丁道尔圣经注释

西番雅书第一章   Ⅰ 标题(一 1 ) 

  本书有个非常一般的标记── 耶和华的话 (参∶耶一 2 ;结一 3 ;何一 1 ;珥一 1 ;拿一 1 ;弥一 1 ;该一 1 ;亚一 1 ;玛一 1 ),说明它的来源乃是以色列人的立约之神(参∶出六 2 ~ 6 )。接受这信息的人是 西番雅 ,他的身分更进一步确认于一个比任何先知都长的家谱(参∶耶三十六 14 );他显然是 希西家 的后裔,而希西家则是犹大国的第十四位国王(主前 716 ~ 686 年;参∶王下十八 1 ~二十 21 ;见 93 页 )。这个家谱可以上溯如此久远,证明作者是个以色列人,而不是衣索匹亚人,虽然他父亲 古示 的名字可以译作“古实”(参∶创十 6 ;王下十九 9 ;赛十八 1 )。然而我们可以确知他的国籍,因为家谱中其他所有名字,包括先知自己的名字在内,都含有以色列神的名字──雅〔 Yah ( weh ),雅巍,一般译作耶和华〕──在内。这里没有明确称希西家(以色列人常见的名字,参∶代上三 13 ;拉二 16 ;尼七 21 ,十 17 )为“犹大王”,并非将此一解法排除在外,因为这个名称在本节中用来指 约西亚 ──犹大国的第十七位国王(主前 640 ~ \cs16 609 年),而西番雅正是在他作王期间说预言的(参∶王下二十二 1 ~二十三 30 ;见 93 ~ 95 页 )。这名称只用一次,可能是要避免重复。 

  Ⅱ 审判(一 2 ~ 6 ) 

  神的话语是以审判开始的,一开始就指向所有有生命的受造之物( 2 ~ 3 节),然后缩小范围指向祂自己的百姓犹大,更特别指向耶路撒冷的居民( 4 ~ 6 节)。不仅明确指出要受刑罚的人,也指出他们的一些罪。耶和华声明祂必亲自介入祂的审判中,这审判要带来彻底的破坏。 

  A 人类(一 2 ~ 3 ) 

  这两节经文是由“除灭”的观念结合起来的,这个字在希伯来文圣经出现四次,显出它是强调的重点,以及这个行动广泛的范围(参∶斯九 28 ;诗七十三 19 ;耶八 13 ) 99 。这个强调又由动词的受词加强── 万类、人 和 牲畜 ,以及空中的 鸟 、海里的 鱼 ,都要除灭。神的审判将要废除祂的创造,因为这些字词都曾在创世记中出现过(一 20 、 24 、 25 、 26 ~ 28 )。整个“地面”(吕译;和合本作 地 ;参∶创二 6 ;耶二十八 16 )都要彻底扫净。这里用特别的方式将人类抽出来,因为他正是那要被 剪除 的,这个很强烈的动词是指灭绝之意(一 4 ;参∶利二十六 22 ;王上九 7 ,十一 16 ;结十四 13 )。它有时也当作刑事术语来用,指执行死刑说的(参∶出三十一 14 ;利二十 3 ~ 6 )。 

  这些宣告的严重,以及它们的必然实现,藉两次确认这些是耶和华的宣告而强调∶ 耶和华说,这是耶和华说的。 

  99 这个字的头一个希伯来文形式可以重新标注母音,用来说明这个动作是重复,再次进行的,如创八 21 一样,虽然这种修正没有抄本证据支持。 

  B 犹大与耶路撒冷(一 4 ~ 6 ) 

  4.  虽然整个有生命的受造之物都要被毁灭(一 2 ~ 7 ), 犹大 和她的首都;也是最重要的城巿 耶路撒冷 ,却在这里特别提及,因为他们乃是神的百姓。所有人都犯了罪,但神百姓的罪更严重,因为他们曾自愿与耶和华建立盟约的关系(参∶摩一 3 ~二 16 ,记述列邦受审判,但犹大和以色列所受的审判却更严厉)。在惩戒与审判的姿态中,神要 伸手攻击 以色列(参二 13 ;赛五 \cs16 25 ;耶五十一 25 ;结十六 27 ,二十五 7 )。 

