丁道尔圣经注释

西番雅书第三章   v. 耶路撒冷(三 1 ~ 7 ) 

  先知用一种修辞法,逐渐进到他审判信息的核心,但已在前面先针对周围的民族。听众必然同意这些审判是列国应受的,所以他们可能没有料到先知会重述他们自己的过错(参∶摩一 3 ~二 16 )。修辞上而言,这是成熟的时机以对付神自己的百姓犹大,和他们的京城耶路撒冷,论到他们的罪( 1 ~ 4 节),不知羞耻( 5 节),和不知悔改( 6 ~ 7 节)。 

  a. 罪恶重重(三 1 ~ 5 ) 

  这首挽歌并未明确指出哀悼的城巿(参二 5 )。前面的经文让人觉得这里所指的仍然是尼尼微,所以以色列人必定继续同意神审判这城巿的神谕。这种修辞法使听众同意信息的内容,藉此使他们心服。这种修辞法非常有力,因为听众很快就察觉到,正在被定罪的, 不 再是尼尼微,而是耶路撒冷──他们自己的京城,神正在审判的不是他们的仇敌,而是他们自己。没有向耶和华回应( 2 节),祂是以色列的神,不是亚述的神,而且祂又与受定罪的城巿有密切的关系( 5 节),就足以支持以耶路撒冷为这段经文所指的。阿摩司书一 3 ~二 16 类似的文学结构也可以支持这种看法。那里也是在一连串审判列国的神谕后,最后才针对定罪的主要目标──神自己的百姓,作为整段经文的高潮。 

  1.  耶路撒冷不再是神忠心、立约之城,与她信奉异教的邻国相反;事实上,她的罪和不忠(参∶赛一 21 )反倒和她们一样。因着她的悖逆(参∶耶四 17 ,五 23 ;何十四 1 )、污秽(参∶赛五十九 3 ,六十三 3 ;玛一 7 、 12 ),和她压迫别人的残暴行为(参∶耶二十五 38 ,四十六 16 ,五十 16 ),她成了哀歌的对象(参∶耶二十二 18 ,三十四 5 ),她的命运已经确定了。 

  2.  控诉继续进行,进一步列举整个城巿的罪恶,包括不顺服(字面意义是“听声音”,参吕译;参∶撒上八 7 ;耶三 13 )、不肯受管教( 7 节;耶二 30 ,五 3 ,七 28 )。耶和华神曾与祂的百姓立约,为要享受与他们独特的关系(参∶出十九 5 ~ 6 ;申四 7 、 31 ),现在反倒被祂的百姓弃绝。他们不倚靠祂(参∶王下十八 5 ;诗十三 5 ,二十五 2 ,二十六 1 ;赛二十六 4 ),不照着他们当做的去事奉祂、敬拜祂,使自己远离了祂(参∶结四十四 15 )。 

  3 ~ 4.  民间领袖和宗教领袖的行为与其地位相矛盾,也在此受了控诉。城内的两个领导阶层, 首领 (一 8 ;耶二 26 )和 审判官 被比拟成野兽∶ 狮子 (参∶士十四 5 ;箴二十八 15 ;摩三 8 ;鸿二 12 )和 晚上的豺狼 (参∶创四十九 27 ;赛十一 6 ;耶五 6 ;见哈一 8 注释 ),这两种动物都以其残暴不仁闻名(尤其参∶结二十二 25 、 27 )。领袖不保护、引导受托给他们的羊群,反倒为自己的利益将百姓当作猎物吞吃(参∶赛五十六 11 ;耶二十三 1 ;结三十四 2 )。他们吞吃得如此彻底,甚至连“一点啃骨肉”(吕译;参现中;民二十四 8 ;参∶创四十九 14 ;箴十七 22 ) 122 也不留到 早晨 ,早晨乃是与法律上的审判和公平有关的时间( 5 节;参∶撒下十五 2 ;诗一○一 8 ;耶二十一 12 )。 

