丁道尔圣经注释

J 医治百夫长的仆人(七1-10)   对于一个关怀外邦人的作者来说,这是一个重要的故事。路加没有说这外邦人的官来见耶稣,而是透过中间人来找祂,因着他的信心而受到称赞。这一点显然可以鼓励不曾看见耶稣,却透过犹太人使者而接受福音之外邦教会的肢体。马太也说了这个故事,但是有些不同。有些人主张医治大臣的儿子(约四46及下)是同一个故事的变体,但却几乎没有支持这看法的证据158。

  1-2. 耶稣结束了祂的讲道,就回到迦百农。路加接着说到有一个百夫长,他的一个仆人病了。百夫长原来是统管一百个士兵的官员,但这数目却随着时间而有所改变。约瑟夫说到官员的阶级,在百夫长之下是十夫长(就像尉官底下的士官),上面则是千夫长和巡抚(就像校官和将军)(Bellum V.503)。摩法特将它译作“军官”(army-captain),这可能是最接近的同义字,巴克莱引用了历史学家波立比乌(Polybius)对百夫长的品格的要求:“运筹帷幄,不避危险,举止稳重,至堪信赖;临敌而不躁,遇险则坚守阵地以致身殉。”所要求的显然是刚毅而诚实的人。这跟新约圣经中所提及的每一个百夫长品格是一致的(参二十三47;徒十22,二十二26,二十三17、23,二十四23,二十七1、43)。这百夫长是个外邦人(3、9节),可能是奉派前来襄助希律安提帕之兵力的罗马人,这一点不是很肯定,因为有些百夫长是其他种族的人;再者,在迦百农可能有一小支罗马人的分遣队。这个故事证实这个人是人道的、富有的,且敬虔的。马太告诉我们说他的仆人害了瘫痪病;路加没有说是什么病,但却清楚说明病得很厉害。这仆人快要死了;百夫长很关心,因为这仆人是他所宝贵的(entimos意思是“尊敬的”、“器重的”)。

  3-5. 百夫长风闻耶稣的事。虽然没有告诉我们他所风闻的内容,却一定包括耶稣所施行的医治在内。所以百夫长打发一些犹太人的长老去,要求耶稣来医治他的仆人。一个百夫长竟然可以用这种方式命令犹太人的长老,这一点乍看之下令人惊奇;但在他们对耶稣谈话的时候,理由就很清楚了。这不是一个普通的百夫长。长老们表示他配得耶稣来帮助他。他们详细叙述了两件事情:百夫长对所征服的百姓极具善意,他爱我们的百姓,他也帮助当地的敬拜,给我们建造会堂,藉以表达他的善意。这并不是说他就是一个敬拜真神的人,他不过是一个很少见的、承担起与建造一座会堂有关之所有事情的人,但却对会堂里所敬拜的神不感兴趣。的确,有些罗马人帮助宗教是出于嘲弄的意味,为国家求得最佳的利益;但这个百夫长是个有信心的人(9节),而不是一个好讥讽的人。有些人猜想他是一个“敬畏神的人”——一个敬拜神,却拒绝皈依犹太教的人,这并不是不可能的。

  6-8. 耶稣回应了这个要求,就和他们同去。但在祂抵达那家之前,百夫长却打发朋友来阻止祂。这可有点令人好奇了,因为先前的请求是要耶稣“来”(3节)。在马太的叙述中,这人直接对耶稣说话,没有提及长老或朋友们。有不同的方式可以处理这个难题。有人认为这两个叙述的差异是不能调和的;而有些人则认为先差使者去,然后亲自去,藉此而调和这些差异。但更好的方式是认为马太把故事给浓缩了,而把一些对于他的意图来说较次要的细节给删减了。一个人透过代理人所做的事,也可以说是他自己做的。所以马太所给我们的,只是百夫长与耶稣交谈的梗概,而路加则用大量的细节将事件真正的情节告诉我们。或许从这两位福音书作者论述使者的方式,我们可以分辨出他们的不同意图。马太所关心的,主要是百夫长的信心和国籍;对他来说,使者是不相干的,甚至是令人分心的。但路加所关注的,是这人的品格,尤其是他的谦卑,对他来说,使者是故事中一个生动的部分。

