丁道尔圣经注释

O 教训——大多与钱财有关(十六1-31)   1.不义的管家(十六1-9)

  这是出了名的最难解释的比喻之一,根本的问题是对管家的称赞,而这管家显然是那么不诚实(8节)。通常的解释是:这管家之所以受称赞,不是因着他的不诚实,而是在面临危机时能断然采取应变措施。耶稣的来临迫使众人必须作个抉择。甚至连不诚实的世人,都知道该如何及在何时采取决定性的行动,那些跟从祂的人岂不更当如此吗?管家受到称赞的,是他的机伶,而不是他的交易行为。曼松提醒我们:“我要为这不诚实的管家精明的行为而鼓掌喝采”和“我要为这精明的管家不诚实的行为而鼓掌喝采”是两个不同的境界187。这很可能是我们可以了解这个比喻的途径。与这观点同时的,是主张耶稣原来并没有教导钱财的运用,是路加自己添加进去的。有些人则认为这管家有权取佣金,账单的重写是放弃这些金钱,希望能获取更多;但这与事实几乎不可能是相符的,因为这管家是不诚实的(8节)。

  或许我们应该根据当时的交易习惯来理解这一切。一般犹太人在借钱给自己的同胞时,是禁止从他们取利息的(出二十二25;利二十五36;申二十三19),那些想要藉着放贷取利的人会规避借钱给犹太同胞,因为律法关怀穷人,禁止人剥削他们;这并不意味着禁止双方互惠的单纯交易,在这种情形下,所付的利息等于是获利的共享。一个人就算只有一些常用的必需品,他就已经不是贫民,所以借贷给他就不是剥削了;既然差不多每个人都会有些油和一些麦子,就使人有广泛的机会来钻法律漏洞。无论借的是什么,在所借之油或麦子的价值(如:八十石麦子)外,再加上利息(如:二十石麦子),账单上所写应付的价钱乃是油或麦子的总数(在这里是一百石麦子),这个交易是放高利贷,但账单上却看不出来。这种交易通常都是由管家来执行的,主人表面上是不知道的。根据这背景来了解这个比喻,我们看见有个管家面临遭解雇的危机。为了保障他的将来,他把欠债的人找来,叫他们重写账单,使他们可以不再背负利息,藉此,他希望他们能表示感激之情而把自己接到他们家里去。他的行动使主人陷在困境中。最大的困难是建立对原有总数的所有权,因为先前的账单已经毁掉了,无论如何,他若否认管家所做的,就无异是承认自己放高利贷,这样,他绝对难以维护自己在法律上的权益,因为在诉讼过程中,他得承认自己的行为是不虔诚的。所以他在这种情形下就采取最有利的措施,“称赞”这个管家,这样就可以使自己不致招惹不虔诚的批评。管家现在被认为是在遵行神的律法,主人则是在称赞这一点,两个人都是在困境中采取断然的措施。188

  1-2. 这个故事是对门徒说的,而前一章的三重比喻则是针对法利赛人(十五2-3);但法利赛人仍然是这个故事的背景,因为他们嗤笑耶稣所说的话(14节)。管家可能不是oikonomos这个字的最好译法(参十二42),但是仍然找不到更好的译法,因为我们不再有这种职务〔虽然有人告诉我在苏格兰仍然有些“经纪人”(与摩法特的译法一样)在执行相同的职务〕,它通常是指一个奴隶,主人将管理家产的职责授权给他,使主人可以免于日常的行政事务。在这个故事中,这管家一定是个自由人,不是个奴隶,因为他可以签订一些叫他主人受限制的合约,但奴隶却不能这么做。他是他主人家产的“经理”(NIV),却被告发浪费(这个字就是用来形容浪子的那个动词,十五13)他主人的财物。他的工作性质,使他可以轻率地滥用财物,以遂一己之私。主人显然认为这指控是正确的,因为他告诉管家,说他被撤职了,并且吩咐他要准备作最后的交代。

  3-4. 这给管家有时间可以想出行动的计划。不能再担任“管家的职务”(思高、现中),意味着他失去了生计。锄地的念头掠过他的脑海,却因为身体的限制而放弃了;他想到乞讨,却又怕羞(参,《传道经》四十28,“死了都比乞讨好”)。“我决定了”(RSV)这译法表达出简单过去时态的意义,像是“我知道了!”,有着灵光一闪的含义在内(参,现中:“对了,我晓得……”)。他想到一个方法,可以让他主人的债户接待他。

