押进贡(十八2,参6节),在大马色和以东设立营房或治理者(十八6、13)。亚扪是所有附庸国中最受严格控制的,明显地被贬为一省。非利士人的角色并不清楚。虽然迦特比其它非利士人的城市遭受到更严重的摧毁,却容许保留他们本族的统治者(王上二39~40)。非利士人整体上臣服于所罗门(代下九26),并且此后一百年之久没有再来骚扰以色列人(代下二十一16)。 

iii. 对非利士人的胜利(代上二十4~8) 

  「非利士人就被打败了。」(二十4,GNB) 

  二十4~8,参:撒下二十一18~22 

  大卫战争的故事,包括三次与非利士人精彩而突出的争战。这三次可能都和大卫袭击迦特有关(十八1),因为他的三个对头中,有两个是来自于那个城市(5、6、8节)。非利士人的战士也被叫做「利乏音人」(RSV)或是利乏的后代(「巨人」,NRSV),他们是在以色列人进迦南之前就在迦南的族群(如:创十五20),并且以身材高大闻名(参6节)。这些人民在其它地方以「亚卫人」(或是亚围)为人所知,是首先被非利士人赶逐出去的(申二23,在那里迦斐托人,即克里特人,也就是非利士人)。此外,还有「亚纳人」(或亚纳金),他们大概也被非利士人蹂躏过,因为约书亚曾把他们赶走,只留下三个非利士人的城市,包括迦特(书十一22)。 

  这个段落与其它的经文有几点相关。例如:与二十章1~3节一样,说到大卫的军兵而非大卫本身才是真正的英雄。强调联合领导权是最有意义的,因为非利士人是以色列几十年来以来最顽强的敌人。此外,与大卫之约有关。在第4节(参:撒下二十一18)加上就被制服(「打败」,GNB),更强烈地暗示,打败非利士人,正是实现了神在十七章10节的应许,因本节用了相同的希伯来文字词。甚至与约书亚的时代相关联。描述非利士人是利乏音人或是伟人的后裔(4、6、8节),就等于说他们就是那些曾经使摩西的探子惊慌害怕的人(参:民十三28~33;申一26~28,二10~23)。只是这些害怕现已转成信心,因为大卫和他的勇士,至终已圆满完成约书亚的征服,这成就只有在神持守衪应许的情况下才有可能达成(参十七11~14,十四17)。 

  然而对以色列军事上的最高成就,应该从未来来展望。因为旧约圣经里面对大卫和他王朝的盼望,还未攀上高峰(参如:诗二8,「我就将列国赐你为基业,将地极赐你为田产」)。如此的盼望,只有在大卫的后裔耶稣里才能实现。衪要征服每一个反对势力和成为每一个国家的主,并不是透过军事上的势力,乃是因为衪被钉在十字架上(启六2,十四14,十九11~16;来二7、9)。 

  伊勒哈难打败迦特人歌利亚的兄弟拉哈米(5节),这引起一个重要的难题。根据塞缪尔记下二十一19,「伯利恒人雅雷俄珥金的儿子伊勒哈兰」,他本人也胜过歌利亚,明显地是与大卫在塞缪尔记上十七章著名的胜利相矛盾。学者们常常假设:历代志作者为了改正这个混淆,因此发明拉哈米是出自塞缪尔记下二十一章的「伯利恒人」。虽然没有简单的解答,(因为塞缪尔记上清楚地纪录了歌利亚的两个结局),但有一些特点,的确是支持历代志作者的版本,就如早先的注释家有的时候所理解的(如Keil)。塞缪尔记下二十一19一定是文士抄写的错误,以「雅雷俄珥金」的名字为例,应该是像此处的睚珥。这关键的字「伯利恒人」也是值得怀疑的,因为这个形式在其它地方只有用来形容过耶西(撒上十六1、18;十七58;MT bêṯ hallaḥmî;伯利恒人伊勒哈难,撒下二十三24 = 代上十一26,可能是另一个人,用了一个不同的形式),因此可能比写成拉哈米更不好。而伊勒哈难和拉哈米之间有敌对也是十分可能的,可能是大卫因为歌利亚的死亡而攻击迦特。 

  这二人在迦南和非利士人爱琴海的原始家乡的殊死战,都被确认是一种战斗的方式。其好处是能够摆平这个冲突,而不必对阵激战和造成更多的死伤。181最后,拉哈米的武器,枪杆粗如织布的机轴,也是得知真有其物,不是如一些人所主张的非历史上的虚构。它事实上是一把枪,枪杆上有环结和绳索,可射得更远更稳,并且在主前十二世纪于爱琴海区域就有。甚至在旧约圣经的记载中,曾有一人从另一个非以色列人的身上夺取过它(代上十一23)。182 

162根据 Michaeli, p. 107. 

