丁道尔圣经注释

撒迦利亚书第九章   第二部分 

  Ⅰ 耶和华的干预和得胜∶祂的牧人被拒绝(九 1 ~十一 17 ) 

  A 耶和华从北方得胜(九 1 ~ 8 ) 

  从前的先知预见敌人从北方入侵(赛四十一 25 ;耶一 14 及下;结二十六 7 ),现在耶和华则一路南下,征服各个城巿与人民,要到耶路撒冷扎营。圣战的熟悉比喻描绘出耶和华具超然的大能力,令一切反对权势羞愧,完全控制属祂的地方。最初地中海沿岸都划归为以色列的领土(民三十四 5 、 6 ),然而以色列从未真正拥有过这片地。现在耶和华要拥有它了。 

  这段经文在历史上的背景,各家看法殊异。上一个世纪较盛行的日期为∶九至十一章的日期在主前第八或第七世纪;后来又流行被掳归回的时期(参导论 , 64 页)。过去十年中,各小段分别被研究,其中有些经文又被定为被掳之前的时期 196 。 

  视第八世纪为可能日期的看法又受到重视,这次是以列王纪下十四 28 为中心,那里说耶罗波安“收回大马色和先前属犹大的哈马,归以色列”。撒珥根二世(主前 722 ~ 705 年)征服了这些城巿;但在希腊时期,哈马仍具重要地位,在马喀比时代为战争之地(《马喀比书上卷》十二 25 )。大马色在主前第十至第八世纪比较重要,到了波斯与希腊时期已经式微。推罗自所罗门时代开始便繁荣起来,历经四大强权仍然苟存,但被希腊击败之后,便一直未能复原。这段经文中讲的推罗,可能是主前一○○○至三三二年间的任何一个时期。至于非利士的各城,在被尼布甲尼撒掳掠之后,便失去独立与特殊的文化,因此第 5 、 6 节的形容看来似属被掳之前的时期。 

  最合理的结论为∶作者并没有以任何一段历史为背景,而是按论末世事件的特色,用过去的事件来作未来极重要事件的比方。外国军队曾横扫叙利亚和巴勒斯坦,将其纳入版图,所以到了最后,耶和华将让每一个傲慢的城巿都向祂降服。 

  有人质询这段经文的合一性 197 。李平斯基指出,第 1 、 2 节的韵律为 2 + 2 ,而 3 ~ 8 节则为 3 + 3 。他据此将其分为两段 198 。不过, 1 ~ 8 节的文学结构强烈支持其合一性,正如拉马赫所示 199 。这首诗的两半正好平衡, 1 ~ 4 节讲到北方, 5 ~ 8 节讲到南方。而 1 、 2 与 7 、 8 节讲到拯救,中间部分则宣告审判,所以是 a b b a 的模式。有一个小点肯定交错结构,即第 1 节用了“耶和华的眼目”为主旨(见以下的注释),而第 8 节的末了又再度使用。 

  1.   神谕 (和合本∶默示),希伯来文为 mas*s*a{~ (“担子”), JB 与 NEB 用此译法,不过它无法完全表达原文的意思。此外,希伯来经文的重音,使 mas*s*a{~ 与下文相连∶ 耶和华话语的担子 ( AV 、 RV ),因此并不支持以“神谕”作标题的看法。这个特殊的用语在旧约中只出现过三次∶这里,十二章 1 节,和玛拉基书一 1 。对其可能的意义简短的说明,见增注 , 173 页。 

  哈得拉地 是这里所列最北方之地。旧约并没有提过这个地方,不过亚述的楔形文字碑文上有这个名字,称为哈得利甲,主前第八世纪中期,亚述曾与那里的城乡争战 200 。它位于哈马的北边。希伯来文没有动词,可以读为“耶和华话语的担子在哈得拉,和大马色它安息之处”,仿佛先知看见它在向前行进,直到停在大马色;它在那里暂时休息,再续前程。 大马色 是叙利亚的首都,素来与以色列为敌,曾行过许多残暴的事(摩一 3 )。“话语”是责备还是鼓励,这里并不清楚,重点为叙利亚将臣服于耶和华。 

