丁道尔圣经注释

马太福音第九章   viii. 瘫子(九 1 ~ 8 ) 

  1 ~ 2.   自己的城 便是迦百农(见四 13 的注释 ),是八 5 ~ 17 记载的耶稣早期行神迹的地方。第 8 节将显示,那里又有人群在场,马可在二 1 ~ 2 里描述得十分生动的形象,而马太则再一次删去了对细节的描述,连令人难忘的房顶上拆出了洞的画面(可二 4 )都忽略了。不过,这次不同的是,马太不是把人们的注意力引向神迹本身,而是引向故事中的对话部分(与八 5 ~ 13 甚为相似),因为这段对话要介绍的是耶稣权柄的另一方面。故事一开头,我们就听见耶稣宣布, 你的罪赦了 。我们可能觉得,这句话跟瘫子没有多大关系啊,然而,在通常把疾病看作是罪的结果的那种文化环境中(约九 2 ),却不是如此。耶稣本人无论在这里或在其他地方,都从未说过犯罪的结果便是患病(参,约九 3 ),但是,肯定这个病人的罪得赦了是使他 放心 的真正原因(参 22 节:只有马太在这两起事件中加进了 放心 二字)。这里,耶稣行了医治的神迹,不仅是出于对病人个人,而且还是出于对周围人的信心( 他们的信心 )的回答,参看八 5 ~ 13 ,十五 22 ~ 28 。 

  3.  这是第一次提到与耶稣的对立,以后还会不断出现。这种对立来自 文士 (不像八 19 所说的文士),是犹太教的正宗代表,故而必然反对耶稣那些激烈的宣言和要求。耶稣是怎样说了僭妄的话,无须陈明(在可二 7 里有):那时的犹太教绝不容许任何人发表什么赦罪的宣言,何况还是出自一个普通人之口,以他个人的权柄。 

  4 ~ 5.  耶稣知道 他们的心意 136 ,类似的说法还可见于十二 25 和二十二 18 。正因赦罪不是立竿见影的事,所以“你的罪赦了”实在比“起来走吧”容易出口得多,对一个瘫子说“起来走吧”,万一效果没有发生,岂不大丢其脸,惹人耻笑么。可是,话说回来,如果说了之后起了立竿见影之效,人们不也就相信耶稣有关赦罪的话不是唬人的了么。假定说病是犯罪的结果(见 2 节注释),那么治病和赦罪之间的逻辑联系也就更为直接了。希腊语用 eukopo{teron (“ 更容易 ”)来表示论据更充足的作法只见于耶稣的话语之中(参十九 24 同样的用法;路十六 17 )。 

  6.  命令瘫子起来行走,实际上证明的事不仅是他的罪得赦免,而且还表现了赦罪者的权柄。请看导论Ⅳ B “基督论”第 (ii) 点 ,原书第 40 ~ 42 页对 人子 的解释。这里和八 20 一样,如果把人子的“人”理解为普通的人,那就毫无意义了;耶稣并没有声称说任何人都可以宣布赦免人的罪(祂治病也丝毫不说明任何人都可以治病),只有祂自己才有这种特殊的权柄。“人子”一词单独并不表示有赦罪的权柄,即使认为“人子”本身就含有弥赛亚的意思在内也是一样,因为在犹太教的期望中,弥赛亚的作用里不包含赦罪一项。罪之得赦更应被看作是末世时神所赐福分的一部分(如:赛三十三 24 ;耶三十一 34 ;弥七 18 ~ 19 )。现在耶稣 在地上 宣布祂赦罪的权柄:参看十六 19 ,十八 18 就能更好地理解“在地上”赦罪是神“在天上”的权柄的延伸。所以说,耶稣把神的权柄带到了 地上 (参十二 28 “末世实现”的思想)。 

