丁道尔圣经注释

阿摩司书第六章   B 祸言神谕:误导的物质安全感(六 1 ~ 14 ) 

  严格说来,祸言在第 7 节即已结束。但是主题的一致──因骄纵被宣判( 8 节),还有其他的罪恶,诸如错误的安全感( 1 ~ 2 、 13 节)、对弱者施暴( 3 、 12 节)、萎靡奢华( 4 ~ 7 、 11 节)、被掳或侵略的审判威胁( 7 ~ 11 、 14 节)──将篇幅连缀在一起,可说是一气呵成,因此可以视为一个单元。这个神谕就像阿摩司书的结构一样,搜聚了各种体裁:祸言,目的是要控诉( 1 节);引述一句劝勉或辩论问题( 2 节);对以色列的讲词,继续祸言未尽之处( 3 ~ 6 节);宣告审判( 7 节);神誓言审判( 8 节);散文叙述,记载随审判而来的恐惧与惨境( 9 ~ 10 节);报导引发审判的属天命令( 11 节);给以色列的辩论问题与一篇讲词来总结控诉( 12 ~ 13 节),以及最后的审判宣告( 14 节)。 

  i. 谴责奢靡的有钱人(六 1 ~ 7 ) 

  有祸了 (见五 18 的注释 ),再次道出以色列以奢华为傲的明显下场与愚昧至极。奢华的罪恶与礼仪的铺张相衬,更显出以色列在两样事上是错得多么离谱:谬误的敬拜──自认在耶和华的日子会得到祝福──与滥用社会与经济地位的勾当同出一辙。简言之,以色列的生活中没什么值得阿摩司称扬之处。 

  1.  提到 锡安 (亦即耶路撒冷)有点奇怪,尤其是在句子的领先位置。目前有很多修改建议,但是没有一种算得上成功。我们觉得最好当作阿摩司对听众的提醒:北 国 君主并不是惟一罪中作乐的,而耶和华审判起来,并不管首都不首都。这两点在阿摩司对列国发出审判言词时说得很清楚(一 3 ~二 5 )。犹大在书中他处也受到讨论:书的题旨提到犹大国乌西雅王(一 1 );主题经文提到锡安与耶路撒冷(一 2 );有篇审判言词中谴责犹大(二 4 ~ 5 );“全家”从埃及地被救出来,似乎也包括犹大(三 1 );“大卫的倒塌帐幕”指的是犹大复兴前的审判(九 11 ;参九 12 也提到犹大的南方邻邦以东)。我们从这些指涉犹大的经文至少归纳出这一点:不管阿摩司书最后由谁定稿,编作者一定深信阿摩司主要论到以色列,不过也加入了对犹大的预言。 

  两个王国的首都山城有一共通点,那就是领导阶层陷入毫无责任心的安逸感。锡安的贵胄那种 无虑 (或不在乎;“舒服”, RSV )与撒玛利亚领袖的天真安逸感可说是旗鼓相当(参:诗十四 16 ,希伯来文 bo{t]e{@h] 相似的用法)。阿摩司的时代,对两个王国都是飘飘然的时代:亚兰因为反亚述的战事已元气大伤;埃及对南方也不具威胁;亚述仍然忙着与屋拉图尔王国(译注:主前九世纪亚洲西南部的古国)作战;那些较小的邻邦──非利士、腓尼基、亚扪、摩押、以东──没有一个能发出引人警惕的攻击。更重要的是,以色列人以为耶和华下一步骤是要为他们伸张,并祝福他们,而不是攻击与审判。 

  礼仪也助长这种安逸自满的心态。神会以毁灭对付那些让空气中常常充满祭物香气、殿中常回响着赞歌的人,根本就超出以色列人的理解范畴。他们错误的安逸感,真正说来不是在于军事力量或防卫森严的首都,虽然他们也引以为傲(参 2 、 8 节)。他们的问题在于不能相信,耶和华的日子是 降祸 (属天审判)的日子( 3 节)。 

  这种安逸自满招来阿摩司的讥讽。他沿用以色列形容自己的夸大言词,来攻击他们。 着名 ( 1 节)的字面意思是“牢靠在显着的位置”,不论是出于称扬(赛六十二 2 )或是亵渎(利二十四 11 、 16 );参 NEB 的“有标记的人”。敏锐的听者不会错过,列国之 首 (或是“初熟的果子”;参耶二 3 )形容的是沙文心态。巴兰当年像阿摩司一样,发出审判的预言,就如此形容亚玛力(民二十四 20 )。阿摩司的讽刺在最后的子句达到顶点:描绘以色列家争相乞求他们的领袖给他们建言、支持,或特权。他们又能找谁呢 156 ? 