  这里完全一样地重复使用同样的动词形式(参 3 节),记录了那些因着他们的罪而被 剪除 、受刑罚之人,藉此将他们与普世毁灭的描述连接起来。他们要 从这地方 被剪除掉,至少是指耶路撒冷,可能特别是指圣殿,那最特出之地(参∶申十二 5 、 11 ;王上八 29 、 30 ;结四十二 13 )。 

  这三节剩下的部分包括那些要被毁灭之人的名单。 所剩下的巴力 (思高作“巴耳的记念”)是指那些仍旧敬拜这个外邦神的人。这个字的字面意义是“主人、所有者”,通常是指迦南人的神哈达( Hadad ) 100 ;敬拜巴力是以色列人长久的网罗(参∶士六 25 ;王上十六 31 ~ 32 ,十八)。在先知的一生中,犹大是在亚述的控制之下,亚述也有一个神只叫彼勒( Bel ,即巴力),而且也用这个字来指神明 101 。因此,这名字可能是指米所波大米混合宗教的神只;在他们这段统治期间,这种混合宗教的影响是可预期的。有人提议说∶既然巴力崇拜仍然存在,就说明这预言是在主前六二一年约西亚王改革前说的(见 93 页及下 ),在改革之后,这种崇拜必定会消失。这个日期可能是正确的,但这里提及 所剩下的巴力 ,却可能是指这个异邦宗教大部分(虽非全部)被扑灭后的遗迹(译注∶参现中“那地方拜巴力的痕迹”),何况甚至是在改革的顶峰,受异教影响的迹象也并非完全根绝;在约西亚死后不久,它又再度死灰复燃了(参∶代下三十六 13 ~ 14 ;耶九 13 ;十九 4 ~ 5 ;见 94 页 )。 

  不只是这些外来的神只要被 剪除 ,连所提及之 基玛林的名和祭司 102 也要被涂抹。 基玛林 这个字只用在不是事奉耶和华之祭司的身上(参∶王下二十三 5 ;何十 5 )。这个少见的字随即用一般指祭司的希伯来文解释。 

  5.  敬拜天上的万象(参∶申四 19 ;王下十七 16 ,二十一 3 、 5 ;耶八 2 )是 在房顶上 进行的(耶十九 13 ;参三十二 29 )。这些也是迦南人和亚述人敬拜的神明(参黄道十二宫图),所以这里可指上述二者之一。 

  混合宗教的行为也受审判。那些敬拜耶和华,指着祂 起誓 的人,同时也指着“他们的王”(吕译注、 NJB 边注、 MT )起誓。有人跟随七十士译本的校订,将这个字母音修改,读作 玛勒堪 ──亚扪人的一个神明(参∶王上十一 5 、 33 ;王下二十三 13 ),不过现存的形式也与一个巴比伦神只的名字一致 103 。无论如何解释,受到强烈定罪的,乃是同时敬拜与以色列立约之真神及另一神只(参∶出二十 3 ;申五 7 )。指着另一个神明起誓,意即承认他的权柄,这是以色列人所禁止的。 

  6.  这些错误最后被摘要、浓缩为 转去 (思高作“背离”;现中作“掉头”)──成为背道之人(参∶诗五十三 3 ,七十八 57 ;赛五十九 13 ),不再跟从耶和华,也不把祂当作他们的神来 寻求 (二 3 ;参∶诗二十七 8 ,一○五 4 ;何五 6 ),也“不求问祂”(吕译;参∶王下二十二 13 ;诗一○五 4 ;赛五十五 6 ;摩五 6 )的引导和帮助,所以在这几节经文中,有一种宗教回应的转变──从渴慕完全地、单单地顺服耶和华,经过把耶和华和异教崇拜混合之后,到彻底异教化,实际上是无神主义,彻底弃绝了耶和华。这百姓本当保守他们自己远离所有的异教行为,惟独归耶和华为圣民;但他们既已不再如此,神将亲自使他们纯净。 

  100 见 IBD , p. 153 ,以及该处所列经文。 

  101 见 I. J. Gelb et al . ( eds. ) , The

  Assyrian Dictionary ,2 ( Oriental Institute, 1965 ) , p. 193; belu 条。 

  102 Ko{mer ,可能是源自同语系之亚喀得文 kumru ,“祭司”的外来语;见∶同上, 8 ( 1971 ), pp. 534 ~ 535. 

  103 见同上, 10 ( 1977 ) , pp. 168 ~ 169, malku 条 B 。 

  Ⅲ 耶和华的日子(一 7 ~三 20 ) 