  宗教领袖也好不到哪里。 先知 应是神和人之间的中间人,要准确而毫不畏缩地陈明神的旨意。但他们却不将自己的话语建立在神的启示这稳固、可靠的根基上,反倒说自己的话,其根基有若翻腾的海水,毫不稳固(创四十九 4 ;参∶士九 4 ;耶二十三 32 )。耶和华信实的话语,被说谎之人“危险的”( NIV ;和合本作 诡诈的 )话语取代(参∶赛二十四 16 ;耶三 20 )。另一方面, 祭司 本当负责献祭,藉以在神面前代表人民,并且要将神的律法教导百姓(参∶利一~七;申十七 8 ~ 13 ,二十一 5 ),他们却罪恶昭彰地颠倒这两项职责。他们非但不是藉着献祭礼仪使百姓成圣,反倒是 亵渎 “圣物”(思高、现中),或使之与圣洁的神不相配(参∶利十 10 ,十九 8 ;结二十 13 );他们亵渎的圣物,最有可能是指圣殿(今圣、 AV 、 NEB 、 NIV ;和合本作 圣所 ,参吕译;参∶代下二十九 7 ;赛四十三 28 ;但八 13 ;玛二 11 )。他们非但没有遵守神的 律法 或教训并教导其他人遵守,反倒干犯、曲解它(参∶结二十二 26 )。这些人本当领导神的百姓过公平、圣洁的生活,结果反倒使他们走入歧途。 

  5.  耶和华也 在 耶路撒冷 中间 (参 3 节),但祂的属性和行动正和城内的领袖相反(参 1 ~ 4 节)。尤其是祂的公义,在此解释为断不作非义的事( 13 节;参∶弥三 10 ;哈二 12 ;玛二 6 ),更是与他们的恶行相反。祂的“公平”(吕译;和合本仍作 公义 )也继续不断地、可靠地显明出来(参∶哀三 22 ~ 23 ;何六 3 )。耶和华自己是没有错误、没有缺乏的(参∶撒下十七 22 ;赛四十 26 ),永不犯错或失败,与那些 不义的人 正好相反(参这一节前面“非义的事”;伯十八 21 ,二十七 7 ,三十一 3 ),他们永远 不知羞耻 ( 19 节;参∶赛三十 3 、 5 ;耶二 26 ;哈二 10 )。在这些方面,城内设立的领袖在品行、职责上都是不忠实的;但他们至高的主耶和华,无论在祂的属性或行动上都是信实的。虽然以色列人忽略了他们曾许诺∶只和神维持像夫妻般的关系(见一 4 ~ 6 ),耶和华仍然将自己托付给祂的百姓。甚至当他们不再承认祂时,祂仍在那里,就在他们的京城中间。 

  b. 忽略实例(三 6 ~ 7 ) 

  耶和华的特性并非反覆无常或热切地要刑罚祂自己的百姓。祂攻击异教国家( 6 节;参二 4 ~ 15 ),作为给祂自己百姓和城巿的范例和警告。神这种属性──恒久忍耐,甘心延迟或抑制刑罚──在圣经中比比皆是(参∶出三十四 6 ~ 7 ;民十四 18 ~ 19 ;摩四 6 ~ 11 ,七 1 ~ 6 ;罗九 22 ~ 24 )。百姓却刻意忽略这警告。历史和当时的事件都证明神不喜悦罪恶,然而他们还是没有学到这些功课。 

