丁道尔圣经注释

以斯帖记第九章   Ⅹ 犹太人大获胜利(九 1 ~ 19 ) 

  到了本书末两章,作者才透露本书前面所暗喻的因由,表明他写以斯帖故事的底蕴。因此,这两章对全书目的的了解,十分重要,并有助于了解本书在全圣经信息的地位是什么。当然,这两章阐明了解全书结局的情节,完整地结束了整个故事。 

  1.  开头故意冗长地陈述日期,首先强调了正确的日期,这在前面三章 12 节已熟知了;其次,亦强调事态矛头翻转了,犹太人不再是受害者,反变成了得胜者。虽然这场对抗的结果尚未揭晓,但他们既可以自卫抵抗,当然就有生存的希望了。 

  2.  仇敌无法加害犹太人的原因,在此用心理层面来作解释∶ 因为各族都惧怕他们 。他们惧怕,部分原因是书珊城的权力出其不意地更换,也因为犹太人能够自卫,抵抗那不公平的法规。人在正义下斗争,自然有种无法抵挡的威能;不过,他们必然胜利,并非以上所提任何一个原因,也不是所有这些原因合起来所致的。人们惧怕神的子民,必然是因为惧怕他们的神;神审判全波斯帝国,因为他们欺凌弱者,神为他们主持正义,为他们伸冤。 

  3.  各处的高官权贵都以政治利害为着眼,在此明明指出来。他们若要保卫自己的职位,就必须讨好末底改,所以乐于帮助犹太人。既有首领权贵的助力,犹太人获得各方全面的支持,甚至声望日升。 

  4.  人惧怕犹太人固然令人费解,末底改任新首相大受欢迎,更是神秘难明。他怎会突然间在世界政治舞台上高升至这样权力万千的地位?为何人们会信任他作领袖,拥护他的执政?这里似乎暗示一种超然的影响力∶这事件挑起人们崇拜英雄的倾向,加上个人对权益的追求所致。 

  5 ~ 6.  既解明了犹太人怎样取得上风,作者继而叙述他们 用力击杀一切仇敌 。这里虽然强调杀灭,其实是有限制的范围。受害者是∶ (1) 仇敌; (2) 恨他们的人; (3) 男人,不是女人孩童(希伯来文作 ~i^s% )。这场争斗里,所有伤亡都在敌方,不过我们必须记得是指敌方的战士,不是手无寸铁的老弱妇孺,虽然在许多中、英文版本的字句上似乎是如此。也许因为 任意杀灭恨他们的人 ,原因是两个动词连在一起使用,就意味着这会是一场大肆屠杀的报仇战之故。其实,依上下文来看,意思是犹太人可以自由行事,不受官方干涉 157 。人的本性里,“任意”总带有坏方面的意味,例如但以理书八 4 ,十一 3 、 16 、 36 。不过,以斯帖记一 8 用这字在道德上是中性的,还有诗篇一四五,说 神 叫人随愿饱足,又成就他们的心愿( 16 、 19 节)。因此,“随愿”、“任意”(希伯来文作 ras]o?n )是中性的,本身没有可苛责的含义。 

  可是,伤亡的数字确实甚高。书珊城被杀的有五百人,似乎过分地多;于是有人认为这是故意夸张、制造幽默的效果。“当时如果仇敌不先下手攻击犹太人,他是没有被杀的危险的。有谁会这样糊涂,置自己于这第二次的谕旨之下?攻击犹太人,等于自寻死路……这就是说书珊城有八百人( 5 节∶五百人; 15 节∶三百人),全国各省有七万五千人,都是笨蛋!可惜许多读者竟看不出这里所记述的,是故意夸张出来的。” 158 当时如果哈曼的谕旨执行了,有多少犹太人会被杀,那是无法估计的。但那时,散布于波斯国各处的犹太人,必十倍于归回故土的人数。试想当时少部分犹太人分批回归本土,数字也有 42,360 (结二 64 ;尼七 66 )。当然,主张这句话是为幽默而夸张的人,自然也看哈曼的谕旨为夸张的吧。 