  耶和华的日子具有多重性质(见 97 ~ 99 页 ),这点将会在本书剩下的部分呈现出来。它是一个审判的日子(一 8 ~三 8 ),也是一个盼望的日子(三 9 ~ 20 )。它是特别和神以及和祂立约的百姓有关的日子(一 8 ~ 13 ,二 1 ~ 3 ,三 1 ~ 7 ),但对其他国家也很重要(一 14 ~ 18 ,二 4 ~ 15 )。它是历史完满的日子(二 4 ~ 15 ),但也是具有末世性的、启示性的期盼日子(一 14 ~ 18 ,三 8 ~ 13 )。这日子是耶和华要施行祂一切的公平和公义、审判和爱怜的日子;只有祂是在舞台的中心,所以这是祂的日子。 

  A 宣告(一 7 ) 

  在 主耶和华 ──统治万有的至高神(参∶申十 17 ;书三 13 )面前,听众受命要 静默无声 ;这是一种出于敬畏与尊敬而发的呼喊,主要是由先知发出的(参∶摩六 10 ,八 3 ;哈二 20 ;亚二 13 ;亦见士三 19 )。在这节经文中,耶和华的日子临近(参 14 节;赛十三 6 ;结七 7 ,三十 3 ;珥一 15 ,二 1 ,三 14 ;俄 15 )显明了耶和华的同在。这日子不仅是 快到 了,而且耶和华已经为这日子的临近做好了必要的准备,祂已经预备 祭物 ,或祭宴(思高),这件事有时与审判有关(参∶赛三十四 6 ;耶四十六 10 ;结三十九 17 ~ 20 )。那些被耶和华“呼召”或“邀请的人”(思高;和合本作 客 , RSV 、 NEB 、 JB 同)要来赴宴,被 分别为圣 ,或为了某一特定的功用分别出来(参∶出二十八 41 ;利二十一 8 ;撒下八 11 ;赛十三 3 )。讽刺的是,那些受邀来欢庆祭宴的人,很显然地正是要成为献上的祭物(参∶创二十二,尤其是第 7 、 9 节)。耶和华审判时,献上那些令祂不悦的人,就成为讨祂喜悦的祭物。 

  B 那日子的性质──审判(一 8 ~ 18 ) 

  以色列和列国对耶和华的日子最直接的经历是∶这是一个审判的日子。首先前段除了另外再列举神百姓应受刑罚的特别过错外,主要是集中在耶路撒冷,以及那里的一些宗教和经济行为( 8 ~ 13 节)。后段详细叙述这日子的性质,以及它对整个人类的重要性( 14 ~ 18 节),不过也重复了一些主题的要点,以将这两个段落连接起来。 

  i. 审判神的百姓(一 8 ~ 13 ) 

  8.  这里提及一个时间“到了……的日子”,藉此开始一个新段落。然而这节经文是直接与前一节连在一起的,因为它描写了在 献祭的日子 要发生的一些事(参 7 节),将耶和华的日子和献祭的日子,这两个彼此有别却又互有关联的主题结合起来。头一个阶段是惩罚(参 9 、 12 节,三 7 ) 首领和王子 。这些人的确实身分是一件颇具争议的事。如果这预言是在约西亚作王早年说的(见 4 节,和 94 页 ),那么这些首领必然是他未成年期间执掌实权之人(参∶王下二十二 1 );他们并未照他们该有的态度事奉耶和华。而王子可能是约西亚以外的王室成员(吕译“王室”),也是毫不敬虔的。无论作者在此有意提起的是谁,国家的领导阶层普遍都是失职的,也都在神的定罪之下。 

  另一个受审判的群体显然人数众多,他们都穿着 外邦衣服 。他们的衣服很可能是特别为着执行异教的宗教礼仪而穿着的(参∶王下十 22 ),因为这个形容词是与异教神只有关的(参∶玛二 11 )。这警告至少说出外邦人可憎的影响,通常都会导向那已受定罪的混合宗教(一 4 ~ 6 ;参∶王上十一 1 ~ 8 ;尼十三 30 )。 