  6.  耶和华亲自说话,细述祂对那些不承认祂是神的 列国 123 和 他们的城邑 所采的强烈行动。所用的动词非常有力,指的是极厉害的毁灭( 除灭 ,吕译作“剪灭”,一 3 ~ 4 ,三 7 ;参∶摩一 5 ;弥五 9 ;亚九 6 ; 毁坏 ,思高作“化为废墟”,一 13 ,二 4 、 9 、 13 、 15 ;参∶珥一 17 ;摩七 9 ; 荒凉 ,士十六 24 ;王下十九 17 ;赛四十二 15 ; 毁灭 , JB 作“劫掠” 124 )。毁灭的对象包括有生命的── 列国、过路的人 (现中;参吕译)、 居民 ,和无生命的── 城邑 、 街道 (参∶摩五 16 ;鸿三 10 ;亚十 5 ),及防御用的“城角楼”(吕译;和合本、现中作 城楼 ,思高作“堡垒”,一 16 ;参∶赛二十八 16 ;耶五十一 26 ;亚十 4 ),一切都要化为乌有。 

  7.  这城巿受呼召( 1 ~ 5 节)要以惧怕之心或敬畏祂的生活(二 11 ;参∶创二十二 12 ;诗五十五 19 ;赛二十五 3 ,五十九 19 ;玛二 5 ;见番三 15 ~ 16 ),来敬拜耶和华。这不应只是一种情绪上的反应,更要接受 训诲 (吕译、现中作“管教”, 2 节;箴一 3 ,十五 33 )或重新顺服神(参∶诗一一一 10 ;箴一 7 ),以改变自己的行为。如果有正确的回应,这城巿就不致从自己的 住处 被 除灭 (参 6 节)。这显然与异教徒的命运正好相反,当神临到他们时,为的是要“惩罚”他们(思高;和合本以之为副词片语 照我所拟定的 ;参∶伯三十五 15 ;耶五 9 )。但这种可能却没有达成,因为甚至连邻近的以色列最近所遭的灾难,也不曾给犹大带来预期的冲击。 

  百姓背道而驰,非但没有如期望的,对耶和华作出迅速、积极的回应,反倒热切地继续 败坏自己 (参∶申四 16 ;诗十四 1 ;赛一 4 )。这可以从他们一切的“行为”(吕译、思高、 RSV ;和合本作 事 ; 11 节;参∶诗九十九 8 )显明出来。神预备了恩典,人却轻蔑地一脚踢开它,这正是大卫城令人反省的墓志铭。 

  122 这个描写领袖行为的子句,正确的意义不甚清楚,因为这动词字根( grm )太罕见了。虽然经文可能有讹误(见 W. L.

  Holladay, A Concise Hebrew and Aramaic Lexicon of the Old Testament 〔 Wm B.

  Eerdmans, 1971 〕 , p. 64 ),却没有重要的抄本可作修正依据(参 BHS ,注脚 a ,由思高、 NIV 采用并修正为“什么也不留”;参和合本)。这字根出现的其他地方,其上下文都与骨头有关;故建议的诠释有其优点。 

  123 NEB 读作“骄傲”,是跟随七十士译本,将一个字母稍作改变。但原来的希伯来经文是完全可以解释得通的,而所作的假设修正却没有足够的说服力。 

  124 这个字在旧约圣经中只有用在这里,所以它的意义只能从这里上下文的用法了解,故此只是推测的意义。 

  vi. 世人(三 8 ) 