  7 ~ 10.  哈曼的十个儿子被杀,防止了他们报杀父之仇,也歇止他们夺位的企图。他们的名字,不同版本有不同的写法,很难寻得原文的确实形式;不过,至少有一部分与波斯原文吻合 159 。所有名字都有“ a ”母音的特色,与其父亲及祖父的名字相应,似乎是家族的联系。 

  犹太人却没有下手夺取财物 。以色列过去历史中,有好几次事例与战利品有关的,作者在此再三附笔记录( 15 及 16 节),显然是想强调这事。八章 11 节明明说过准许“夺取他们的财物为掠物”,所以作者更加着意要提这一点了。亚伯拉罕不肯接受所多玛王所献的掠物(创十四 21 ~ 23 ),立下了先例;而扫罗罔顾法纪地自己选择掳来的牲口为献物,藉以表明自己清白,便成了“自作主张”的典型例子,也因不听话而招来灾祸(撒上十五 17 ~ 23 )。作者记得这个例子,要把扫罗的咒诅扭转过来,使末底改和当时人民可以蒙祝福 160 。他们立志不要夺取仇敌财物以致富,在当时胜者得掠物的文化里,一定会相当引人注目的。这种新颖的舍己精神,一定会家家户户传诵、纪念,以此印证犹太人社群是何等正直无私。圣经对人行为的影响之大,这事迹正是个有趣的例子。 

  下面的记载则不值得仿效,没有教导的功用。正如扫罗对亚玛力的牲口支吾以对一样,并非好榜样(撒上十五 13 ~ 15 、 20 ~ 21 )。 

  11 ~ 12.  一日过去了,亚哈随鲁王得报告知道京城中被杀的人数。一日死去五百人,无论如何都是惊人的事;另外还有一件相当令人悚然的事,国王竟然要估计一下其他各省被杀的人数。不但如此,他可以如此平静,若无其事,还准许王后以斯帖再杀灭他的军长,乔斯认为更加强了幽默的成分∶“这效果几乎等于一套闹剧!‘他们在书珊城成绩这样好,若在其他各省一定更加出色了!’”。他的见解也许没错,但作者记载事实的确凿笔调,丝毫没有幽默的痕迹。犹太人也是他国土上的公民,也是可以从军的人选;国王若容让哈曼当初的谕旨,执行当初不仁道的行径,国家的损失将更加惨重。基督徒读者和注释者是否宁可犹太人被哈曼的阴谋残害,会觉得更好过些? 

  13.  以斯帖既收到另一张“空白的支票”,可以任意支取,也就丝毫不客气地乘胜追击,要对付当地的仇敌。直至这时,伤亡的人都是在京城 书珊城 内( 11 节,参一 2 注释 ),而不是人口分布较多的其他城巿。以斯帖要求再赐一日,使所有抵抗力消除,哈曼十个儿子的尸首当众挂起来以作警诫,正如扫罗和儿子的尸首一样(撒上三十一 8 ~ 12 )。 

  14.  这里清楚简明的记载,近乎冷血残暴,国王颁布命令,人就照样执行了。 

  15.  犹太人……聚集 指八章 11 节(参九 2 ),那时军兵依照第一次谕令齐集城内,准备按旨执行起初的任务。这次他们组织妥当,分配军备,才有效地对付仇敌。 亚达月十四日 (作者十分重视这日子),最后抗敌完了,犹太人脱离了哈曼谕旨的威胁,安全了。派顿的意见认为,这第二日的击杀,乃是作者要解释何以普珥日在他的时代分两日来庆祝。“历史从传统中产生,而不是传统从历史中产生” 161 。这一点,作者似乎看作理所当然,因为他并没有提供任何论证。 

  16.  在波斯国其他省分中,同样的剧情继续上演,犹太人 聚集保护性命 (同样的动词;参九 15 注释 )。他们 脱离 仇敌,或作得“休息”( AV 、 RV ;希伯来文作 no^ah] )。他们杀了七万五千本该杀他们的敌人,就得享平安。同样,他们拒绝夺财物的引诱,任由敌人争取掠物。 

  17.  既蒙拯救就要欢欣庆祝一番,因此亚达月十四日成为节日,设筵欢乐。筵席是本书不断出现的主题。除了公元前二世纪设立的两个节日,修殿节( Feast of Dedication )及尼卡诺节( Nicanor's Day )之外,按希伯来历每年末后的五个月(十月至三月),再没有别的节日了。因此最末一个月中,有机会阖家欢聚,是冬天里甚受欢迎的乐事。 