  2.  我们最好把这节经文看作是引用那些自夸自满的撒玛利亚领袖的话。他们的安全感是基于在那个地区,即使有些赫赫出名的古城邦,却没有一处足以与撒玛利亚的气势与环境相比。 甲尼 不能相比(参:赛十 9 ;可能是亚述的 Kullani );该城位置目前还找不出来,不过很可能是位于叙利亚的中北部,在阿列坡以北、迦基米施以南,刚好是幼发拉底的弧地与地中海岸中间。 哈马 不能相比〔王下十四 28 ;赛十 9 ,被耶罗波安二世收服,一如早先被所罗门收服(王下八 4 )。现代哈马位于俄隆提斯河、大马士革以北 两百公里 、上述甲尼的位置以南约 一百七十公里 〕。阿摩司形容哈马是大城,可当之无愧,因为这是赫人帝国约主前一千两百年灭亡时独立的城市,在南北贸易路线一直是重要的政经中心,达几世纪之久。 迦特 不能相比(其地点难以捉摸,如今常有学者指认 Tell ~esSafi 就是该城,在亚实突以东 十五公里 、以革伦以南 十公里 ,靠近非利士平原在犹大山区终止之处),这是阿摩司先前的控诉中惟一没有被提起的非利士城市(一 6 ~ 8 ;参:弥一 10 ) 157 。 

  以色列领袖的劝言是催促像阿摩司这种存疑的人环游一周,亲眼看看撒玛利亚更雄伟的气势。他们的话以修辞性问句作结束,引起的答案是“不、当然不是!”若没有把第 1 节当作引句,却直接算是阿摩司的话,那么问题的力道就被削弱(例: NIV ),或是最后一个子句的代名词要调换(例: NEB )。直接当作问句(例: RSV 、 JB )可以把第 2 节读作: 

  “他们(例:甲尼、哈马、迦特)胜过 

  (你们的)这些王国吗? 

  他们的疆域(字面意思“边界”)大过 

  你们的疆域吗?” 

  把阿摩司当成是讲这句话的人,不仅需要掉换代名词,而且要假定三座城都已经被亚述洗劫,不再辉煌富强。但是从历史来看,这样的灾难在阿摩司以后再过了约二十五年才发生。把第 2 节当作撒玛利亚自夸的话,还有一个好处,就是这节经文就可以作为控诉的一部分,用来说明以色列是如何骄纵自满,而不是用来通告审判。阿摩司刻意营建审判的意味,直到第 7 节才有力地宣布出来(“所以”)。 

  3.  阿摩司为了保持他的文风(例五 7 、 12b ),用了讲词形式作为控诉的一部分。 推远 (吕译;和合:“还远”)的原文分词结构,具有第 1 节的祸言模式。两个子句的对比保持了嘲讽意味。他们将要面对耶和华介入审判(五 18 ~ 20 ),然而却完全置之不理,也就是说抛诸脑后( 推远 ;希伯来文 ndh 在赛六十六 5 意为“断绝交流”,后来就有了“除会”的意思)。他们应该清除当中残暴肆虐的政权( 位 在此可解作“王位”;参:王上十 19 ),反倒向此政权挪靠,好像那是什么肃穆的祭仪(希伯来文 na{gas% ;参五 25 )。以色列人完全陷于他们的暴行,以及由这些暴行撑腰的悠闲生活,一切上天报应的想法全都从良心中驱除。从他们的一举一动看来,世界已经没有公理这个词了。 

