丁道尔圣经注释

D 抨击以东的不忠(三十五1~15)

  在攻击列国的神谕中,有一小部分提到以东人(二十五12~14),不可避免的问题是,以西结书发展到现在,以色列的复兴乃是主要的论题,在这个特殊阶段,为甚么还有全章经文论到以东呢?最简单的答案是把这段经文看为后来才加添进去的,但这答案经不起考验,因为这神谕与三十六章有紧密的关联,两章经文的预言都有严厉责备的风格(「因为……所以」),而且对以东和以色列的山岭有刚刚反向的讲论(三十五3,三十六9)。可能的答案是,以东人因出卖他们与以色列的关系而闻名,正当耶路撒冷快要崩溃的时候,他们抢掠了以色列的地方。这种行为导致了这里充满憎恶的预言,也导致了这预言被放在耶路撒冷陷落的消息之后。还有,如果以色列复兴的先声是要除去她的敌对邻居(三十四25,境内的「恶兽」?),那么,关于以东荒凉的预言放在这里是最适合不过的了。当然,「以东」一词从未出现在本章中:经常出现的是西珥山。这是指亚拉巴以东的山区,死海向南伸展的峡谷,它的中心是蔷薇红色的彼特拉城(圣经的西拉)。那些斑岩的色泽几乎可以肯定以东(希伯来文「红色」的意思)一名的由来,但有一个传统的解释将它与以扫出生时的外表联系起来(创二十五25)。在这个山区居住的是以东人,雅各布孪生兄弟的后裔,他们对待自己的以色列亲人一直持敌对态度(第5节所说的永怀仇恨)。平心而论,我们必须补充,错失不是完全属于单方面的。(圣经上关于他们的关系,可参看创二十五22及下,二十七1~41;民二十14~21;撒下八13~14;王下八20~21,十四7;诗一三七7;赛三十四;耶四十九7~22;哀四21~22;摩一11~12;俄;玛一2~5)。

  对西珥山居民的控诉有三方面:(a) 因为他们永怀仇恨,以色列有灾难的时候,他们攻击她的儿女(5节);(b) 因为他们期望扩张土地,这很可能导致他们支持尼布甲尼撒,藉以交换对方应许将犹大和以色列的一部分土地给与他们(10节);(c) 因为他们傲慢的自大和残忍,对耶路撒冷的陷落幸灾乐祸(12~15节)。这些罪行特别可恶的地方见于第10、12和13节。以西结回应说,以东对土地的伸张是无效的,因为犹大和以色列是神的领土(耶和华在那里,10节),不法的人占有它,将会有危险(参:王下十七24~28所载,亚述殖民者在北国领土所遭遇的下场)。对犹大百姓投以傲慢的辱骂就等同对耶和华的亵渎,祂已经听到了。这里在每一种情况中,神宣告的审判都采取了报复的形式。以牙还牙的法则带来了杀戮的报应,因为以东已经流了别人的血;憎恶还以憎恶,荒凉还以荒凉。

  3. 荒凉与废弃(RSV;和合作「使你荒凉,令人惊骇」)。希伯来文词语是有头韵的 šemāmâ û-mešammâ,也见于六章14节,三十三章28、29节。

  5. 遭遇灾难的时候(吕译)必定指公元前五八七年的事情,不是指一些假定的,关于耶路撒冷后来被以东人破坏的事情,这事在尼赫迈亚记一3有暗示,一如某些坚持较后日期的论者所主张的。与这个平行的词语,受最后审判的时候(现中;RSV 较 AV 可取),表示公元前五八七年的审判是耶路撒冷受苦的最高峰,一如以赛亚书四十2也清楚表明的。这里所暗示的事故可以比较俄巴底亚书10~14节。

  6. 以东因不忠而卷入的流血罪咎,因为她与以色列的原始血缘关系而显得更加严重。虽然这一节经文并不完全清楚,这里四次提到血(dām)可能是以东这个未被提到的名称的文字游戏。

  7. 来往经过的人:一个希伯来用语,如「买主和卖的主」(七12)与「出去的人和进来的人」,意思是「全部,没有例外」(全部往来的人,RSV)。

  9. 与第5节中的怀恨相称的是永远荒凉的惩罚。这比像埃及和亚扪一类国家的遭遇还要严厉,他们最少还有一个复兴的希望(二十九14;耶四十九6)。

  10. 两国是指以色列和犹大。以东人被关闭在他们的山寨中,必定经常对他们西北部较为肥沃的土地投以贪婪的目光。但他们惟一可以成功的机会是犹大软弱的时候,这个机会他们曾经利用了。很有趣的是,甚至当犹大被审判的时刻,神仍然在那块土地上,认同祂自己的百姓(12节)。

  14. 这里 RSV 的意思是,一如以东对耶路撒冷幸灾乐祸,神也要使以东成为荒凉,以致全地都为着以东欢呼。这意思较 AV 的意思更可取,后者认为,当全地都欢乐的时候,只有以东一个国家没有欢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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