  在一个高潮的“神谕”中,耶和华应许地上所有居民要有一个大变动的结局。祂说∶“由此看来”(吕译;参思高、今圣),既然百姓已选择悖道( 7 节),就受命要 等候 耶和华。这动词通常含有正面的意义,指期待祝福临到(参∶诗三十三 20 ;赛八 17 ,三十 18 ;弥七 7 )。这虽是百姓可以预期的,却不是真正将要来的事。先知采用一个熟悉的片语,用有力的修辞法转变它的题目,打动听众的心。 日子 将到,耶和华将要在忿怒和审判中兴起(参∶诗七十六 9 ;赛二 19 、 21 ),为要 作证 指责所有子民(吕译、思高、 RSV ;现中、 NEB 、 JB 作“指控”; AV 作“掳掠” 125 ;参∶耶二十九 23 ,四十二 5 ;弥一 2 ;玛三 5 )。耶和华公平的 定意 (二 3 ,三 15 ,每节都用 mis%pat] ,意思是“合法的抉择”)是要 招聚 ( 18 ~ 20 节;赛六十六 18 ;珥三 2 ;弥四 12 ;太二十五 32 ) 列国 聚集在一起。目的是要把祂的“义怒”( AV 、 RSV 、 NEB ;和合本作 恼怒 ;参∶赛十 5 、 25 ,三十 27 ;哀二 6 )和 烈怒 (二 2 ;参∶哀四 11 )都 倾 (一 17 )在他们身上,好对他们施行审判。副歌响应描述耶和华日子时的结论(一 18 ),有 火烧灭全地 (见一 18 注释 ),结束了这些情景。在一般(一 8 ~ 18 )和特别的(二 4 ~三 8 )事例中,人的堕落只会面对神的忿怒,因为圣洁是祂属性中重要的部分,祂不能容忍罪恶。 

  125 AV 跟随马索拉经文 le`cad “掠夺”(参∶创四十九 27 ;赛三十三 23 )。这不适合这节经文的上下文,因为在这里,耶和华不是要掳掠,乃是要毁灭。注释中采用的读法,是跟随七十士译本,较适合上下文的法庭背景,而且只需修改一个希伯来文的母音。 

  E 那日子的性质──盼望(三 9 ~ 20 ) 

  耶和华的属性虽然包括圣洁、公平、公义,和不能容忍罪恶(参 8 节),却也包括恩典、慈爱和赦免。如火的审判公正而均分地临到所有百姓,但不是要将他们全然灭绝( 8 节)。相反的,审判的目的是要洁净( 9 节)列国( 9 ~ 10 节)。在除去罪恶与背道的渣滓之后,神自己的百姓中公义的余民将会存留下来( 11 ~ 13 节)。先知吩咐百姓要因这恩典而欢欣( 14 ~ 17 节),这恩典是只有神自己才能赐下的( 18 ~ 20 节)。 

  i. 列邦归正(三 9 ~ 10 ) 

  9.  耶和华不仅扮演审判官和执行吏的角色,执行命定的刑罚( 8 节);与此相反的,祂现在扮演的新角色乃是救主。 那时 ,依照祂 审判 之冶炼过程,其结果是∶祂将要“改变”(吕译、现中) 万民 (一 4 ,三 12 、 19 ~ 20 )的“嘴唇”(今圣;参思高;和合本、 RSV 作 言语 ),洁净他们(参∶伯三十三 3 ),像神的撒拉弗洁净以赛亚一样(赛六 5 ~ 7 )。这可以视为巴别事件的逆转(参∶创十一 1 、 6 ~ 7 、 9 ) 126 ,以共同的语言取代复杂的方言。上下文似乎更支持神学的解释多于人类学的解释。合一不只被描绘为一种形式,更是在于功能。就像以赛亚得洁净一样,洁净的目的是要配得对神说话。要 求告 耶和华 的名 (参∶创四 26 ;代上十六 8 ;诗一○五 1 ;赛十二 4 ),敬拜祂、事奉祂(参∶出十 26 ;民八 11 ;书二十四 14 ~ 15 、 18 ~ 19 、 21 ~ 22 )。这事奉不仅是同心合意的──“并肩”(吕译;参∶王上二十二 13 ;耶三十二 39 ,以身体上的不同部分表达的类似词句,但中文译本都采意译方式译出),这事奉也是普世的,因为 万 民都必有分。不只是犹大,也包括所有国家在内;刑罚的目的是复兴万民,使异教徒归向耶和华。争斗和敌意都要消失,结果则是和谐与平安,一同敬拜耶和华(参∶王上八 41 ~ \cs16 43 ;诗二十二 27 ,一○二 22 ;赛二 2 ~ 4 ,五十六 1 ~ 7 ;玛一 11 )。 