  18 ~ 19.  这里记载节日始创的过程,书珊城和别的地方不同,有两个日期,原因是以斯帖再次向王请求(九 13 ),以致书珊城要在亚达月十五日才举筵庆祝,其他人则用十四日。除了团聚筵宴之外,还交换礼物, 彼此馈送 (参∶尼八 12 )。大家一齐分享,喜乐倍增;同时,也使人人有份,不致因贫穷而无法共享。这记载表示犹太人的社群十分团结合一,虽分散各地,仍保持自己的身分,一同经历拯救、一同欢欣。于是,一场原要剿灭他们的阴谋,反成了节日,使他们更加团结,成为合一的民族。 

  157 Paul Haupt 在 AJSLL ( 1907 ~ 1908 )这样说∶“若政府当局允许犹太人组织军事反抗,那么,过去几年在苏俄的无数大屠杀就会一下子消除了……不过,逼害苏俄犹太人的,必然有总督、将军、警官的支持……” 

  158 Bruce W. Jones, "Two Misconceptions

  about the Book of Esther", CBQ 39 (1977), p. 180. 

  159 H. S. Gehman "Notes on the Persian Words in Esther", JBL 43 (1924), pp. 327f . 他提出一个古代印章上,出现 Parshandatha (第 7 节)一字,如今在大英博物馆中( Western

  Asiatic Antiquities, BM 89152 )。再近期,古波斯名字也发现于波塞波利斯 509 ~ 458 B.C. 行政档案古文献中。从石杵、石臼、碑文、印章、钱币,都发现了那字样。 M. Mayrhofer, Onomastica Persepolitana ( Vienna,

  1973 ),把不少古波斯名字引申其形式,不过也强调古波斯名字仍有许多无法知晓的。 School of Archaeology and Oriental Studies, University of Liverpool 的 A. R.

  Millard 给我许多帮助,提供这些波斯名字许多详细资料。 

  160 Berg, p. 67 ,详细研讨这个主题。她指出“这些犹太人所重视的这职责,乃是他们祖先所弃置不理的”。 

  161 ICC , p. 288. 

  ⅩⅠ 授权庆祝(九 20 ~ 32 ) 

  这里第二次、第三次地记述了普珥日的设立,多半认为出自别的作者手笔,不过引述在此以资齐备,使这节日成为正统承认的日子,因为不是摩西五经所设立所解说的。不过,这节日有王家的文件作证。 

  20.  选民的生存几乎危殆,如今既脱险得生,自当纪念庆祝。 末底改记录这事 ,是指前面的事。这事既与全体犹太人有关,就必须把它一五一十记载清楚,写在书信上,成为日后的指引。那时的邮政系统已设立,末底改首相身分可以派诸用场,能将讯息传得又快捷、又远广,到达 各省远近所有的犹太人 。当时所走的距离可达二千哩的路程。 

  21 ~ 22.  首先,要定下节日的确实日子,末底改公布亚达月十四、十五两日,每年都要守节。这样,后代的人每年都纪念使他们免至毁灭的奇妙救赎。愁苦变成快乐,悲哀变成庆祝 162 。这两日的庆祝里特别指明要 赈济穷人 ,并且互赠礼物( 19 节)。 

  23 ~ 28.  这里第三次叙述这节日设立的因由,命名为“普珥”的由来。因此就须复述部分的故事。 

  24.  哈曼决意谋害犹太人,掣签择日以保成功,故事摘要记述出来,引出普珥这名称,是从 掣签 ( pu^r ,参 26 节)一字而来。这字并非希伯来文,必须加以翻译;至于字的来源则说法纷纭。利威( Julius Levy )似乎找出了公认的结论 163 ,就是巴比伦的 pu{ru ,“石头”。不过,现今又发现“签”可能是木头的,也可能是石头的,以致这个推断又有可疑之处。后来,发现了“亚哈利( Iahali )的骰子”上面有 pu{ru (普珥)一字,也就解决了推测的疑难。同时,亦更看出波斯对择日之重视了 164 。亚述国用签来挑出每年官员的称号、分产业,或招灵,这习俗在波斯时期一直为帝国东部区域所沿用。 

