丁道尔圣经注释

Ⅱ 施洗约翰的职事(三1-20)   所有的福音书,都清楚说明施洗约翰的职事,是为耶稣预备道路,其特点则是呼召人悔改。但对那些急着想知道,悔改会如何影响他们特殊呼召的人,只有路加告诉我们约翰是如何回答的。他的答复既简单又实用,虽然没有耶稣教训中特具的深度洞见。例如:约翰并未忽略个人的行为,而耶稣所要求的“只是心灵完全顺服于神的灵内住的能力”(Manson,三10-14注释)。然而,约翰的答复显明他承认每个人的身分在生活中有其试探,而真正悔罪之人的记号则是要抵挡它们。

  1. 路加详尽说明的日期,是约翰职事的开始(不是耶稣的职事)。所以,它乃是反应出恢复预言是极端重要的。也把紧跟着要记载的事放在世俗的历史背景中。既然亚古士督死于主后十四年的八月十九日,那么该撒提庇留在位第十五年,就是从主后二十八年八月至主后二十九年八月。有些人主张,起点应该是提庇留与亚古士督共同摄政期间,即主后十一年至十二年,但似乎没有例子可供引用,证实任何人从这时开始计算日期的。日期总是从提庇留成为皇帝的时候开始的。其他人主张路加所用的是叙利亚的计算法,一年的开始是十月一日;八月十九日至九月三十日期间算是在位第一年,而十月一日则是第二年的开始。这就使这一年变为从主后二十七年十月一日开始。若他所根据的是类似的犹太体系,这一年就是从主后二十八年的尼散月(Nisan,三月至四月)一日开始的141。我们似乎不能得到比主后二十七至二十九年更接近的日期。

  本丢彼拉多是巡抚,这个字相当普遍,但有个碑文证实:他的头衔是“完全的”(不是通常所认为的“行政长官”)。犹太是大希律分给亚基老之地区的一部分,但他却治理得乱糟糟的,他的臣民甚至向罗马政府陈情,要求把他给撤掉。他们在主后六年如此做,并且安排他们的巡抚就任。彼拉多是在主后二十六至三十六年出任此一职位。希律是希律安提帕,大希律的儿子。他父亲死于主前四年,他成为加利利和比利亚分封的王,并且担任此职至主后三十九年。所以,他的治理,涵括了耶稣生平的大部分时间,并且涵盖耶稣度过祂一生大部分时间的地区。分封的王这个字严格说来是指一个地区内四分之一领地的执政者,后来用以指所有次要的小君王(大希律实际上是把他的国家分成三部分)。希律的兄弟腓力从主前四年至主后三十三或三十四年治理他的分封之地(在加利利海东北)。吕撒聂是个难题。约瑟夫提及有一个叫这名字的人,治理他从首都查尔西斯(Chalcis)往外延伸的广阔领土,直到死于主前三十六(或三十四)年为止(《犹太古史》xv.92),所以有些人就断定路加错了。然而,有些碑文提及在稍后的时间有一位吕撒聂,作亚比利尼分封的王,这地位于前面所提其他地区的北方(见柯力的附加注解)。我们最好是认为路加与约瑟夫无关,他所写的是后来这位吕撒聂。我们对这个人所知道的就这么多了。

  2. 路加加上一个日期,对犹太人特别重要,就是提及大祭司的名字。亚那是主后六至十五年作大祭司的。当他被罗马巡抚革拉图(Gratus)免职后,他的五个儿子相继担任大祭司一职,而在主后十八至三十六年担任此职的该亚法则是他的女婿。路加用的是单数字,证明他知道只有一位大祭司。他的意思似乎是说真正担任大祭司的是该亚法,但亚那仍有极大的影响力,甚至可能被许多犹太人视为真正的大祭司〔参,徒四6;马学而注意到舒尔曼(Schürmann)的译法:“大祭司亚那和该亚法”〕。或许也值得在此指出的是:当耶稣被捉拿时,祂最先是被带到亚那面前(约十八13)。