  7 ~ 8.  马太福音里的医治总是效果神速,这里也是一样。群众都害怕(译注 : 和合本作“众人看见都惊奇”;马可和路加讲到这里时,只提到众人都惊奇),说明耶稣超自然力量的影响之大,在十七 6 和二十七 54 也可看到同样的情况(参,可四 41 ,五 15 ,十 32 ,十六 8 )。耶稣的权柄体现在各方面:在祂的教训中(七 28 ~ 29 ),在祂治愈各种不同疾病──麻疯病、瘫痪、热病(八 1 ~ 17 )的能力里,在祂要求门徒舍弃一切而忠于神的话语中(八 18 ~ 22 ),在祂对自然势力和超自然力量的控制中(八 28 ~ 34 ),而此处则是强调祂赦罪的权柄。从以上种种情况中,都凸显耶稣与众不同的地位。所以,第 8 节用了一个普通的 人 字是很突然的。它可能是个总称(他们惊奇的是耶稣作为 人 却有这样的权柄),也可能是指十六 19 和十八 18 所说的,耶稣把自己的权柄传给祂的门徒的事。 

  136 “看出他们的心意”(见 RSV 边注)的译法更生动一些,很像是最初的版本;与之相同的还有第 2 节的“见他们的信心”。 

  ix. 召唤马太(九 9 ~ 13 ) 

  9.  马可和路加福音这同一个故事里的马太叫做利未,看来这两个名字同指一人(参,西门 / 矶法是指同一个人的两个闪语名字)。马太后来成为耶稣十二使徒之一(十 3 )。迦百农的 税关 应该是征收进出安提帕分封地边界的货物税的地方,这些货物或来自加利利海对岸的低加波利,或来自约但河对岸的腓力管辖的地盘。马太显然是为希律安提帕服务的一名税吏,而不是一个作具体征税工作的人员;不过,这两个不同的职位(见 Jeremias, NTT ,

  pp.110 ~ 111 )在希腊文里都用同一个字 telo{ne{s 表示,在犹太文卷里通常也就通用了,而且还常常把这类人跟强盗、“罪犯”归在一起。人们鄙视这类人,认为他们是当时经济制度的产物,必然敲诈勒索,贪污中饱,此外,一定没有爱国之心,且一定与礼上的不洁有关联。马太与耶稣过去有没有直接交往,没有证明(参四 20 注释 ),不过,在那个时期,耶稣在迦百农已相当出名了。这位受众人爱戴的“拉比”(参八 19 )主动召唤一个被社会遗弃的人来作祂的门徒,这本身就有接纳他的意思,于是马太便义无反顾地起来跟从了耶稣。 

  10.  有关 坐席  请看八 11 的注释 。路加明确指出,这次筵席是在利未家摆设的。关键是耶稣准备与 罪人 一同坐席,罪人一词用来指 ~am haa{res] ,即那些不能或不愿遵守有关奉献和洁净的律法的普通犹太人(其中税吏占的比例最大),更广义地说,还用来指道德败坏者(路七 37 以下),崇信歪门邪道者(约九 16 以下)和外邦人(加二 15 ),外加收税员。一同吃饭是亲近的表示,耶稣愿意这样做,以表示自己和不受欢迎的人打成一片,祂这一个突出的特征在福音书里得到了生动的描述(特别是路加福音十五 1 ~ 2 和十九 1 ~ 10 )。 

  11.  这种反应是不可避免的。继文士攻击耶稣,说祂说了“僭妄的话”之后, 法利赛人 又出来指责祂的行为。法利赛人的宗教信仰告诫他们,在行动中遵行律法是第一大事。一位“哈比”( h]a{be{r )是遵守一切奉献和洁净法规的人,如果应邀作 ~am haa{res] 的客人,便失去了“哈比”的资格了( Mishnah Demai 2:2 ~ 3 )。就说税吏不算礼上不洁之人(但 收税员 却是不洁的,他走进哪个房子,那房子便成了不洁之处, Mishnah Tohoroth 7:6 ),可是各种 罪人 聚集一堂吃喝,必定要破坏律例中规定得细致周详的饮食法。从法利赛人的观点看,耶稣毫无疑问是错的,他们的观点从所提的问题里就已表现了出来。 

  12.  耶稣回答时用了一个比喻;把这位哲人比作医生的类似说法,在不少希腊文献中都可见到 137 ,可参看路加福音四 23 。耶稣和法利赛人之间的区别,正在于他们对神旨意的理解不同,法利赛人认为,首要的、先于一切的应是顺从法规,而耶稣则认为应是向人民传讲神的道。医生岂有双手不沾染细菌的道理! 