  25.  以斯帖来到王面前(和合本作“ 这事报告于王 ”),字面作“她来到”,标准修订版的写法代表了传统对作者的注释(参 AV )。不过,“她”这代名词可以指阴性的名词,因此可译作“这事报告于王”( NIV )。以斯帖的名字并没有出现于末底改的信上,因此后者的诠释更合适。末底改所关注的,是设立这节日,并不在乎自己和以斯帖在这事上是否能永垂不朽。况且,国王执行哈曼及儿子们的刑罚,并没有其他人催使的。虽然以斯帖通报事态给国王,乃次要之事,无须在信上提及。 

  26.  犹太人在全地已经自动地开始实行这庆典( 19 节),这封信不过是要印证并立为定例而已。这节日的萌发,是因为他们蒙拯救、脱离忧患而感恩的表示。 

  27 ~ 28.  在末底改带领之下,人们衷心接受 这两日 为节日,并且 自己的后裔并归附他们的人 都守这节。可见当时有些外邦人被吸引敬拜他们的神,因此归入他们的社群(八 17 );这节日将在各地各方世世代代纪念遵守。这句话写得如此概括有力,以致有些解经者认为本书在某个时期,以此句为结尾。第 28 节作为故事的结尾,是相当合适的。这几句若引用自某一篇章,则似乎这一段在此结束了(若真是引用的话)。这一天,犹太人本来面临灭族之险,如今成了联合他们的节日。犹太人经过多世纪分散欧亚非各地,依然残存不绝,因为这普珥日正如其他公共节日一样,使他们与其他国民分别出来。 

  29 ~ 32.  这是为这节日而发的另一封官方书信。这次王后以斯帖加上她皇家的御令,与末底改联合写这书信。 

  这后面的四节经文似乎是多余的,重复了上面已经说过的话。不过,作者的目的既然是为强调民族起死回生的经历,而设立一个世代相传的节日,就不厌其烦地加强印证,强调犹太人每年守这节日的重要性 165 。自 13 节后,以斯帖就不再出现,但这几节里,她却处领导地位。这时她以立法者出现,以王者的权柄,把普珥日厘定,指明它合情合理的因由,带进全段的高潮。 

  29.  作者用官方头衔,又用正式文件,表示他所引用的资料是从档案而来,这是合理的推论。很有趣的一点是∶末底改称为“犹太人”,以斯帖本亦可以用同样的称呼,却用了她的父系名字,是否把王后的外籍身分轻描淡写,较为有利呢? 

  这句子虽然有双重主语,在希伯来文中,接着的第一个字却是个阴性的动词“她嘱咐”,表示以斯帖是实际的主语。提出末底改的原因,是要把他所立的法与王后所立的法连接起来。不过,文法上仍然是有问题的。另一个令人不解的字是 toqep{ ,很少见的字,译作“权柄”,见于以斯帖记十 2 及但以理书十一 17 ,这是在旧约惟一另一次以名词形态出现的地方。 以全权 译得很贴切。新国际本把末底改放在括号里,使以斯帖占动词的主语地位 166 。 以全权写 表示当时帝国十分重视书面文件。有了书面文件,就有永久的作用,和一种独立的特性(参希腊文 gegraptai ,“以文为证”,见七十士译本,例如∶拉三 2 ;尼一 34 ;太四 4 、 6 、 10 )。 

  30.   用和平诚实话,写信…… ,这些字眼有点古怪,引起不少讨论。哥笛斯认为这是希伯来文书信公式化的问安语句,是一般常用的,到如今也仍沿用 167 。作者把信的内容删去了,因为主旨已人所皆知。贝格( Sandra Beth Berg )却指出,第 31 节希伯来文最后的字句,有类似的语句结构,说及 禁食呼求 ,这句子既涉及立这法规的内容,由此她认为第 30 节类似的字句,也属法规之内了 168 。“和平”(希伯来文作 s%a{lo^m ),以及“诚实”(希伯来文作 ~#met[ )两字连在一起用,首先出自希西家,(王下十九;参∶赛三十九 8 “在我的年日中,必有太平和稳固的景况”)。同样两个希伯来字,出现于耶利米书三十三 6 ,译作“平安和诚实”,撒迦利亚书八 16 次序倒转,“诚实”、“按至理判断”。从这些例子可见,这两个字眼的观念沿用甚广。总之,普珥日是庆祝纪念“邪恶被打倒,无辜者得以伸冤”。每年庆祝以资提醒,公理得彰,胜过邪恶,人群中应该以正直行事,生活得以安定保障,人间得以太平和睦。 