  在这时候,令人印象深刻地标示出神的话临到他(约翰)。这词句,和七十士译本用来指先知得到他们信息的方法(参,耶一2)非常相像。可能意味着将约翰置于真先知的行列中。

  3. 来到约但河一带地方,似乎是指约翰在约但河附近旅行。与马太和马可不同的是:路加对约翰的出现和饮食习惯略而不提,直接带出他的信息。约翰传讲悔改的洗礼,使罪得赦,这句话的意思是指洗礼在悔改之后,也是悔改的记号。路加对悔改有兴趣,使用名词“悔改”和动词“要悔改”的次数都比其他三卷福音书的总和多。约翰呼召百姓悔改,远离他们的罪,接受他的洗礼作为他们已经悔改的表记。目的是要使罪得赦。这时的犹太人几乎可以肯定是有皈依的洗礼,是洁净归正之人,使他们脱离污秽的礼仪,因为他们认为污秽是所有外邦人的特性。约翰的洗礼刺痛人心之处,是他把犹太人认为适用于不洁之外邦人之礼仪用在犹太人身上。约翰公然抨击那些犹太人,他们认为在审判的时候,神要严厉地对付外邦的罪人,但犹太人——亚伯拉罕的后裔——却是安全的。他把这种幻想的安全感除掉了。

  4-6. 在全部四卷福音书中,以赛亚书四十3都用在施洗约翰身上,但只有路加又加了第4至5节。在所有四卷福音书作者的理解中,约翰认为自己不过是个声音(“整个人是一篇讲章”,Plummer),要预备主的道路。但路加继续说到填满山洼等事(这比喻是指在君王来临之前铺路的情形),到了高潮之处,凡有血气的,都要见神的救恩(救恩这个字是来自七十士译本,不是希伯来文旧约圣经;它可能是解释“荣耀”的字眼)。这很适合于路加要指出福音之普世性的意图。

  7-9. 马太说约翰的听众是法利赛人和撒都该人,路加却称他们为众人。约翰的信息是给整个国家的。他的话语被记录在这里的,几乎与那些在马太福音三7-10的完全相同。在六十三个希腊文单字中,仅有的不同是:路加用果子(复数)和“起意”(吕译,8节),马太所用的则是“果子”(单数)和“想着”(吕译)。这个段落带有很沉重的审判味道。约翰定罪他的听众,称他们为逃避将来的忿怒之毒蛇。神的忿怒在新旧两约中都是重要的主题。它所强调的,是神对所有的邪恶所怀的敌意142。我们用斧子放在树根上来描述。树木尚未被砍下,但警告却是清楚的。在其间,约翰提醒他的听众:必须用适当的果子来证实自己的悔改。他警告他们别自恃为亚伯拉罕的子孙。犹太人习惯的想法是:就算他们自己一无是处,神至终也一定会为亚伯拉罕的功劳而善待他们。约翰提醒他们:我们是个别站在神的面前。石头和子孙可能是使用双关语,亚兰文分别是‘abnayya’和‘benayya’。

  10-11. 约翰的教训被犹太人的领袖们所拒绝(七30)却引起其他人发出问题来。人们要知道他们应该做什么。约翰的头一个答复是特别实际的:百姓应将他们所有的东西与那些一无所有的人分享。衣裳(chitōnes)可能是“长衣”,通常是穿在外袍(himation)里面,但也经常穿在外面为要保暖(可六9),或者一个人也可能拥有额外的一件长衣。