  本节其余的部分为说明,而其意义引发许多争议。 亚兰 (叙利亚)和亚当(人),在希伯来文中十分相似,在经文的抄写中有时会弄错。 AV ∕ RV 与 RSV 会有差异,这是原因之一。另外的重要差别,为用“的城”(希伯来文 ~a{re^ )来取代“的眼目”(希伯来文 ~e{yn ),这个变动完全没有经文依据。接受“亚兰”而拒绝“的城”也有可能,可以译为∶“因为耶和华注目于叙利亚”,或“叙利亚的眼目仰望耶和华”。有人建议,“叙利亚的眼目”可能是大马色的别名 201 。但整体而言,保持较困难的读法可能较好,可译为“因为耶和华的眼目定在所有人身上,与定在以色列各支派一样”(参一 8 第四句)。另一种译法∶“世人和以色列各支派的眼目都仰望耶和华”,较不可能成立,因为∶ (1) 唯有先知看见这个异象; (2) 人类不断失败,不肯仰望耶和华 202 。从一开始,耶和华的心意便涵盖全地。 

  2.   哈马 位于奥龙底( Orontes )河畔,有几处记载它为应许之地的边界(如∶民十三 21 ;书十三 5 ;士三 3 )。阿摩司时代它是个大城(摩六 2 ),今日它仍存在,位于亚勒波( Aleppo )和大马色之间的干道上。 推罗、西顿 是腓尼基的城邑,也将属于耶和华。这里有矛盾处∶主词为复数,而动词“有智慧”为单数。如果在“西顿”一字后用句点,而将 因她有智慧 作新一句的开始,直连到下一节,就不用改动经文,又可保持原意 203 。推罗以精明着称,在作生意和政治上都很灵活。 

  3.  凭她的智慧, 推罗为自己修筑保障 ,希伯来文简洁的双关语, s]o^r ma{s]o^r (推罗保障),表达强烈的嘲讽。这“保障”是防水墙,八二○码长, 九码 厚,为推罗王希兰所建,他是大卫和所罗门的朋友,建保障是为了防卫岛上的要塞。推罗的建筑工匠和航海者技术精湛,以色列人受益甚多,以西结书二十七章提到其高超的专业与商场能力,为他们带来了巨大的财富与势力。不过,推罗的高傲却促使先知宣告它将灭亡(赛二十三 8 、 9 ;结二十八 2 及下)。 

  4.  推罗虽然势力强大,但毁灭就在眼前。 将她的财富投入海中 ,希伯来文可以有不只一种解释法,因为“财富”( h]ayil )有许多含义,包括“力量”、“效率”、“军队”,而介系词可译作“入内”或“在内”。所以其他的英译本(如∶ AV 、 RV , 祂将打败她在海上的权力 )并没有改动经文。在推翻这城的暴力行动中,不被海吞噬的也将 被火烧灭 (参∶摩一 10 )。 

  主前七二二年,经过五年的包围,亚述终于使推罗臣服;尼布甲尼撒包围了它十三年,于主前五七二年无功而退(结二十九 18 )。波斯也来进攻这城,但只有亚历山大大帝突破了推罗的防御,他从本土建造了一道防波堤,直通岛上。当这座城被攻陷,他对百姓非常残酷,将领袖处死,使大部分人成为奴隶。虽然在此之后推罗仍然苟延残喘,但一直未能繁荣起来,不复与尼布甲尼撒争战之前的盛况。 

  5 ~ 7.  听到推罗被毁的消息,非利士人当然会提高警觉,特别是四个城巿中最靠北的 以革伦 ;它将会是第一个遭灾的。先知似乎想到阿摩司书一 8 ,不过他自由变动词句,以配合他自己的需要。这回失去君王的是 迦萨 ,而不是亚实基伦,而丧失居民的则是 亚实基伦 ,而不是亚实突。第 5 节的名字也呈交错式, a b c b a 。 亚实突 会变成各种人混合居住之地,被掳之后它已经开始如此(参∶尼十三 24 )。在波斯期间,第五个省分的一区以此城为名,它四周的各区为撒玛利亚、耶户德和易多买。 