  9.  第三个罪大恶极的群体,是那些像牡鹿一样(参∶赛三十五 6 ) 跳过门槛 的人。 门槛 这个字总是与殿宇有关的(参∶撒上五 4 ~ 5 ;结九 3 ,十 4 、 18 ,四十六 2 ,四十七 1 )。这句话的解释相当含混,问题出在最后一个字的意思无法清楚了解,所以这个行为也就不易解释了。不过上下文暗示它可能也是一种异教习俗。它可以指腓利士人不踏大衮庙门槛的行为(撒上五 4 ~ 5 ),而这习俗已被以色列人采用了;但并没有足够的证据支持这种说法。另一个解释是∶这可能是 到那日 要发生的事,只要我们将本节第二个子句看作是第一个子句含糊不清之意义的解释。这在文法上是有可能的,而且也使这行为成为一种社会上的罪行,而不是宗教上的。这些人用 强暴 (参∶创六 11 ;哈一 2 ~ 3 、 9 )和 诡诈 充满他们主人的房屋。这可能是指他们王室的宫殿充满,甚至泛滥了强暴(参∶摩三 10 ),而不是人期望国王该有的公平与公义。在这段上下文中,这句话更有可能是指他们宗教上的罪行,“主人”这词可以指异教神只,别处就曾用这词来形容他们 104 。这正与耶和华──真正的主( 7 节)成对比,且是反对祂的。他们的敬拜是欺骗与强暴,丝毫没有一点真理、盼望或平安。 

  10 ~ 11.  作者严肃地宣告(见 2 ~ 3 节)关于献祭的 那日 (见 7 、 8 、 9 节)之后,跟着描写耶路撒冷城内与郊外居民的反应。他们将要在祸患中发出“喊声”(思高;和合本作 悲哀的声音 ;参∶创二十七 34 ;诗九 12 ;耶四十八 3 ),并要在将发生的毁灭和审判中(见 13 节),发出 哀号的声音 ( 11 节;参∶赛十五 8 ;耶二十五 36 ;亚十一 3 )。第三个反应按字面意思是 大破裂的响声 ,通常解释为伴随着毁坏而有的爆裂响声,如中、英文译本的译法。然而,这个字也用在描写身心极度痛苦喊叫的经文中(参∶赛十五 5 ,六十五 14 ;耶四十八 5 ,五十一 54 ),这用法也很适合本段经文的上下文。 

  这些喊叫声是出自耶路撒冷城中特别提及的地理区域。 鱼门 是在城的北边(参∶代下三十三 14 ;尼三 3 ,十二 39 ),很可能是该处的主要城门 105 。因为耶路撒冷其他各面都是险峻的陡坡,这座城巿的北边最容易受到攻击。“二城”( AV 、 RSV 、 NEB ;吕译“第二区”)或作 新区 (思高、现中、 NJB 、 NIV ),根据这名字,它是较近期新设的一个地区,座落在圣殿和城内主要地区的北边(参∶王下二十二 14 ;尼十一 9 也有可能) 106 。 山间 是较为普遍的描述,不过在当时很可能是指较特定的一些山丘,但位置不详。既然前面提及的两个地方都位在耶路撒冷的北边,这些山丘最有可能的位置也就在那一带。 

  作者继续叙述同一个主题──迫在眉睫的灾祸,不过现在却吩咐百姓要 哀号 ,因为灭亡的时刻现在已经来到了。这是对住在“臼状洼地”的人说的(吕译;和合本译作专有名词 玛革提施 ;参 RSV 、 JB 、 NIV 边注的 'Mortar' ),可能是挖空成类似臼状的凿石场(参∶士十五 19 ;箴二十七 22 )。从前面地区描述的方向看来,这个区域很可能是在第二城区的南部。根据下文的提示,这就是 巿场 地区( NIV ;参∶耶三十七 21 的“饼铺街”)。那些运 银子 买卖之人遭灭亡(参∶王下二十一 5 ;何四 6 ;俄 5 )或“被铲除了”(思高、现中、 NEB 、 JB ;和合本、吕译、 AV 、 RSV 皆作 被剪除 ),以致饱受煎熬;这些人可能是“银行家”或商人。在平行叙述中,称这些人为 迦南 的居民,迦南人的贸易在稍后几个世纪极发达,那时他们是以腓尼基人闻名于世;甚至在更早的时期,他们的商业行为似乎也是家谕户晓的(参∶伯四十一 6 ;箴三十一 24 ;赛二十三 8 ;结十六 29 ;何十二 7 )。要遭致毁灭的不仅是异教的宗教行为,也包括他们的商业活动,特别是他们接受的外来影响(参∶王上五 11 ,九 26 ~ 28 )。至于这种经济崩溃的原因,这里并未说明,然而原因可能主要是欺诈,像其他先知所言一样(摩八 5 ~ 6 ;弥六 10 ~ 11 )。所以,神关切的不仅是宗教上的堕落,也关切经济上的不义。 