  10.  归向耶和华的民族( 9 节),在地理上涵盖范围极广,提及来自尼罗河上游( 古实河外 ;参∶赛十八 1 ;番二 12 )的族群,更强调了这一点。他们将要献 供物 (参∶创四 3 ;诗七十二 10 ;何十 6 )给神。这里也称这些人为向神祈祷的(吕译、 AV 、 RSV 、 NEB 、 JB 皆作“恳求”;参∶创二十五 21 ;出八 30 ;伯三十三 26 ),指他们归向神,以祂为主、为神。他们是被分散、被赶散的(参∶创十一 4 ;民十 35 ;亚十三 7 ),在地理位置上,他们曾一度远离神在应许地恩典作为的中心。甚至连衣索匹亚人也在祂主权的眷顾之下,而得祂称为“我的”(参∶赛十八 7 ,十九 18 ~ 25 ,四十五 14 ;徒八 26 ~ 39 )。 

  126 参 Craigie, p. 128. 

  ii. 余民存留(三 11 ~ 13 ) 

  耶和华再次特别提及耶路撒冷和她的居民( 1 ~ 7 节),虽然他们犯罪,祂仍然赐给他们盼望。这国家中不洁的成分将被除去(参 9 节),使公义的余民存留下来。 

  11.   那日 ,即耶和华的日子,将带来刑罚与耻辱,都是因着神百姓的罪恶(一 7 ~ 10 、 14 ~ 15 )。然而这并不是终点,因为那日子也是盼望与帮助的时候。耶路撒冷虽然从前曾经“犯错”( JB ; 7 节)得罪神,却必不再 羞愧 (参 5 、 19 节;赛五十四 4 ;珥二 26 ~ 27 )。耶和华为要消除这一切罪恶,将亲自“驱逐”(思高;和合本作 除掉 ; 15 节;参∶撒上十七 26 ;王下十八 4 、 22 ;结十一 19 )惹是生非之人── 矜夸高傲之辈 (二 15 ;赛十三 11 ;耶四十八 29 )。这样,圣殿所在的 圣山 (参∶赛二 2 ;珥二 1 ;俄 16 )将会脱离耀武扬威与 狂傲 的光景(参∶赛三 16 ;结二十八 2 、 17 ),这是最大的罪恶之一,欲离开神而独立生活。 

  12.  神百姓中那些 留下 的余民(一 4 ,二 7 、 9 ,三 13 )不再傲慢自大( 11 节),乃要“谦逊”(思高、现中、 RSV 、 JB ;和合本作 困苦 ;二 3 ;太五 3 ;路六 20 )、“卑微”(现中、 RSV 、 JB ;和合本作 贫寒 ;摩二 7 ,八 4 )。这样,贫寒在此不是从神而来的审判,反倒显出耶和华特别的盟约之爱,以及对那些穷乏之人的眷顾。他们可以 投靠 (诗二 12 ,二十二 8 ,五十七 1 )祂大能的 名 ( 9 节;参∶诗二十 1 ;箴十八 10 ;何十二 5 ;徒二 21 ;腓二 9 ~ 10 )。祂将会继续扶持他们,尽管他们是住在有罪的人当中。 

  13.  这些 余民 \cs8 (思高、今圣作“遗民”;和合本作 所剩下的人 , 12 节)将要拥有耶和华自己的属性,正与他们犯罪的兄弟相反;在这属性中,他们 必不作罪孽 ( 5 节“不作非义的事”), 不说谎言 (参∶耶九 2 ~ 8 ;结十三 6 ~ 8 )。敬拜耶和华的洁净言语( 9 节),将会替代对异教神只的倚靠(一 5 )。不再说亵渎和 诡诈 的话(参∶诗一一九 118 ;耶八 5 ,十四 14 )。信心必定产生道德行为。他们因着谦卑与忠心,不再缺乏、争竞,而必有牧场(二 7 ;参∶弥七 14 ;亚十一 7 )与“安息”( JB ;和合本作 躺卧 ;二 7 、 14 ;诗二十三 2 ),脱离恐惧(参∶利二十六 6 ;耶三十 10 ;弥四 4 ;鸿二 11 )。当创造万物的主得着当得的敬拜与事奉,人就能复得乐园了。 

  iii. 喜乐之歌(三 14 ~ 17 ) 