  5-6. 他很快就将计划付诸行动。他是一个一个的把债户找到,守密是有必要的。头一个债户欠了一百篓油,篓是batos,在新约圣经中只有这里提及,根据约瑟夫的记载(《犹太古史》viii. 57),我们知道这大约是八又四分之三加仑,所以这个人所欠的债大约是八百七十五加仑的油(耶利米亚的估算大约是八百加仑,并且认为这数量是一百四十六棵橄榄树的出产189,所以这是一笔相当庞大的债务)。管家告诉他写另一张账单,用五十篓油来代替。

  7. 这是第二个例子,这个人获准用八十石麦子来代替一百石的账单。这里所用的石是koros,大约是十蒲式耳(bushels,译注:一蒲式耳约为三十六公升),所以总数大约是一千蒲式耳,耶利米亚认为这是大约一百英亩土地的出产190,显然是相当大的数量。管家所给的折扣率不同,或许是因为商品的不同。相较之下,橄榄油比较容易掺杂有劣质品,所以与油有关之交易的利率比较高。狄瑞特(J. D. M. Derrett)指出:“一个债户没有什么可以抵债的,除了把他自己和家人卖为奴隶之外,就只有自然生产的总数了,类似这里这种橄榄油的液体,他必须付给债主昂贵的差价补偿金。”191麦子比较难掺杂劣质品,所以利息相较之下就比较低。这管家很有可能继续进行与其他债户的修改手续。这两个例子已经足够说明他的原则了。

  8. 管家既然把放高利贷的契约给废止了,主人就陷于棘手的困境中,若是拒绝接受他所改写的账单,就等于表明自己是不虔诚的、欺压别人的人;唯一能做的就是称赞这管家,进而赞同他的行动,如此才能改善整个的处境。并且,这样作一定会有助于他的声望,因为别人会以为,管家所签的高利贷契约,是在他不知情的情况下进行的,现在他则虔诚地赞同取消那些高利贷。管家之所以被称为“不诚实的”(现中、RSV;和合:不义的),可能是主人对他的财产在这些交易中所受到的剥夺提出抗议,或者可能是说明他深信这管家从一开始就是不诚实的(1-2节)。如果不是高利贷契约,我们一定会感觉这主人承认这个事实:他被机伶的恶棍以智所胜,大为赞赏这行动的智慧(虽然不是赞赏它的道德);他并没有说自己很高兴,他只是称赞管家的机伶,虽然对于它对自己所造成的影响无疑地会感到遗憾。汲汲于名利的人(今世之子)因着他们自己的见识而显出智慧来,参摩法特的译法:“这个世界的儿女,在自己的世代中处事应对,要比光明的儿女更具深谋远虑。”光明之子是神的仆人,像他们那样具有非常好的意图的人,却经常缺乏使用他们所拥有之事物的智慧;不像世上之人,为了他们截然不同的结局,在利用他们的财产上那么有智慧。

  9. 耶稣加上指示:要有智慧地使用不义的钱财(RSV:“不义的玛门”)。“玛门”是从亚兰文用词直接音译过来的,字源并不确定,是用来泛指金钱或财富。形容词提醒我们:用不相称的方式来获得这些钱财是屡见不鲜的。这词句“不义的玛门”在其他地方似乎并没有类似的说法192;然而,犹太人的着作的确包含有“假玛门”与“真玛门”间的对比193,这说明钱财是可以诚实地获得的,反之亦然。耶稣使用这个词句可能暗示:人们获取财物的方式普遍都有不义的因素在内。耶稣的门徒为了属灵的目的而使用他们的钱财,必须像这世界的人,为了他们属物质的目标而使用他们的钱财一样的有智慧。既然我们的目标是“天上的财宝”,我们就该照样将自己的钱财用在诸如施舍此类的目的上,我们可以因此而结交朋友,当钱财无用的时候(也就是说,当我们死了,钱财再没有用处的时候),会对我们有高度的价值。他们可以接你们到永存的帐幕里去(参,约十四2),这句话的意思可能是:如此结交的朋友会在天上欢迎我们。更有可能的是:这是犹太人常见的用法,就是用复数来表示“神”的意思,与他们避免使用神的圣名的倾向相符(SB),亦即把人接到天上去的乃是神。