  百夫长的信息开头是:主啊(可能是“先生”,现中)!不要劳动;因祢到我舍下,我不敢当。百夫长显然是个谦卑的人。他没有见过耶稣,却对祂有足够的认识,给予祂极高的地位。他可能也知道一个虔诚的犹太人可能会对进到外邦人家中有所顾忌。他继续说:我也“不敢”(RSV)去见祢,“敢”这个动词的意思是“以为(自己)配”〔和合本即如此翻译,第6节译作“敢当”(吕译“配……起”)的不是同一个字〕。长老已经保证说他是配得的(4节),但他却自谦不配。

  他接着清楚说明:他不认为耶稣必须亲自在场才能施行医治。所需要的,不过是祂说一句话(他认为话是耶稣藉以达到目的的工具)。能力就在耶稣所说的话里面,此外不再需要别的。这人从他自己的经历中举例证来说明,他若要完成他的命令,不必亲自在场。他可以说去!或来!或你作这事!知道他每一句话都会被顺服。他并不是像我们可能会预期的说:“我是有权柄的人。”而是说我在人的权下。这人提及他在阶级制度中的地位,显出他的谦卑来;他大可只说他对那些在他以下之人的优越地位。他的话可能暗示耶稣跟他一样,是从一更高源头得着祂的权柄。他提到士兵是奉他的命令去和来的人,而你作这事是对他的仆人说的,这可能没有什么重大的意义;重点是,有不只一种的方式(士兵或仆人),百夫长的命令可以被遵从。

  9. 耶稣就希奇他。根据记录,耶稣只有两次对人感到希奇,这里是因信心而希奇,在拿撒勒则是因不信而希奇(可六6)。耶稣与群众分享祂的惊奇。祂转身,可能是要确定他们可以听见这信息;祂在祂的讲论前加上我告诉你们,似乎也是为了同样的目的。这是一个最不平常的处境,耶稣不愿这群以色列人忽略祂称赞这个军人的完满冲击力。祂继续说:这么大的信心,就是在以色列中我也没有遇见过。这不是在批评以色列人,因为它暗示耶稣确实在那里遇见过信心,虽然不像百失长的信心那么大。令人惊奇的事是:这个外邦人竟然有这么大的信心,甚至是超越了以色列人——神的百姓——的信心。一个有趣的问题是这个人所拥有之信心的性质。他显然对他的仆人会得医治深具信心,但那就是一切了吗?就着基督徒而言,论及信心时不加任何修饰语,其意义通常都超过这个。它意味着信靠耶稣,接受祂为主(参6节)。这个人风闻关于耶稣的事,谨记于心,不仅肯定祂能医治他的仆人,可能更使得他具有这种信心。一定也有另一种可能,即百夫长所有的,不过是相信耶稣能够医治;若再多说,就把在基督徒当中流行的信心的进一步意义引进来了。但依然有一种可能:路加所强调的信心,有更深的意义。

  10. 路加并没有说耶稣讲了任何一句医病的话(马太告诉我们,耶稣说:“你回去吧!照你的信心给你成全了。”太八13;但甚至连这句话都几乎不是“医病的话”)。他只是说,当百夫长所差来的人回到百夫长家里,看见仆人已经好了。马太说当百夫长还跟耶稣在一起时,这医治就发生了;但路加则把这一点留给我们去推论,并不强调它。他所强调的是百夫长的信心。他也留给我们这个问题:耶稣是否连这么大的信心都超越了!甚至不用一句话就施行了医治呢?

  K 拿因寡妇的儿子(七11-17)

  这个死人复活的故事是路加特有的,虽然在别处也有其他复活的人,如:睚鲁的女儿和拉撒路。路加不只强调耶稣的能力,也强调祂的怜悯。他把这个故事放在这里,可能是要为答复约翰的使者预作准备。

  11. 过了不多时,松散地将这个故事与前文连接起来。拿因在圣经中只有这里提及。一般都认为它的位置在今日的奈因(Nein),约在拿撒勒东南方6哩,在小黑门(Little Hermon)山坡上,离迦百农有一天的路程。关于城,请见一26的注释。有极多的人与耶稣同行,证明祂在事奉的这个时期是多么受人欢迎。当祂从这城到那城,人们都喜欢祂,与祂同行。