  12 ~ 13.  接着,耶和华在 那时 (参 7 、 8 、 9 、 10 节)将祂的注意力转移到整个 耶路撒冷 城,以祂自北方进入城中为高潮( 10 ~ 11 节)。祂将要在城中 用灯巡查 ,以致无人可以逃脱(参∶王上二十 6 ;王下十 23 ;路十五 8 )。基督教前的希腊哲学家戴奥革尼( Diogenes ,译注∶约主前四世纪,希腊犬儒学派鼻祖)到处寻找诚实人,耶和华却和他不同;在这段经文中,耶和华寻找的不是公义,而是罪恶,为要 惩罚 并连根拔除(参∶赛十 12 ;耶六 15 ,四十四 13 )。在这里,祂巡查的不是干犯的罪(参 4 ~ 11 节),而是疏忽的罪。作者用一个隐喻来描述这些要受惩罚的人 107 ,这个隐喻是取自 酒 的发酵过程。当酒静止置放时,较重的固体物质会沉淀下去,渣滓就留在瓶底或桶底。酒如果放得太久,便会变得浓稠或凝结起来(参∶出十五 8 ;伯十 10 )。耶路撒冷的富人和有影响力的人,那些拥有 \cs9 财宝 、 房屋 、 葡萄园 和 酒 的人,不像有用的陈年老酒(参∶赛二十五 6 ),反倒因着漠不关心和安逸而停滞不动。史密斯清楚表达出这个问题,他说∶“亏损神和人类的伟大目标的,并不是魔鬼的猛烈攻击,而是千千万万像冰河那样冷漠、缓慢、压碎东西的无用之人;神的目标永远不是被猛烈的打击所破坏,却会被人安坐于上不动而破坏。” 108 

  虽然这节经文可以理解为谴责酒精的使用( NEB ),但西番雅定罪的其实是无动于衷的态度,这因着百姓实行的无神主义而更加严重。他们虽然未必在理论层面上否认耶和华的存在,却在实际层面上否认神的作为,不管这些作为是 降福 或 降祸 (思高作“赏善”和“罚恶”)。福祸都不会从祂而来。 

  对于以色列人而言,认为神不介入国家生活这种观点,乃是严重的异端,大胆反抗以色列人的神观──从创造世界、呼召亚伯拉罕、出埃及、与以色列人在西乃相会、征服迦南,到持续关注以色列的国家事务,神都是不断地、主动地介入历史。在世界事件中,若没有神实际干预人类历史,无论是赐福或降罚,他们的信仰就变得毫无意义;照样,耶稣若是不曾在历史上真正从死里复活,基督徒的信仰也就是枉然的了 109 。 

  西番雅指出∶这种不负责任的神学,就像公然背叛神一样邪恶。那些不肯起来用他们的能力行善之人,必导致能力的源头受毁灭断绝(参∶申二十八 30 ~ 42 ;摩五 11 ;弥六 15 )。 

  104 见 C.-F. Jean and J. Hoftijzer, Dictionaire

  des inscriptions se*mitiques de l'ouest (E. J.

  Brill, 1965), p. 5. 

  105 可能的位置请看∶ Y. Aharoni and M. Avi-Yonah, The

  Macmillan Bible Atlas (Macmillan, 1968) ;中文译本为《麦克密伦圣经图集》,未具出版社名, 1980 。图 170 。 

  106 同上,图 114 。 

  107 有人提议在此作经文修正,移动一个字母,又重复另一个字母,结果就成了“那些懒散人”(吕译、 NIV ;参∶赛三十二 9 、 11 ;摩六 1 ;亚一 15 )。骄矜自满、虚假的平安非常符合这段经文的解释(参∶现中“那些自满、自信的人”),但这种假设的修正读法却缺乏抄本支持。 

  108 G . A. Smith, p. 54. 

  109 见 L. B. Gilkey, 'Cosmology, Ontology, and

  the Travail of Biblical Language', JR 41(1961), pp. 194 ~ 205 。此一经典之作表明了赋予信仰意义之历史事实的重要。 

  ii. 审判世人(一 14 ~ 18 ) 

  西番雅对耶和华日子的描述,现在有了改变(见 7 节),激变的战争将要影响整个世界,世人的财富再也不能保护他们。预言的焦点就这样从犹大国转为普世的信息,成为对所有人的一个末世警告。 

