丁道尔圣经注释

撒迦利亚书第七章   Ⅲ 回应禁食问题的信息(七 1 ~八 19 ) 

  本卷书第一部分最后一大段,以一个新的日期引进,就是有些代表到耶路撒冷来,要问有关宗教年历的事。巴比伦的犹太人希望在守圣日的事上与耶路撒冷的群体相同。答案在八章 18 、 19 节,但中间插入的讲章和短评集,虽然不一定都在这一次写成,却对这题目同样有贡献。第一篇讲章(七 5 ~ 14 )将辩论带到全国面前。短评的文集(八 1 ~ 8 )也许是因先知曾重复讲说,已为人熟知;它们论现在,也论未来;第二篇讲章则强调神已经开始赐福这事实,因此禁食不再合适,必须以欢筵来取代。 

  A 问题(七 1 ~ 3 ) 

  1.  主前五一八年十二月七日(见 28 页的表 ),这日期成了全段的标题。所用的第三人称显示它是编者加入的,以避免和其他日期(一 1 、 7 )所用的顺序完全一致。既然到了尼希米时代(主前 445 年),巴比伦的月分名字才比较普遍, 就是基斯流月 一语常被认为是后来解释性的边注 185 。因此 JB 将它与 耶和华的话临到撒迦利亚 都放在括号中,认为这都是后人的解释。 

  2.  这节的正确译法不易辨认,只要比较几本英文译本便可见一斑。问题在于∶ (1) 动词“打发”的主词;和 (2) 这动词的受词。 

  (a) 希伯来经文的顺序文“打发伯特利沙利色和利坚米勒并属他的人”,没有迹象显示“沙利色”是动词的受词,所以它可能是主词的一部分。对可能的主词有三种提议∶伯特利、他──指大利乌( 1 节),和伯特利-沙利色。 

  (i) 以 伯特利 为主词的译本,有 RV 、 RSV 、 JB 。这个小镇在耶路撒冷以北十二哩,自耶罗波安一世开始,便成为北国的敬拜中心(王上十二 29 )。虽然在巴比伦征服犹大时,它幸免被毁,但“在新巴比伦末期或波斯初期,它被一场大火”吞噬 186 。在历史上它一贯是混合式的宗教,而现在新的伯特利在挣扎恢复期,它或许觉得自己的宗教比较接近撒玛利亚人。汤玛斯认为,撒迦利亚斥责这些代表的理由在此 187 。但从巴比伦归回,原籍伯特利的忠诚犹太人共有二百二十三人(拉二 28 );在一个小群体中,他们必有相当的影响力。在以斯拉的名单中,伯特利、吕大、阿挪是最北边的城镇。归回的人应当会以耶路撒冷为信仰的中心,而不会去撒玛利亚。不过,还有其他理由支持这些代表并非来自伯特利。 

  (ii) 第 1 节提到大利乌王,有人认为他是打发代表的人。李平斯基 188 将“耶和华的话临到撒迦利亚”删去,视为边注,如此则“他打发”就可以大利乌为前述词。大利乌的动机则可能是为满足他自己,看他为圣殿的贡献是否被善加运用。但大利乌不太可能会派代表,而且删除第 1 节的子句也缺乏理由,而若不删除,该句的解释便会完全不同。 

  (iii) 最可能的解决法,是认为伯特利-沙利色是一个人名,并以此为动词的主词; NEB 便采此法。耶利米书三十九 3 便有一个类似的复合名字∶尼甲-沙利薛;自主前第五世纪的艾利法坦( Elephantine* )蒲草纸,和新巴比伦楔形文字经文中,都发现有和伯特利组成的复合名字 189 。和伯特利-沙利色相似的巴比伦经文,日期在五四一年至五四○年之间,很接近撒迦利亚的年代,因此有可能视之为一个人的名字 190 。这个翻译必须删除“和”字,但其他皆按照希伯来经文。这些代表很可能来自巴比伦,因为第一次禁食和他们抵达之间有三个半月的间隔,这是巴比伦到耶路撒冷大致需要的时间(拉七 7 ~ 9 )。如果这批人来自附近的伯特利,这个间隔就很难解释;何况这么近的地方派来的代表,日期就不会有人记得。另一方面,若这批代表是从巴比伦千里跋涉而来,且以请教耶路撒冷的先知和祭司为要务,不敢擅自变更节期,便很可能被记载于编年史。 