  4 ~ 6.  这里的控诉更详细。原文中的分词在英文里通常译为关系子句,是语法的主干,也保持了第 1 节的祸言模式。阿摩司藉此继续谴责撒玛利亚富有的权贵。这段经文的重点也要从不同的角度来看: (1) 1 ~ 2 节提到误导的安全感,在 4 ~ \cs16 6 节以暴饮暴食、奢华宴乐表达出来; (2) 自我放纵就是暴行的副产品,因为他们一定是靠着贿赂与苛税的手段剥削升斗小民,才能有这些享乐;这一点在全书都很清楚(例:二 6 ~ 8 ,三 11 ,四 1 ,五 11 ~ 12 ,八 4 ~ 6 )。注意“强暴的统治宝座( 位 )”( 3 节)与“那些躺在象牙床上”的( 4 节)一前一后,两者相关,也成为对比; (3) 解释 4 ~ 6 节的关键在第 7 节的“荒宴之乐”(希伯来文 marze{@h] ;参:耶十六 5 ),其含义已经由最近刚出版的乌加列文件阐明。 

  阿摩司谴责的似乎不只是一般的狂欢,而是一种喝到酩酊大醉,不省人事的宗教仪式(参:赛二十八 7 ~ 8 )。在耶利米书与乌加列文本, marze{@h] 似乎与哀悼有关联,而且这种关联也见于拉比的解释,把 marze{@h] 与暴饮为习俗的葬礼酒席连在一起。波普( M. Pope )总结乌加列、圣经、拉比的证据,结论说“ marze{@h] 是个宗教、社会组织,包含了家庭,也拥有土地、聚会的建筑物、提供酒的葡萄园。该组织与某些神只有关,成员定期聚集……花数天时间大吃大喝的庆祝……有时也有宗教仪式的纵欲交合” 158 。 

  这些描述很符合阿摩司笔下的情景: (1) 4 与 7 节的躺卧与伸懒腰(希伯来文 sa{rah] ,意思是下垂;参:出二十六 12 ),不仅形容舒适,而且形容酒醉的呆滞状;其实, marze{@h] 这个字可能与阿拉伯文里意谓疲劳或软弱而倒下的字根有关 159 ; (2) 喝酒的容器不是普通的杯,而是大 碗 或盆(希伯来文 mizra{q 有容器不只用来喝酒,也用来摔掷的意味),供狂欢的人用来牛饮; (3) 以色列的冷漠在“不为约瑟的破败( 残垣 )而( 忧伤 )成病”(参吕译)这句话表露无遗。约瑟亦即北国。这里或许也暗示,生病的原因不对:是他们令人扼腕的醉酒行径使他们生病,或是因哀悼生病。但是真正应该让他们生病的是对自己同胞所作的恶行,以及快要临头的灭绝下场; (4) 9 ~ 10 节的凄惨景象可能与哀挽逝者的仪式相关,形容亲人有义务寻找心爱的人的尸体,并且给他们厚葬(参以下注释)。 

  用象牙镶的床就是未来审判中将要被毁的象牙屋(三 12 、 15 )里的摆设。可以按时吃肉( 羊羔 )是那些有钱人才有的特权,一般人是以大麦、小麦,以及应景的水果与蔬菜维生。就算有肉吃,也是要留到值得大事庆祝的场合(参:路十五 23 )。这也是平安祭受普罗大众重视的原因(见五 22 注释 )。相形之下,撒玛利亚的权贵不仅随时吃肉,而且把 牛犊 放在 棚里 养肥,而饲料用的谷类一定是课穷人重税得来的(参五 11 )。 

  自得自满的景象因为有音乐在场( 5 节)更是突出。第一个分词── 那些唱消闲歌曲的 (希伯来文 prt] )──在旧约只在此处出现一次,因此很难翻译得准。借助于阿拉伯文的同源词以及该节中的平行动词“制造”( 编作 ;希伯来文 h[s%b ),“即兴、不经意、悠闲地”( BDB )是我们可以找出最相近的意思。不论以色列人当初的创作力有多旺盛,却没有用在照顾清苦的同胞,或是为国家的将来着想,反而浪掷于笙歌,只为了能更尽兴地狂欢作乐。有关 琴瑟 ,见五章 23 节注释 。 乐器 (字面意思“歌唱的工具”)可能是指各式各样的弦乐器与敲打乐器(参:代上十五 16 ,十六 42 ;代下五 13 ),伴着喧嚣的歌声(有关大卫演奏乐器,见撒上十八 10 ;代上十五 16 ;代下二十九 27 。) 

