丁道尔圣经注释

v. 利未支派(代上六1~81) 

  六1~4,参:出六16~25 

  六16~19,参:民三17~20,六16~19 

  六54~81,参:书二十一4~40 

  利未是位在支派家谱的核心。这支派的重要性由其位置和所花费的篇幅可看出──它与犹大(二1~四23)和便雅悯(七6~12,八1~40)主导了家谱。本章被区分为二: (a) 亚伦后裔的祭司和其它利未人的家谱(1~53节), (b) 利未人定居的名单(54~81节)。 

  两个段落都把祭司与其余的利未人分开来处理。两个祭司的家谱(1~15、49~53节)包括两份利未人的名单(16~30、31~48节),接着是两份定居的名单(54~60节和61~81节)。在历代志里,祭司似乎比利未人有更大的优先次序,这情况较少见。只有祭司的支派被追溯至被掳(1~15节),当然,也只有他们享有进入至圣所(49节)献上赎罪祭(49节,RSV、NIV)的特权。在第54~81节,这材料被重新编排,以至于先谈到祭司(54~60节 = 书二十一10~19)。 

  亚伦和大卫的家谱有两个特别相似之处(参二10~17,三1~16)。在所有支派的名单中,只有这两个家庭是从族长时期追踪到被掳时期(二10~17,三1~24,六1~15),表明出它们形成以色列未来存活的基础。而且,两支派之后紧接的便是以色列的「不忠实」,以致造成全国的灾难(二7,五25,参六15,九1)。因此犹大和利未便似乎成了媒介,透过他们,甚至背约的罪也能够被赎(六49,参:代下三十六22~23)。第六章一再强调所罗门的圣殿(10、32、53节),这是神愿意赦免罪孽的可见的记号(代下七14~16)。 

a. 亚伦后裔的大祭司(代上六1~15;MT:五27~41) 

  即使约萨答(14~15节)大祭司的始祖能够追溯到利未本身(1节),这仍不是以色列大祭司的完备名单。以利和他的后代没包括在内(参:撒上二27~36;王上二27),几个后来的大祭司也没有(如耶何耶大,王下十一~十二;第三个亚撒利雅,参9~10节和代下二十六20;乌利亚,王下十六11及下;和第四个亚撒利雅,代下三十一10)。虽然古代的家谱中间通常会有间断,但这个名单极可能仍然是刻意的,中心环绕在亚撒利雅,他是在所罗门所建造的圣殿中当祭司(10节,这附注或许应该是指第9节的亚撒利雅,撒督是所罗门开始统治时的大祭司,王上一38,二35,参8、53节)。但这个观点缺乏说服力,因为即便把第9节的亚撒利雅作为转捩点,从亚伦到亚撒利雅的十二代,也不能够符合从亚撒利雅到约萨答的十代。学者们曾经尝试提供一个更远的名字,如耶何耶大(Ackroyd)或约书亚(Michaeli),想要作出一个更有规则的模式,却没有一致的见解。 

  从利未到非尼哈的六代(1~4节),是从出埃及记六16~25摘录的(也参:创四十六11;民三17~19,二十六57~61;关于米利暗,参:民二十六59)。他们与其余列出兄弟名字的名单形式不同(还有一个姊妹!),之后的(5~14节)是撒督家的直系家谱(8节,参:结四十46,四十四15,四十三19)。有学者主张,撒督从亚伦承袭的后裔是人为的,因为事实上,除了他父亲是亚希突(撒下八17=代上十八16),他的儿子亚希玛斯(撒下十五36,十八19、27)和他的孙子亚撒利雅(参:王上四2),这些从历代志所提供的消息之外(参53节;二十四3),我们对他的家庭谱系一无所知。名字的重复(如,8、12节)不是反对其真实性的证据,并且在一个有强烈的历史和传统意识的家庭中,这并不令人诧异。真正的问题是缺乏外在的证实,要因此说历代志是混淆的,这结论未免太过武断。即使这个名单不完全,其它的证据却显示这里的次序是正确的。举例来说,以斯拉的家谱,准确的按照亚伦到米拉约(3~6节),和亚撒利雅到西莱雅(11~14节)的次序(也参:代上九10~11;尼十一10~11)。这名单中的几个名字也在旧约圣经其它处为人所知,如亚撒利雅(9节,参:王上四2)、亚玛利雅(11节,参:代下十九11)、希勒家(13节,参:王下二十二4及下)、西莱雅(14节,参:王下二十五18;尼十一11),和约萨答(14~15节,参:该一1等)。 

b. 利未人的家谱(代上六16~30;MT:六1~15) 

