丁道尔圣经注释

L 耶稣赦免犯奸淫的妇人(八1-11)   这引人入胜的故事仿佛极不可能存在第四卷福音书的原稿中,在现存最古老且最可靠的希腊文手抄本中找不到它。然而,一如麦子格教授(Metzger)所说,它具有“所有历史真实性的特征”77。

  1-2. 作者先提供这故事的背景:于是各人都回家去了;耶稣却往橄榄山去。由于这段经文原来不太可能属于此处,我们就不清楚当时的历史情形。耶稣下次去耶路撒冷时,先在伯大尼的马利亚、马大和拉撒路家中歇脚,而他们家就在橄榄山的另一边(十二1-11)。清早又回到殿里。众百姓都到他那里去,他就坐下教训他们。当时的习俗是老师坐着教课,耶稣是在公开且露天的地方做教导:“众百姓都到他那里去”。

  3-5. 正当耶稣坐着教导时,文士和法利赛人带着一个行淫时被拿的妇人来。这是第四卷福音书惟一提到“文士”(grammateis,意思为“律法教师”)的一次,他们与法利赛人在此沆瀣一气地来找耶稣的碴是十分恰当的,因为涉及一个将摩西律法应用在生活里的问题。法利赛人和文士同心合一地将“一个行淫时被拿的妇人”带到耶稣面前,且叫她站在当中。文士们认为这妇人给了他们一个将耶稣逼入死角的极佳机会。她肯定受到极大的羞辱,因为被逼“站在当中”,身旁围满了告她之人,和“所有”来听耶稣讲道的人。

  文士对耶稣说,夫子,这妇人是正行淫之时被拿的。他们称耶稣为“夫子”,表示这故事谈的完全是老师之间互相竞争的事。这妇人“是正行淫之时被拿的”,表示有目击证人。她的控告者继续说,摩西在律法上所吩咐我们,把这样的妇人用石头打死。你说该把他怎么样呢?他们将这条律法只用在“这妇人”身上,而实际上这条律法应当用在奸夫和淫妇两人身上:“与邻舍之妻行淫的,奸夫淫妇都必治死”(利二十10);“若遇见人与有丈夫的妇人行淫,就要将奸夫淫妇一并治死”(申二十二22)。律法若要求奸夫和淫妇两人都要被处死,那么这妇人若是当场被抓奸,奇怪的是为何只有妇人一人被抓,是否有性别歧视呢?

  根据律法(申十七7),应当由证人投下第一块石头。文士说“摩西在律法上所吩咐我们,把这样的妇人用石头打死”,就表示他们是目击证人。另一方面,“我们”也许指所有人,即“我们犹太人”,也应当包括耶稣在内。无论如何,他们要知道耶稣是否同意摩西的律法。

  6a. 作者解释道,他们说这话,乃试探耶稣,要得着告他的把柄。在一些手抄本中(D,M,1071,itd),这些话放在不同的地方,导致某些学者认为原稿中没有这些话。果真如此的话,文士们就有与此不同的动机,或许不是想来陷害耶稣,而是希望祂替他们解决一个难题:怎么做才能不违反律法却又不将她处死呢?这可说是将他们的动机最为美化了,可是却是在极小的根基上建筑一栋巨厦,恐怕会不攻自破。最好是按照八章6a节来看这段经文和文士的动机,如此才能让接下来的故事讲得通,并且确实有别处经文显示法利赛人和文士在找些问题来给耶稣下圈套(太十二10/可三2/路六7)。他们知道耶稣很同情罪人,就希望利用这恻隐之心使祂说些触犯律法的话。即使祂支持摩西律法也同样会有危险,因为那样就是倡导死刑,而在罗马统治之下,犹太人没权利将任何人处死刑。