  哈佛大学一九○八至一○年在撒玛利亚发掘到陶器碎片,上面的文字记载了阿摩司谴责的挥霍酒与油的行径。这些碎片(称作 ostraca )上面有运送大量陈酒与纯橄榄油的记录。学者对碎片的日期看法,从耶户执政(主前 841 ~ 814 年)到米拿现执政(主前 752 ~ 742 年)约莫有一个世纪的差异。但是证据则清楚无疑:撒玛利亚的统治阶层挥霍无度。储藏经年的陈酒,还有经过无数次过滤的纯油,都是极其昂贵的物品。阿摩司用了“初熟之果的橄榄油”( 上等的油 ),显然知道这东西所费不赀,而有钱人竟用来抹身作为护肤或闻香之用 160 。与阿摩司整个情景相近的描绘,见于米吉多的象牙雕塑,上面刻有一个贵族捧着碗解渴,在场还有仆人演奏鲁特琴 161 。 

  7.  祸言似乎吝于笔墨似的,至此就已经是结论了,以合宜的 所以 ,词宣布审判。嘲讽的口气也依然继续:以色列领袖自以为天之骄子的心态,使他们陶醉于自己是“列国之首”( 1 节),并且以“初熟的橄榄做的油”( 6 节)大肆张扬,所以将来也“首先(或是带头)被掳”,被拖出固若金汤的首城。他们被侵略者移送他地的时候,虽然四周全是尸首,却不能照他们的习惯,替死者狂欢(见以上 4 节 marze{@h] 的讨论)。 

  被掳对北国的人民,特别是领袖,造成生活上剧烈的变异。只有零星的一些后裔才得归回故土。从撒幔以色五世与撒珥根二世驱离他们,到古列王发起让被掳的人归回已经有两世纪之久。撒玛利亚从此不再是独立的政治中心,王室的后代也从此不再掌权。有篇鞭辟入里的文章如此论到以色列那些冥顽不灵的贵族:“被掳是惯有模式之外的生活;飘荡不定、流离失所、百感交集;才刚适应,飘泊的感受又重上心头。” 162 

  156 常有学者认为这个子句又含糊、又陈腐。有种修改值得注意,就是认为整个子句是论及以色列的领袖, W. L. Holladay , 'Amos VI 1b: A Suggested

  Solution', VT , 22, 1972, pp. 107 ~ 110. 

  157 对这些城市位置提出的地点,见 The

  Macmillan Bible Atlas ( 1968 ),图 145 、 146 。有关每座城市的历史,见 R. K. Harrison, 'Calneh', ISBE , rev., I, p. 582; H. F. Vos,

  'Hamath', ISBE , rev., II, pp. 602 ~ 603; A. F. Rainey, ' Gath ', ISBE , rev., II, pp. 410 ~ 415. 

  158 M . H. Pope, 'A Divine Banquet at Ugarit'

  in The Use of the OT in the New and other Essays , Fs. William Franklin

  Stinespring, ed. By J. M. Efird ( Durham, North Carolina :

  Duke University Press, 1972 ) , p. 193 ;亦参 Coote, pp. 36 ~ 39 ,解释阿摩司书中的 marze{@h] 。 

  159 M . H. Pope, loc. cit . 

  160 关于撒玛利亚的陶器碎片,见 W. F. Albright in ANET, p. 321; J. N.

  Schofield in DOTT , pp. 204 ~ 208; P. R. Ackroyd, 'Samaria', in Archaeology and OT Study , ed. By D. Winton Thomas ( Oxford:

  Clarendon Press, 1967 ) , pp. 346 ~ 347; Coote, pp. 36 ~ 37. 

  161 J. B. Pritchard, Archaeology and the

  OT ( Princeton University Press, 1958 ) pp. 34 ~ 35; fig 14. 