  12. 耶稣抵达拿因城,碰巧与一队出殡、送葬的人相遇。路加说这次相遇是在靠近城门的地方,这地方通常都有定额的人民在那里,因为它是平常的集合场所。死者是他母亲独生的儿子,而他母亲又是寡妇,这就形成一种非常沉痛的处境。这妇人现在在世界上真是全然孤单了。没有男人的保护和供养,她的生活一定很艰难。在第一世纪,妇女很少有机会可以赚钱维生。在艰难、孤单、忧愁上雪上加霜的,是得知这个家庭的血脉就此断绝了。同着她一起送殡的,有城里的许多人,证明她的苦况受到广泛的了解,并且众人也都对她有极深的同情。路加没有提到职业举哀者,但他们一定也在场:“在以色列人中,即使是最穷的人,至少也要雇请两个吹笛者和一个哀悼的妇女。”(Ketuboth 4:4)

  13-15. 路加第一次在故事中称耶稣为主(他经常在非马可背景的经文中使用的头衔;马太和马可则不以这个方式来使用它;约翰偶然用它)。毫无疑问的,它适合于这种情景,耶稣在此将要证明祂自己是超越死亡的主。没有人要求耶稣做任何事;乃是耶稣被自己的怜悯心所感,因而自动自发地采取行动。祂首先向那哀哭的妇人说话,吩咐她把眼泪擦干。她一定是走在灵柩的前面159,所以耶稣一定是最先遇到她。然后祂进前按着杠(吕译:抬床;思高:棺材;现中:抬架),男孩就包在裹尸布里,躺在杠上。soros这个字的意义经常是“棺材”,但是MM则证实它也用来指“棺架”。虽然犹太人有时也用棺材(Shabbath 23:4;Moed Katan 1:6),但他们的习惯是用开放式的棺架(如:约瑟夫,《犹太古史》xvii. 197;Vita 323)。这显然是这里的前提。根据礼仪律法,耶稣摸这杠意味着不洁净,但只要是有人的需要的地方,祂从不担心礼仪上的琐事。当祂摸了杠,抬的人就站住了。耶稣没有对他们说话,但他们清楚地看见有件不寻常的事正在发生。耶稣接着就对尸首说了这些话:少年人!我吩咐你起来!因着这大能的话语,那死人就坐起。就是这么直截了当。耶稣只不过是说话,神迹就出现了。路加接着说那死人就“开始”说话(现中),清楚证明他已重获生命了。他所说的话并没有记载下来,另外两个复活的例子中也是如此。耶稣把那少年人交给他母亲(跟以利亚在类似处境中所做的一样,王上十七23),这个细节显出耶稣对那寡妇的关怀。

  16-17. 那些看见这事的人,就跟看见神的反应一样。“害怕”(思高;必须理解为“敬畏”,见吕译)的心“抓住了众人”(吕译)。有意思的是,他们都归荣耀与神,而不是归给耶稣。他们在所发生的事中看出神的手,也把赞美归给当赞美的对象。但他们却也向耶稣致意,称祂为大先知。这是对耶稣一种不正确的观点,但也可能是代表这些乡下人所给予任何人的最崇高的头衔。这可能是因为耶稣刚刚做了古代两位伟大的先知所做的事(王上十七17及下;王下四18及下)而引发的。众人进一步地宣称:神眷顾了祂的百姓!这个说法在旧约圣经中并非不常见,它经常用来指祝福,像这里一样(如:得一6;撒上二21);虽然有时候也用来指审判。这一切事不可避免的结果是:消息越传越远,耶稣的名声更为增加了。犹太在这里可能用来泛指巴勒斯坦;而提起了周围地方,证实耶稣的名声的确是大大地广传了。

  L 施洗约翰的疑问(七18-35)

  1.问题与答复(七18-23)