  第 6 节中第三人称变成第一人称。现在耶和华要说明祂将要做的事。祂要改变非利士人,破除他们的顽固傲气,除去可憎的宗教仪式,使他们成为祂“余剩的子民”之一部分。以色列人不可以吃血,他们也不可以。凡献上不合律法的供物,或以求魔法为目的而吃禁肉(赛六十五 4 ,六十六 3 、 17 ),均不可与神的子民共进饮食;耶和华将除去这种习俗,以及它所招致的罪;如此,非利士人便可融入犹大的子民中。以革伦、亚实突和迦萨,原先都划归犹大(书十五 45 ~ 47 )。 以革伦人必如耶布斯人 ,是指大卫在攻取耶路撒冷时,并未灭尽耶布斯的居民,而让他们同化归犹大。 

  亚述人在主前七三四至七○一年之间,数度攻击非利士各城;尼布甲尼撒将领袖与百姓都掳走,使非利士从此无法独立。在被掳归回时期,这些城巿的居民十分混杂,很难称为真正的非利士人(见前言的段落, 169 页)。撒迦利亚的预言,在使徒行传八 26 ~ 40 见到实践;腓利不仅向衣索匹亚人传福音,也到非利士平原的各城去传。亚锁都(徒八 40 )是亚实突的罗马名字。 

  8.  最后,耶和华的话语胜利地迈进耶路撒冷。 我家 可以指圣殿,但更可能含义较广,指那地,如耶利米书十二 7 以下,和何西阿书八 1 ,九 15 。外国军队不得再穿越犹大境内,因为耶和华会护卫它(参∶亚二 5 );强权也不再会占有它,因为祂的眼目必看顾(参 1 节的注释)。 

  这一节与第一至八章有两处关联,值得注意。 不得任意往来 的希伯来文,与七章 14 节“甚至无人来往经过”完全相同。而耶和华的 眼 一语,与“耶和华的眼睛,遍察全地”(四 10b )相仿;这两处耶和华无所不察的眼睛,都是为要保护和供应祂的子民。 

  本书第二部分的第一段,一开头就立定两件要事∶耶和华必然得胜;祂要使从前长久与祂隔离的各族人归于祂。这些真理成为下文的基础,而最后在十四章 16 ~ 19 节达到高潮∶全球都来敬拜大君王万军之耶和华。 

  196 如∶ H.

  Tadmor ( 'Azriyau

  of Yaudi', Studies in the Bible , Scripta Hierosolymitana VIII,

  Jerusalem, 1961, pp. 269 ~ 270 )辩称, 1 ~ 6 、 10 节属于乌西雅时期,约主前七三九年。 B. Otzen ( Studienu/ber

  Deuterosacharje , Acta Theologica

  Danica VI, Copenhagen ,

  1964, pp. 62 ~ 113 )将九 1 ~ 8 定在约西亚时期。 E. Lipinski ( 'Rocherches sur le livre de Zacharie', VT , XX ,

  I, 1970, 46 ~ 50 页)将 1 、 2 节归于乌西雅时期。 

  197 见第 168 页,注脚 196 。 

  198 VT , XX, I, 1970, p. 46. 

  199 Lamarche, p. 42. 

  200 ANET , pp. 282, 283. 

  201 R. Dentan, IB , VI, p. 1093. 

  202 参 E.

  Zolli, ' EIN~ADAM ' ; VT , V, 1955, pp. 90 ~ 92. 

  203 参 Lamarche, pp. 37. 

  增注∶耶和华话语的担子(九 1 ) 

  每位译者都会遇到一个困难,就是有些必须翻译的字,在另一种语言中找不到可以完全相等的字。希伯来文 mas*s*a{~ 就是其中之一。它的字根为 na{s*a{~ ,意为“举起”,“背负担子”,因此 AV ∕ RV 将这字译为“担子”,“耶和华话语的担子”。以赛亚在论列国的预言中,以这个字为标题(赛十三~二十三),而 RV 所译“巴比伦的担子”、“摩押的担子”等,则令人困惑。小注的“关于……的神喻”很容易被人接受,因为比较有意义。同样,撒迦利亚书九 1 , RSV 、 JB 、 NEB 所译的“神谕”,也普遍被人接受。然而这里的上下文却造成困难,因为“耶和华‘话语’的神谕”是同义字的重复,因为 da{b[a{r ,“话语”,也有“神谕”之意。所以,传统上虽用重音将这些字连在一起, mas*s*a{~ 却从整句中被隔离出来,单独形成标题∶“一则神谕”,而“耶和华的话语”成了信息的一部分。 