  2.神与玛门(十六10-13)

  耶稣用人对钱财的态度作为教训的方法,指出门徒必须是专心一意的。

  10. 首先是确立原则。忠心不是偶然的,它是一个人从头到尾都忠心所构成的。一个人在生活小事上所做的,他也会做在大事上。一个人是忠心的,或是不诚实的,是从开始到结尾,始终如一的。生活是一个整体。

  11-12. 耶稣比较不义的“玛门”(属地的富足)与那真实的钱财(只有神才能赐给的属天的富足)。根据前一节所确立的原则,任何一个用错误的方式使用钱财的人,都证明自己不配掌管更重要的东西,如果神使他与这些事无分无关,他一定不会感到惊讶。同样的真理也用高度吊诡的方式来表达。我们会认为,如果我们在我们自己的东西上不忠心,就不配掌管别人的东西;但耶稣却把它倒转过来,我们认为是属于自己的钱财,事实上不是我们的,它是我们从神那里得来的(代上二十九14),我们只不过是它的管家。当我们死的时候,也不能把它带走,如果我们把它管理得很糟,就证明我们不配使用真正属天的财富;相反地,如果我们把钱财管理得很好,这些属天的财富将会赐给我们,作为我们的永久财产(参,太二十五34)。

  13. 仆人是家中的奴隶(参,吕译、思高:“家仆”),事奉(douleuein)的意思是“像奴隶一样地事奉”。没有人能够同时将自己完全献给两个主人,他可以如此尝试,但只有一个主人会成为他的中心。在神与“玛门”之间也是如此,一个人可以全心地把自己奉上,服事这两者之中的一个,但却不能同时事奉两者(参,西三5)。

  3.贪婪的法利赛人(十六14-15)

  这种尖锐的对比令法利赛人不悦。贪婪的人喜欢掩饰他们的罪,他们认为他们的钱财是神祝福他们行为的证据,也因此证明他们的义;所以法利赛人就嗤笑耶稣。耶稣将在人面前外在的义(这是法利赛人仅能达到的一切)与内心的状态作个对比。对于贪爱钱财的人而言,你们的心,神都知道(现中:“但是上帝洞察你们的内心”,参NEB)是令人骇怕的,这句话必然的结果是:法利赛人所最喜爱的(以及人所看重的),只不过是神看为可憎恶的。

  4.律法与先知(十六16-17)

  16. 耶稣的来临标示出一个分水岭,在此之前,神的启示是藉着律法(严格说来,是指从创世记到申命记这几卷书)和先知。这两者的结合就代表整个旧约圣经,这种的运作是到施洗约翰的时候为止。康哲民非常强调这段经文,他认为“以色列时期”是持续到这个时候,包括施洗约翰的服事在内,他对这一点的强调是超过路加的话语所要求的,但他也非常强调耶稣的来临所带给事物的全新状态。现在,神国的福音传开了。国度是耶稣的教训中最喜爱的主题(见四43注释),它代表着神在所有的生活中掌权。人人努力要进去这句话有点问题,如果动词biazetai是关身语态,它的意思就是“激烈地临到”;若是被动语态,意思就是“受到猛烈地挤压”、“受催迫”。有些人认为这句话的意思是“每一个都剧烈地对待它”,但这似乎不大像。可能带有“带着最大的热切、舍己与决心,就像是用属灵的暴力一样”,用力挤进国度的意思(Geldenhuys);或者,耶稣这话的意思可能是:巴勒斯坦那些暴力份子想要用武力带入国度,那些想要挤进国度的人,至少也必须像他们一样认真才行。根据上下文,我们可以将众人想成是放高利贷的管家,当他们看见进入神国的价值时,他们就准备要强行进入;相反的,法利赛人却不善用他们的机会。诺克斯将这句话译成“凡愿意的,都强行进到它里面去”。

  17. 这样,有人可能会认为律法已经结束了,已经废弃了;然而,耶稣却向祂的听众保证:它不能够不应验,它比天地还要持续更久。耶稣从来不曾质疑律法的效力;祂所质疑的是解释律法的方式,尤其是法利赛人的解释法,更是引来祂的批判。一点是文字上的一小点,是有些希伯来文字母上突出的部位。用这个字的意思是:律法必须完全应验,甚至是最微小的细节。