  (b) 受词 利坚-米勒 通常被视为专有名词。旧约有类似的名字(如∶王下二十三 11 的拿单-米勒;代上二 47 的利健;耶三十八 7 的以伯-米勒)可为支持。不过,在乌加利( Ugarit )发现,这名词为君王发言人的头衔 191 ,而叙利亚译本译为拉伯-马革( Rab-Mag ,耶三十九 3 、 13 的官长),可能是借用亚述语,指军事或外交的发言人。希腊译本也支持以这字为官名。若这个解释正确的话,这批代表的领袖便有官方的权柄。他驾临是政治事件,而 属他的人 (非“他们的人”, RV 、 RSV 、和合本)则应当是侍从。难怪这是件值得纪念的事。 

  现在,这件事的背景比较清楚了。在巴比伦作到官长的犹太人,或接受犹太教的波斯官长,前来询问∶既然圣殿快要盖成,是否还需要持守禁食,就是纪念耶路撒冷被毁的禁食。宗教节期的改变,惟独神所任命、在耶路撒冷供职的祭司和先知才有权柄决定;所以那位杰出的、在宫廷任职的官被选中,带领代表前来。他们希望能将犹太的圣日减少四个(八 19 ),那么,波斯的雇主与雇工之间,因犹太人守节问题产生的困难,便可以减轻一些。所以他们前来 恳求耶和华的恩 (参八 21 、 22 ),这个辞汇是表示到圣殿来献祭、崇拜。玛拉基书一 9 显然是以宗教仪式为背景;其他出处也可能有此含义(代下三十三 12 ;耶二十六 19 ;但九 13 )。 

  3.  问题以第一人称说出,因为发言人代表整个团体。 五月 的禁食纪念圣殿毁于该月十七日(王下二十五 8 )。在这大日以外,还有附属事件(参八 19 )∶ 四月九日 是城被攻破的日子(耶三十九 2 );七月的禁食纪念基大利被杀(王下二十五 25 ;耶四十一 1 及下); 十月十日 则纪念尼布甲尼撒开始围攻圣城(王下二十五 1 、 2 ;耶三十九 1 )。经过六十年,守这些日子已经显得空洞。 

  第 5 节先知所讲的话显出,以下并非直接对代表的回答。其实直接的答覆没有记在这里,因为虽然八章 19 节重新回到这个主题,其信息乃是针对犹大家而发。这个问题固然是因这批代表的来到才引发的,而撒迦利亚记在这里的话,是从这题目谈属灵的教训;这些教训可适用于所有的时代。 

  185 H. G. Mitchell, ICC ,及无数欧陆神学家。 

  186 W. F. Albright, Archaeology and the Religion of

  Israel 4 (Johns Hopkins Press, 1956), p. 172. 

  187 IB , p. 1083. 

  188 'Recherches sur le livre de Zacharie', VT , XX ,

  I, 1970, p. 37. 

  189 W. F. Albright 将证据收集得很齐备,前书, 169 页。 

  190 J. P. Hyat, 'A Neo-Babylonian Parallel to

  BETHEL-SAR-EZER, Zech 7, 2' JBL , 56, 1937, pp. 387 ~ 394. 

  191 C . H. Gordon, Ugaritic Textbook ( Rome , 1965), 1010, lines

  1, 2. 

  B 第一篇信息(七 4 ~ 14 ) 

  乍看之下,第 8 节的分段似乎建议这里是两篇信息的合并,但这两部分彼此相属,目标只有一个,即指出禁食的目的。 

  4.  这句第一人称的引介语式,有如撒迦利亚的亲笔签名。 

  5.  神要他向 全地的众民 说话,这是指住在耶路撒冷城内外和犹大地的人(参∶该二 4 ),不是指以斯拉记四 4 的捣乱者。撒迦利亚也向 祭司 讲话,他们虽会教导律法、判断有关礼仪的事(该二 11 ),在新的状况中,却依赖先知得到耶和华的话。撒迦利亚并没有直接讲是与否,因为他相信,让群众参与是一种教育。他们禁食的动机为何?他的问题提得很巧妙,钥字一再重复。他们的禁食是否是为耶和华?是单为耶和华吗? 这七十年 的注释见 \cf3 一章 12 节 。这些禁食所纪念的事,在主前五八七年之前尚未发生,所以撒迦利亚在本节讲的七十年,一定是从那日开始算起。 