  13.  这里的两句话更进一步阐明了彼此看法的不同。第一句话引自何西阿书六 6 ,再加上拉比们讲经时惯用的一句公式: 这句话的意思,你们且去揣摩。 这是号召大家深入地思考,而不是表面地理解引文的内在含义(无论是这里,还是耶稣的任何教训中,祭祀都毫无疑问是正当的;参五 23 ~ 24 ),即一个宗教,如果只追求外表,用礼仪上的各种要求取代了爱心( 怜恤 一词是希伯来文 h]esed[ 的翻译,更为中肯的应是 RSV 的译法“坚贞的爱”),那么这个宗教是很危险的。法利赛人反对耶稣与那些人一同坐席,实际上耶稣的行为正是最大限度地应验神所 喜爱的 ;从法利赛人对别人那种苛刻而不关痛痒的态度里所看到的,却是何西阿所厌恶的那种浅薄宗教的再现。第二句话更直接地谈及当时的情况,与八 11 ~ 12 有着同样惊人的效果;将 被请去坐席的 (不只是这次的筵席,而更是弥赛亚的筵席)必定是 义人 ,可是耶稣把这个正统宗教的标准改了,祂只请了那些不合格的人去。 义人 并不含讽刺意味,从法利赛人的理解来说,他们都是“义人”(参,腓三 6 ),可是耶稣所不断提出反对的正是这样的义(见五 20 以及三 15 ,五 6 、 10 注释),饥渴慕义的 罪人 比自我满足的人离真正的义更近。 

  137 请看 H. B. Swete, Mark , p.42 ; M. J.

  Lagrange, Marc , p.44. 

  x. 有关禁食的提问(九 14 ~ 17 ) 

  14.  继文士( 3 节)和法利赛人( 11 节)怀有敌意地提问之后,又出现了第三批反对耶稣行为的人──约翰的门徒们。参看十一 2 ,十四 12 ,路加福音十一 1 以了解约翰的门徒们,再看使徒行传十八 25 ,十九 3 以了解这个集团继续存在的情形。约翰福音三 25 以下和四 1 说明他们视耶稣及其门徒为他们的对手。请看六 16 ~ 18 的注释 ,以了解犹太教的禁食。约翰的门徒,看来与法利赛人一样,不仅遵守旧约律法所规定的一次禁食(赎罪日禁食)和另外一些纪念日的法定禁食,而且还遵守每周的常规禁食。 常常 二字(见 RSV 边注)更肯定了这点。参看十一 18 ,便可了解约翰本人的禁欲主义表现。除了本段和六 16 ~ 18 之外,我们再没有别的材料来说明耶稣对禁食的态度。第 15 节和六 16 ~ 18 以及使徒行传十三 2 ~ 3 和十四 23 等处所记载的继续实行的禁食(不是常规的,是有特殊目的的禁食),证明耶稣并不反对禁食,只不过,从本节看来,遵行的不大严格罢了。祂大约只遵守赎罪日的禁食,而不奉行法利赛人的常规禁食。马可福音二 18 认为,这里所说的是法利赛人例行的一次禁食,不过他们的问题是针对耶稣一般的表现呢,还是专指第 10 节所说的筵席呢,并不清楚。 

  15.   婚礼 是喜庆的时刻,不是实行禁欲的日子。耶稣这样看祂的传道工作,也反映了祂弥赛亚筵席的思想(见八 11 注释 ),已预期在那次筵席上有罪人来与祂同席了(九 10 )。参看二十五 1 以下,耶稣是 新郎 ,是门徒们喜乐的原因、庆贺的中心。约翰的门徒们已没有“新郎”了,因为约翰已被下在监里(四 12 ),他们只能 哀恸 。有朝一日,耶稣的门徒们也要经历同样的遭遇。这一节的话表示耶稣不会常在他们中间, 离开 二字(赛五十三 8 的回声?)表示结局将是暴力的,本章所述官方人士对耶稣的敌对情绪的苗头,是给这最终的结局下的早期通知。耶稣与官方的犹太教不能和谐共存、和平共处,在第 16 ~ 17 节里还将继续阐述。 