  施洗约翰被关在监牢里,他显然正期望耶稣能做某件惊人的事。但好像什么事也没发生。于是他就打发人去见耶稣,盼望能了解原因,并且也可能想激起某种行动。

  18-20. 耶稣所做的事在乡间广为人知,并且也有人把这些事告诉监牢里的约翰(三20)。所以他就叫了两个门徒来,打发他们去问耶稣:那将要来的是祢吗?还是我们等候别人呢?那将要来的(参三16,十三35,十九38;来十37)并不是公认的弥赛亚名称,但约翰显然是用来指这个含义的(参Marshall,“一个含糊不清的弥赛亚盼望”)。但是,他既然曾经长期见证耶稣就是那位将要来的大能者(三16),就不清楚他为什么会问这个问题了(虽然我们必须记得:在这卷福音书中,约翰并未指名说耶稣就是那一位)。可能性极小的一个解释是:有疑虑的不是约翰自己,而是他的门徒;所以他差门徒带话给耶稣,因为知道耶稣会给他们满意的答复。这个解释太牵强,令人难以置信。同样地,似乎也很少证据可以支持下面这个观点:这些疑问表示约翰里面的信心正在萌芽。这观点提议说:直到目前为止,约翰都在继续进行他反对耶稣的行动,但现在他开始诧异:耶稣究竟是不是他所知道将要来的那位更伟大者?到底他应不应该因此而放弃他自己的行动?这个观点不符事实,因为约翰正在监牢里,他这时当然不会鼓励任何敌对的群体。还有一个事实是:我们的资料证实约翰的确曾向众人指出耶稣来(太三13-14;约一29及下、35-36,十41;徒十八25,十九4)。有些人认为约翰对耶稣的信心已经稍微衰退了。监禁在希律的监牢里,并不是一件愉快的事,而且还无法确定自己到底会不会被释放,甚至连这个心里刚强的人也可能已经泄气了。针对这个论点而提出的异议是约翰这个人的性格。这个说法仍有可能,但它与我们所认识的约翰是极不搭调的。第四个解释就是:衰退的不是约翰的信心,而是他的耐心。他的疑问可能是:“祢是我们所盼望的那一位,不是吗?那么祢何不做点什么事情呢?”这仍然是有可能的;但或许较有可能的是,约翰只是单纯感到困惑而已。他曾经预言那位将要来的会施行某些惊人的审判工作(三16-17);但这种工作耶稣却连一件也没有做,祂热中于怜悯的工作。那么,是否有别人要做那些审判的工作呢?约翰极欲知道这一点。

  21-23. 耶稣的答复,把注意力引到正在发生的事上。瞎子(赛三十五5)、瘸子(赛三十五6)、长大麻疯的、聋子(赛三十五5)、死人,与穷人(赛六十一1)都得了帮助。旧约圣经中类似的经文可以证明:医病的神迹和传福音给贫穷人,具有弥赛亚的意义。它们是神对耶稣职事的认可。弥赛亚要完成祂的工作,乃是藉着诸如此类怜悯的工作,而不是藉着反抗罗马军队的惊人胜利(“就算耶稣不是他们所想要的那种神,但在这里,祂究竟是不是他们真正需要的神呢?”Richardson,p.20)。耶稣在拿撒勒的会堂里已经讲过这一点了(四18及下),但并非每个人都理解了这个真理。所以耶稣宣称说凡不因我跌倒的就有福了。译成跌倒的这个动词是很逼真的,是从鸟儿落入陷阱衍生而来的,用来指压到安置好的诱饵、触动陷阱机关的动作。它是用一种生动的方式来描绘出困扰的诱因。

  2.约翰的伟大(七24-30)

  那些听见了耶稣回答约翰所差来之人的,可能会认为祂是在责备,甚至是在否定约翰。祂要除去任何这类的念头,所以清楚说明约翰是最伟大的人。

  24. 约翰所差来的人离开了以后,耶稣对旁观的众人提出一些问题,使他们面对:约翰究竟是谁?代表什么意义?祂的第一个问题是:你们从前出去到旷野,是要看什么呢?群众们曾经蜂拥而至,要听约翰讲道,为什么呢?耶稣提议了一个答案:要看风吹动的芦苇吗?这可能是一句用来指随处可见的寻常事物的谚语。更有可能的是:耶稣的意思是说约翰不是见风转舵、轻易摇动的芦苇;用这样的比喻来描写旷野中那位坚毅不拔的人,显然是不调和的。

  25. 耶稣的第二个问题是:要看穿细软衣服的人吗?也有两种方式来解释它:难道他们希望在旷野中找到一个朝臣吗?或者耶稣是在问:“约翰是个朝臣吗?”细软(malakos)这个字的意思是“摸起来柔软的”;但它也有第二个意义“柔弱的”、“无男子气概的”。这显然不适合约翰。耶稣接着说那些穿华丽衣服、宴乐度日的人,要到王宫里去找,而不是到约翰的旷野去。约翰的确是在不毛之地、吃喝最简单的饮食、度着艰苦的生活,这个事实把这类的提议全给排除了。

  26-27. 第三个问题是:要看先知么?这次的答案是对的,因为约翰的确是个先知,而且不只是个先和。这里又加上从玛拉基书三1引来的话,证实神把弥赛亚先锋的殊荣赐给了约翰。曼松提醒我们,这不仅是指出约翰的伟大,更是“预设了耶稣的部分……确定地意识到祂本身对以色列所负的使命。”