  迪鲍尔( P. A. H. de Boer ) 204 对 mas*s*a{~ 一字作了详尽的研究,细察它在旧约中六十多次的用法,并参照古代译本,看早期译者对它的了解,最后,经过现代解经模式的考量,他得出自己的结论。虽然字典与翻译者都将两个字区分,一个意为“负担”,一个意为“神谕”,迪鲍尔却找不到这种分野。他发现,它的语源、在旧约中的用法,及古代的译本,都指出只有一个意思。 mas*s*a{~ 是一个担子,“由一位主人所加;或是 暴 君,或是神明,将担子加在他们的属下、野兽、人或东西之上” 205 。它可用于指神子民的领袖、某一宗教义务,及神的审判。用于预言中,它有不吉利的意味,许多与它有关联的预言都具灾难的色彩。在先知的神谕标题中, mas*s*a{~ 意为“加在……的担子”,作为术语使用,引介出以下段落的主题,暗示这预言的性质。 

  虽然在没有更准确的译法之前,“神谕”一字还可站立得住,但倘若迪鲍尔的理论能被人接受,这个标题的含义就比那个译法更广。它强调出先知在传达以下信息时,内心所有的压迫感。他可能并不想传这信息,但却别无选择(参∶耶二十 9 ;路十二 49 、 50 )。这是加在他身上的,他就像负担之人,必须接受,并尽上他的责任。他好像一位大使在传达信息,无论这信息多么不受欢迎,他都不能改变分毫;因此他的呼召实在是沉重的担子。 

  “神谕”一词比较中性,然而这个字还必须加上勉强、紧急、可怕的意味。如果可能,先知会逃避这个“担子”──可以了解它真是何等沉重。 

  204 An Inquiry into the Meaning of the Term Mas*s*a{ ~ ( Brill,

  Leiden, 1948 ) . 

  205 前书, 214 页。 

  B 王的来到(九 9 、 10 ) 

  要用欢呼来迎接耶路撒冷的王。先知首先说明他的性情,然后再列举他的勋业。这位王是谁?虽然君王的主题在被掳之后不常见,而在被掳之前十分凸显,特别是在第八世纪左右(赛九 6 、 7 ,十一 1 ~ 5 ,三十二 1 ~ 8 ;何三 4 、 5 ;摩九 11 、 12 ;弥五 2 ~ 4 ),不过大部分注释家都同意,此处是预告弥赛亚王。这首十二行诗可以单独来看,然而它不但承接了上一段胜利的主题,而且诗体结构也类似;回到本章开头的 2 + 2 韵律。 

  这里有许多早期圣经文学的影子。邓坦( R. C. Dentan )看出,它是指“创世记四十九 10 ~ 11 的那位神秘人物” 206 ,这很正确。还有人认为这里完全是在讲大卫,且有证据显示,神在大卫身上的作为展示了神为祂子民所定的计划 207 。从这个角度也可有丰富的话题,这原不足为奇,因为大卫本来就是最佳的弥赛亚预表。再举几个最明显的引句,他王者的风范可与弥迦书五 10 呼应;而他的国度“从这海管到那海,从大河管到地极”,则引自诗篇七十二 8 。 

  马太与约翰在记载耶稣以得胜姿态进耶路撒冷时,都提到这几节,但并没有逐字引用先知的话。马太(二十一 5 )的前几个字来自以赛亚书六十二 11 ,然后再用希伯来经文;约翰(十二 15 )以自由笔法作了摘要,前言为“不要惧怕”。当日过逾越节的群众,看见一人骑在驴上进耶路撒冷,便认出是预言的成就,可见耶稣时代的犹太人很熟悉这段经文。当然,这也是每天可见的事。这几节可能被收录于“见证集”( Testimonia ),这集子流通于民间,提供要来之王的资料 208 。虽然福音书作者看见第 9 节的应验,他们却没有接着引用第 10 节;由此看来,他们应当知道这只是部分的应验。甚至当时连得胜都不明显;约翰没有引用它,也许是为这缘故。耶路撒冷解除武装、列国和平相处,显然是尚待应验的要点。 