  即使这个名单以第1~15节几乎完全一样的方式开始(「革顺」,16、17节等,﹝REB、NEB、NRSV、RSV﹞是历代志对更熟悉的革舜之一般性的拼音,1节,出六16;民三17),它却导入一个不同的主题,即:革顺的儿子(20~21节)、哥辖的儿子(22~28节),和米拉利的儿子(29~30节),利未人三个主要的分支。这个开始(16~19节)是取决于历代志的来源(民三17~20),并且绝对不是重复先前的名单。革顺的后裔和米拉利的后裔两者提到七个世代,所有三条支系似乎都在大卫的时代退出,如塞缪尔的儿子(28节,参:撒上八2)和亚帅雅(30节,参十五6)所指明的。 

  但是哥辖族则更有一个问题。哥辖的儿子亚米拿达(22节),从来没有出现在其它地方(参2、18节;出六18;民三19;代上二十三12)。看来他不大像是第五个孩子,这有四个可能: (i) 他是亚伦的岳父(参:出六23), (ii) 他是一个孙子或是后来的子孙, (iii) 这是以斯哈另外的一个名字(参18、38节),或是(iv)暗兰的另外一个名字(参18节)。最后这个观点主要基于,假设每一个脉络都透过头生的儿子来代表,但是这点却没有被证实。事实上,与希幔家族的比较之下,他可能与以斯哈是同一人(参38节)。 

  哥辖的支系也是特别冗长和复杂。这个问题藉着第22~23节可能出现的平行脉络,似乎能够解决(亚惜到以比雅斯,参:出六24)、25节(亚希摩 = 「死亡的兄弟」!应该是玛哈,参35节)和28节(EVV正确的加添约珥,参:撒下八2),并且以重复一个名字来重新开始一个直线脉络的用法。举例来说,MT有五个以利加拿(四个在EVV),不过大概只有两个或三个(那些在25~26节能够被辨认的)。92这主要的名单因此或许应该看起来像是如下的图表。有趣的是,这也产生七个世代,就像是革顺的和米拉利的后代。 

 

 

 

亚米拿答(= 以斯哈?)

 

 

 

 

 

 

 

哥辖

 

 

 

 

 

 

 

 

 

 

 

 

 

 

 

 

 

 

亚惜

 

以利加拿

 

以比雅撒

 

 

 

 

 

 

 

 

 

 

 

 

 

 

 

 

 

 

 

他哈

 

亚玛赛

 

 

亚希摩

 

 

 

 

 

 

 

 

(= 玛哈)

 

 

乌列

 

 

 

 

乌西雅

 

 

 

 

扫罗

 

  塞缪尔的家谱被加到这个基本的谱系(26~28节,从以利加拿的儿子开始),引起进一步的问题:塞缪尔的父亲也是以法莲人(撒上一1)。有两个可能的解答。一、或许这个家庭曾经被嫁接,因为希幔(33节)被认为是一个利未人;二、或许「以法莲人」,乃是指以利加拿居住的地方,而不是他家庭的血统。赞成后者的理由乃是,利未人在士师记的阶段比较未受重视,(参:撒上一22),而如果塞缪尔的祖先是来自利未人,那他的母亲渴望把他献给耶和华也就比较不希奇了。塞缪尔的家谱被包括,是因为其家世,特别是他们与歌唱家希幔(33~38节)的关系所造成的结果。 

c. 利未后裔歌唱家的家谱(代上六31~48;MT:六16~33) 

