丁道尔圣经注释

诗篇第一百零六篇   第一○六篇 没有一课学会 

  本诗为前一篇负面的配对,记载由于人长期以来执意抗拒光,而形成的漆黑阴影。此处涵盖的历史,与一○五篇有部分重叠,始自出埃及,直写到类似被掳至巴比伦的光景。但是早在大卫迎接约柜进耶路撒冷(代上十六 35 、 36 )的那次事件中,就曾引用本诗的最后两节。因此,究竟本诗是否指从前战争中被掳的经验,还是历代志上十六章借用本诗,以描写随约柜而来的欢欣与祷告,并非当时曾逐字引用?这问题曾在九十六篇的导论中简短讨论过;亦见下文对第 37 节以下 、第 46 、 47 的注释。 

  尽管本篇暴露了人的忘恩负义,它仍是一篇赞美诗,因为真正的主题乃是神恒久忍耐的爱。这是最后祷告的基础( 47 节),也是结尾颂荣的实质──这颂荣不仅结束了本篇,也结束了诗篇第四卷(九十~一○六篇)。 

  当赞美的神(一○六 1 ~ 3 ) 

  在开头的哈利路亚(见一○四篇的注释 )之后,第 1 节与下一篇及一三六篇的第 1 节完全相同。也许这一节乃是种子,以后的诗篇都由此而生。 善 与 慈爱 等字,请见二十三 6 的注释 与资料。 

  3.  这节是诗篇所宣告的诸福之一(列于一 1 的注释),它似乎一方面回顾第 2 节的问题,一方面展望即将陈述的长串失败。换言之,要“表明祂的赞美(和合:美德)”( 2 节),不仅需要嘴唇,更需要生活;另一方面,本诗下文将陈明,虽然我们的罪能突显神恩的浩瀚,但我们原有行善的义务,本当尽心竭力、无所间断。 常行公义 一语,若与保罗的“无论得时不得时,总要专心”(提后四 2 )相比,似乎还略逊一筹。 

  个人的请求(一○六 4 、 5 ) 

  这则简短的祷告,将个人与群众作了优美的连结,一方面拒绝在群众中迷失自我,另一方面却又不退缩至自娱的角落。这令我们再度想到保罗,他的喜乐与冠冕,就是神的选民能够兴旺(如:腓四 1 ;帖前二 19 ,三 8 ),他每日所担负的,乃是“为众教会挂心的事”(林后十一 28 )。 

  失败的记录(一○六 6 ~ 39 ) 

  责怪前一代的人是一回事,而看出他们是自己的镜子,甚至自己也牵涉在其中,则又是另一回事 494 。第 6 节是关键语,将第 7 ~ 39 节常出现的“他们”,与这里的“我们”连在一起,使控告变成了认罪。凡读此篇的现代人,也应当如此。以色列人乃是现今教会的前身;他们的罪不过是我们过犯的放大。 

  7 ~ 12.   不信  此处藉着对比法,用不信的因素衬托出信的因素。起点是思想,其推论毫不考虑神已启示的作为( 7a 节)与性情( 7b 节),而其宣泄的出口则是意志。 悖逆 ( 7c 节) 495 似乎是很极端的说法,然而对神的呼召其实只有两种反应,这乃是其中之一,虽然其中会有程度的差异。本段显示,他们最后的信心(来十一 29 )完全归功于神,与他们最初的反应毫无关联──从出埃及记十四 10 ~ 12 可读到当时的情景。 

  13 ~ 15.   不满  以色列人曾多次提出要求,盼望在旷野旅途能过得更舒适;这个事件取自民数记第十一章,最能披露这类经历。以色列人在两点上完全失败,而主耶稣后来在旷野中却全然胜利;一是身体的需求(她的 大起欲心 ,民数记十一 34 记录成地名以作记念,相形之下,主耶稣的自制无懈可击),一是与神的关系,主不像他们一样,因祂拒绝愚蠢的挑衅,不肯 试探神 。 

  15.  这是一句名言,陈明人若坚持到底,神会让步,但是却不会有好结果;此处所指最初的事件,是民数记十一 18 ~ 20 ,及第 32 节所记的警告与大难。不过这句话也显示出一种模式, AV 的译文表达得很好:“祂赐下他们所求的,却打发贫瘠到他们的心中。”浪子就是一例,罗得的生平更为其写照。反之,主耶稣随时 仰望 ( 神的 ) 指教 ( 13 节),便带来美好的结果,即从旷野回来时“满有圣灵的能力”。 

  16 ~ 18.   嫉妒  民数记十六 3 、 13 记载,一批自以为义的人起来攻击摩西,以为他擅自担任属灵与属世之事的领袖,而此处以简单的 嫉妒 一词,一语道破其动机。人的特色是自吹自擂的自义,而圣经的特色则是直话直说。马太福音二十七 18 为另一个类似的简洁声明:“是因为嫉妒……。” 

  18.  这里提到被 火 烧死(参,民十六 35 ),显然指可拉叛党也包括在作者的思想中,虽然其领袖的名字未予列出。 

  19 ~ 23.   拜偶像  保罗在罗马书一 23 ,陈述外邦人的罪状,引用了本诗第 20 节的七十士译本: 他们将……荣耀换成…… 。无论是保罗、是本诗,或是神与摩西发怒的记载(出三十二 10 、 19 ),都不容许我们认为,偶像不过是让人对准一个焦点来敬拜真神。那明明是替换!这句中的形容词, 吃草 ,为令其羞惭的轻蔑语气:而在这样的选择中,他们乃是丢弃了 他们的 荣耀(直译,参 RV 、 NEB ;又见耶二 11 ),这是何等大的讽刺,因为他们没有别的荣耀,惟独他们所事奉的神是他们的荣耀。 