  6.  这第二个问题意为∶平时他们吃喝是为了满足自己的需要,同样,他们的禁食也是基于自我中心,其实只不过是自怜而已。以赛亚书五十八 3 也有类似的指责,接下去的教导则说,禁食应当让人觉醒,真正去关怀需要者。撒迦利亚在第 7 节是否便是指这一节?被掳之前的先知极少谈这个题目(但参∶诗三十四 18 ;珥一 14 ,二 12 )。 

  7.  撒迦利亚假定他的听众知道从前先知的伦理教导(参一 4 )。当时只要犹大肯听从,便为时未晚,城巿与乡村必能生气盎然,昌盛繁荣。如今空荡、残破的废墟比比皆是,提醒他们过去被掳的事实。 南地 (希伯来文 negeb[ ,干燥之意)指从迦萨经别示巴到死海这条线以南的地区,与南端的加低斯巴尼亚( Kadesh-barnea )构成一个三角形。它的希伯来文名字似意为沙漠,但在圣经时代它却非如此,只在被战争蹂躏时才荒凉。 低地 (希伯来文 s%#p{e{la^ )是指犹大山地和海岸之间的丘陵地。高一点的山坡出产橄榄树和小无花果树,而低谷则盛产榖类,农夫可以耕种。第三个地理区域,山地,无论在战争或和平时期,都没有开发,所以这里没有提到。众人清楚可见,这个国家非常需要有人去重建都巿,重振农场。此处没有提到北国的土地。 

  第 7 节与 14 节的对比,是因从前的世代麻木不仁,遭来神的管教;问题是,先知当代的人在灵性上又有怎样的回应?按被掳前众先知的标准看来,他们合格吗?第 8 节以下的多句自由引言,将先知们的教导作了一番总结。 

  8.  这一节打断了文意,似乎不应该出现在这里。大概有位编辑认为∶“万军之耶和华如此说”一语引进了另一段神谕,所以插入这个标题。 

  9.  先知举出四个教训,以总结以色列人在社会生活上应有的标准。 

  要按至理判断 ,这个积极的命令,提纲挈领地道出团体中公理的重要性;自摩西以来(出十八 19 ~ 23 )便非常注重这点。动词“判断”( s%a{p{at] )包括法庭的审判在内,不过可泛指在产生冲突与不公时,能恢复和谐与平安。在社会关系上,人人都应以公平对待邻舍,而不只是审判官的责任。同样,与它同源的名词( mis%pa{t] )“公平”,是指规范人际关系、维系社会秩序的原则;这些原则也让人与神相连(诗九 8b ,七十六 9 ;赛三十 18 ),在立约的关系上尤其如此(何二 19 )。形容词“真(和合本∶至)”补充提醒,人可能会按律法的字面判断,却并未高举公义。真正的公平包括对个人的关怀,特别是被欺侮的义人(赛四十二 3 ,五十九 14 、 15 )、慷慨(结十八 8 )、谦卑(诗二十五 9 、 10 )。它乃是出自神本身。 

  第二个积极的教训补充了第一个,又彼此相关。 慈爱怜悯 (希伯来文 h]esed[ )是一种忠诚之爱,就是人际关系应有的特色∶在家庭里,尤其是婚姻中(创二十 13 );在朋友之间(撒上二十 15 ;撒下十六 17 ),和盟友之间(撒下十 2 )。凡受到善待,就应以此回报(创四十 14 ;书二 12 )。只要立了约,双方就应以慈爱怜悯( h]esed[ )相系(创二十 13 ;撒上二十 15 ),因此这个字常与神的约相连。从前的先知常指出,社会秩序的崩溃是由于缺乏诚实、慈爱怜悯( h]esed[ ),和对神的认识(何四 1 ~ 3 )。相反的,神却守约(何二 19 ),又要祂的子民“谨守仁爱( h]esed[ )、公平”(何十二 6 )。撒迦利亚可能也想到弥迦书六 8 ,其中呼吁人要“行公义,好怜悯( h]esed[ ),存谦卑的心,与你的神同行”。真正友情所具备的慷慨与温暖,应当散播在每一种关系中。 

  10.  欺负弱者不符合公平、慈爱和怜悯。出埃及记二十二 21 ~ 24 清楚讲明这一点,而先知也常大力铺陈(赛一 17 、 23 ;耶七 6 ,二十二 3 ,四十九 11 ;结二十二 12 )。 寡妇、孤儿 已经失去了赚钱养家、保护他们的人,在财务上和社会上都处于弱势,因此很容易受骗,被不耻之辈欺负(弥二 9 )。 寄居的 处于不利地位,因为他“与众不同”。 贫穷人 没有谈判的筹码,常要看富人的脸色(摩四 1 )。人常有派系之心,贪得无餍,但神的子民却必须慷慨为怀,伸出友谊的援手。在祂眼中这便是“公平”。 