  31.  这节日带来如此美好的果效,以斯帖和末底改立约,也吩咐以后的世代立约,世代守这节。不过,本书第四章以后,这里第一次提及 禁食呼求 。 呼求 (希伯来文字根是 z`q )意思是“呼喊”,通常是在困苦中(参四 1 ),且向神祈求(尼九 4 、 28 ),有时译作“代求”。虽然到了中古时代,犹太人有在普珥日禁食,不过似乎当时并没有实行每年禁食。尽管如此,禁食是本书的一大主题,所以在结尾又再提及,也是合理的。正如贝格所说∶“即或九章 29 ~ 32 节是后人手笔,那作者也很谨慎切合书中的风格,和整个故事的精髓。” 169 

  32.  另一个风格类似的特点,是 命定 这个字(希伯来文作 ma~@mar ),印证同一作者的论据。这字的特别结构,从 ~a{mar 而来,是“说话、应许、命令”之意,在旧约只出现于以斯帖记(一 15 ,二 20 )。这字既属罕用,因此一章 15 节用这字,似乎是故意用来对比“亚哈随鲁王的命定”,与这里“以斯帖王后的命定”。再次引用贝格的话∶“我们未把这些句子归为次要之前,要细心思考经文的内证。” 

  第 29 ~ 32 节提及王后以斯帖,表示末底改的法规中,有皇室的认许;同时,这法规也必纳入玛代波斯其他律例之中,是不能推翻的。 记录在书上 ,慕理认为该修订为“ In a book ”而不是“ In the

  Book ”(译注∶慕理认为应是记录在非特定的一本书上)。不过,这一句可能是副词的描写作用,表示这法规已成了坚定不能修改的权威。 

  162 虽然新约圣经作者没有引用过以斯帖记,但也许暗示性地提及这一章,其中不住提及“平安”的,就是帖后一 7 ,那里论及迫害中得着解救。 

  163 HUCA 14 (1939), p. 144. 

  164 见导论Ⅱ . 三 “普珥日” ,及 W. W.

  Hallo, "The First Purim", BA 46. 1 (1983), p. 22; W. von

  Soden, Akkadisches Handwo/rterbuch Ⅱ (1972),

  pp. 881 ~ 882 sub pu{ru . 他提供由苏美( Summerian )来的签的资料(公元前十九世纪至六世纪)。 

  165 论及,这一段经文乃次要经文,即并非原来就有的经文,可参阅以下详细的论述∶ Samuel E. Loewenstamm, "Esther 9: 29 ~ 32, The Genesis of a Late Addition"

  in HUCA 42 (1971), pp. 117 ~ 124. 

  166 Loewenstamm ( art. cit ., p. 119 )认为 toqep{ 是“法律权力的交涉文件”,但又说“似乎七十士译本及 MT 的后期编撰者,都不晓得 tqp{ 有这特殊的解法”,因此他的理论便有了疑点,尤其因为同一个字在很接近的经文,如十 2 ,用作“能力”解。 

  167 "Studies in the Esther

  Narrative" in JBL 95. 1 (March 1976), pp. 57f . 。又见 J. A. Fitzmyer 〔 "Some Notes on Aramaic Epistolography", JBL 95.1 (1974),

  pp. 201 ~ 225 〕有极详尽的分析。他发现“平安”一词出现于大部分的问安,而“诚实”( RSV 作 truth )一词则从未用于开头或结尾的话里。 

  168 Berg, p. 44. 

  169 Berg, p. 38. 

  增注∶得份( Portions ,希伯来文作 m#no^t[ ) 

