丁道尔圣经注释

Ⅱ 审判的神谕(六1~七27)

A 攻击以色列山岭的预言(六1~14)

  以西结先以戏剧手法谴责耶路撒冷与其百姓,现在转而向犹大全地说话。他特别提出山岭,不单因为它们是犹大崎岖地形的代表,更因为它们是邱坛的所在地,而各高岗正是将全地污秽的元凶。在以西结之前已经有很多先知攻击邱坛并且有充分的理由这么做。虽然这些地方的敬拜表面上都是奉耶和华之名举行的,但多数原为迦南人的祭坛,以色列人接收过来为自己所用。他们的原意可能是好的,但实行上模糊了以色列宗教的独特之处,且为各地耶和华的敬拜带来各式各样的腐败现象。先知为这种作风悲叹,并且致力要除净邱坛,但成功率很小。敬拜耶和华的犹大王已经除去了很多敬拜偶像的祭坛及标记,但他们多数不愿意完全除灭各处的邱坛。两个明显的例外是希西家(约公元前716~687年)和约西亚(约公元前640~609年),但希西家的改革随即被他的继承者玛拿西取消了(王下二十一3),看来约西亚的努力也没有多大成功。为了与本章对比,我们可以读三十六章1~15节,先知再次向以色列的山岭宣告,但却是复兴的应许。

  1、2. 耶和华的话临到我(字面意思:「耶和华的话对我说」),这套语暗示新的一段正开始,与前面一段在时间上并没有必然的联系。这句话常常出现在以西结书中,作为神谕的开始。你要面向(2节)一词可以用来指方向(创三十一21),或目的(王上二15,AV、RV),或对抗。以西结用这些字的主要意思是最后一个(如十三17,二十一2,二十五2,二十八21,三十八2),然而当他发出预言时,他并非不可能是面向西方,对着犹大。如果被掳的人已经养成面向耶路撒冷祷告的习惯(参:但六10),那么以西结这样攻击的行动就会格外是个讽刺。

  3~7. 神说祂要用刀剑,一个毁灭的标记,去毁灭邱坛,希伯来文是 bāmôṯ,当地百姓在当地祭司领导下在那里敬拜神,但圣所或祭坛虽然不一定在山项上。当耶路撒冷的圣殿尚未建立的日子,这些敬拜都视为无害。塞缪尔曾在邱坛事奉(撒上九14),该处可能在拉玛。在基遍也有一个著名的邱坛,所罗门曾经在那里献祭牲(王上三4)。列王纪的作者对此曾略表不悦,但并不追究,「因为尚未有为耶和华建造的殿宇」(王上三2)。然而,圣殿一旦建成,任何其它地方的正式敬拜都是被正式禁止的。王国分裂后,以色列的耶罗波安一世需要在但和伯特利设立祭坛,作为北国的祭仪中心,与耶路撒冷抗衡。由于没有有效的控制可以施行于各处的高岗,迦南的生殖敬拜、祖先敬拜及形形式式的偶像敬拜很容易影响邱坛上的敬拜。邱坛所在之处,都有坛可供献祭。也许还有一根柱子(希伯来文 maṣṣēḇâ)很可能被看作生殖器的象征,或迦南女神亚舍拉或亚斯她录的像。在第4节中所提及的日像可能是「香炉」或香坛(RSV)。100所有这些偶像敬拜的特点一旦与以色列人的尸首以及骸骨接触时,都会被污秽(5节;参:民十九16)。第5节的用字呼应了利未记二十六30,同时使我们想起约西亚曾在各邱坛上焚烧骨头,作为封锁祭坛的有效方法(王下二十三20)。诗篇的作者以下面的话表示了恶人的最终审判:「神把那安营攻击你之人的骨头散开了」(诗五十三5);他们的「骨头散在墓旁,好像人耕田,刨地的土块」(诗一四一7)。如要以西结同时代的例子对照,可参杰里迈亚书八1~2。

  8~10. 先知在这些经节中展现了会有一些被掳的余民,记念耶和华,且为他们所犯的罪而觉羞耻。审判后,神的怜悯随即会临到他们:然而我必在列邦中使你们有剩下脱离刀剑的(8节)。同样的思想也见于十二章16节及十四章22节。每次神救助他们的目的都清楚表明,是要他们透过自己的严厉审判有所学习,承认他们的罪,并知道他们受苦是理所当然的。RSV 随从一些版本,读作我打破了(9节)、取代了 AV 及 RV 的被动语气,这可能是对的,但,这个动词的第二个受词是眼睛却很奇怪:RSV 善意地加插了另一个动词,使眼瞎,补足了该意思,但在原来的希伯来文中这是不成立的。译作偶像(希伯来文 gillûlîm)的字是以西结喜用的字,在全书出现不下三十八次之多,与旧约其它地方只出现了九次成一对比。此字的衍生不能确定,但很可能是个自创的字,其中包含了希伯来文 šiqqûṣ 的元音,字典据此委婉地将该字翻译成为「可憎之物」,但是子音则用了意为「一球粪」101的名词的子音,最后合成的是极尽任何一个字所能表达的玷辱与令人厌恶的感觉。

  11~14. 主耶和华如此说,这套语引进了一个全新的神谕。这是一种胜利之歌,辩明神在施行审判中的尊荣。拍掌顿足乃表示轻蔑之喜乐的意思,这对于以西结时代的亚扪人(参三十五6)较之现代的基督徒读者更为贴切。然而,这首辱骂的歌有希伯来诗歌的形式,甚至可以用在神的口中而无不妥。所以我们或许应该按它所说的特殊情况去解释它,并且看出以诗体表达对神的热切与用冷静的散文,可能会有些不同。为了保持凯歌的格调,说:哀哉一句应该译作「说:欢呼!」较恰当。随后而来的反常的话语可以理解为:对可憎的恶事的审判欢呼,并非为可憎之事欢呼。在远处的……在近处的(12节)一句可以参二十二章5节;杰里迈亚书二十五26;但以理书九7。这是典型的希伯来文总括性的用词,像「出去的和进来的」一词是指全无分别的意思。存留……的泛指一切逃脱瘟疫与刀剑之审判的人。经过这些审判,各处有祭坛的地方都变为污秽,不单高岗及山顶,用以献祭的各茂密的橡树下也不能幸免。橡树下也是埋葬之处(创三十五8;代上十12),表明在这些地方有祖先崇拜的坛。这一切都会因死尸而被污秽,犹大地会变得极其荒凉(14节;希伯来文 šemānâ û-me šammâ ──惨烈的审判光景,却用了优美的头韵)。RSV 将 Diblah(第伯拉他)作 Riblah,乃基于经文的小小变动。但希伯来文「d」及「r」经常混淆,也有一些古抄卷证明是 Riblah。第伯拉他是在哈马境内,奥朗特河的极北之处。比较此句:「由哈马口到亚拉巴河」(摩六14),其意思也是「由国的一端到另一端」。

  神的审判目的在这一章中重述了四次:他们就知道我是耶和华(7、10、13、14节)。这话说出了以西结的信息及期望,即所有人都要认识耶和华,包括以色列人和非以色列人,他们认识祂是独一真神、全世界的神,历史的神,也是不说空话的神(10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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