  9.   大大喜乐……欢呼 。西番雅书三 14 有一个类似的呼召,要人欢腾,那里接着宣告“以色列的王耶和华”(三 15 )在城中。撒迦利亚书二 10 要人歌唱喜乐,因为耶和华应许要住在耶路撒冷,现在祂既已来到,就更应当以无比的欢欣相迎。“女儿锡安……女儿耶路撒冷”的翻译或许更接近原文 209 。因为在希伯来文中,城镇的名字都属阴性,所以“女儿”很合适。这种语句的转变,在耶利米哀歌和以赛亚书中很常见,在诗篇、耶利米书、弥迦书、西番雅书也曾出现,让人注意耶和华与祂子民个别的关系。这个片语甚至用在推罗(诗四十五 12 )、他施(赛二十三 10 )、西顿(赛二十三 12 )和巴比伦(诗一三七 8 ;亚二 7 );耶和华宣告祂对这些城邑有“为父母者”的权利。通常“女儿”一语的上下文,关系常已破裂(如∶赛一 8 ;耶四 31 ,六 2 ;哀二 1 );这一节的对比则十分惊人。 

  现在重点移到王的品格。他是“公义的”(希伯来文 s]addi^q ),以赛亚也如此坚称(赛九 7 ,十一 4 、 5 ,三十二 1 ),而这不是静态的品格。在每一段中,公义 都与 君王的作为有关∶治理、赏善罚恶、激励善行。当恶人不断为非作歹,又能逍遥法外,善良的百姓受尽痛苦,投诉无门时,得知公义的人将被辨屈的应许,必会高兴万分。以赛亚书四十至五十五章中,用 s]edeq 指“辨屈”之意,是 RSV 将其译为 得胜的 之根据。以赛亚书这几章中,有几次将公义和拯救这两个孪生观念放在一起(如∶赛四十五 8 ,四十六 13 , AV 、 RV ;五十一 4 、 5 ),而耶和华的仆人必得以辨屈(赛四十九 4 ,五十 8 ,五十三 12 )。既与仆人相连,第二个形容词 no^s%a{` ,就被解释为“得救的”、“得释放的”。这位王曾经历一些痛苦,而得着耶和华的拯救,所以是 胜利的 ,然而“他的胜利不是靠他自己,或他个人的发号施令而赢得的,而是靠以色列之神的恩典和能力。……因此,他的得胜,乃是耶和华仆人信心的得胜” 210 。 

  由此观之,王是 谦卑的 (希伯来文 ~a{ni^ )也不希奇了。这个字较常译为“贫穷的”(参∶亚七 10 ,十一 7 、 11 , RV )或“受苦的”(赛十四 32 ,五十一 21 ,五十四 11 );虽然形容仆人的“受痛苦”(赛五十三 7 )是用另外一个字,但这个观念也可以将仆人与王连起来。 

  骑着驴 。在士师时代,王子骑驴并不希罕(士五 10 ,十 4 ,十二 14 ),因为驴是常用的座骑。大卫逃离耶路撒冷时,有人为他备驴(撒下十六 2 )。李平斯基甚至宣告,驴在近东是皇家最超众的座骑;虽然他所引的证据来自主前两千年前的吾珥( Ur )和马利( Mari ),不过仍有可能是如此 211 。根据土特-摩司三世( Thut-mose Ⅲ,约主前 1490 ~ 1437 年)所立的巴卡( Barkal )石碑上的记载,王子通常都骑马,而他在米吉多附近所掳到的三百三十个王子,“他们都骑驴,让我把他们的马牵走” 212 。我们知道,波斯时代有一位王是骑马的,即亚哈随鲁王(斯六 8 );不过先知常讥讽对战马的倚赖( 10 节,参∶赛二 7 ,三十一 1 ;弥五 10 ;该二 22 ),也许以色列人常用驴。对一位奉和平之名而来的人,骑驴也很合适。 就是骑着驴的驹子 ,这个平行句是依据创世记四十九 11 而来,雅各在临终前为犹大祝福,其中充满神秘,讲到犹大的统治者“把小驴拴在葡萄树上,把驴驹拴在美好的葡萄树上”。“驴驹”一词在马利也找到证据 213 ,那里的要点为“纯种”,即一匹长成的驴,不是由骡所生,而是由雌驴所生。所以,它配作王者的座骑。这里的意思只有一匹,而不像马太福音二十一 7 所言。 