  23.   摩西……到祂面前站在破口 (见和合本小字),这是句大胆的话,冒着我们可能误解神的角色之危险,目的在使我们不致轻忽代祷的重要性。当时历史的记载也是如此(出三十二 7 ~ 14 )。然而其他经文指出,神渴望见到像摩西这样的关切之心。以西结书二十二 30 、 31 尤其明显,那里的用词与此处相同,不过却将这看似矛盾的事,两面的情形都写了出来,同时强调,这样的祷告绝非装模作样。整件事的关键在于:虽有“ 所以 ”,却也有“不肯罢休的 若非 ”( 23 节,参结二十二 31 )。 

  24 ~ 27.   退后  这是“真相显露的时刻”,因他们公然拒绝进军迦南(“我们回埃及去”),而少数不同意者几乎遭人用石头打(民十四 4 、 10 )。以色列人所 藐视 、不信的,不只是“那美地”与神的应许( 24 节),而正如神所说,是祂自己(民十四 11 ) 496 。神起誓的譬喻说法( 26 节,参,民十四 28 :“我指着我的永生起誓”),显示这是当代人命运的转捩点,从此以后,他们将在旷野漂流、倒毙。 

  27.  分散的威胁,在相当早期已经出现(利二十六 33 以下),摩西的临别赠言也予以肯定(申二十八 64 以下)。 

  28 ~ 31.   背道  民数记二十五 1 记载,以色列人“与摩押女子行起淫乱”,而危害最大的,则是这事带来的属灵淫乱:“以色列人与巴力毗珥连合”(二十五 3 )。本诗也同样指出这点,并加上一个细节: 祭死人 ,民数记没有写这件事(除非 死人 是对偶像的讽刺)。不过圣经屡次提及禁止向死人膜拜,显然这是以色列人很大的诱惑,她的邻国亦必不免。请特别参考申命记二十六 14 。 

  非尼哈快速的插手,“为以色列民赎罪”,因他满足了神审判的要求(民二十五 13 ),而这亦是赎罪的要素之一(参罗八 3 下)。在另一次危机中,亚伦“为百姓赎罪”,以大祭司身分,站在活人与死人中间,拿着象征献祭与代祷的香(民十六 46 以下;参,利十六 11 ~ 13 ),这又是赎罪的另一要素,在希伯来书中有详尽阐述。神对非尼哈的赞赏摘录于第 31 节,细节则记在民数记二十五 11 ~ 13 。 算为他的义 一语,令人想起亚伯拉罕的称义,及我们的称义(创十五 6 ;罗四 3 、 23 ~ 25 );幸好我们所要效法的,是亚伯拉罕的信心,而不是非尼哈的热心!不过我们能如此,是因审判已经执行(在义者身上,代替不义者),赎罪已经完成──不是象征,而是完全实现! 

  32 、 33.   激怒  这是记在民数记二十 1 ~ 13 的事件,当时摩西在怒中击打磐石。此处很公平地述了各人的责任,那时摩西首当其冲,因这是身为领袖必须付出的代价;不过,神绝不会是非不分。 

  34 ~ 39.   学像异教  这一段与申命记三十二 15 ~ 18 立场相同,保罗在哥林多前书十 19 ~ 22 中引用该段,讨论基督徒如何面对异教文化。这三段经文都同意,虽然偶像是虚假的(本诗甚至没有称之为神明),然而其背后却有魔鬼;因此它们不只是欺骗的工具,更是网罗( 36 节)。 

  37. 以下  摩西的律法中明文警告,不可向摩洛献人为祭(如:利十八 21 );但是此处则记有此行动,而 无辜人的血 一语,是王国衰败中的征兆(如:王下十六 3 ,二十一 16 ;耶十九 4 、 5 ),因此本篇似乎是晚期的作品。但是也没有理由可认定,在黑暗的士师时代,不会发生这类事情,甚至我们还知道,有一次他们向耶和华献这种祭(士十一 31 )。 

  审判中的怜悯(一○六 40 ~ 46 ) 

  约书亚死后,过了一个世代,审判就必须开始,以后则以可悲的规律不断重现。第 40 ~ 45 节的故事,在士师记中例子众多,背道、呼求、释放、再度背道,循环不已。但第 46 节很难放入那段早年的历史。这类蒙恩的例子(所罗门在献殿时,曾为此祷告,王上八 50 ),只在后期的记录中才有(如:王下二十五 27 ~ 30 ;拉一 2 ~ 4 )。 

  祷告赞美的因由(一○六 47 、 48 ) 

  第 47 节的祷告,一方面是基于承认了全国的罪,一方面又抓住神的恒久忍耐,这便是全诗的要旨。这种祷告神最乐意回答。历代志在记载大卫迎接约柜时(代上十六 35 、 36 ) 497 ,将本节与下节也记在吟咏的诗中,如此便强调了一个事实:悔改在赞美中总有一席之地,而赞美在悔改中也有份。 

  因此,第 48 节成为很合适的结尾高潮,因本诗的主题为:神的恒久忍耐胜过人的反覆无常。它也成为结束诗篇第四卷的美好颂荣。 

  494 一部分困难是,不同的诱惑测探出不同的软弱。惟有主耶稣才能看出,杀害先知的一代与为他们修墓的一代,其实完全相同;这种态度不久就显明了出来。 

  495 与至高者作对 ( `elyo^n )一词,将希伯来文作了一点修改。后者作“ 在海边 ( `al-ya{m ),在红海边”,这形式也讲得通,七十士译本给予非直接的支持。 

  496 “被轻视”,这里是用另一个类似的动词。 

  497 见本诗开头的注释 。──《丁道尔圣经注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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