  以斯帖记的作者用字十分小心,务使选用的字眼听他的指挥。若他推出一个不寻常的字,就必不会只用一次,为使这字在情节里引起人的注意。“得份”,就是其中一个显着的字。 

  以斯帖记中,这字出现两次,第一次是希该喜悦以斯帖,看出她有机会成为未来王后的候选人(二 9 ,给她所当得的份),第二次用在普珥的节日上(九 19 、 22 )。不过,这个主题(虽不是同一个希伯来字),早在约瑟的故事(创四十三 34 )已出现过,说到便雅悯接受了尊贵的款待(便雅悯所得的份比别人多五倍)。此外,还有但以理及朋友被尼布甲尼撒王厚待,得享用王膳。后来,被放逐的约雅斤王被王优待,与王同桌吃饭,每天得享一份王膳,一生如此(王下二十五 30 )。因此,这个传统至少从埃及统治期至波斯帝国时期,传袭了好几世纪(参∶撒上九 22 ~ 24 )。 

  中文的“得份”(英文作 portion ),意思不够浓郁,未能表达出这字丰厚的感情,例如约瑟给兄弟的礼物,以及其他例子中程度稍淡的情意。比如,一个小孩从庆祝会回来,留下了一块好吃的东西,说“我为你留了这块”,正好表示古代这字所含“爱的礼物”的意思。如今不少国家的文化里,“有份”参加重大筵宴庆典的,都会带点什么回去给“没份”去参加的人,没去的也会期望去的人这样做,作为庆典的纪念。另一个例子是,当以斯拉读神的律法的时候(尼八 10 ),也说“有不能预备的,就分给他”,乃当时欢乐的情景所催使。 

  不过,这字还有另一种含义,在不同的场合出现,就是献祭的时候,把祭肉分派给在圣殿事奉的人等(代下三十一 4 ;尼十二 44 、 47 ,十三 10 )。信徒与这个字的关系,与上述的背景差不多,因为神“是我杯中的分”(诗十六 5 )。相反地,那故意行恶不改的人,就有不受欢迎的份为他存留(耶十三 25 )。诗篇十六篇继续阐述神所赐的地界(希伯来文作 go^ra{l )在神手中∶ 

  用绳量给我的地界,坐落在佳美之处; 

  我的产业实在美好。 (诗十六 6 ) 

  这里的“地界”或“得份”是指人生所走的方向,诗人想起神在一路上赐下的指引与预备,乃不信者所认为的“命运”。因此,这字多少含有命运的意思在内。“以斯帖接受了希该所赐的分,接受了这额外的善意,也就预期了王对她会另眼相看了。后来事情的演变,就成了以斯帖的加冕大宴(二 18 )” 170 。到了故事结尾,犹太人的命运由死亡的恐慌转为生命的庆祝,这时互赠礼物,当然是十分合宜的事了。“份”的赠送,往往表示特别的好意,“因此在普珥日互赠礼物,更表示犹太人在亚哈随鲁王国里,享受特有的恩宠。之所以获得这地位,是因为犹太人的运气、配额(希伯来文作 go^ra{l )得以翻转过来。因此,互赠礼物,正好贴合这节日庆祝的意义” 171 。 

  这种用字的风格,现代人很容易不以为意,却是希伯来作品中的特色。及至新约的作者,由于娴熟旧约经文,也使用七十士译本作类似的引喻 172 。若忽略了这种引喻的重要性,就会引致误解经文之弊。 

  这个不寻常的字眼,在本书开头及结尾出现,成为同出一手笔的佐证。不但如此,更表明普珥日在作者的眼中,是神对以斯帖的恩宠,由她延及本族。普珥日所庆祝的,是得拯救的神迹,不是其中流血的情节;因此,这一日互赠礼物,集体筵宴来纪念,是再合适不过了。 

  170 Berg, p. 45. 

  171 Berg, p. 46. 

  172 见 Marjorie

  Warkentin, Ordination: A Biblical-Historical View (Eerdmans, Grand

  Rapids, 1982). “早期基督徒的圣经,就是七十士译本。保罗和路加用这版本的字眼,为的是叫人回想及联想起一些观念。……新约的按手,必须与旧约衔接起来衡量。”( p. 155 ) 

  ──《丁道尔圣经注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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