丁道尔圣经注释

约伯记第卅三章   卅三 1 ~ 7.  以利户这种立场,从他对约伯开始所说的话,便已表明出来。我们又看见周到的礼貌,是朋友们一旦在辩论的火气升高后很快就遗忘了的,但以利户接下来的啰嗦却使它负荷过重了;虽然他向约伯保证,要他不用害怕什么( 7 节),他却如此自尊自大,以致摆出一副要人领情的姿态,无可避免地破坏了其效果。他太过声明他的诚意( 2 ~ 3 节),不断覆述自己的话( 3 节)。第 3 节第一行缺少动词(和合本、 RSV 加上 要发明 ,但 NEB 就完全不同了),这不需要担忧,因为下一行的动词可以同时用在这两行。比较第 4 节与卅二 8 。提及创造的话是如此简单,以致不清楚以利户到底是不是在自称拥有特别的灵感,像罗利( Rowley )所认为的那样( p.269 )。他在卅三 6 向约伯保证:对神来说,他们两个人是在完全相同的立足点上。他们共同的人性可追溯至创造 380 。 

  8 ~ 12.  以利户为约伯的立场──他自称无罪──公平和详尽的撮要( 9 ~ 11 节)。虽然“你说”这两个字没有出现在第 9 节的希伯来文中,从第 8 节可以清楚知道以利户认为他是在重述他听过约伯说的话,这不是逐字引用的,虽然有几行与十三 24 ~ 27 类似。但 无辜的 (吕译、思高、现中“清白”)这个字,在旧约圣经中除了这里之外,就再也没有出现过;所以,我们必须要问:以利户到底是不是公平的呢?在某种程度上,他是公平的,约伯一再自称是 清洁 而 无辜 的,无论他是用什么字眼〔九 21 ,十 7 ,十一 4 (琐法,引用约伯的话),十六 17 ,廿三 7 与第卅一章整章〕;但与此并行的是,约伯也经常承认自己是个罪人。否定词句── 无过的 与 没有罪孽 ──较难找出来源。第 10b 是引自十三 24 ,但那里还有个平行问句:“为何掩面……呢?”在十三 23 (可能是第 10a 的起源),约伯问他的罪过是什么,仿佛暗示它们是想像的,目的是要有个藉口可以刑罚他;神需要造罪名。但 机会 这个字的意义在这里并不清楚。无论如何,约伯绝对没有这么明白地指控神怀有敌意、不诚实,或不公平,虽然他的意思经常离此如此接近,以致听者似乎认为他说过这话。以利户像朋友们一样,因着听见约伯的话而震惊;但却没有掌握要点,像约伯一样,所以他如此轻易地提出答案:“你错了”(现中、 NEB )。 

  他这个结论的理由,是他这篇讲论中头一个大败笔。 神比世人更大 ( 12b )这真理是如此明显,有如陈腔滥调一般,没有人会否认。约伯与所有的朋友们都继续断言它,再没有一个人比约伯自己更强烈地表达了这一点。以利户一定是采取了某种推论,与其说是回答约伯的主张,毋宁说是使它无效;若是如此,他并没有清楚说明它。 

  13 ~ 18.  约伯的另一个怨言是:当他呼求时,神没有回答。所以,虽然“说”(吕译、现中)这个字没有出现在希伯来文中,以利户在第 13b 可能是在引用约伯的话 381 。第 14 及下是他的答辩:“但神的确说话……”,神说了两次话,在诗篇六十二 11 提起过;约瑟重复看见一个梦,以证明它的神圣源头(创四十一 32 );以利户在第 15 ~ 16 节承认相同的启示媒介。我们记得约伯曾深受梦魇惊吓。以利户相信在梦境中也会赐下口传的信息( 16a 节)。但启示的内容又是格外无趣的事,在这一切的麻烦之后,神所说的一切,就只是警告犯罪的危险;谁需要启示才能发现这一点呢!那也不是约伯所要求的那种交通,因为译成 死 的这个动词意义是“过去”(吕译),将 刀 字改写以适合它,比将它取消掉要好,可以找到 坑 的平行字(见十七 14 )。彭马文( Pope,