  作者仿若置身于余民蒙福的未来时刻,或者是在确信中预尝那祝福,因此劝勉神的百姓要欢乐。先知所用的方法和其他的救恩诗篇类似(参∶诗九十八;赛十二 1 ~ 6 ,五十二 7 ~ 10 ),吩咐读者要赞美( 14 节),不仅为着耶和华过去所做的( 15 节),也为着祂将来的拯救( 17 节),更因为祂现在就与这国家同在,如同那慈爱的君王一样,能够激发信靠之心( 15 ~ 17 节)。 

  这首内含式的小诗(见 100 ~ 102 页 ),可能是西番雅为了这预言而写的,也有可能是他采用神百姓礼拜所用的诗歌,因它正适合回应耶和华一再赐给祂百姓的恩典。它延续了神继续住在锡安──大卫的城──的主题,正如撒母耳记下第七章的盟约所应许的,并且也是以赛亚和其他诗篇所采纳的(如诗二、八十九) 127 。 

  14 ~ 15.  这个同义平行句可分三部分,用不同的字眼三次重复同一个理念,呼召神的百姓来 歌唱 (参 17 节;赛五十四 1 ;亚二 10 )、 欢呼 (参∶赛四十四 23 ;何五 8 ;亚九 9 )、 满心欢喜快乐 。这些举动不是因着他们自己的骄傲自大(参二 15 ,三 11 ),乃是因为耶和华拯救他们( 11 节),脱离他们未明确说明的 仇敌 \cs8 ,以及 刑罚 ( AV 、 RSV 作“审判”;二 3 ,三 8 ;参∶王上二十 40 ),这些刑罚本是他们应得的。这里用三个方法描写神的百姓,二个是地理上的,一个是种族上的。在地理上称之为 锡安 ──大卫的城( 16 节;参∶撒下五 7 ;赛一 8 ,十 32 ;见导论Ⅰ 的结尾, 96 页)及 耶路撒冷 128 ,这显然是早于大卫时期的名称。在种族上称他们为 以色列 ,这名字来自这民族的祖先(创二十八 10 ~ 15 ,三十二 28 )。每个名字都会唤起听众的回忆,想到神在祂百姓生活中作工的重要时期。 

  这里另外列举了欢喜的两个原因。头一个是∶ 以色列的王耶和华 在祂百姓( 5 、 17 节;参∶撒下七 9 ) 中间 ( AV 、 RSV 、 JB ,参 NEB ;现中、 NIV 作“跟你同在”)。耶和华不像一些人所说的不在,或无能(参一 12 ),祂乃是与以色列立约的、至高无上的神。祂是在他们当中的神。因着祂有福的同在,他们不再需要 惧怕 ( 7 、 16 节) 129 。先前令人关注的“邪恶”( AV 、 RSV 、 JB ;中文译本皆作 灾祸 ),现在在耶和华面前必显为软弱无力。仇敌(参∶撒下七 1 ;诗八十九 42 、 51 )必被逐退,神对百姓的刑罚也必 除去 (参∶撒下七 15 ,那节经文的原文用了同一个动词,其上下文是神与大卫和锡安所立的永远之约)。 

  16 ~ 17.  先知现在又把百姓带到 那日 ,即耶和华的日子;前面曾将这日子描绘成审判与毁灭的日子(参 11 节的注释 ,以及那里列举的经文)。现在,因着神所赐给那谦卑跟随祂之人( 12 节)的恩典,他们可以不再经历 惧怕 \cs8 ,及它对肉身的影响──软弱无能( 手软 ,字面意义是“无力的手”;参∶赛十三 7 ;耶六 24 ,五十 43 )。 

