丁道尔圣经注释

耶利米书第五十章   I 论巴比伦(五十 1 ~五十一 64 ) 

  这一部分的两章论及巴比伦的沦亡。巴比伦被认为是犹大人的天敌,甚至比埃及更甚。虽然神使用它作为惩罚犹大的杖,但它自己的审判亦迫在眉睫。这两章大部分的经文,应在公元前五三九年之前写成,因为其中并未提及波斯是世界强权,而且这部分和以赛亚书十三、十四章的类同之处,甚至更指出编纂的年代可能在公元前五八○年左右。 

  五十 1 ~ 20.  预言巴比伦陷落 

  迦勒底人的祖先是半游牧民族,他们在公元前三千年便在吾珥定居下来。根据楔形文字的碑文,迦勒底人居住的地方从公元前十世纪开始,就被称为 Kaldu 。在下一个世纪,一些迦勒底的酋长便成了艾达尼纳立三世(公元前 805 ~ 782 年)的封臣。他们在国际上崭露头角,是在迦勒底人尼布波拉撒于公元前六二六年登基之后。他为巴比伦历史上辉煌的新帝国时期(公元前 612 ~ 539 年)奠下了基础。 

  1 ~ 3.  耶利米强烈的情感在此迸发,他论及巴比伦将遭到的惩罚,这惩罚将使她的保护神蒙羞。彼勒( Be{l ,主)是暴风雨之神安力( Enlil )的头衔,而当玛尔杜克( Marduk )于公元前二千年成为巴比伦众神之首时,他亦获得“彼勒”的称号。巴比伦的创造史诗,很可能就是为了歌咏“众神之王”玛尔杜克而写的。 2 节末 她的偶像 (马索拉: gillu^leyha{ )一词,似乎原本指粪便,而在利未记二十六 30 ;申命记二十九 17 ;列王纪上十五 12 ,二十一 26 ,等处用以贬抑地指异教的偶像。以西结在其书卷中使用此词不下三十八次。希伯来文的 北方 ( 3 节),是一切邪恶的来源,因此很多时候它只是一种口语的表达方式,而非特定的地理位置。 

  4 ~ 7.  当灾祸临到巴比伦时,被掳的以色列便转而悔改。她此刻表现的属灵态度,将使她得以回到家园。在此期待之中,她必面对锡安(参:但六 10 ),并承诺永远忠于耶和华的约(参:耶三十二 40 )。这里再一次指责 牧人 (祭司和先知)应为以色列的过犯负责。然而,如果以色列重新忠于与神所立的约,国家就必迅速复兴。虽然以色列的仇敌否认任何罪行,但是凡 吞吃 以色列的,都必算为有罪(参二 3 )。 

  8 ~ 10.  就像公山羊率先离开羊圈,同样,犹大也要在被掳之民中,第一个离开巴比伦而归乡。这群强大的国家(在五十一 27 ~ 28 详加列举;和合本此处作“联合的大国”)必包括善射之勇士(马索拉经文 mas*ki^l ,其旁注的意思亦相去不远),这勇士必凯旋而归,因为知道他发出的箭均已射中目标。 

  11 ~ 16.   RSV 的 11 节 像在草场的母牛犊 ,乃依据七十士译本的 k#`egle^ des%e 而译,马索拉经文的 k#`eglah

  da{s%a{h (像踹谷的母牛犊),并不十分切合欢闹动物的描述。当神惩罚巴比伦时,强大的巴比伦将被削弱,变成在近东毫无地位,且先知在此再次提到凡经过的人都要受惊骇(参十八 16 、十九 8 用以指犹大和耶路撒冷,四十九 17 用以指以东)。一旦她被猛攻打败,被掳的各国之民必重获自由( 16 节)。 

  17 ~ 20.  这里提到亚述,是指北国于公元前七二二年被撒珥根二世所掳一事。当巴比伦和亚述一样被击败时,以色列余民必被怜悯的神饶恕,并将归回巴勒斯坦重新开始新生活(参三十一 33 )。 20 节以一贯有关弥赛亚的宣告开始,指出这赦罪和祝福的异象,在弥赛亚的日子必要实现。 

  五十 21 ~ 32.  对巴比伦的审判 

  21 ~ 27.   米拉大翁 和 比割 (意思分别为“双重叛变”和“天谴”)是针对巴比伦特定的地区,作讽刺的文字游戏。前者就是南巴比伦的 麦马拉丁 ( Mat Marratim )区域,而后者则是东巴比伦民族 普库杜 ( Puqudu )的名字(参:结二十三 23 )。当神降罚时,所有的一切均将被灭绝(参:书八 26 ,等等)。各英译本的 21 节均作 追在其后 (马索拉: ~ah]@re^hem ),而七十士译本则予以删除。此字若更改一个子音,重新读作 ~ah]@ri^ha{m (他们之中的最后一个),则会是较佳的译文。巴比伦这大锤,在其巅峰时期曾经摧毁了许多国家,现在竟也要被折损。公元前五三九年十月,巴比伦城在古列手下陷落,据传古列使伯拉河改道,他的部队才得以进入防御坚固的巴比伦城。古列在其雕柱上,将此次轻而易举的胜利归功于玛尔杜克的引导;而耶利米则指出,巴比伦的倾覆是以色列的神之作为。祂使用玛代人和波斯人来完成祂施罚的计划(参:赛十三 5 )。 27 节的 牛犊 指的是巴比伦年轻的勇士(参:诗二十二 12 ;赛三十四 7 ;耶四十八 15 )。 

  28 ~ 32.  耶利米在此看到归回的被掳之民,因神对巴比伦的惩罚而欢欣鼓舞。巴比伦被描述为傲慢的化身(参二十一 13 ~ 14 ),也因此必须承受骄傲之罪的一切后果。 30 节和四十九 26 一字不差,只不过对象不同而已。四十九 26 乃是论及大马色的命运。 

  五十 33 ~ 46.  再度谴责巴比伦 

  33 ~ 40.  虽然巴比伦人不会自愿释放被掳之民,但征服巴比伦的人却会。耶利米以近亲的观念(马索拉: go^~e{l ,意即 救赎主、辩护者 ),来形容以色列的神的本质和作用。近亲的责任就是要为亲人之死报仇,同时也要担任保护者(利二十五 25 ;民三十五 21 )。当审判来临时,被那些占卜的祭司所视为珍宝的属世智慧,在神面前将变为愚拙(参:林前三 19 )。这些蒙骗百姓的人,必和雇自外邦的佣兵一起被灭( 37 节)。 38 节 干旱 (马索拉: h]o{reb[ )一词和“刀剑”( h]rb[ )有着相同的子音。采用后者似乎较佳,因为仇敌的刀剑必使得维系巴比伦繁荣的灌溉渠道,因无人照料而干涸。 39 ~ 40 节反映出以赛亚书十三 19 ~ 22 的思想,而 40 节则重复耶利米书四十九 18 。 

  41 ~ 46.  六 22 ~ 24 有关北方国家向犹大进犯的警告,此刻略经修改转而针对巴比伦,见五十 3 注释 。 许多 君王 指的是波斯的盟国(参五十一 27 ~ 28 ),他们就像亚述人一样令人战栗,难怪巴比伦的君王因畏惧而茫然不知所措。 44 ~ 46 节和四十九 19 ~ 21 对以东的预言大同小异,不同之处在于这里乃针对巴比伦而言。小小以东的呼喊仅能传到芦苇海( Yam

  Su^p{ ),但巴比伦的哀号必遍及近东。人们听到这些呼声,就会知道是耶和华的作为。 ──《丁道尔圣经注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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