  28. 耶稣接着就将可能是最崇高的地位加诸约翰身上:凡妇人所生的,没有一个大过约翰的。耶稣不是在降低约翰的地位,祂乃是尽祂所能地把约翰置于最崇高的地位上。约翰的职务把他跟其他所有人分别开来。

  但耶稣并不是停在那里。神国里最小的比他还大。耶稣的来临标示出一个分水岭来。祂来了,为要开创国度;而这国度中最小的,都要比最伟大的人还大。这是历史事实的陈述。约翰属于应许的时代,在神国里最小的,之所以是更大的,并不是因为他自己可能拥有的任何品格,而是因为他是属于应许实现的时代。耶稣并不是在轻视约翰的重要性,祂是以正确的角度来看国度的成员。“有比跟随约翰更重要的事,那就是进入神的国度”(Marshall)。

  29. 经常有人主张第29至30节是路加插入的句子。但这种插入耶稣讲论中的情形,少有前例可循。之所以有这种不肯定,乃是因为在希腊文中,译作听的这个动词并没有受词。RSV与和合本加上这话,这就必须以这个小段落为插句。但我们也可以加上“他”(Goodspeed,参,现中“耶稣”)或“约翰”(Phillips;参,和合本小字“约翰的话”);若是如此,耶稣在提及约翰的伟大之后,加上了别人对他讲道的反应,这似乎是较适合的(参JB;Hendriksen)。众百姓似乎足以涵盖税吏在内;但是税吏如此受人恨恶、排斥,以致他们单独形成一种族群(见五27注释),所以特别强调他们(参Goodspeed,“甚至连税吏也”;另参,现中“包括收税的人”)。但这些普通人都以神为义,即“承认上帝为义”(吕译),他们接受了神的方式,不把神束缚在他们自己所塑造的模子中。这显明在他们受过约翰的洗上,这是悔改的洗礼,并且是把众人指向耶稣所要完成的工作上。

  30. 耶稣用法利赛人和律法师来与这些悔改的小民相对。律法师是献身于研究神的律法的人,他们非常擅长于了解律法上枝微末节的事,却从来不曾掌握其重要信息。他们关切的是神的律法,却不关心神的旨意。所以他们和法利赛人竟为自己废弃了神的旨意。纯朴之人听见神悔改的呼召,会有所回应;但这些人,在自己的自鸣得意和自命不凡的自负中,却不觉得自己有什么需要悔改的,他们废弃了神的方式,拒绝约翰的洗礼,使自己置身于蒙福的道路之外,并且在耶稣来的时候不敞开心胸来听祂。封闭的心思导致一错再错。

  3.听众的反应(七31-35)

  耶稣继续指出祂当时代的人不可理喻之处,指出他们拒绝了施洗约翰和祂自己,只是为反对而反对而已。无论提出什么理由,都不能令他们满意。

  31-32. 耶稣用了一个反问句来问,这世代的人究竟像什么,并且用孩童玩游戏时的对话来回答。祂引用了小段对句,显然是孩子们在别的孩子不加入他们的游戏时所用的。当他们兴高采烈地吹笛时,他们的玩伴不肯跳舞;可是,当他们举哀时,他们的同伴竟然也不合作。他们既不愿兴高采烈,也不愿怏怏不乐。这世代的人究竟是比拟成那些吹笛和举哀的孩子,或是那些拒绝跳舞和哀哭的孩子,并不十分清楚。若是指前者,即表示他们抱怨施洗约翰不愿尽情作乐,但当耶稣来的时候,他们又责怪耶稣不够忧郁;若是指后者,则表示他们无论是对耶稣的兴高采烈或约翰的严肃都毫无反应,或者后者较有可能。但无论如何,论点是完全一样的,他们既不接纳耶稣,也不接纳约翰。

  33. 耶稣提及约翰来指出这一点。他是一个苦修主义者,既不吃饼(他的食物是“蝗虫、野蜜”,可一6),也不喝酒(他大概喝水)。他这种刻苦的生活方式是许多宗教里圣人的特质,但是,却不能使约翰受他的伙伴们钟爱。他的教训太令人不舒服了,所以他们轻率地判定:他是被鬼附着的。