  之所以有如此不惧怕的信心,是因着耶和华的同在;此处将耶和华形容成以色列的 神 ,与她的王( 15 节)。祂大有能力地运行,有如英勇的救主(一 14 ,三 19 ;参∶出十四 30 ;赛九 6 )。神圣的战士过去如何引导以色列脱离捆绑、征服应许之地(参∶申四 34 ;书四 24 ;士六 12 ),现在以色列人有需要时仍然可以得力于祂同样的大能,对教会也是如此(参∶诗二十四 8 ;赛九 6 ,十 21 ;可九 1 ;林后十 4 )。耶和华的反应也像一个被遗弃的父母,或被抛弃的情人见到所爱之人回到身边一样。祂的反应是喜乐的(参∶赛六十二 5 ,六十五 19 ;路十五 11 ~ 32 )。这喜乐包括两方面∶高声欢呼( 14 节;参∶赛五十四 1 ,五十五 12 ),以及因着祂的 \cs9 爱 而安静、静默( 默然爱你 ,吕译注“祂必静默无声于祂爱中”,参现中注;参∶伯十一 3 )。审判大日争战的喊叫声(一 14 ),将要被两个相爱之人复和时深沉的静默所取代。 

  127 见 J. Bright, Covenant and Promise ( SCM Press

  / Westminster, 1977 ),尤其是 49 ~ 77 、 94 ~ 110 页。 

  128 见 NBD , pp. 566 ~ 572. 

  129 “你必不看见”的译法(参吕译、思高)虽有七十士译本和叙利亚译本的支持,却不够说服力。如果修正这个字,下一节的马索拉经文动词“惧怕”,就会失去它在中心平行句(见 101 页 )中的意义。 

  iv. 神的应许(三 18 ~ 20 ) 

  预言并非结束于神的百姓喜乐地回应神的良善( 14 ~ 17 节),而是神应许更进一步的祝福。他们将要得着释放,脱离压迫、隔离与苦难,这一切都要被归国、欢呼与丰富所取代。 

  18.  这节经文意义含混不清,这从各种不同的译文可以看得出来。头一句话与“节期”(吕译、思高、今圣、 RSV 、 JB ;和合本作 大会 )有关,这是希伯来人宗教历法中固定节期的特别日子(参∶创一 14 ;利二十三 2 、 4 ;结四十六 9 、 11 ;何二 11 ,九 5 ,十二 9 )。七十士译本将这词与第 17 节连在一起(参吕译、思高、现中、 RSV 、 JB 皆是如此,尤其注意标点符号),反映出经历神喜乐同在的礼仪场合。这种解法恢复了第 17 ~ 18 节希伯来经文每行分两部分的结构,和合本的分节将这结构破坏了〔如果第 14 ~ 17 节之交错或中心平行句(见 101 ~ 102 页 )的假设是正确的,这节经文就不是该单元的一部分,因为它是在这结构之外的〕。这解法似乎也忽略了这节经文的第一个字,这字显然是指为着这些节期而 愁烦 (参∶哀一 4 ) 130 。这种悲哀与第 17 节的喜乐气氛不调和,但在现存这节经文较阴郁的气氛中,却是适得其所。 

  这节经文最后两个名词是与“重担”( AV 、 NIV ;和合本作 担当 ;参∶摩五 11 , AV )有关,或指神的百姓所遭受之 羞辱 (所有中文译本、 AV 、 RSV 、 NEB 、 NIV ;参二章 8 节的注释 及所列举的经文)或“不名誉”( JB )所引起的种种艰难。这可能是因着前面提及忽略节期的条例而来的,就如刚刚提及的建立圣日习惯。 