  p.250 )对“死河”( NEB )的确认有扎实的辩护。 

  19 ~ 22.  神也藉着更多的每天患病的经历来警告人,约伯对此也不陌生。这个启示法没有暗示出带有清楚的神谕。以利户以病人面对死亡的另一个暗示,来结束他所列举之可怖的症状。 22 节给 18 节一个平行。 mmtym ( 灭命的 )这个字的意义虽然可以是“那些带来死亡的人”( RSV ),却不是深坑这个字很好的外来语名字,彭马文( Pope )读作“死亡之水”( p.251 ),较能表达它的意思,虽然罗利的解释比较好玩:“对某种乌加列狂热者,这是查理王的头”( p.273 )。 

  23 ~ 28.  第 30 节第三次提及 深坑 ,标示出这个段落的结束,并且完成了“一次、两次、三次”的模式(参 14 、 29 节)。然而,这一段并没有记载进一步之启示的式样,反倒比较是一个正确使用梦或疾病作为来自神的信息之人所知悉的反应。他会把他的辩解信托给 一个作传话的 ( RSV “仲裁人”)。罗利认为这是神的另一个举动──差遣天使;他这种讲法也具说服力。 NEB 是不偏不倚的。作为神的使者,天使要 指示人所当行的事 ,暗示着指教人治疗罪或疾病的正确方式。因为“仲裁人”这个字的意思是“翻译者”(在十六 20 ,它通常被看作是“讥诮人的”),并且不是十九 25 的救赎主,所以可能是指为神传达启示的代理人;但第 23b 节可以译作“代言人……为一个人的正直作证”( Gordis, p.289 );那“怜悯”他(思高、现中、 RSV )并得了 赎价 ( 24 节)或赎罪之方法( ko{p{er )的,正是这个存在物。但有些释经学者认为所暗示的主词是 神 。 NEB 清楚地表明了天使的仲裁角色。指明“千位中有一位”(吕译)排除了这种观念──在这样的交涉中,有一位天使是专家;它毋宁是暗示着:神有一大人可以进行这类工作。吕译、 RSV 继续以第 25 节为天使祷告的一部分;思高、现中、 NEB 则以痊愈为祷告的结果。在这两种解法的任一种中,从 深坑 被搭救出来是恢复健康。在第 26 节根据思高、现中、 RSV ,现在向神(不是向天使)祷告的,乃是病人;但在 NEB 中,都是天使在为人向神求恩;我们认为后者稍嫌牵强。这里所描写的举动,与传统上得医治之人为了他的痊愈而喜乐地感谢赞美神,并在公开的见证中“向人详述祂的救恩”( 26b 节, RSV )类似。诗篇给了许多例子。既然,罪得赦免的主题是医治的一部分( 27 节),有些释经学者与译经者将思绪整理整齐了,这种工作是没有必要的。 

  29 ~ 33.  这种事情是神所作的。第 30 节几乎是第 28 节的重复。约伯被要求要听,如果他想要的话,也可以解释。而第 33 节几乎是第 31 节的重复。以利户给人的印象是:他知道得最多,并且对约伯的理直( 32 节)智珠在握。 

  380 关于塑陶或揉团(这使第 6b 节 的“形成”需要更好的译法:“成”)的比喻,见 Jonas C.

  Greenfield, 'The Root "GBL" in Mishnaic Hebrew and in the Hymnic

  Literature from Qumran', Revue de Qumran , No.6,

  T.2, 1960, pp.155-162 。 

  381 但 NEB 使它成为另一个众所周知的宣言:“没有人可以回答祂的论证。” 

  ──《丁道尔圣经注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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