  5.离婚(十六18)

  这句话在此出现,显然是因为它能帮助我们,从另一个角度来看律法的地位。律法容许人休妻(申二十四1及下),虽然女人不能休她们的丈夫;耶稣把他们放在同样的水平上来看。有些法利赛人是非常随意的,容许人因着最微不足道的理由而休妻,所以,希利(Hillel)认为一个妻子如果破坏了丈夫的晚餐,就足以构成休妻的理由了,而亚基巴(Akiba,第二世纪初叶)更极端到一个地步,认为一个男人若发现有个女人比他妻子更漂亮,就可以休妻(Gittin 9:10)。这是对律法的讽刺。耶稣教训说:神设立了婚姻,所以两个人成为一体(创二24);离婚不是律法的目的,而是因着人的“心硬”(可十5)而预备的。结婚必须作终身结合的打算,所以休妻又另娶的人,就是犯奸淫,娶被休之妻的也是如此。耶稣不是在这里建议全体社会的法律,祂是在说这是神的百姓对婚姻的看法。有些人认为祂是在公开批评希律安提帕,因为他休了亚哩达(Aretas)的女儿,娶离婚妇女希罗底为妻,所以他同时犯了两方面的罪。耶稣的话当然可以适用在希律身上,但却难以认为希律就是这些话的主要对象。

  6.财主与拉撒路(十六19-31)

  这个比喻是路加特有的,有许多人认为它是改编自流行的民间传说,可能是源自埃及,将一个坏财主与一位有德行的穷人的永恒命运相对比(见Creed)。如果耶稣是采用流行的故事,祂也赋予它有祂自己的特色,就如它现存的形成,凸显出与不义的管家那个比喻中所谆谆教诲之态度的对比。或许我们还可以再进一步往前回溯,说这一章对前一章比喻中的大儿子,以及所有照着不义管家之精神而行事为人的可敬人士,发出挑战:他们应该要悔改,并且用他们的钱财帮助其他人;另一种使用他们钱财的方式却是为自己换来永远的定罪。

  19. 耶稣描绘一个富有的人。紫色袍是用非常贵重的染料(从甲壳类之骨螺贝采得)所染成之衣料做成的,是穿在外面的袍子;而细麻布衣服则是穿在里面的,这两个结合在一起就代表穷奢极侈。宴乐(euphrainomenos)含有快乐的语调,因为同一个动词在十二19,十五23、32用来指快乐度日。这个人在生活中要什么就有什么,过着享乐、安舒的生活。这里并没有说他犯了什么严重的罪,但他却是只为自己而活,这就是他受定罪的原因。

  20-21. 相反的,有一个讨饭的,名叫拉撒路(也就是以利亚撒,这名字的意义是“神已经帮助了”,这意义可能很重要;人当然是不会帮助这不幸的家伙了),耶稣比喻中的人物,只有他是有名字的。有时候这个财主也称为“戴维斯”(Dives),但这个名字只不过是拉丁文的“财主”罢了。拉撒路躺在财主的门口,这个字是指像城市或王宫一类的大门或门廊,这个房子非常富丽堂皇。浑身生疮说明了身体上的痛苦,尤其是“有野狗来舔他的疮”这细节更是强调了这种痛苦。要得(还不一定能得到)财主桌子上掉下来的零碎充饥,这句话更是说明了他的穷困。一个人要什么就有什么,另一个人却是一无所有。

  22. 关于这两个人的宗教状态,都丝毫未加说明,但拉撒路显然是神忠心的仆人,因为当他死了之后,天使就把他带到亚伯拉罕的怀里。这句话并不常见,但它显然是意谓幸福。有些人认为其中带有孩子与父母的关系(参,约一18),但较好是把它看作故事开头时的宴会桌以及拉撒路与亚伯拉罕一同坐席(关于坐席,请见十四7的注释)之间的对比。得救之人的极大幸福,被描绘成一个大筵席,在席间,蒙爱之人将他的头靠在这位伟大祖先的怀中(约十三23的姿势;参,太八11)。但是财主死后却没有这样的喜乐。

