丁道尔圣经注释

宣读神的律法(尼八)

  这是以斯拉首度出现在本书,他在律法书与立约的事上独挑大梁。47接下去的几章,尼希米的回忆录必须让出一些篇幅以第三人称记录。然后在城墙奉献典礼时(十二27及下)再以第一人称继续写下去,最后一章将记录他持续不断为反对外来作风而做的争战。

举行大会(八1~8)

  本章其实应该像 RSV 一样,从七章73节下半节开始,它从尼希米七章所抄录的以斯拉二章旧记录,平顺地转为现在展现在我们眼前的景象,因为二者都介绍我们认识在七月份召开的耶路撒冷大会,七月是犹太历一年之首。尼希米一刻时光也不耽误:城墙才修好没几天(六15,八2),为大会预备的一个大讲台已建好(4节)。

  1. 人们的反应的确罕见,民众不仅如同一人蜂拥进入耶路撒冷(正如第一批归回祖国的先辈们:拉三1),还请求以斯拉将神的话念给他们听。这虽然不是一时心血来潮──讲台已为他预备好──但显然可见是他们出自真心的要求,且是自动自发,不是被领袖们强迫而来。他们聚精会神的倾听(3节),真心反省己身以及后来所为(9节),都更进一步证明此事。

  现在以斯拉从众人脱颖而出,这是他的一贯作风,总是安静等候被召:参考他在拉九3以下与十1、6中产生的巨大影响,与他的急流勇退。

  耶和华藉摩西传给以色列人的律法书,看似一稀松平常的句子,却是一重要且引起争议的问题:首先,民众所要求的,以及以斯拉所念的,并非一新的宣言,而是在出埃及时所定下的他们信仰的基石;第二,这律法被公认具有从神来完全的权柄。48耶和华传给其实就是「耶和华命令」,一个以此方式描述的资料,没人敢乱动的。这点根本不需多做说明,但有些人大肆宣传一种假说(威尔浩生于一八七○年代将它推广),认为以斯拉所用的律法书是将传统律法书修改过重写的,假藉摩西之名,勉强可说仍具摩西五经之精意,但不是真本。接受这说法就是下结论说,无论口下多留情,仍暗指以斯拉那天犯了捏造罪,以自己修改过的版本当成人们要求的真品,不仅「删改神的话」,还将神的话中警告不许如此做之话(申四2,十二32)高声念出来。49

  2. 祭司以斯拉在第9节有更完全的头衔「作祭司的文士以斯拉」,以斯拉记七1~6对他这两令人刮目相看的头衔与资格有更清楚的描述。50至于会众,那真是非比寻常,不仅有男人,也不仅有成人而已,而是一切听了能明白的人。摩西律法一直要产生「一群聪明有见识之人」,要他们从小开始不仅听过神的话,还需明白那话语与仪式的意义(出十二26及下;申四6,六6及下,三十一12及下)。不用大脑的迷信是异教的特征(「他们不明白」,赛四十四18及下),也是背道的以色列败亡的原因(何四6:「我的民因无知识而灭亡」)。

  3. 水门位于城东(三26),通往山谷下主要的水源,基训溪。耐人寻味的是,本次大会不像以斯拉三1及下所说,在圣殿前院举行,当时祭坛是主要焦点,这次可是在城市生活的中心举行,在这种场合最需呼吁人们聆听神智慧的话语(参:箴一20及下,八1及下)。律法本身也坚持它的声音不能仅限于在圣殿传讲,在家中与街上都需听见(申六7及下)。

  若试图了解以斯拉在那个长长的早上,到底念了多少摩西五经,那将是个错误,因为他最看重的,是让会众了解所听到的经文。请注意在2、3、7、8与12节都强调了解。关于会众的聚精会神倾听,见1节的注解。

  4. 木台(若直译则为「塔」)是个可容纳以斯拉和他十三位助手的大讲台,高到可以俯视全会众。十三位助手都应当是祭司,第7节还提到另外十三位助手。51

  这些人到底如何运行任务,不是很清楚,我们只能揣测讲台上之人轮流念一段经文(如同犹太会堂,在安息日有七、八人共同分担这责任),7节提到的在台下的十三位或更多人,52则在会众中间行走,念完一段经文时就解释给他们听,确定他们都能了解无误。详情见7、8节注解。