  16 ~ 17.  这两节与第 14 ~ 15 节所说的事没有直接关系,是一段独立的话,谈犹太人的一般传统,并不专指约翰的门徒。不过,这两节表现了一个很重要的普遍真理,对禁食的提问正是说明这一真理的例子。耶稣带来了许多新的思想和作法,正规犹太教的礼仪和传统与之水火不容。新时代的无比繁荣兴旺(婚礼、衣服、酒全象征末世时期的救赎,见 Jeremias, PJ ,

  pp.117 ~ 118 )非要挣脱律法主义和苦行禁欲主义的桎梏不可。表示 弄破 的希腊字 schisma 也常常用在比喻中;硬把互不相容的宗教态度捏合在一起便是酿成分裂的导火线。 装酒的新皮袋 会是什么形状呢?没有说,但至少说明,耶稣是在探索宗教的结构和形式,而绝不要无政府的紊乱状态:“‘自由’思想不承认任何权威的管理,与洒漏的酒一样无益”( McNeile )。 两样都保全 只可看作是酒袋“故事”的结束语,绝不是精心设计的蓝图,让不实行改革的犹太教与天国的新生活长期共存下去。 

  xi. 管会堂者的女儿和患血漏的女人(九 18 ~ 26 ) 

  18 ~ 19.  这两个治病的故事是马太删节手法的杰出典范:马可用二十三节的故事在这里只用了九节。诸多细节琐事,各种特征特性一概被马太大刀阔斧地砍掉了。马太把两个治病的故事套在一起,组合成一种最简练的形式。这里没提父亲的名字(马可说他叫睚鲁),只提是一名会堂 管理员 ( ruler 是一个一般的名称,可能是官员,也可能是要人,当然不一定是政界的,所以正如马可所确切说明的,是个管会堂的人,这样理解最恰当不过了)。更重要的是,马太把故事的两个阶段(先是睚鲁的求告,然后是有关他女儿已死的消息,但并未阻止睚鲁继续求告)套在一起,便成了求告的时候不是女子快要死去,而是已经死了,所以故事的始末吻合一致,完全是一个使死人复活的主题,所表现出来的中心思想,也不只是在一般的困境中乞求帮助,而是一种惊人的信心。女子是真的死了,不是像第 24 节的说法,好像是死了,这点路加(八 53 、 55 )说得十分清楚,在十一 5 也提到有使死人复活的事。管会堂的人虽未直言表白他的信心,但他实际上对耶稣治病能力所表现出来的坚信不移,和八 8 ~ 9 ,九 2 所述的“信心”并无区别。有关 拜 ( prosekynei ),请看二 2 和八 2 的注释。 

  20 ~ 21.  血漏(一种月经不调症)击垮了她,凡她所碰的东西都被视为礼上不洁之物(利十五 25 以下),这恐怕是她所以走在耶稣 后面 ,并且只摸祂衣裳 繸子 的原因;即使这样的举动,也足够使一个虔诚的犹太人吓得倒退三步了。可是,她的决心和她对耶稣治病能力的确信战胜了她的胆怯。期望通过摸耶稣的衣裳而得医治(参十四 36 ),似乎给耶稣的治病角色添加了一种“魔力”的色彩,但是耶稣并没有制止她这样做。耶稣穿带繸子的衣裳,表明祂忠于旧约的律法(民十五 38 ~ 39 ;申二十二 12 );祂在二十三 5 所反对的是为炫耀于众而滥用衣裳的繸子。 

  22.  马太(与马可和路加不同)把疾病的治愈看作是耶稣的话的结果,而不是摸了耶稣的结果,因而消除了治病中有“魔力”的看法(参,可五 30 ,在马太的述里,没有耶稣感到“有能力从自己身上出去”的说法)。关键始终是一个 信 字,和八 8 ~ 9 ,九 2 (参九 29 ,十五 28 )的故事同属一类。耶稣显然喜爱用响亮的声音宣告 he{ pistis sou seso{ken se (“你的信救了你”,参,可十 52 ;路七 50 ,十七 19 ),坚定地表明这就是祂医治病人的条件。对一个有原因不敢接近祂的人说 放心 ,是极为中肯的。 