  10.  三行谈解除武装,三行谈未来国度,正好平衡。转换成第一人称表示是耶和华采取主动,不是王 214 。 以法莲 和 耶路撒冷 同被提起,意味着南北两国将合而为一;不过得益处的不只他们,因为和平已向列国宣告,那位公义的王既在全地掌权,和平便有了保障。 战车、战马 和 争战的弓 ,以及类似的现代武器都要被“废掉”( NEB ),因为这位王足能替列邦“真正谋福” 215 ,武器就显得多余。这首诗最后两行引自诗篇七十二 8 ,让人忆起划归以色列的理想国土(但她很少占有过);从红海到地中海,从西乃旷野到幼发拉底河(出二十三 31 ;王上四 21 )。诗人删除了国界,因为他所写的王是所有人都会渴慕拥戴的,所有的人也都会与他结盟。何况,他必定会来,诗人和先知特地用强调语来写。世界和平的真正盼望,惟系于这位王。 

  先知似乎很可以用这首得胜之诗作本卷书的结尾,但他还有负担传讲一些不甚悦耳的真理,因那也是他所得命令的一部分;他将在十一章 4 ~ 17 节讲述。 

  206 IB , VI, p. 1096. 

  207 如 D. R. Jones, TBC , pp. 130f . 

  208 这个假说首先由 Rendel Harris 提出,发表成 Testimonies ( 1916, 1920 )一书。后来 C. H. Dodd 在 According to the Scriptures ( Nisbet, 1952 )中再提起,并加以评估。昆兰文学中可能有引用撒迦利亚书九 9 ,见 IQM 12.12 ; Y.

  Yadin 译为∶“锡安,大大欢喜,欢乐的歌如光发出,哦,耶路撒冷,要喜乐,犹大所有的城邑。”这一引句似乎支持众人皆熟知这预言。 

  209 见 N.

  H. Snaith, Study Notes on Bible Books . Amos II (Epworth, 1946),

  p. 82 ,他相信这些话是同位并列的,而不像过去所以为是建构的关系。 

  210 H. G. Mitchell, ICC , pp. 273. 当然,保罗致罗马人书的主题,正是透过基督公义的生活、代替性的死,及复活的高举,人能够得救。 

  211 'Recherches sur le livre de Zacharie', VT ,

  XX, I, 1970, p. 51. 

  212 ANET , p. 238. 

  213 ANET ,p. 482. 注 6 ∶“我让一匹驴的驹子被宰杀。” 

  214 JB 与 NEB 以第三人称写动词,“他将放逐”,按照希腊译本。 

  215 有关 平安 (希伯来文 s%a{lo^m )的说明,参看该二 9 。 

  C 欢乐与昌盛(九 11 ~十 1 ) 

  这一段应当停在哪里,各家意见不同;但因十章 2 节下半讲到“牧人”的题目,所以把分段定在十章 1 节。此处的历史背景比较清楚。被掳之人在荒芜中悲叹,何时才能享受肥沃土地的丰收;此时他们得到未来必然安全的保证。因此这里用激动的口吻讲到应许,勉励众人,并借用多彩多姿的争战词汇,来描写耶和华戏剧化的干预。因为这里的隐喻和比方相当特殊, RSV 、 JB 和 NEB 都修改了希伯来文,使英译能更流畅。圣经旁边的小注通常都会说明这些修改,其中有些则是根据古译本。 

  11.  虚词 又 (和合本未译)将这个新的主题与前文松散地相连。耶和华对新时代扩大说明,因与祂立约之民会受到很大的影响。 与你立约的血 ;透过祭牲所流之血,约得以坚定;这约最初是与亚伯拉罕立定(创十五 9 ~ 11 ),在摩西时再延续(出二十四 5 ~ 8 ),每日在圣殿献上的祭牲,代表这约不断更新(出二十九 38 ~ 46 )。除了本节之外,旧约惟独在出埃及记二十四 8 特别提到“立约的血”。这两个字合成的词,因为耶稣在设立最后晚餐时用到(可十四 24 ),现在已为人熟知;而其完全的含义,便在于祂的死。 

  我要将你们被掳的人释放出来 。希伯来文用完成式(预言经常如此),表示神的作为临近;而其应用远比被掳者的归回更广(罗六 16 及下)。 从无水的坑中 (希伯来文 bo^r ), NEB 删去未译, JB 放在括号中。长久以来它都被视为边注 216 ,但早期译本都没有删除,而且它也颇有意义。从无水之坑救出来,等于使人从死亡中再获新生。 