  6b-8. 听到文士的话后,耶稣却弯着腰用指头在地上画字。耶稣教导众人时是坐着的,现在就弯下身子在地上写字。这举动被人作了不同的解释,有人说耶稣在面对一个淫乱的妇人时很不自在(不太可能),也有人说祂是在拖延时间,好找个最好的答案。还有人建议祂是模仿耶利米书十七13里的先知行为(“耶和华以色列的盼望啊,/凡离弃你的,必至蒙羞。耶和华说:离开我的,他们的名字必写在土里/,因为他们离弃我这活水的泉源”),可是耶稣的行为与这段经文可说有微乎其微的关联。一个较佳的解释是,耶稣的行动表示祂拒绝以文士所定的条件来辩论,这可解释他们为何穷追不舍地问祂。他们还是不住的问他,耶稣就直起腰来,对他们说:“你们中间谁是没有罪的,谁就可以先拿石头打她。”根据律法,一个被判死刑的罪人在行刑时,掷下第一块石头的应当是那案子的证人(申十七7),耶稣认为文士是这妇人案子的证人,若要执行死刑的话,他们就该是头一个下手的人。可是耶稣的话对这些指控这妇人之人是一个挑战,意味着他们当中无一人是无罪的,因此就没资格定这妇人有罪。至于耶稣指认他们犯了何罪则不清楚,也许他们也犯了奸淫罪,也许是按着申命记十九15-21所说,是恶毒的证人,因为他们不急于让公道显现,只想让耶稣落入他们的圈套。可是不可能如此,因为在申命记十九15-21里恶毒的证人是作假见证的人,并没提到动机的问题。耶稣说完这话后,于是又弯着腰用指头在地上画字。最好认为耶稣的动作是表示不愿再继续辩论下去。此处没说祂写了些什么,所以没必要去猜测。祂写了些什么在这故事并不要紧,因为文士、群众和妇人都是回应耶稣所说的话,而不是祂所写的字,因此不需记录下来。

  9. 耶稣的动作和话语真是直接切中要害:他们听见这话,就从老到少一个一个的都出去了,只剩下耶稣一人,还有那妇人仍然站在当中。这奇异的回应或许表示他们默认在许多方面自己并不比她好,结果所有人都夹着尾巴走了:群众、文士和法利赛人。现在“只剩下耶稣一人,还有那妇人仍然站在当中”,在她被控诉者放置的地方。

  10-11. 在地上写了第二次字之后,耶稣就直起腰来,对她说:“妇人,那些人在哪里呢?没有人定你的罪吗?”这是整个事件中第一次有人对妇人说话,耶稣不是数落她的罪状,而是问道:“没有人定你的罪吗?”她回答道,主啊,没有。所有控告她的人已走得无影无踪。耶稣听了这话就宣告说,我也不定你的罪。去吧,从此不要再犯罪了!如此的回应显示耶稣对罪人是何等的怜悯,并且强调作者在第四卷福音书中的教导:“因为神差他的儿子降世,不是要定世人的罪,乃是要叫世人因他得救”(三17);“律法本是藉着摩西传的;恩典和真理都是由耶稣基督来的”(一17)。该注意到,耶稣虽然没定妇人的罪,但也没纵容她犯罪,祂告诉她说:“从此不要再犯罪了”,正如祂告诉毕士大池旁得医治的瘸腿者一样:“你已经痊愈了,不要再犯罪,恐怕你遭遇的更加利害”(五14)。

  M 耶稣与耶路撒冷的“犹太人”起冲突(八12-59)

  i 耶稣是世界的光(八12-20)

  若真如大部分学者所认为的,八章1-11节在第四卷福音书的原稿中并没有,那么八章12-20节就应当是接着耶稣邀请群众来到祂面前喝活水的那段(七37-39),(夹在这两段中间的七章40-52节,只是记录民众对耶稣的反应,和犹太官员对耶稣在圣殿中的教导的反应)。