  这个段落总括利未人的功能(参:代上二十三~二十六)。基本上他们是管理音乐的事(31节,参32节;「唱歌」,JB,或「唱歌的事奉」,RSV,是太狭义的解释)和办神殿中的一切事(48节)。「约柜安设之后」(31节,RSV),音乐事奉者被分配在约柜所在的耶路撒冷和基遍(参十六4~6、41~42)的会幕(32节)之间。他们的工作特性是「服事」(NRSV、RSV;职责,NIV)神的殿(48节;参二十三28、32,二十五6;32节,当差)。各种服事彼此之间没有差别,因为每一个都是向神献上敬拜而享有其价值。 

  这些是被大卫所指派的三个音乐领袖之家谱,即哥辖族希幔(33~38节)、革顺族亚萨(39~43节),和米拉利族以探(44~47节)。这排列与我们所知道被掳归回的以色列有点儿不同,希幔的后裔并没有出现在被掳归回的名单(拉二41=尼七44;尼十一17),并且这些名单不必有比大卫更晚的日期(见20~30、50~53节的注解,和代上二十三~二十六的注解)。希幔的家谱基本上是与第22~28节相同,但只列出直系家谱。整本历代志的家谱中,「儿子」可以有「后裔」的含义,但是这里更可扩大指「亲戚」。有人曾试图想要把亚萨的后代改成「示每」的后代〔参17节,藉着颠倒雅哈(43节)和示每(42节),省略雅哈,或是藉着增加另外一个示每〕,使得每个脉络是从各个家庭的第二个儿子而来,类似在第20~30节脉络的后代是从第一个儿子而来的(如Williamson)。但是这却有太多臆测。 

d. 亚伦后裔大祭司的职责(代上六49~53;MT:六34~38) 

  这个段落是与大祭司的谱系密切相合的(1~15节)。藉着与所罗门同时代的人亚希玛斯,来退出这个简短的经节(50~53节),注意力被转到圣殿(参:代上二十一~二十九;代下二~七),这是神所赐予的媒介,实行在第49节所形容的祭司职责。祭司献祭的角色有两方面,就是他们负责为至圣所献祭(RSV、NIV;「牺牲」,NEB),和「赎罪」(RSV,参NIV)。虽然所有的祭司都参与这些活动,历代志似乎是特别想到大祭司在赎罪日的事奉(利十六11~17)。 

e. 利未人的定居(代上六54~81;MT:六39~66) 

  一个重新安排和对约书亚记第二十一章稍微摘要的版本指出,身为全以色列人的代表,利未人的定居必须要遍布在应许之地。如果这个名单是历史的事实,最有可能的是在大卫-所罗门时代就开始的,当时许多迦南人的城市首先并入以色列,但是更有可能是描绘出一个从未实现的理想画面。93本卷对约书亚记第二十一章所作的主要改变是,亚伦的后代被提出了(54~60节,参:书二十一10~19),而再次强调祭司脉络的核心重要性。 

  这个架构如下: 

54-60节:

哥辖族亚伦后裔

61-63节:

对个别利未人家族的摘要(参66~81节);

64-65节:

一般性的摘要(65节是指亚伦的后代,参:

书二十一4、9);

66-70节:

其余的哥辖家族(参61节);

 

71-76节:

革顺的后代(参62节);

 

77-81节:

米拉利的后代(参63节)。

 

  历代志与约书亚记第二十一章有些微不同,偶尔用到一个不同经文的基础(如77~78节;参:书二十一34~36)。有的时候,历代志的写法是较好的,正如在第70节(Bileam 比连(MT)或是易比连 ‘Ibleam’ [VSS]是代替迦特‧临门,书二十一25,参24节),并且有可能在第59节(亚珊代替亚因,书二十一16)。反向的,淤他(59节,参:书二十一16)、基比亚(60节,参:书二十一17)、伊利提基(69节;参:书二十一23)可能被MT省略掉,而第61节应该被读成「以法莲支派、但支派、玛拿西半支派的家族」,取代许多EVV的混淆(和MT;参:书二十一5)。作为摘要技巧的一部分,历代志作者也没有将哥兰(71节)、基低斯(76节)、比悉(78节)和拉末(80节)视为逃城(参57、67节;书二十一13等;民三十五9~34;书二十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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