  12.  这些囚犯首先得到的劝勉是∶ 要转回保障 ,“有围墙的城”(参∶亚二 5 ); 被囚而有指望的人 ,就是相信那位应许的王,而满怀期待的人。 NEB 将这一行视为边注,可能因为希伯来文有困难,而许多注释家提出各种修改的办法。希腊译本的意思相当不同∶“你们将留在你们的要塞中,哦,会众中的囚犯!”也许意指在那里等候拯救 217 。 RSV 将希伯来文的意思表达得很不错。 我必加倍赐福给你们 。这句话又是对锡安说的。或许是为了补偿过去的忧伤,所以赐下加倍的喜乐(赛六十一 7 ;长子可得加倍的份,见申二十一 17 ),但这里也可能指人口倍增。 

  13.  先知用大胆的比方描写耶和华的武器。祂没有解除武装。尽管北国、南国已被四散,它们仍是祂的 弓 和 箭 ,两个互补,放在一起才有用。此外,祂还以它们为 勇士的刀 ,在得胜之后高举示众。不过,这些武器不可以从战争的角度来解释,正如用于仆人身上的类似意象绝不是指真正的打仗(赛四十九 2 )。我们要这样看∶耶和华可以灵活指挥以色列和犹大,就像老练的战士善用他的武器一样。 在你的众子之上,哦,希腊 。这些字, NEB 删去, JB 放在括号里,视为边注;有人认为它使韵律超载,因为前两行构成对句,下面应该以另一个对句来平衡,而不是用三行 218 。多数学者假定“希腊的众子”是要被征服的敌人,而这个边注是马喀比时代插进去的,为要使预言符合当时的状况。但创世记十 2 、 4 ,和以赛亚书六十六 19 ,都以 雅完 指远方未知之民、化外之人;在这段指末世的经文中,可能也具有此意 219 。希腊译本内有这些字,表示在它翻译时,这些字已是原文的一部分 220 。 RSV 表达出希伯来经文的意思。神的子民将在祂普世的胜利中耀武扬威。 

  14.  这里的用词表明神的显现(参∶撒下二十二 8 ~ 18 ;诗二十九;哈三 3 、 11 ),是以暴风雨来形容。雷是耶和华的 角 (希伯来文 s%o^p{a{r ),这个乐器是用来吹出信号的,不只用在争战中,也用于礼仪与宗教庆典中,诸如安息日的开始。在这类论末日的经文中(参∶赛二十七 13 ),耶和华用角呼召祂的子民来敬拜。 南方的旋风 ∶因为南边的西乃山曾是神显现的地方(出二十四 9 、 10 、 15 、 18 ),也是在立约圣典中,神启示之处,旧约的诗中常以南方为神的住所(士五 4 、 5 ;哈三 3 )。沙暴是这块沙漠地区的特色(赛二十一 1 ) 221 。 

  15.  乍看之下。这一节似乎与以上的解释冲突,必须要视之为战争的场景 222 。但另一方面,下一节却没有继续战争的场景,反而具田园风味。先知乃是用生动的比喻,表达胜利的以色列欣喜若狂的光景。 他们必吞灭并践踏甩石者 ,最好译为“弹石”;符合希伯来文( RSV 小注)。动词 吞灭 (希伯来文 ~a{kal )是很普通的“吃”字,所以这里的意思也可能为“他们将要吃”──言下之意为胜利的筵席。那些像飞弹般射向他们的弹石,会像其他的武器一样无用。 RSV 吸血式的解释,是依据希腊译文∶ 他们必饮他们的血,犹如饮酒 ,然而希伯来文意为∶“他们必发出大声,好像喝醉酒一样。”不过,在这场胜利的筵席中,代表丰沛的不是醉酒,而完全是另一回事(参∶弗五 18 );这样的丰沛亦无止境,因为它将“满到杯缘”,好像装满祭牲之血,要倒在祭坛四角的杯子(利四 7 等)。 

  16.  这里的比喻改变了。耶和华的 群羊 安居在祂的地上,他们是祂的宝贝;他们围绕在山坡上,在祂看来就像 冠冕上的宝石 ,闪闪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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