  34. 耶稣并未跟从约翰的苦修生活,祂像普通人一样也吃也喝。这下,那些因着约翰远离常规而拒绝他的人,应该可以接受耶稣了吧!事实不然。他们称祂为贪食好酒的人,还对祂吃饭的伙伴埋怨有加,说祂是税吏和罪人的朋友。宗教人士厌烦这么低俗的伙伴。但耶稣却不对任何人绝望,祂自由地与他们交往,好赢得罪人归向神,然而,人们却埋怨祂。以他们对待约翰的态度来看,他们拒绝耶稣,更是显出他们的刚硬固执,毫不讲理。

  35. 但智慧人却不会遭人舍弃。智慧之子都以智慧为是(吕译“智慧总是从她所有的儿女得证为对的”)。以……为是这个动词的意义是“宣称是对的”或“证实是对的”或“接纳为对的”。那些真正的智慧人(智慧之子)都必宣称对的方式为对的,无论它是苦修式的或社交式的。无论在约翰或耶稣身上,他们都必看见神的智慧。他们必不照着那些永不能被取悦之人吹毛求疵的方式而行事为人。

  M 有罪女人膏耶稣(七36-50)

  每一卷福音书,都有一位妇人膏抹耶稣的故事(太二十六6-13;可十四3-9;约十二1-8)。我们可以确信,其他三卷福音书是在叙述同一件事,而路加福音所记载的,则是另一件事。他们所提及的,是耶稣生平最后一周中的事;路加所提及的这件事则是早得很多。路加叙述中的“罪人”用眼泪弄湿耶稣的脚,用头发擦干,用膏抹,用嘴亲,这跟我们在其他的记载中所读到的不一样,就如在故事后的讨论中所看见的。在路加福音中,所关注的是爱与赦免;在其他福音书中则是香膏与周济穷人。我们毫无理由认为,其他福音书中的那个女人是个“罪人”(约翰说她是伯大尼的马利亚)。有些人主张路加福音中的“罪人”是抹大拉的马利亚,但这全然是揣测而已。

  36. 一个名叫西门(40节)的法利赛人,邀请耶稣一起吃饭。在马太福音与马可福音中,主人的名字都是西门(“长大麻疯的西门”);但是这个名字非常普遍,并不能证明他的身分。耶稣早先曾与税吏一起吃饭(五29),现在则是和法利赛人,可见耶稣极富同情心。

  37-38. 那城里有一个女人,这里形容她是个罪人(这可能是指妓女)。当她知道了宴客这件事,就进到房子里。像耶稣所参加的这类宴席,并不是私下举行的,众人都可以来,看看席间所发生的事。在这种时候,一个妓女一定不会在西门家中受到欢迎的,所以她这么做可是鼓足了勇气。这女人带着一个盛香膏的雪花石玉瓶,这是指球形的香料容器,没有把手,只有一个长颈,需要用到内容物时,必须把长颈打破(BAGD,LSJ)。虽然玉瓶的名称含有雪花石这个字,但不是所有的玉瓶都是由这个材料制成。然而蒲林尼(Pliny)说,这种材料做的玉瓶是最好的(Natural History xiii. 19,xxxvi. 60)。我们大可推论说这香膏是价值极贵重的。犹太妇女通常都会佩戴一个香水瓶子,用绳子悬吊在脖子上,这个瓶子对她们非常重要,所以,即使是在安息日,她们也可以佩戴着它(Shabbath 6:3)。我们从下面这个事实可以看出这香水的广泛用途:哲人分配给某个妇人有400金币的香水津贴(Ketuboth 66b;即使如此,她仍觉得不满意!)。香膏不是个好的译法,因为这个字的意思是有香味的油,不是固体状的。这种油是节庆场合中常见的随身物。

  人们在吃筵席时是斜倚在矮小的卧榻上,头靠在左臂上、朝向桌子,身体则往后伸展。在躺下以前,鞋子就已脱掉了。所以这女人可以毫无困难地接近耶稣的脚。她可能是要膏抹耶稣的脚(或头),但她的情绪太过激动,眼泪竟把耶稣的脚给弄湿了。她迅速用头发把它们擦干,这是个意味深长的动作,因为犹太妇女在公众场合是不会披散着头发的。她显然完全无视于众人看见她激动的情绪后的意见。这也可以解释她亲吻耶稣的脚的举动。亲吻特别受到尊敬之拉比的脚的例子不是没有(如:Sanhedrin27b),但毕竟太过罕见。最后,她把香膏抹在耶稣的脚上。在正常的情形下,香膏一定是倒在头上的;把它用在脚上,可能是谦卑的记号。服侍脚是个下贱的工作,是指定由奴隶去做的。这是个合理的猜想:耶稣曾经使她脱离了犯罪的生活,这一切全都是表示她的爱与感激。我们并不清楚她到底有没有遇见过耶稣。她可能只是置身在听耶稣教训的群众中,并且受到极深的感动,以致改变了她的生命。或者她可能的确接触过耶稣,只是圣经上没有记载。我们并不知道。