  12-13. 罗马人的课税制度,是将收税权承包给出价最高的投标人。得标之人要按照他所出的价钱缴给罗马,但他可以征收更多的税金,以供一切开销,并获得合法的收益。但他会有很强烈的试探,想要横征暴殓、远超所需,将余额中饱私囊。这就激起民怨,尤其是在爱国心很强的人们当中,他们无论如何都不喜欢看见犹太人藉着为罗马征集税收而帮助罗马人。遂产生一种恶性循环:他们超收越多税金,就越遭人恨恶;他们越被人恨恶,所收的税金也就越多。来约翰这里要接受洗礼的税吏是为租税承包人执行收税工作的人(或者是较小的独立承包人,Schweizer),并不是租税承包人本身。约翰的讲道说服了他们当中的一些人,使他们知道自己正在做的事是错误的;他们想要藉着洗礼表白他们悔改的心。约翰给他们的忠告是:除了例定的数目,不要多取。

  14. 路加并未说明兵丁究竟是犹太人或罗马人。大部分人都同意他们可能是犹太人,有些人还认为他们与税吏朋比为奸,支持他们,使他们能以进行征税的工作。无论是哪一种情形,他们总是比一般大众站在更有权力的地位上。当军队用暴力,或假藉命令来掠夺百姓时(军人的特色就是掠夺),百姓们不可能获得补偿。译作讹诈人的这个字是很逼真的字眼,其字面意义是“装模作样”;有人推测这个字原来是指告发人从亚提卡(Attica,希腊的一个地区,以雅典为中心)输出无花果(这是被禁止的行为),但这个和其他的提议都可不予考虑,“只是臆测罢了”(LSJ)。约翰告诉兵丁们不可利用他们的地位而胡作非为,反倒“要以你们的粮饷为足”(吕译;和合:自己有钱粮就当知足),这是带有广泛意义的命令。要注意的是:约翰并未叫任何一种职业的人离开他们的工作,他乃是要他们在这工作上秉公行义。

  15. 这些行动启人疑窦,到底约翰有没有可能就是基督呢(参,约一20、25)?弥赛亚的盼望到处流传着,而约翰的这些行动令百姓们惊奇,猜测他究竟是否有可能就是他们所期盼的那一位。

  16. 但约翰却断然否认这个念头。他说明两点:他是比另一位尚未来临之人渺小的,他的洗礼也同样较不具重要性。约翰说:后面要来的这一位,能力比我更大。祂带有完全的大能,超过约翰。论到分量的问题,约翰说自己不配给祂解鞋带。巴勒斯坦的教师是不收酬劳的,但学生习惯上会用很多的服事表达他们的感谢。有一份拉比语录(以其现存形式看来,日期约在主后二五○年,甚至可能更古老)说:“奴隶为他主人所做的每一项服事,门徒都要为他的老师做,除了替老师解鞋带之外”(SB, i,p.121)。解鞋带是太过分的一件事了,但约翰却明确地选择这件被拉比视为对门徒来说是太卑贱的事,作为他所不配去做的事。这是真正的谦卑。

  约翰所指出的另一点是:他自己的洗礼是用水,但能力更大的那一位却是要用圣灵与火……施洗。这第二个洗礼显然是隐喻式的,这说法是象征:那位能力更大的,将要丰富地赐下圣灵来。有些人认为这里提及的火是圣灵的同位语,“圣灵的火”(Harrington),有些人更主张其功能是在于试验(Creed),另有些人则说是审判。上下文支持最后提及的这一点,卜朗理(W. H. Brownlee)注意到在死海古卷中有一段,提及末世的审判之火,他认为是可以支持这个解释的143。但是,这句话中,受圣灵的洗和受火洗的是同一班人(在希腊文中,一个en用在这两种洗上)。最好的看法似乎是:约翰是在说弥赛亚信息的积极面与消极面。那些接受祂的人将要得着洁净,像是被火洁净一样(参,玛三1及下),并且要被圣灵所刚强。