  23. 阴间通常是个中立词,表示所有死了的人(无分善恶好坏)居住的所在;然而,在新约圣经中,这个字从未用在得救的人身上。它在这里似乎是地狱(Gehenna)的同义词,是指刑罚的地方,因为财主在那里受痛苦。不只如此,他还能看见拉撒路,注意到他的幸福。

  24. 财主对这位伟大祖先的态度是谦恭的,因为他称他为我祖亚伯拉罕哪!而他要求的话语也够谦卑的了(虽然那毫无怜悯的却祈求怜悯是饶有兴味的事)。他对于拉撒路的态度有着无意识之傲慢自大的味道,因为他认为可以叫这乞丐到这边来服事他(除非他这句话的意思只不过是说,他准备要接受来自任何来源之最微小的帮助,以减轻他的痛苦)。他还没有领悟到地上的价值观已经失效了。

  25-26. 亚伯拉罕对他的要求作了合理的婉拒。他称他为儿啊!语气是柔和的,但他却指出一些与这语气相反的事来。在财主的一生中,已经完全得着了他想要的美好事物,形容词你的是很有意义的,他已经得着了他所选择的。他可以把时间用在神的事上,喜爱神的话语,他可以参与施舍的工作(拉撒路可是一个够近的对象!);但是对他而言,“美物”(吕译、现中;和合:福)乃是紫色袍与细麻布衣服及天天奢华宴乐。他已经选择了他所要的,而今他必须忠于他的抉择。拉撒路却曾“受尽了祸患”(吕译;和合:受过苦),在此,却没有用“他的”这个形容词,拉撒路不需为他曾受过的苦负责。

  亚伯拉罕指出,现在有组不同的价值观在运作;不公平的情形已经获得匡正了。并且有另一个要素存在:有深渊限定。无疑这是图画式的描写手法,但它的意思是:死了之后,不能从一种状态到另一种状态去(希腊文的含义是:这是深渊的目的,不只是结果)。财主可以知道拉撒路的情形(反之亦然),但两边的人却都不能越过这个深渊。有些犹太着作也有类似的说法,说到死后永久的分隔,如以诺壹书,有趣的是,这卷书中说义人有“光明的水泉”(《以诺壹书》二十二9)。

  27-28. 在这个故事中,财主头一次显露出对别人的关怀(虽然仍旧不是对贫穷人,他还是固守着属他自己的人)。他要求能警告他五个弟兄,使他们知道未来的命运。他再次认为拉撒路可以尽快被派遣出去为他跑腿,他根深蒂固的优越感仍然存在。他也暗示说自己不曾受到公平的对待,如果他曾真的获知他所需的一切资讯,他的行事为人一定会大大不同。与此成对比的是,拉撒路在这个比喻中从头到尾都默默无声,这令人留下深刻的印象。他既未抱怨自己在世界上的歹命,也没有在死后对财主幸灾乐祸地窃笑,对于财主力图差遣自己去为他跑腿,也没有表露出什么怨恨来。从头到尾,他都接受神派给他的一切。

  29-31. 亚伯拉罕提出了圣经,摩西的意思当然是指“摩西的着作”,再加上先知,就是整本圣经,跟第16节一样。亚伯拉罕说:圣经可以给予他的弟兄们所需的一切。这暗示着财主不快乐的处境并非归因于他的富有(毕竟,亚伯拉罕也曾是富有的),而是因为他忽略了圣经与其教训。但这财主却不同意,他知道自己对圣经的反应如何,所以他说:若有一个从死里复活的,到他们那里去,情势就会改观,可以叫他们悔改;这是天然人的谬论。这比喻结束时,是亚伯拉罕严肃的断言:一个从死里复活之人的出现,并不能说服那些拒绝接受圣经的人。“(耶稣说:)如果一个人对他手中的旧约圣经,与门口阶梯上的拉撒路不能好好对待的话,没有任何事——无论是从另一个世界来的访客,或是阴间恐怖的启示——可以给他教训。”194根据上下文,这个从死里复活的人一定是拉撒路,但路加的读者理所当然地会想到耶稣,祂复活了,但那些不肯从圣经中看见祂,对圣经所载之事也不留意的人,也不肯信服这位从死里复活的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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