  5. 将摩西五经展开,是个正式的仪式,犹太会堂也有类似的开典仪式,至于这情形是从这事件才开始呢?或是在它之前早已存在,或稍后单独形成?就只能臆测了。最引人注目的显然是会众对神的话毕恭毕敬的态度。这一天证明是他们人生的转折点。从此以后,犹太人主要就成了「圣经这本书之人民」。当年在所罗门圣殿献堂典礼时,有自然与超自然的荣耀与美丽发出,使会众目瞪口呆。但此处的焦点除了木台以外,是一卷经书──或更确切一些,是那本书的内容。当经书打开时,会众身不由己地肃然起立。

  6. 这节与下两节完全排除了膜拜圣经的态度,并不认为圣经是古老遗物而膜拜它。他们是爱慕神,而下面这些态度是敬拜所包涵的许多美好层面中的一些:高举双手赞美神,或渴慕神;俯伏在地自我谦卑,或发出恳求。

  7. 百姓都站在自己的地方这句话或许暗示,被列名于此的十三位助手(不要与台上的十三位弄混了,见4节的注脚),在会众中间自由走动,解释或说明经文给他们听。

  8. 我们虽不太确定本节前半段有关读经的细节,但应当指以斯拉与他同在讲台上的助手所做之事,下半段则指会众与助教们做的事。重点在于清清楚楚这字,JB 与 GNB 认为是指「翻译经文」,可是这字一般没这意思。随着时间的推移与需要,将希伯来文口头翻译为亚兰文自然会演变成习俗(亚兰文圣经就是这事的书写版本),但我们不确定这段时期已需如此做。大约十二年后,尼希米第二次去耶路撒冷上任时,发现有些家庭「不会说犹大的话」,就忿怒万分,显示在他第一期任内,一般犹太人都该懂希伯来话。53

  本节所说的「清清楚楚」那字的字根意思是「使之清晰或分开」,可以指字正腔圆地念经文,或者是一段一段地念和解释经文。54这两种解释都很贴切,两者或许都对。整个事件都强调清晰和明了神对祂子民的作为。其他经文也常描写神的仆人所说的话与「交鬼的,和行巫术的,就是声音绵蛮、言语微细的」说的话(参:赛八19及下),两者是个鲜明对比。

鼓励庆祝节庆(八9~12)

  在这短短的一段中,三次指出圣洁与忧伤并非携手并进之事。使我们觉得奇怪的是,它十分平静地认为这是不言而喻之事。诚然,要求人们「刻苦己心」的赎罪日是个圣日(利二十三27),可是它存在的目的是要除去污秽,然后让人们能快乐地庆祝。神的客人应当「非常的快乐」(申十六15)。与「圣洁」这字体影不离的,不仅是「公义与公平」并且是「荣耀」、「美丽」、「能力」与「喜乐」。55

  9. 当以斯拉教导会众时,尼希米肯定在场,56现在按照他的个性又再起领导作用。利未记二十三24证明这日是圣日。至于这日是个庆典,则见上段。

  10. 尼希米的一贯作风是立时且具创意性地将事情安排妥当。他鼓励会众做的事,其实是生活中基本的事实:一点点的奢华能使一餐平常饭菜变成佳肴珍馐,57可是照顾、爱护别人,也能使单纯的欢乐变成靠耶和华而得的喜乐──这是具激励性的喜乐,非逃避现实或短暂的喜乐。尼希米对那些不能预备食物之人的关心,源于他一贯的作风与习性:参五14~19。

  11. 于是利未人……:更好的翻译是「利未人也使众民静默……」,可是他们的话没有尼希米的话来得有安抚力。平信徒对神话语的领会与实践不见得比传道人少,有时反而更多,这不是第一次也不是最后一次看到。

  12. 这最后几句话再度领我们去到事情的核心。建好的城墙、大批会众与欢宴,都是周边或次要的东西,最主要的是了解神的话。它使盲目的宗教进深一步到人与神之间的团契。新约时代的信徒将有把握「他们都认识我」,这事就能开花结果,可是旧约早已应许会达到那地步。

住棚节(八13~18)

  13. 经过一整天长时间的教导后,接着人们又来密集式的听神的话语,表示他们多麽认真地看重神的话。要留心听律法上的话这句显示,并非左耳进右耳出的听道。众民的族长(原文为每家的家长)参与查经,他们就能在族中每个家庭传播从神话语得来的知识,如此一来申命记六6以下的理想就能实现。若只有祭司与利未人担负此责任,是无法做到的。