  17-18. 继续发展审判的主题。当谷粒剥离它的壳(就如用牛践踏)之后,必须经过簸扬的过程,把谷粒和糠秕一起迎风扬起,风会把糠秕吹走,但谷粒却掉落下来。簸箕(ptyon)是用来摇动震荡谷粒,把它抛向空中的耙或铲子。藉着这个方法,禾场就可以被扬净。麦子要收在仓里,但糠却要用不灭的火烧尽。这强烈的语句强调审判的必然性和彻底性。路加结束这个段落时,还附带说约翰还传讲了许多诸如此类的话。要注意他把约翰传福音包括在这里面。乍看之下,审判并不是太好的信息,但它却是福音的构成要素。除非我们能确定邪恶至终要被彻底推翻,否则就没有终极的好信息。

  19-20. 约翰是个不畏权势、公义的传道人,他为了分封的王希律娶兄弟之妻而责备他。希罗底是亚利多布(Aristobulus,大希律之子)的女儿,是希律安提帕的侄女,嫁给另一个叔父希律(译注:名叫腓力),是个无官职的平民。

  希律安提帕逼希罗底离开她丈夫,嫁给他,而他自己也休掉他的妻子。这是一件非常不道德的行为。路加还提及希律所行的其他恶事(马太和马可并未提起),并且继续说他在这一切之外,还加上了这件“极恶之事”(Marshall):把约翰囚在监里。我们从约瑟夫可以知道,这监牢是在马盖尔斯(Machaerus)堡(《犹太古史》×Viii.119)。路加所写的并不是按照年代顺序的,因为在耶稣职事的早期,约翰仍然继续在工作。他只是结束了他的约翰故事,然后就把中心放在耶稣的职事上。

  Ⅲ 耶稣职事的肇端(三21-四13)

  A 耶稣受洗(三21-22)

  路加用我们主的受洗来开始叙述耶稣的职事,但没有提到施洗者的名字,他已经从约翰转到耶稣身上来了。这是记录中施洗约翰与耶稣同在的一个场合。故事的叙述非常简略,却很重要,它标示出耶稣公开职事的呼召,这呼召伴随着圣灵的恩赐,并且由天上来的声音所确认。出乎意料之外的是,路加只用一个附属子句提及耶稣的受洗,他所强调的乃是天开了和圣灵的降临。天的敞开意味着神的启示就要来到。四卷福音书作者全都提到圣灵仿佛鸽子降下。马太和马可说耶稣看见这一幕,而约翰则说施洗约翰看见它。每个人所说的可能都是主观的看法,但路加所说的形状证实是有其客观的真实性。这个象征相当令人困惑,因为鸽子并非公认的圣灵象征(虽然一些晚期犹太教着作的确有这个用法),更何况鸽子是代表以色列。然而,它在这里毫无疑问地是圣灵降临的记号。耶稣受洗时所发生的事,使基督徒视鸽子为圣灵的表记,他们并非从犹太或希腊来源采用这个象征的。所有福音书的作者中,路加是唯一一位告诉我们,圣灵的降临是在耶稣正祷告的时候144。所以它不是在受洗时发生的,而是在刚刚受完洗后。

  耶稣竟然要从约翰手中接受洗礼,这一点乍看之下很令人困惑,因为约翰的洗乃是“悔改的洗礼”(3节)。路加既然将耶稣描写成无罪的,就不清楚祂为何要经过这个洗礼。但耶稣看见罪人蜂拥来到约翰这里,祂显然决定要与他们站在同样的地位上。在祂职事的最开端,祂就公开地认同祂来所要拯救的罪人。

  路加接着告诉我们,父神用从天上来的声音来表达祂的赞许,这声音称耶稣为我的爱子(在变像时也有类似的声音说“我的儿子,我所拣选的”,九35)。我喜悦你的意思是“我的恩宠(或喜悦)在祢身上”,而不是“我喜欢祢”。塔斯克(R.V. G. Tasker)指出这句话的意义是:“我为人类救恩所定的计划是集中在这个人身上。”145我们也可以看出这些话是结合了出自诗篇二7的一些字眼和与以赛亚书四十二1雷同的一些字。在祂职事的最开端,天上来的声音,就将耶稣的思想导向神儿子和受苦仆人的不寻常结合。这结合决定了祂许多的服事。