  162 E. W. Said, 'The Mind of Winter', Harpers ,

  September 1984, p. 55. 

  ii. 属天的审判誓词(六 8 ) 

  审判的主题在此改采不同的形式与内容。属天誓词(参四 2 ,八 7 注释)作为宣告审判的开场白,格外强烈,同时还有神谕模式与称神为 万军之神 ,加强语气。也就是说,神掌管天军,也掌管地上的侵略军旅;他们只是按照神的应许与宣告,引起动荡不安,以及以色列人被掳。 指着自己 ,也可译为“指着生命”(字面意思是“指着喉咙”),表示神不惜一切要实现这致命的应许。沃夫( pp. 281 ~ 282, n. 8 )要我们注意汉摩拉比与 Zimri-Lim 立的条约。据说双方都掐着自己的喉咙,好像是在发誓,若不遵守约定,就要被勒死。 

  誓词的内容可说是 1 ~ 7 节祸言的总结。神用了最强烈的用语──憎恶、痛恨的用语(参箴六 16 ~ 17 ;十六 5 )──表达祂的怒气,这些用语也以交错结构置于原文子句的首尾 163 。雅各──神如此称呼北国(以及三 13 ,七 2 、 5 ,八 7 ,九 8 ;参九 8 )──简直是错得一塌糊涂:在耶和华面前谦卑并且信靠祂,才是天国的无上态度。然而,以色列却以 骄傲 (和合译为“荣华”;参箴八 13 ,十六 18 )──这是个很恰当的字眼,一语道破他们放荡的生活流露的自满与错误的安全感──以及 堡垒 (新译;和合“宫殿”)──形容以色列凭空信赖防御工事与军事力量,悠游自在,却不知大祸要临头(参一 4 注释 )──取代谦卑的态度。最后一句虽然用字吝惜,意思却完整无缺。在希伯来文,耶和华只用了三个字,誓言将这宏伟的首城与其中所有的人与物(字面意思“悉数”;参诗二十四 1 ),交付给没有提名道姓的仇敌(希伯来文 hisgi^r ,源于字根 sgr ,也可能意谓“囚禁”;参伯十一 10 )。 

  163 憎恶 ( RSV )的翻译是根据很多古版本,以及把希伯来文字根 t~b 改为 t`b 。 M. Dahood, Bib , 59, 1978, pp. 265 ~ 266 提出有力的主张,保留原有的 ~alep ,并且把分词拆成两个字,“必”( mt )与“仇敌”( ~b ),因此整句译法如下:“我必定与雅各的骄纵为敌。”如此保有 憎恶 与 为敌 的对照,而且也不用修改经文中的子音。 

  iii. 惨境的例证(六 9 ~ 10 ) 

  这里的经历凸显了阿摩司祸言中的两要点: (1) 死亡与毁灭使人口骤减; (2) 耶和华是审判的幕后主使,祂的威猛令人不敢提起祂的名字。就像五章 3 节的军队,普通老百姓也一家家全被消灭。如果一个大族里有十个人生还,也不能为有余种存留高兴,因为这十个人也会丧命。 

  第 10 节的现有经文并不容易掌握,特别是第三个希伯来字, AV (还有武加大译本)读作“以及烧他的人”(参 RSV 、 NIV )。这种译法是认为希伯来文 s*rp 在这里误拼为 srp (就是 samech 换成了 sin ),意思就是一反以色列人的习俗,火化死人而不是土葬死人。火化是极不寻常的举动,阿摩司本人也谴责过(二 1 ),而且在旧约几乎都是用来处理恶名昭彰的罪犯尸体(创三十八 24 ;利二十 14 ,二十一 9 ;撒上三十一 12 则属例外),所以有人主张火化是为了消灭传染病或瘟疫,根本站不住脚。书中并没有提到有这种病情散布,并且下一节似乎是说地震是造成毁灭的原因。 

  为了避开这些问题,有些学者主张把该字译为“作防腐的人”( NEB )或是“殡仪员”( NASB ) 164 。旧约里尸体防腐的例子(约瑟对雅各)特别见于埃及(创五十 2 ~ 3 )。另有其他学者从七十士译本得到线索,把 srp 修改为 psr ,“催促”或是“催逼”,一如创世记十九 3 、 9 ,三十三 11 与士师记十九 7 ( Wolff, p. 180 )。不过七十士译本把第 9 节尾与第 10 节开始都译为“他要举起”,也是问题重重,不能当作确定的根据。 

  最合理的建议则首推罗宾森( T. H.