  这节经文由两个动词分成两部分。头一个动词最可能的意义是∶神 聚集 ( AV 、 NASB ;参第 8 节注释 及列举之经文)那些愁烦之人,但是在这种欢欣处境中采取这种行动,其目的并无说明,所以也不清楚。有些译本的译法有另一个动词形式,意思是挪走(吕译、现中、今圣、 RSV 、 JB 、 NIV ;参一章 2 节的注释 及列举的经文)愁烦与羞辱。这译法将本节经文与在神里面的喜乐连接起来,因此它所牵涉的上下文范围就更广了(译注∶其上文必须上溯至第 14 节)。这里说神要使这些愁烦“离开你”(吕译、现中、今圣)──即离开神自己的百姓,因为这些话都是对他们说的( 15 、 17 、 19 ~ 20 节)。这鼓舞了那些忠诚、真实敬拜耶和华的人∶这些有意义的礼仪习惯将要得着恢复。(译注∶作者对本节经文的注释,与和合本的译法出入甚大,请读者务必参考其他译本,尤其是吕译、现中、今圣。) 

  19 ~ 20.  神恩典的干预极急切,副词“就在此时”( JB ;和合本作 那时 ;现中作“时候快到了”;参∶创六 17 ;出十 4 ;耶三十 10 )表达出这种即时性,神要对付〔参∶结二十二 14 ,二十三 25 ;弥五 15 (原文第 14 节)〕到那时为止一直在迫害(参∶创十六 6 ;士十六 \cs16 5 ;赛六十 14 )属神百姓的人。无论是国内反对神和祂百姓的人(参∶尼四 10 、 12 ,五 1 ~ 2 ),或是在国外的仇敌(参∶尼四 1 、 3 、 7 、 11 ,六 1 ~ 2 ),都要发现自己是在耶和华的掌握之中。 

  这里提及特别的福分,是 那时 要临到神立约之民的。那些处境不顺利的人,无论是身体上的软弱,如 瘸腿 的(弥四 6 ~ 7 ;参∶创三十二 32 ),或地理上及社会上遭放逐的政治难民,如 被赶出的 (现中作“流亡的人”;今圣作“被掳的人”;参∶申三十 4 ;耶四十 12 ,四十三 5 ;弥四 6 ),都要经历神的祝福∶祂主动地 拯救 ( 17 节),祂要聚集( 8 、 20 节;参∶弥四 6 )他们到祂面前,受祂眷顾。受排斥之人得以恢复地位,瘸腿的人得着眷顾。这些不幸之人在不同处境中都曾蒙羞( 5 节)受辱,他们的命运终于改变了。他们不再作人笑柄,反而成为 得称赞 的对象( 20 节)及 有名声 的人(一 4 ,三 9 、 12 、 20 ;参∶申二十六 19 ;耶十三 11 ,三十三 9 )。这不是因着他们自己的善行,而是因着神的作为。 

  结束预言的经文重复述说神召聚和赐尊荣给他们,并且延伸其祝福层面。在 那 同 时 ,耶和华要 领 祂的百姓进来,恢复他们先前的地位。这片语有时也用来指自被掳之地归回(参∶耶二十九 14 ),这也适合这段经文上下文的语句。(参 归回 ;今圣作“重回故国”)。但较适合这段经文的,可能是一般的概念“恢复你们的故业”(吕译;见二 7 ;参∶伯四十二 10 ;结十六 53 )。整段经文关切的是恢复产业,而不是被掳的得释放。 

  这些福分是确切的,这些应许能应验,并且也必要应验,因为那赐下祝福、发出应许的,是耶和华自己──守约的神。这样,悔改与盼望的信息于结束和开始时都一样,都以耶和华为其神圣的源头。 

  130 同一字根的不同形态可能出现在撒下二十 13 ,意义是“挪开,丢掉”,在此用来指那些丢弃或忽略这些节期的人。这个提议出自 R. L. Smith, p. 143 。 

  ──《丁道尔圣经注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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