  B 耶稣家谱(三23-38)

  路加所记载的家谱与马太的大不相同。他记载了从亚当到亚伯拉罕,是马太没有的;从亚伯拉罕到大卫,马太和路加两份家谱实际上是相同的;但是从大卫开始,他们又不同了。这一切的解释主要有三点:

  1.有些人认为马太给我们的是约瑟的家谱,他是耶稣法律上的父亲,而路加所给的则是马利亚的家谱,这是耶稣真正的血统。这说法将约瑟是希里的儿子解释为“约瑟,因着婚姻而成为希里的儿子”。反对这论点的人则辩称:这不是路加的意思,因为他没有提到马利亚,而且家谱无论如何是不会沿着妇女一系来记载的。然而,路加说到童女生子,那么,没有人间的父亲时家谱该如何记载,我们就不得而知。所以这个案例是独一无二的。

  2.亚非利加努(Africanus,约主后220年;译注:基督教旅行历史家,着世界史自创世以迄当代)提议说,这里有弟弟纳亡兄寡妇为妻的婚姻。他认为希里死时没有孩子,同父异母的兄弟雅各遂娶寡妇为妻,生下约瑟来。根据这个观点,马太给我们约瑟的家谱是从雅各而来的(雅各是他真正的父亲),而路加所给的则是从希里(他法律上的父亲)而来的145。

  3.梅钦(J. Gresham Machen)主张的是贺维爵士(Lord Hervey)的观点,认为马太给我们的是“大卫法定的后裔(那些要合法继承大卫宝座的人,如果这宝座还存在的话),而路加给我们的则是大卫特殊血统的后裔,马利亚的丈夫约瑟就是属这一系的”147。根据这个观点,雅各(马太福音中约瑟的父亲,大卫宝座的继承人)死时没有子嗣,所以继承权就转移到希里所代表的这一系手上。

  根据我们现有的知识,根本不可能说这些论点哪个是准确的,或者究竟是否有更好的解释。

  路加在这个时候——在那标示出耶稣是神儿子的洗礼之后,在那帮助确定祂弥赛亚工作之性质的试探之前——插入这个家谱,可能是要帮助我们对耶稣弥赛亚身分的意义有所认识。既然记录了家谱,就证明祂是真实的人,不是像希腊罗马神话故事中的半神半人。它回溯到大卫,指出祂弥赛亚资格中某些基本要素。它回溯至亚当,指出祂不仅是以色列人的君王,更是全人类的君王。回溯到神,则将祂联于那创造万有的主。祂乃是神的儿子。

  23. 我们之所以知道耶稣开始祂的职事时年纪约有三十岁,必须感谢路加。这是利未人开始他们的事奉的年龄(民四47),显然也被认为是一个人完全长大成熟的年龄。希腊文有些许的困难,因为动词开头没有受词。AV译作“耶稣自己刚要满大约三十岁”,这是极不可能的。我们应该接受和合本的耶稣开头传道,或RSV的“耶稣开始祂的职事”。插入依人看来这句话,证实路加谨记在心的是:耶稣实际上是马利亚的儿子,不是约瑟的儿子。

  24-38. 路加简单列出名字来,在每个名字之前(中文是之后)是不带冠词的所有格,译作“的儿子”。马太的名单往上推到亚伯拉罕,路加则是上溯至亚当。这和他对普世人类的兴趣是一致的。米唐纳(D. G. Miller)认为这可能也是在说耶稣是“末后的亚当”(参,林前十五22、45)。路加还加上神的儿子,因为我们至终必须从耶稣与父神的关系来认识祂。在这一点上,这家谱与前面和后面的故事是和谐一致的,这些故事所关注的正是耶稣乃是神的儿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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