  23 ~ 24.  连最贫苦的家庭,在死人的时候也要雇人来哭葬( Mishnah Ketuboth 4:4 具体说明“不少于两名吹手和一名哭葬的女人”);为了解 吹手 ,请参看约瑟夫的 BJ iii. p.437 :值得注意的是,马太的述尽管精练简短,但却不惜在这里加进了描写犹太人习俗的一笔。 不是死了,是睡着了 ,这句话看来是说她的(真)死是暂时的。 katheudo{ (“睡着”)在新约圣经里通常用本意,在比喻中则指灵魂的枯萎,但不是指死( koimaomai 则不同,本意也是“睡着”,但通常指死),所以耶稣的话,应理解为她只是昏迷不醒。但事实上她是真的死了,请看第 18 节的注释,在但以理书十二 2 (和帖前五 10 ) katheudo{ 也有此含义。 他们嗤笑祂 ,并不奇怪,因为他们只从字面上理解祂的话,所以他们知道祂的话不对(路加同此)。 

  25 ~ 26.  彼得、雅各、约翰在不在场,在这里没有说(马可和路加说他们在),耶稣好像是自己走进屋子,和死人在一起,就像以利亚(王上十七 19 以下)和以利沙(王下四 32 以下)一样。传遍 那地方 (参 31 节)是为第 33 节的高潮和十一 2 ~ 5 的定论作准备。 

  xii. 两个瞎子(九 27 ~ 31 ) 

  马太福音中有两个十分相像的医治两个瞎子的故事,另一个在二十 29 ~ 34 ,与马可福音十 46 ~ 52 巴底买的故事相同。这里的故事在其他福音书中没有(马可福音八 22 ~ 26 还有一个医治瞎子的故事,但与这个不同)。我们似乎不应认为马太是把同一个故事重复两遍,一方面他没有这样作的明显必要,另一方面两个故事也不尽相同。我们应该认为,他讲述的是一件与其他事件不相关的事情,不过其思想和使用的词汇都和述其他神迹故事所通用的一样。马太的述,仍然极为简洁,不谈个人细节。〔威尔浩生( Wellhausen )的评论有点过分,他说马太的述“冷漠而没有爱心”!〕 

  27.  有关 两 个,请看八 28 的注释 。恳求 怜悯 ( elee{son )的话在十五 22 ,十七 15 ,二十 30 ~ 31 等处多次出现,每次都是乞求耶稣给与实际的帮助;还请参看十八 33 ,并参考 elee{mosyne{ (“施舍救济的物品”)的常规词义。怜悯不是一种感情,而是对对方需求在实际行动上的反应。在这一节也好,在十五 22 和二十 30 ~ 31 也好,求告都与 大卫的子孙 联系在一起(请看导论Ⅳ B “基督论”第 (i) 点 ,原书第 39 ~ 40 页),这表明大家认为“怜悯”应是大卫家弥赛亚的特征;十一 4 ~ 5 以及以赛亚书三十五 5 ~ 6 和六十一 1 所说的类似的话更表示知道弥赛亚有治病能力的人多极了,这里管会堂者的开口求告实在是不奇怪的。 

  28.  据猜测,那 房子 就是九 10 的那处,在迦百农。看来,两个瞎子第一次乞求时,耶稣并未立时回答。参看十五 23 ,那里也是一样没有回答,但两处所产生的效果却是乞求者表现了坚持不懈的惊人的信心(参八 7 注释 )。这里信心也同样受到了考验,耶稣甚至直截了当地向他们提出了问题,因此他们也必须像那管会堂的、那患血漏的、那患大麻疯的和那位百夫长一样,明确地表白他们的信心。这两章,包括这个故事在内,充分地说明,信心就是在实际生活里对耶稣能力的相信。 