  12. 作者继续写道,耶稣又对众人说:“我是世界的光。”这是第四卷福音书七个“我是+述语”中的第二个(六35、48、51,八12,十7、9、11、14,十一25,十四6,十五1、5)。耶稣是在住棚节的另一个犹太习俗的背景之下作出这个“我是世界的光”的宣告,即每天晚上伟大的点蜡烛礼仪,只有插在这节日当中的安息日例外。拉比律法米示拿(Sukkah 5:2-3)对这些仪式有如此的描述:

  在住棚节的第一个傍晚,他们去到已做了重大改变的妇

  女院,那里安放着一些上头有四个金碗的金灯台,每个

  灯台旁边放着梯子。祭司家族的四个年轻人手上捧着装

  有一百二十罗格(logs)灯油的油罐,爬上梯子将油倒在

  所有的金碗里,灯芯是用祭司穿破的内裤和腰带做成,

  然后将蜡烛点燃,耶路撒冷没有一个广场不映照出Beth

  ha-Sheubah的光芒。

  耶稣在住棚节宣告祂是世界的光;在此节期耶路撒冷每晚都有巨大的蜡烛将每个广场照耀得灯火通明。然而耶稣声称是世界的光,不仅引用住棚节的伟大照明,且是追溯到旧约圣经的预言,特别是以赛亚书四十二6,四十九6和五十一4,那里提到主的仆人,其实就是主自己,说祂是外邦人(世界)的光。

  耶稣应许说,跟从我的,就不在黑暗里走,必要得着生命的光。凡接受祂的教训跟从祂的人,就不再在那恶者权势的辖制之下(参:约壹五19),不再走在无知的黑暗里。也如使徒保罗所说:“他救了我们脱离黑暗的权势,把我们迁到他爱子的国里”(西一13)。在黑暗中的生命至终必定死亡,同样道理,在基督光中的生命至终必定得到永生,它是“生命的光”。作者在楔子中提到“道”时说:“生命在他里头,这生命就是人的光”(一4),来到基督的面前意味着,来到那位里头有神生命的,那生命是人的光,也就是生命的光。

  13. 并非所有的人都愿接受耶稣所说祂是世界的光这话,法利赛人对他说:“你是为自己作见证,你的见证不真。”根据拉比的教导,为自己作证在法律上是无效的,只有别人为他作证时才有效。例如拉比律法上写着说:“比如有两人,一人说:’我是祭司‘,另一人也说:’我是祭司‘,他们的话都不能信。可是当他们彼此作证说对方是祭司时,就能相信”(Ketubot 2:7)。法利赛人控告耶稣说为自己作证。

  14. 耶稣回应说:“我虽然为自己作见证,我的见证还是真的;因我知道我从哪里来,往哪里去。”耶稣从神那里来,也会回到祂那里去(参十三3),祂不受拉比律法中有关证词有无效果的限制,即使祂愿屈就他们的律法(五31-46,八17-18),祂也无需如此做。使耶稣的证词有效的,是祂的对头全然不知的事:你们却不知道我从哪里来,往哪里去。他们不晓得祂是父神差来人间的,不久之后又会回到神那里去,神的钦差的见证用不着人来证实。

  15-16. 耶稣当面质疑祂的对手说,你们是以外貌判断人。由于法利赛人拒绝接受世界之光,当他们作判断时就局限于人的会犯错的智慧中,对于耶稣的教导,他们就犯了令人扼腕的错误。耶稣的对手虽用人的标准判断祂,但祂却说,我却不判断人。就是判断人,我的判断也是真的;因为不是我独自在这里,还有差我来的父与我同在。耶稣不是来人间审判或定人罪名,而是拯救世人,祂将审判权保留着不用。然而,祂坚持说祂若审判,祂的判决也绝对正确,因为祂与法利赛人不同,祂与父神站在一边,祂的判决与父神的旨意一致。