  有一种对耶和华日子的理解是天真却普遍的,就是认为那日子只是牵涉到耶和华要提升祂的百姓,超越全世界,只因着他们是蒙祂拣选的(见摩五 18 ~ 20 )。这种观念在此被动摇了。拣选也含有责任的意思在内(摩三 2 )。所以如果人忽略了责任,先知也会提及耶和华的日子审判的一面。那日子不仅是具有国家的意义,在此更显明影响遍及所有国家。末日这两面特性的发展(见 97 ~ 99 页 )和它的普世性,将要在基督第二次降临的时候──最终之日──达到高峰(参∶帖后二 2 ),那日也有两面性质和普世性的(参∶太二十四 3 ~ 33 ;林前五 5 ;启十九~二十二)。 

  14.  对先知而言,耶和华的日子有一重要的部分(参∶赛二 6 ~ 22 ;珥二 1 ~ 11 ;摩五 18 ~ 20 ),那就是这日子在时间上已经 临近 了(见 7 节);这个字在希伯来经文中是摆在整节的开始,是在强调的位置,并且又重复了一次,更是强调了这一点。这日子临近了,而且正迅速地临近 110 。这日子也是个 大日子 (参∶珥二 11 、 31 ;玛四 5 ),因为它对所有受造之物都极重要。 

  直到第 16 节都是在描写这日子的一些特性,这里用一个模棱两可的词句开始,这字可以译为 风声 (和合本, AV 作“呼声”),是 悲苦 (吕注;参思高、现中)的风声;但不容易理解的是∶耶和华的日子竟会有呼声。有人则认为这个字是指那日子的“声音”、“噪音”或“喧嚣声”( RSV 、 JB )。在其文脉中,最令人满意的解释可能是视之为宣告的喊声,与“听!”相近(参现中注),是个可听见的呼声(参∶赛四十 3 、 6 ),其信息不仅与悲苦有关,也是 勇士 所发“战争的呼喊声”(赛四十二 13 ;参∶番三 17 )。 

  15 ~ 16.  这里断续地列出 那日 令人战栗之特性(见 14 节),在这两节经文中,“日(子)”这个字重复了六次,可能是回应创造时六个“好的”日子(创一 1 ~ 31 ) 111 。从耶和华那面来说,那是使祂充满 忿怒 的日子(参 18 节;结七 19 ;何五 10 ;哈三 8 )。五组同义词描述那日子对人类的影响。头一组所牵涉的,是情绪上的 急难 和 困苦 (亦见 RSV ;并参 NEB 、 JB ;参 17 节;创三十五 3 ;伯十五 24 ;诗二十五 17 ;俄 12 、 14 ;鸿一 7 )。第二组是与自然的“毁坏”(今圣、 NEB )与“摧残”(今圣、思高、 RSV 、 NEB 、 JB ;参∶伯三十 3 ,三十八 27 ;诗三十五 8 ;赛四十七 11 ),这两个字是来自同一个希伯来文字根的两个不同形式 112 。 黑暗 (参∶伯三 4 ;珥二 2 ;摩五 18 、 20 )和 幽冥 (参∶出十 22 ;赛八 22 ,五十八 10 ;珥二 2 ), 密云 (参∶诗九十七 2 ;结三十 3 ,三十四 12 ;珥二 2 )和 乌黑 (今圣、 RSV ;思高作“阴霾”参∶赛六十 2 ;耶十三 16 ;结三十四 12 )更加深那日子的恐怖。这些表现,以及 吹角 (参∶赛二十七 13 ;结三十三 3 ;摩二 2 )和 呐喊 (参∶书六 5 ;士七 18 、 22 ;摩一 14 ,二 2 ),都是神显现──当全能的神与祂的百姓相会(参∶出十九 16 ~ 19 ,二十 18 ;申四 11 )──时喧嚣和可怖的特性。神这位战士出征,不仅是要攻击祂的仇敌(见三 17 的注释 ),也要攻击祂的百姓,因为他们在这时期的行动就像神的仇敌一样。以西番雅的听众而言,耶和华在祂的日子大能的同在,不是带来祝福(如在西乃山所经历的),乃是为了审判。甚至连犹大的要塞,无论是 坚固城 (参∶民十三 28 ;申三 5 ;赛三十六 1 ;何八 14 ),或高大的“城角楼”(吕译;和合本作 城楼 ;参∶代下二十六 15 ),都无法承受耶和华的忿怒。 