  29.  摸着病人和说着医治的话,通常是同时进行的,不过重点在后者(见 22 节注释 )。这里耶稣说的话和八 13 里说的一样(并参十五 28 )。第 22 节耶稣说的话与这里的话是一回事,其效果就是强调 信心 是耶稣治病活动的基本条件。这里 照 着是因为的意思,不是“根据”的意思;行动与 信心 是一致的。 

  30 ~ 31.  耶稣力求保守秘密,对这点请看八 4 的注释 。 切切的嘱咐 暗含有一种气愤的情绪。耶稣迫切地要避免可能产生的一种错误的宗教狂,但不管祂怎样叮咛嘱咐,人们也不理会祂的禁令;的确,要想叫一个双目复明的瞎子隐藏他身体上的变化,是何等的不容易啊!耶稣治病的神迹,纵然不是为了满足人们的好奇而行,但要想叫人不知不晓,不予注意,也是不可能的,因为是太奇妙了(参 26 节)。 

  xiii. 哑巴(九 32 ~ 34 ) 

  在这几节里,神迹本身倒降为次要,马太围绕着他的故事写出了他结论性的段落,画龙点睛地点出了第八~九章所行一切神迹的重大意义。这两章所示耶稣在各方面的特殊权柄或引起惊奇,或惹出敌视,皆因目击者的观点而定。这一段与十二 22 ~ 24 的故事十分接近,只是那里的病人既哑且盲;群众的反应也略有不同,那里更明确地提出了弥赛亚。这里耶稣与各种人的关系和上一段及二十 29 ~ 34 的一段的关系是一样的(请看上一段的注释 )。 

  32.   ko{phos 一字包括“聋”、“哑”两个概念,因这两种病症往往一起迸发。第 33 节表明作者首先想到的是哑,与十二 22 ,十五 31 的情况类似。按理在患病和被鬼附之间应小心翼翼地画一条线(见八 16 注释 ),这里和十二 22 却把肉体上的病痛归咎于魔鬼的附体,未免有些意外,唯一的另一个类似的情况是马可福音九 17 ,也是哑巴。这里使用的全是赶鬼的语言(如 鬼被赶出去 等;丝毫没有提及信心或用手抚按病人的话),而其他地方聋哑人都是当作病人医的(十五 30 ~ 31 ;可七 32 以下──而十二 22 被鬼附的又瞎又哑的人也是“被医治的”),所以说,这一事迹应首先看成是赶鬼的事迹,哑只是“副产品”。 

  33.   在以色列中 ,请参看八 10 ;这里又一次表示,以色列民族由于他们官方的领袖而不再符合神的要求。耶稣的行动中包含着权柄,这权柄在第八至九章所述及的各个领域中逐步显示出来(见九 8 注释 ),有如从第五至七章所说的话语中显示出来一样(见七 28 ~ 29 注释 ),与以色列在位的领导人所具有的权柄可谓天壤之别。“文士们不断教训人,却没有神迹出现,耶稣一言出口,鬼怪窜逃,风暴平息,死人复活,罪孽得赦……耶稣的行动和话语的权柄就是神国的显现。”( Ladd, p.166 ) 

  34.  毫无疑问, 法利赛人 对群众的反应是不满的。法利赛人对耶稣的抨击在十二 24 里再次出现(见该节的注释 ),也许这是在一些重要手稿中都将本节删去了的原因吧。反对派的敌意在本章里逐步强化( 3 、 11 、 14 节,并请参看第 16 ~ 17 节耶稣对旧的宗教形式的否定),至此达到了高峰;马太把高峰安排在这里,极为恰当,也更肯定了这句话确实说过。所以,第 33 节以后,仍是高峰的持续,而非修辞学上的突降,只不过表现的是耶稣的权柄所引起的两极分化的另一极罢了。 

  D 门徒同样的传道事工(九 35 ~十一 1 ) 