163代上五9报导说,流便人占领幼发拉底河区域的土地,但并不知道是哪一时段和多久发生这事的。除非它是与大卫和/或者所罗门的统治相关联,否则与百姓或是以色列国度的建立都无关。 

164见A. Malamat, in D. J. Wiseman (ed.), People of Old Testament Times (Oxford: Clarendon Press, 1973), pp. 141~143; idem, in T. Ishida (ed.), Studies in the Period of David and Solomon (Tokyo: Yamakawa-Shuppansha, 1982), p. 196.以书十一6~9为基础,也曾经有人主张,砍断蹄筋(4节)是一种对佣兵军队夺来的马匹所施以的处罚(McCarter, p. 249). 

165Y. Yadin, The Art of Warfare in Biblical Lands (London: Wiedenfield & Nicolson, 1963), p. 285; Y. Ikeda, in T. Ishida (ed.), Studies in the Period of David and Soloman (Tokyo: Yamakawa-Shuppansha, 1982), pp. 215~238. 

166根据11节和撒下八11的「这些也是」(NRSV、RSV),Rudolph主张第8节所增添的最后语词,是塞缪尔记下第八章所用到的来源。 

167见 R. Borger, ‘Die Waffenträger des Königs Darius', VT 22, 1972, pp. 385~398.纵使这字的意思也能够作「弓盒」,但这个用法是在美索不达米亚的环境才有,而不是叙利亚-巴勒斯坦中。 

168D. J. Wiseman('"Is it peace?"- covenant and diplomacy', VT 32, 1982, pp.311~326, 参 p. 319)曾提议陀乌的使命只是一个初步的外交行动,以迈向缔结合约,成为藩属国的身分。 

169进一步见J. Begrich, 'Sōphēr und Mazkīr. Ein Beitrag zur inneren Geschichte des davidisch-salomonischen Grossreiches und des Königsreiches Juda', ZAW 58, 1940~41, pp. 1~29; G. W. Ahlström, Royal Administration and National Religion in Ancient Palestine (Leiden: Brill, 1982), pp. 27~31. 

170对指派某人的儿子和一个利未人,作为共同的个人祭司,参:士十七5~13。亦参G. J. Wenham, 'Were David's sons priests?' ZAW 87, 1975, pp.79~82. 

171虽然在第3节中,三个不定词的次序(「来详察和来倾覆和来窥探」(NRSV、RSV)严格来说是不合逻辑,但MT认为,最后一个不定词是把前两个不定词的意图再重述一次,这说法是可接受的。(与「倾覆」相关的连接词 "来",可能是强调用,参GK ## 114p, 154a1)。Michaeli「做一趟旅游」或是Rudolph修正的「来详察」(welaḥpōr for welahap̱ōḵ)似乎没有必要。 

172E. C. Ulrich, The Qumran Text of Samuel and Josephus (Missoula: Scholars Press, 1978), pp. 152~156. 

173B. Mazar, 'The kingdom of David and Solomon in its contact with Egypt and Aram Naharaim', BA 25, 1962, pp. 96~102, 特别是102页。 

174有人提议「城邑」的另一选择是「约柜」(Curtis and Madsen, following Smend)和「祭坛」(REB、NEB边注),但缺乏适当经文上的支持。 

175参L. C. Allen, The Greek Chronicles II, SVT 27 (Leiden: Brill, 1974), p. 142; Rudolph, p. 138. 

176或是「从幼发拉底河的区域」(参REB、NEB,「从幼发拉底河最大的弯道」)。因为 beʿēḇer, mēʿēḇer, 「在这区域的,地方的旁边」,见J. P. U. Lilley, 'By the river-side', VT 28, 1978, pp. 165~171. 

177这非人称的动词,「他们差派……他们带来」(16节,NRSV)可能是比被动式较好的表达,就像在亚兰文的用法,参:撒下十16,「哈大底谢差遣和调来……」。 

178可能性的位置,请看 IBD, 2, p. 633. 

179MT可能会读成「他割锯」(参AV),但是撒下十二31,和古代近东普遍的怜悯战囚的条例上,却支持这里的注解。 

180在以色列境内的阶层也是复杂的,因迦南城邦国家没有完全被征服,而北方支派仍保存他们自身独立的传统。 

181A. M. Snodgrass, Early Greek Armour and Weapons (Edinburgh: Edinburgh University Press, 1964), p. 189; T. Dothan, The Philistines and their Material Culture (New Haven and London: Yale University Press, 1982), p. 19. 

182Y. Yadin, The Art of Warfare in Biblical Lands (London: Weidenfield & Nicolson, 1963), pp. 354~355; idem, 'Goliath's javelin and the ! ygra rwnm', PEQ, 1955, pp. 58~69; T. Dothan, op. cit., pp. 19~20. 

基督教圣经 www.godcom.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