  撒迦利亚所总结的第四个教训,外表是消极的,即禁止有谋害别人的想法。在八章 16 、 17 节中,撒迦利亚用同样一个片语 心里谋害 ,但却指法律行为,因此它也可能意为“在法庭上作假见证”。若是如此, 9 、 10 节便有交错模式∶第一与第四个教训呼应,而第二与第三则互相平衡。 

  这些道德标准应当牢牢记于禁食者心中;犹大的败亡就是因为违背了这些标准。 

  11.  他们的列祖拒绝听从这类教训(赛六 10 ); 听从 (希伯来文 qa{s%ab[ )不只是听见而已,而是要认真对待这些话,甘心臣服,在历史与经验中接受考验。这样才能体会这些话是智慧与真理。然而,以色列人 扭转肩头 ,好像一匹动物使尽全身的力量,拒绝负轭(出三十二 9 ;申九 6 、 13 、 27 ;王下十七 14 ;耶七 26 等)。因为不想听见这些话,他们故意塞住耳朵(直译“使其发沈”)。 

  12.  这些话是要深入心中,但没有一物可穿透 金钢石 。撒迦利亚富有创意,避免用成语,而将他们的硬心(耶七 24 ,九 14 ;结三十六 26 )比作钻石,这个比方只在以西结书三 8 的类似比喻中出现过,别处都没有。 

  律法 (希伯来文 to^ra^ )在此是否为术语,指“律法与先知”的一部分,或只是指“教训”?关于此点尚可辩论。先知的基本命令( 9 、 10 节)都出于律法,因此他有可能是指摩西五经。 万军之耶和华用灵藉从前的先知所说的话 ,这里的圣灵教义非常宝贵,指出圣灵是神的话临到先知的中介者,而先知则是神话语的传媒;这教义在先知书中绝无仅有。以赛亚书四十二 1 和六十一 1 ,提到神的灵在某人身上,但不是指先知。最接近的经文为尼希米记九 30 ,这段话可能是被掳之前国殇日的仪式中所用 192 。或许尼希米记九 30 与撒迦利亚书七 12 都引用了某个着名的诗篇,这样便可以解释两段经文的相似之处。但事实仍为∶撒迦利亚是头一个记载圣灵这方面教义的先知。 

  讲完神的要求与以色列的拒绝服从,接下来便是神的 烈怒 。这个主题无需发挥,因为在五八七年它所做的事,以及其后的痛苦,已经像大字一般写在列国的眼前。 

  13.   我,他们,他们,我 的交错形式,正表达了报应的公正。 RSV 与 NEB 修改了希伯来文,按照叙利亚译本 我曾呼唤 ; RV 与希伯来经文为“他曾呼唤”。这句话的开始用“他”,末尾用“我”,这种情形在先知书中并非不常见。先知在前面几节是用第三人称,他继续沿用下去,直到突然发现自己用到了耶和华所说的话,才改成第一人称;神的信息在他心中太鲜活了。这个解释也可用在未来式的说明( RV ,希伯来文为不完全式)。虽然审判已定,但事情尚未发生。 

  14.  到时候会是双重悲剧。百姓会被 吹散 ,“吹到四风去”,好像被台风所吹,以致 美好之地荒凉了 。 素不认识的万国 ,主要是巴比伦和埃及,但也包括更广阔的地区;这些国家与神的约无分,生活方式与以色列人不合(诗一三七 4 )。同时,神立约中赐下的应许“美地”(创十五 18 ;申三十四 4 ),原本应当果实累累(出三 8 ),但却成了荒废的空地。神显然撤回了祂立约时爱的赏赐,这是最大的刑罚。 

  在讲道中虽没有提到禁食,但撒迦利亚直指问题的核心。在禁食之日为他们的损失悲哀比较容易,但要面对神继续不断的要求,却比较困难。他们是否比列祖更愿意,每天的生活都符合神律法的精神?禁食的日子目的在更新他们,藉着重新认罪、得赦免与未来的盼望,而产生新的动力,过讨神喜悦的生活。 

  192 A . Petitjean, pp. 348, 349 ,持这个观点,并引用一些人的作品支持,其中较难查获的为 Y. Kaufmann, The Religion of Israel , M. Greenberg 译( Allen

  and Unwin, 1960 ), p.

  210 ,注 1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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