  前面提起过,这六次用“日(子)”这字,可能是回应创世记第一章,说明这里描绘的审判可以视为创造的逆转。人类的罪导致神的刑罚,其影响导致创造回到神主动形成宇宙前的光景。黑暗取代了光明,整个建立好的宇宙次序也重归混乱(参∶创一 2 ;耶四 23 ~ 26 )。神完全的慈爱及充足的供应都被审判所取代,祂的赐福也有所保留。 

  17 ~ 18.  耶和华的日子之叙述,有力地令人感受到祂的同在( 14 ~ 16 节);现在祂要发言。祂显明审判并非仅限于犹大,而是针对全“人类”(参∶创一 26 ~ 27 )。耶和华将 使灾祸 临到他们身上(参 15 节;申二十八 57 ;王上八 37 ;耶十 18 ),所以他们必要如同 瞎眼的 人一样蹒跚而行,摸索方向;他们的瞎眼乃是犯罪“得罪耶和华”的咒诅(参∶申二十八 28 、 29 ;赛五十九 10 ;哀四 14 ;徒九 8 )。“得罪了我”( NIV 作“得罪了耶和华”,参吕译、思高)这句话显然是先知的注解,因为是谈论有关耶和华的事,而不是以耶和华为说话之人。这句话是这节经文前后两半的转接;在前半节中,耶和华是主动的,是动作的主词;后半节则是用动词的被动式。耶和华仍然是采取行动的那一位,但并未明显提出。正如 灰尘 因其量多而为轻贱、没有价值的(参∶王下十三 7 ;赛四十一 2 ;亚九 3 ),罪人流 血 也是如此(参∶创九 6 ;诗七十九 3 )。这动词有着双重功用,有第二个受词,即像 粪土 一样没有价值(参∶王上十四 10 ;伯二十 7 ;结四 12 、 15 )。这第二个无价值事物的确实身分并不清楚。这个字惟一在别处(伯二十 23 )的用法,对理解这节经文并无帮助;中英译本的译法非常纷歧( AV 、 RSV 作“肉体”; JB 、现中、今圣作“尸体”; NEB 作“脏腑”; NIV 作“肠子”)。另一个值得考虑的选择是∶将这个字的母音重新标注,读作“体液”,即生命的液体,在句中是与“血”平行的 113 。 

  人类受审判时想要靠 金 和 银 得救,这些可能是指他们的财富( 11 、 13 节;参∶耶四 30 ),但更有可能是指他们的偶像,因为偶像通常都是由这些材料做成的(参∶赛二 20 ,三十 22 ;结七 19 ~ 20 )。在这一日,天然的事物或不存在之偶像的象征物,根本无能拯救;耶和华 发怒的日子 ( 15 节)再一次说明此日的特性。祂的 忿怒 (吕译“妒愤”;思高“妒”)将如 火 一般(三 8 ;参∶申四 24 )“吞灭”(思高;和合本作 烧灭 ) 全地 (见 2 ~ 3 节;彼后三 10 ~ 12 )。这忿怒强烈地保障神作为独一创造者与立约之神的独特地位(见 27 页 ;参∶诗七十九 5 ;结十六 38 、 42 ,三十六 5 )。在三章 8 节又重复 必烧灭全地 这句话,有如副歌一样(见 134 页 )。那些将要彻底而迅速地来到“尽头”( NIV ;和合本作 毁灭 )的,是特别指地上的 居民 (参∶赛十 23 ,二十八 22 ;耶三十 11 ;鸿一 8 )。这样,神的刑罚就像招致刑罚的罪一样,既是普世性的,又是激烈的。 

  110 希伯来文“甚快”的副词形式,可以从圣经以外的埃及文、腓尼基文和乌加列文的文献来了解,有如战士──神圣之战士耶和华的隐喻(见 78 页 )──的临近,这与要来的日子是同义平行句。见 A. F. Rainey, 'The soldier-scribe in Papyrus Anastasi I', JNES 26(1967), pp. 58 ~ 60. 

  111 见 Craigie, p. 116. 

  112 sho{~a^h , mesho^~a^h . 

  113 le{ah 前接 mem ,见 Sabottka, p. 57; R. L. Smith, p. 128. 

  ──《丁道尔圣经注释》 

基督教圣经 www.godcom.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