  14~15. 这两节让我们有种感觉,人们到现在才发觉利未记二十三39~43所规定的节期。它并非指「从约书亚的时候」(17节)以来从未庆祝过这节期(见例:拉三4),而是指在屋外搭帐篷这事已沦为虚有其表。这节庆含有双重意义:它是葡萄收成时的节日,「在年底要守收藏节」(出三十四22),但也记念祖先在旷野飘流的日子,那时神让「以色列人住在棚里」(利二十三43)。以色列人彷佛将这层意义给忽略了。年代久远常让习俗掩盖或改变了「当初圣徒的信心」,这事在宗教史上常发生。重新查考圣经,就像将古画清洗一遍,使久已被遗忘的本色重见天日。

  16~17. 「宣传报告」(15节)花了将近两星期的时间准备节期,举行节期的日子是七月十五日。律法规定七月十日是赎罪日(利十六29及下,二十三27及下),但这段经文没提到这节日,或许因为以色列人在赎罪日并不需到耶路撒冷来朝圣,而八至十章主要关注的是全民聚集在城中。第九与十章中参加特别禁食聚会的会众,都是从住棚节回去之后再来的人,这是本故事更为着重的焦点,当全民签署诏约时,就达到故事的最高潮。58

  搭在屋顶或城市广场的简陋帐棚,与家宅混在一起,呈现出一幅定居与居无定所交杂、不和谐的奇怪景象。住在帐棚中一星期,强烈提醒他们祖先经历了飘流生活,以及进入应许美地的奇妙旅程。现在他们经历第二次出埃及,就强化了这信息,17节提到古老的历史与新近从被掳之地归回祖国之事,显示会众深切体会信息的重点。

  至于细节:两个宽阔处(广场)也许是最靠近圣殿的地区,在城东北的俄斐勒山上,因为水门位于东墙中点之处(参三26),以法莲门肯定在北边,朝着北边的以法莲山区眺望。关于17节中段,见上述14与15节的注解。

  18. 他们将有关这节日的许多规则从不同经文中找出,且真心实意地遵行。15节将茂密的树枝取来,是源自利未记二十三章40节以下。17节最后一句,与申命记十六13~15描述的喜乐有相互辉映之处。现在我们从申命记三十一10~13晓得,每七年应当念一次律法书,从民数记二十九35则知道要举行严肃会。当时恰巧是第七年或禧年(如帕夫楼夫斯基,A. Pavlovsky,所说:Biblica 38(1957), pp. 273~305, pp. 428~456),或以斯拉超过律法的要求,改成每年念一次,我们无从知晓。但在历史后期,渐渐演变为习俗。

  因此,将圣经做为犹太人生活准则的运动已强有力地被建立。七月一日的伟大教导,接下来的训练课程,以及现在在这节庆连续宣读七天的圣经,使犹太人对他们信仰的基要真理有了相当透彻的了解。但要敲定此事,还需等到下面两章才行。

47在以斯拉续篇上卷中,一段类似我们1~13a节的文章,紧接在类似拉十44的文章之后。关于此点之重要性的意见,见附录四,书版185页以下。

48参例:Rudolph, pp. 145, 149.

49见附录五有关「以斯拉的律法书」那段,书版195~202页。

50这事使他运行了祭司应有但被忽略的呼召,不仅带领敬拜,还需教导。请注意在申三十三10中这两字出现的先后次序,以及玛二6~9中给与教导最显著的地位。

51以斯拉续篇上卷九43以下与我们第4节的名字有些出入,将七位助手站在以斯拉右边,六位在他左边,与我们的圣经反向。

52希伯来原文第7节将利未人加在已列名之人后面(见 RSV 旁注,与 AV 和 RV);但以斯拉续篇上卷九48将「和」去掉,这样做法或许正确,RSV 与大多现代版本都如此行。

53见十三6以下、23以下。关于尼希米与以斯拉的年份问题,见附录四,书版180页以下。有些看法会将本章的年代改变,且使以上的说法变得文不对题。

54马索拉抄本(Massorete)形容摩西五经中每段经文时,就用 'parasha' 这字,也源自这字根。

55见例:诗九十六,九十九;赛三十五。

56那些认为以斯拉与尼希米不是同时代之人,必须将尼希米的名字从这节删去。有关此事之评论,见附录四〔书版183页以下〕。

57尼希米鼓励会众去「吃肥美的」,与利三17所说的律法不相违背。他用的这字是「佳肴」的意思,并非利未记所禁止的动物脂肪。

58有些解经家分辩说,这段没提到赎罪日,表示以斯拉的律法书没提到赎罪日,或没提到该何时守这节日。这看法认为摩西五经是慢慢演进而成的文献(但一般都同意赎罪日是个非常古老的节日)。可是这说法与争辩说此段经文没提到赎罪日的论点都毫无根据。见上述1节的最后一段注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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