  Robinson )的看法( p. 94 ),并且为梅斯与戴科尔采纳,将 m#sa{r#p{o^ 当作 do^do^ 同义词,前者意为“舅舅”,后者意为“叔伯”。整句的译法则如下:“那人的近亲,不论父系或母系的,要将他的尸首搬到房外,说……”坟地是家产的一部分,特别是那些有地产的人。去坟地或料理死者是至近亲属的责任,所以这里提到舅舅或叔伯,会让他们想要免除这责任,因为他们不算至近亲属。 

  “尸首”原为骨头,但在希伯来文是阳性,而不是常见的阴性(例:创五十 25 ;出十三 19 )。这里的场面除了亲属外,显然还找了个人帮忙深入搜寻(或许是在砾堆中)房屋的最内部(参:撒上二十四 4 ;诗一二八 3 ,希伯来文 yarka^ 类似的意思),问他里面还有没有人活着。那搜寻的人说没有,并且马上要那亲属不要作声,也不要提耶和华的名字,免得因此又引起灾祸。这段经文的含义是说,死亡场所满了神令人敬畏的同在,如同圣所一般。 不要作声 的希伯来文出现于礼仪场合,在耶和华前静默是理当的回应(例:八 3 ;哈二 20 ;番一 7 ;亚二 17 )。提说耶和华的名,引起耶和华更多时间在这里,也就有更多人死亡 165 。 

  164 参 G. R. Driver, 'A Hebrew Burial Custom', ZAW ,

  66, 1955, pp. 314 ~ 315. 

  165 关于旧约中的死亡与埋葬,见 R. de Vaux, Ancient Israel , pp.

  56 ~ 61. 

  iv. 宣告外侵的审判(六 11 ~ 14 ) 

  11.  在第 10 节令人惧怕的耶和华的临在,发生于整个以色列。耶和华大局在握,像大元帅发出锋利的命令(用的是现在时态,坚称审判就要开始,不会叫停,一如七~九章的异象所示),要毁灭所有的房屋,不论 大 或 小 。提到两种极度的面积,是种“举隅对比法”( merism ),就是以两种极度尺寸涵盖了各种大小、形状的房屋。这里的用意与三章 15 节一样,不过却不能指出哪一个是避暑的、哪一个是避寒的。 击毁、碎片 (吕译;新译:“粉碎”;和合:“攻破”)与 碎屑 (吕译:“四分五裂”;和合:“打裂”)暗示地震,而不是军事攻击。地震更合乎神直接发出的作为,也与书中不时警觉有地震来临的描述相符(见一 1 ,二 13 ,八 8 ,九 1 ~ 6 )。 

  12 ~ 13.  这里开始,语气与内容突然改变。阿摩司要再次痛责以色列人的行事愚昧。他用的技巧又是以修辞性问句追问他们(参三 3 ~ 8 ,五 25 ~ 26 ,九 7 ),但是这次的问题可说是荒谬至极。 马 当然不会在石崖上 奔跑 。马拉着战车,或是有骑兵在上面,都只能限定于山谷间或沿海的平坦路。山崖的陡峭、多石的路则只能留给脚步稳健的驴;马蹄受不了这种路的折腾。我们当然也不会把牛拉到海边,让牛在波浪中犁地。这种解释在过去一世纪,几乎受到所有的学者与译本采纳,根据是将希伯来文的“牛”分成两个字: babb#qari^m 变成了 babba{qa{r

  ya{m ,子音没有变更,因此更加重了第一个子句散发的荒谬语调。 

  阿摩司的问题是典型的智慧问题(例:耶十三 23 ),以日常生活的常识为根据。阿摩司为读者设了陷阱,并且指出以色列人生活中比崎岖山路上骑马,或是海中犁田更荒谬的行径:刻意扭曲公平、腐化公义(参五 7 、 24 注释)。 

  对穷人与受压制的人,能带来生活稳定的公平已经变成致命的 毒药 (和合:“苦胆”);这可说是阿摩司用的最强烈的字眼(参五 7 注释 \cs16 ),形容一些不可入口的浆果造成的危险(申三十二 24 ;伯二十 16 )。甘美的公义果子(参:赛五 7 ,以及何十 12 注释 的母牛犊(十 11 ~ 15 ) } )已沦为苦涩、难以下咽的 茵蔯 (见五 7 注释 )。 