  在这一段里我们将看到,耶稣把自己的话语和行为中显示出的权柄(五~九章)传给祂的门徒们(见九 35 ~ 38 ,十 1 的注释);在本段精心搜集起来的耶稣第二部分的教训中可以看出,他们的传道工作来自耶稣的传道工作且与耶稣的完全一致(见五至七章注释的引言部分 和导论Ⅴ “马太福音的结构”第 (iii) 段首两段 ,原书第 58 ~ 59 页)。第十章的内容几乎全部与马可和(或)路加的一致( 5 ~ 8 、 16b 、 40 ~ 41 节除外),但编写方式迥然不同,将全部材料按门徒的使命和由此而来的苦难分别组织;所以可以看出,像第五至七章一样,马太是精心按照耶稣教训的不同主题搜集材料,分别组织成单独的题目。其内容基本是马可福音六 7 ~ 13 和路加福音九 1 ~ 6 所记载的对使命的指示,不过除了强调这个内容之外,还加有使命迫切性的内容,和去完成使命的人必受迫害的内容。 

  i. 概论和引言(九 35 ~ 38 ) 

  这几节起着双重的作用,既作为第五至九章耶稣传道活动的概括,又是第十章门徒负有同样使命的引言。作者遣词造句时注意承上启下,使两个部分衔接吻合,浑然一体。 

  35.  本节的文字与四 23 的几乎完全一致(见那里的注释 \cs16 传道的概述(四 23 ~ 25 ) } ),把第五至九章所记述的耶稣传道活动的三方面──教训人、讲道和治病──都囊括在一个完整的框架之中。 医治各样的疾病并赶逐污鬼 的重提,以及门徒们接受委任,都证明第五至九章在耶稣传道事工中所显示出的权柄已传与门徒们。本节所流露出的活动的繁忙气氛从十 5 往下更将感染读者。至于 各城各乡 ,则说明第八至九章大部分活动的所在地迦百农,只是耶稣传道的一个典型地区,远非全部。 

  36.  耶稣所以不知疲倦地作工,是因祂 怜悯这许多的人 。动词“怜悯”(字面指的是一种“直觉的反应”!),在新约里总用来说耶稣(在十八 27 ;路十 33 ,十五 20 等三个故事中除外);耶稣对人产生了怜悯和“可怜”(见九 27 注释 ),通常便去做出满足该人需要的行动。在这里,“需要”是用旧约的 羊群没有牧人 的比喻来表示的。这种比喻主要指没有政治上的领导(民二十七 17 ;王上二十二 17 ;结三十四 5 ),但在这里专指没有灵魂上的眷顾和指引(参,亚十 2 ~ 3 )而言。 困苦流离 原意“被击溃和折磨”,是上面比喻的继续,指羊群无人保护而遭受野兽的袭击,或因那些不称职的牧人而遭受苦难(亚十一 16 )。以色列的百姓便是那“迷失的羊”(十 6 ,十五 24 ),他们在等待着那位牧人弥赛亚(结三十四 23 ;弥五 4 ;亚十一 4 以下等等)。 

  37 ~ 38.  如果说以色列人的需要是事情紧迫的一个原因,那么机不可失是另一个原因。 要收的庄稼很多 ,并已成熟 \cs18 138 。在旧约里,待收的庄稼往往被用来描绘将要来的审判(赛二十七 12 ;何六 11 ;珥三 13 );施洗约翰也曾说过类似的话(三 12 ),耶稣在一些地方也说过(十三 39 ~ 40 ;参,可四 29 )。这里的意思和约翰福音四 35 一样,却是指人们已准备好对福音有所反应,以“逃避那即将来临的愤怒”。这段话表明, 作工的人 并不是(像犹太听众所预期的那样)被差去对万民执行最后审判的天使们,而是被差遣去拯救人们 免遭 审判的人,首先是从以色列人 起首 (十 5 ~ 6 )。为完成这项任务,门徒的人数从来都嫌太 少 ,要他们求 庄稼的主 〔亚兰文恐怕是“带头收割的人”(见 AB , p.114 ),指的显然是神〕给他们增援新人的命令也始终没有中止。使命是神给的,在神的掌握之中。第十章将告诉我们这个使命是什么,被差去完成使命的人应当做什么。 ──《丁道尔圣经注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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