丁道尔圣经注释

耶利米书第四十一章   四十一 1 ~ 18.  阴谋的执行和结局 

  本章继续前一章的事件发展,并记述了余民如何先被掳,之后又被约哈难救回。 

  1 ~ 3.  基大利遇刺 

  犹太教徒后来在第七个月──也就是十月禁食(参:亚七 5 ,八 19 ),以纪念基大利被暗杀的悲剧。然而,这里并未详述基大利遇刺的年份。目前仅知当时刚刚收成(四十 12 ),但究竟这是否发生于公元前五八七年,则不得而知。如果要计算逃离的余民返乡及耕种田地的时间,也许耶路撒冷的倾覆和基大利被杀,之间至少相隔一年。马索拉经文的 1 节有点不清楚。它在 宗室 之后接着是“王的大臣们”,想必意指 王的一位大臣 ( RSV )。列王纪下二十五 25 相应的一段以及七十士译本,都没有此句。刺客以实玛利谋杀了招待他的主人,违背了东方的为客之道,这的确是令人震惊的背信行为。只有被嫉妒彻底弄瞎了眼,并漠视迦勒底人可能的报复行动的人,才会犯下如此令人发指的罪行。 

  4 ~ 9.  进一步的暴行 

  示剑 、 示罗 和 撒玛利亚 ,都是北国繁盛的城市,并且居民都被掳到亚述(王下十七 6 )。这些朝圣者可能是南国犹大人的后裔,于公元前七二二年撒玛利亚陷落后移居至北方。示剑就是巴拉他山丘( Tell Balata ),位于以巴路山和基利心山之间的山谷东缘。示罗即今西冷( Silun ),离伯特利(亦作 Beitin )北面约九哩。这些朝圣者已剃去胡须,显然是为了不久前被毁的圣殿举哀,而他们所拿的素祭和乳香,很可能是为了在奉献的祭坛附近,进行若干仪式之用。自行将身体划破也是哀悼的象征,虽然律法禁止这种行为(利十九 28 ,二十一 5 ;申十四 1 ;另参:耶十六 6 的告诫)。七十士译本将 6 节翻译得好像朝圣者前往被毁的耶路撒冷时,边走边哭。虽然这很可能是实际的情形,但马索拉经文却指出了以实玛利诡诈的性格。一些朝圣者透露他们藏有粮食,因而保全性命。干涸的井或蓄水池经常被用作积存榖物的地下谷仓。虽然 AV 的 9 节作 因为基大利 ( b#yad[ g#d[alya{hu^ ),但马索拉经文此处似乎和上下文不太连贯。这里应依七十士译本和 RSV 作 一个大坑 ( bo^r ga{d[o^l hu^~ )。在此三个世纪之前,犹大的亚撒王(公元前 911/10 ~ 870/69 年)曾在米斯巴大兴防御工事,意图对抗以色列的巴沙(公元前 909/8 ~ 886/5 年。参:王上十五 22 ;代下十六 6 )。目前并无亚撒修筑蓄水池的记载,而其地点亦有待考古学的探索。 

  10 ~ 18.  余民的被掳及获释 

  其他被掳的人,包括由尼布撒拉旦交给基大利监管的众公主。耶利米和巴录很可能也在米斯巴被掳走的众人当中,因为众人获救之后,住在伯利恒附近,而先知也在其中(四十二 2 ~ 6 )。以实玛利的逃亡显示,他现在开始惧怕报复。约哈难追赶以实玛利的行动,和他早先警告基大利谋刺之事一样迅速。基遍的 大水池 ( 12 节),可能指的是在基伯( el-Jib )岩石中开辟而成的大贮水池(参撒下二 13 ),此水池年代可追溯至铁器时代早期。这个大坑是把岩石向下开凿三十五尺,并有阶梯往下经一座四十尺长的隧道而至水洞。公元前七世纪,制酒是在大坑的地方进行,而密封的酒坛,则存放在由岩石辟出的阴凉酒窖之中。 71 有人指出这里和 16 节的 基遍 都应作“迦巴”( Geba ),但此说法颇有可议之处。虽然距基比亚约三哩之遥的迦巴(今作 Jeba ),同样也被亚撒建为要塞,并被认为是犹大疆界的北缘,但在该地却从未发现过任何与大水池有关的建筑构造。 兵丁 ( 16 节)一词显然和 3 节所述相矛盾,此词可能是误把希伯来字 g#b[ari^m (人),作 gibbo^ri^m (战士)而成,因为此二字的子音非常近似。 金罕寓 ( 17 节)明显是大卫赐给金罕的土地,以感念基列人巴西莱的贡献(参撒下十九 37 、 38 )。在埃及的犹大难民似乎宁愿回到米斯巴,面对基大利被刺后巴比伦可能加诸的报复。 

  71 参 J. B. Pritchard, BA , XIX, 1956, No. 4, pp. 66ff. 

  ──《丁道尔圣经注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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