  这里强调公平与公义阙如,正好像黏着剂一样,将两段祸言连在一起(五 18 ~ 27 ,六 1 ~ 14 )。第二段祸言以荒谬问题结束,正好与以荒谬比喻(五 19 )作开始的第一段祸言相呼应。 

  阿摩司再以六章 3 ~ 6 节一样的讲词形式作结论,回到第二祸言的主题,就是以色列人领袖的骄纵自满。讽刺的是,阿摩司以他们自己的话攻击他们(参二 12 ,五 14 ,六 2 ,八 5 、 14 ,九 10 )。以色列领袖自夸的军事力量,可以耶罗波安二世建造的两座外约旦城市为说明(参王下十四 28 )。阿摩司用谐音,将他们自夸的话变成笑柄。他刻意把第一座城误拼为 罗底巴 (新译, Lo^~ da{b[a{r ),意谓“乌有”。这座城根本不是什么军事成果,一点也不重要的地方。阿摩司又选了另一座收复的城 加宁 (新译, Karnaim ),取笑这个代表力量的名字“双角”(“角”代表“力量”,见:申三十三 17 ;撒上二 1 、 10 ;撒下二十二 3 )。(译注:和合本没有把这两个字当作城市名,而是直接译出了它们的意思:“虚浮”与“角”) 

  罗底巴( Lo-debar )有各种拼法: lo^~ d#ba{r (撒下十七 27 )、 lo^ d#ba{r (撒下九 4 ~ 5 )、 lid[bir (书十三 26 )。该城位居何处,至今没有确切答案,不过似乎是在外约旦、玛哈念以北与 Beth-shean 东北的基列地区 166 ;有人提出雅博以北的 Tell 'el-Hammeh 是其地点 167 。加宁位于更东、更北的位置,很容易就落入大马色的势力范围。该城座落于雅尔穆克区,离亚实塔罗 四公里 的 S%eh S!e`d 168 。 

  六章 1 节指责以色列误导的安全感,以色列的骄横之气若隐若现,六章 8 节神憎恶雅各的誓词,直接提到他们的名字。而这股骄横气依然在引述的以色列这话中回荡:“ 我们 夺取加宁,不是靠 自己的 力量吗?”(新译)他们凭着军队与武器就轻率松弛,思想中完全排除了属天的照管。 

  14.  难怪耶和华要引起他们的注意( 看哪 ,新译;和合未译),集中力从自己的空洞成就转移到神会审判的事实( 我必兴起 )。耶和华藉着能力表明自己是万军之神,并且宣告的对象特别指定为以色列家,亦即整个北方王国;他们因为自得自满、领袖腐败无能注定要被毁(祸言就是针对他们发的)。审判的途径将是政治性的──有一国家决定要拔出“列国之首”(六 1 ),并且踩到地里欺压,其野蛮程度可与埃及媲美(参:出三 9 ,用了完全相同的希伯来文字根 lh]s] )。 

  以色列夸耀自己的军事成果只有一时,最终整个国家却被敌人侵袭的浪嘲吞没,从哈马(其正确地点,以及哈马是城市还是地区,都没有定论) 169 掌控的重要边界据点,到以河流为界的南端(至于是哪一条河,则不清楚)。这条河流入或称之为亚拉巴海(申三 17 ;王下十四 25 )的死海。阿摩司的措词刻意令人怀想起所罗门的辉煌时期(王上八 65 ,“从哈马口直到埃及小河”,近乎联合王国的南方疆界)以及耶罗波安二世的战果(王下十四 25 )。 

  两则祸言将阿摩司书充满了指控罪的前六章带至最高潮。从此,焦点几乎全是审判。以下的篇章重头戏是惊人的异象,阿摩司从中领略了审判之必然、快速,及其厉害。 

  166 见 Macmillan Bible Atlas , map 109. 

  167 M . Metzger, 'Lodebar und der tell

  el-mghannije ', ZDPV , 1960, pp. 97 ~ 102. 

  168 见 Macmillan Bible Atlas , map 148. 

  169 见 Macmillan Bible Atlas , map 142 ,建议哈马 口 ( Lebo )在哈马的南端。有关哈马进一步资料,见六章 2 节的讨论。 

  ──《丁道尔圣经注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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