  39. 宴请耶稣的主人看见这一切的经过,并且不以为然地在心头嘀咕着。他所用之条件句的形式,在希腊文中是暗示着:(a)耶稣不是个先知,以及(b)祂不知道摸祂的是谁、是个怎样的女人。

  40. 耶稣开始纠正上述两项错误。这位法利赛人虽未明说出来,但耶稣却回答了他心中所想的。祂从表明祂知道西门是谁、是个怎样的人开始。首先,祂说有句话要……说,这使得西门的注意力不致分散。法利赛人的回答是请说(NEB),而非“什么话?”(RSV)他的话是客气的,却不具有鼓励味道。

  41-43. 耶稣讲了一则小故事,是与两个欠债的人有关的。他们的债务都被免除了,一个是五十两银子(吕译注:“五百第那流”),另一个则是五两艰子(吕译注:“五十第那流”,一第那流是一个工人一天的工资,马太福音二十2;故吕译即作“五百日工钱”及“五十日”)。我们很容易就可以知道哪个人会爱恩人多;但西门的回答却有点不大情愿,在那多得恩免的人之前还加上我想。耶稣对此不予置评,但同意西门的答案是对的。

  44-46. 祂接着就来到应用的部分了。祂转过来向着那女人,问西门说:你看见这女人吗?他看见了吗?这是很有趣的一点。“西门不能看见当时的她,因为是照着她过去的情形来看她”(Morgan)。耶稣开始将她的态度和主人的态度作了对比。现在可以看见:西门虽然邀请耶稣来到他家中,却没有按照尊贵客人当得的礼节对待祂。预期之中,主人必须预备水供他的客人洗脚(参,创十八4;士十九21);耶稣没有得到这个礼遇,但这个女人却用她的眼泪给祂洗脚。同样地,以亲嘴来迎接客人也是主人应该做的(参,创二十九13,四十五15);耶稣没有得到这样的待遇,反而是这个女人用嘴亲祂的脚。最后,西门把用油抹耶稣的头也省掉了(参,诗二十三5,一四一5),这女人却用香膏抹了祂的脚(油是橄榄油,产量大而便宜;恰成对比的是香膏,是很稀少、很贵重的香料)。

  47. 耶稣接着告诉西门:这女人的罪获得赦免了。祂并没有袒护那些罪:它们是许多的。但新约圣经一贯的教训是:无论多么多、多么大的罪,神的恩典都能赦免它们。我们必须谨慎地了解因为她的爱多这句话。耶稣不是在说那女人的行动赚得了赦免,甚至也不是说她的爱值得赦免。根据祂前面的那小段比喻和后面的话(50节),祂是在说她的爱证明她已经得了赦免,这是她对神恩典的回应。耶路撒冷圣经(JB)表达了这个意思:“她的罪——她许多的罪——必定已经蒙赦免了,不然她就不会显出这么大的爱来。”相反地,那赦免少的,他的爱就少,很自然就会想到西门。他表达的爱的确只有一点点,这就意味着他不曾得到很多的赦免。

  48-50. 现在,耶稣对那女人说:你的罪赦免了(参,五21-24)。路加告诉我们,这句话在同席的人当中激起了一阵议论。赦罪是神的专利。所以,他们问:这是什么人,竟赦免人的罪呢?但耶稣根本不在意他们,祂所关心的是那女人,祂说:你的信救了你。这句话很重要,证明早先所说的爱,是她得救的结果,而不是原因。就像新约圣经其他地方一样,信心乃是接受神美善恩赐的方法。耶稣打发她走,说:平平安安的回去吧(参,八48)!希腊文字面的意义是“进到平安里去吧!”值得注意的是,拉比主张“平平安安的去吧”适用于向死者告别,但对活人就应该说“进到平安里去吧”(Moed Katan 29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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