丁道尔圣经注释

耶利米书第十三章   十三 1 ~ 27.  五次警告 

  第 18 ~ 19 节的写作日期可能在公元前五九七年(参:王下二十四 8 、 12 ),其余的部分则约在公元前六○○年写成。一个应当与神有亲密的属灵关系的国家,却被异教的影响所腐蚀败坏。犹大的属灵分辨能力低到令人咋舌的地步,而恣意胡为的骄傲亦充斥整个社会,致使这个悖逆、背道的国家直走向灭亡。 

  1 ~ 11.  第一次警告 

  这是藉一个行动的比喻来传达,神以腐烂的麻布腰带明白表示,拜偶像和伴随而至的道德败坏,将使以色列民族毁灭。他们从前与神紧密相连,但现在却因背道而堕落,所以必须予以弃置。这个预言式的象征乃根据日常生活使用的物品。 腰带 是衣物当中较为贴身的,它紧贴着人体,成为像大腿一样长的衬袍。若将其浸泡在水中,就会变得比较柔软。就象征的意义而言,全国都应防范一切有害的影响。如果伯拉河和代表被掳之地的幼发拉底河是同一条河,那么耶利米来回至少跑了五百哩。不然的话,它也可能指的是亚拿突东北方约三哩的巴拉城(书十八 23 ),即位于现今的发拉河边( Wadi Farah )。如果耶利米去的是幼发拉底河, 穴 ( AV : 洞 ; NEB : 伯拉 )很可能就在迦基米施一带。腐烂的腰带显示,骄傲的犹大将因崇拜偶像而被降卑和处罚。神一直希望犹大忠实地紧贴祂,但她却宁可与异教的神只亲近而自取灭亡。 

  12 ~ 14.  第二次警告 

  这是酒坛的比喻。 ne{b[el 是贮酒用最大的陶器(参:赛二十二 24 ,三十 14 ;哀四 2 )。 52 这里有关酒坛和酒的说法,可能是公元前七世纪酒徒中盛传的格言。然而,这些酒坛就是酩酊大醉的人,他们盛满了神的忿怒之酒,而这忿怒之酒并非只限于给犹大喝(参二十五 15 )。在古时近东,醉酒是社会上的严重问题,因为当时饮料的种类比现今少得多。醉酒带来诸般的罪恶,挪亚(创九 21 ~ 25 )、拿八(撒上二十五)和其他人可为代表。酗酒也是迦南异教崇拜的特征。新约警告人们不要醉酒,敦促人们披戴基督(罗十三 13 、 14 节)且要被圣灵充满(弗五 18 )。耶利米强调,正如酒精破坏人的判断力和行动能力,在即将来临的危机中,人们会像已经大醉了一样,无法分辨敌友亦不能护卫自己(参:耶二十五 15 ~ 28 ;结二十三 31 ~ 34 ;赛五十一 17 ;诗六十 3 )。 

  15 ~ 17.  第三次警告 

  乃是针对面对神的狂傲。荣耀应当归予以色列的创造者,而非巴力。先知亦提醒全国注意神先前所发具象征意义的教训。神的百姓就像轻率的旅客,在日暮时,拼命要寻找投宿之处,却已步履蹒跚。先知呼吁他们,在灾祸的阴影笼罩下来之前,赶紧悔改转向神。在希腊思想中, hybris 亦即骄傲之罪,引发众神将骄傲之人击杀。新约亦将骄傲和其他的恶,列为从人里面出来的恶(可七 22 ),并将骄傲与谦卑相对照(雅四 6 引用:箴三 34 ;彼前五 5 )。对保罗而言,骄傲的罪人是败坏的异教社会下的典型产物,而此一观点正与耶利米之所见略同。 

  18 ~ 19.  第四次警告 

  是为君王和太后哀哭,也就是约雅斤(参二十二 26 )和尼护施他(王下二十四 8 )。约雅斤当时只有十八岁,因此太后在政权中便扮演重要的角色。旧约只有提到犹大诸王母亲的名字,却未提及以色列诸王的母亲,究竟原因为何则不得而知。先知要求这些王室自其宝座下来,并责备他们身为领袖,却对先知的信息如此轻慢。希伯来文的 Neg{eb[ 意思是“干”而非“南”( AV ),而与此字十分近似的 Negeb 则位于迦萨/别是巴那条路之南,且被并入西乃半岛的高地之内。该地区的城市尽都关闭,为要防止逃难的灾民涌入。这里提到的全被掳掠( 19 节),是诗歌式的夸张笔法,因为实际上只有可能作领袖的人选和巧匠,才被带往巴比伦。虽然如此,这些人已足以代表整个国家。这种代表的原则即整个希伯来献祭系统的基础,而基督在十架上所成就的,便是这种原则最极致的体现(参约十一 50 ~ 52 )。 

  20 ~ 27.  第五次警告 

  是最后的提醒,指出犹大若继续任意犯罪,必然逃不过神的惩罚。希伯来经文在此有些难解。 20 节的主词是耶路撒冷( LXX )。 21 节可读作 祂立你自己所认作主人的朋友来辖制你,那时你还有什么话说呢? 此处的朋友指的当然是巴比伦人,因为犹大经常与他们结盟交好。以色列人就像历代那些挂名的信徒一样,不相信这样的灾难会临到他们。然而,耶利米坚定地指出以色列人须为自己的所作所为负责,并陈述卖淫必会招致当众蒙羞(参:耶十三 26 ;何二 10 )。 AV 中的 脚跟 是另一个委婉的说法,按字面翻译是“身体被凌辱”( RSV : 忍受冒渎 ; NEB : 赤身露体 )。 23 节表明了要让这个国家改变其拜偶像的行径,是多么的不可能。所以,犹大必须承担一切的后果。讽刺的是,这所有的苦难,均将由犹大从前热心结交的国家,来加诸她身上。犹大既耽溺于暗昧无益的事,那位曾把她当新妇般疼爱的神,必使她当众赤身露体如淫妇一样。虽然这灾祸数年之后才发生,但其阴影已如恶兆般笼罩南国了。 

  52 见 J. L. Kelso, The Ceramic Vocabulary of the Old Testament (1948),

  p. 26 and fig. 5, p. 47. 

  ──《丁道尔圣经注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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