  17-18. 耶稣引用申命记十七6和十九15的话说,你们的律法上也记着说,两个人的见证是真的。单凭一个证人的话不能定任何人有罪,必须有两个或三个证人才行。耶稣说“你们的律法”时,并非指祂将自己从法利赛人的律法中疏离出来,因那也是祂的律法。在旧约圣经里,摩西和约书亚都对以色列人说过“你们的神”和“耶和华你们列祖的神所赐给你们的地”(申一10、21;书十八3),他们并没将自己与神或那地疏离。耶稣是在提醒法利赛人有这样的律法存在,是祂和他们都接受的律法。

  那条律法说两个证人的证词是有效的,耶稣就坚持说祂不是自己一个人作见证,我是为自己作见证,还有差我来的父也是为我作见证。读者应当知道,世上没有比父神和祂独一无二的儿子的见证更为有效。耶稣还有其他的证人(施洗约翰、耶稣所行的神迹、圣经和摩西,五31-47),可是他们与耶稣本人和父神不是同一等级。

  19. 法利赛人以为耶稣是以祂的肉身父亲作为祂的第二个证人:他们就问他说:“你的父在哪里?”耶稣没回答他们问的“你的父在哪里”这问题,而说到他们不认识祂的父亲:你们不认识我,也不认识我的父;若是认识我,也就认识我的父。他们若晓得祂是说神,那可真算是对法利赛人挑衅了,因为他们自认对神的知识多到足以自豪的地步(参:申四7;罗二17)。能显明他们不“认识”父神的证据,就是他们不认识耶稣,他们不明白见到耶稣就是见到父神,在最后晚餐时,耶稣会将此点解释给门徒听(十四8-10)。

  20. 作者以描述耶稣与法利赛人发生对话的地点来结束这段经文:这些话是耶稣在殿里的库房、教训人时所说的。“库房”原文是tō gazophylakiō,直接翻译的话是“库房”。约瑟夫用gazophylakion表示库房,其中放着大批金钱(Jewish War v.200; vi.282),可是耶稣无权进入这些房间,也不可能在那里教导民众。马可福音十二41和43与路加福音二十一1都用了这字,是指百姓将奉献投入的奉献箱,NIV版就翻译为耶稣在这些奉献箱旁教导众人。那是个公共场所,也许在妇女院内(参:可十二41-44),住棚节的晚上有巨大的烛台在那儿点着——是耶稣宣告祂是“世界的光”十分恰当之处。

  法利赛人虽然拒绝祂的教导且认为它们极度危险,但也没有人拿他,因为他的时候还没有到。这是本福音书中说到耶稣的“时辰/时候”九个经节(二4,七30,八20,十二23、27〔2x〕,十三1,十六32,十七1)中的第三个,这是本福音书的一个重要主题。头三次都说耶稣的时候还没有到,后面六个则说到了。所有事件都朝着它发展的时辰,是耶稣得荣耀的时辰,它必须经过祂的受难、复活和升天才能实现。这“时辰/时候”是由神决定,而非耶稣的对头。因此,作者再次说:“没有人拿他,因为他的时候还没有到”。

  ii 我去的地方你们不能去(八21-29)

  在前面八章12-20节里,法利赛人向耶稣挑战,说祂的证词无效,现在在八章21-29节里,耶稣警告对手说,若不改变态度相信祂,他们会死在自己的罪中。

  21. 作者开始写道,耶稣又对他们说:“我要去了。”这是耶稣在住棚节里第三次说到祂要走了(七33,八14、21),可是这次却是带有预兆性的警告话:你们要找我,并且你们要死在罪中。这节期开始时,祂的对手居心不良地到处在寻找祂(七11;参七1),现在耶稣告诉他们,当祂走后他们又会找祂,可是却找不着,因为祂说,我所去的地方,你们不能到。当耶稣离开世间后,祂会回到父神那里,因为他们不信祂,就无法跟着祂去那里,他们因为不信就不能获得赦免,会死在罪中。这警告会在八章24节重复一遍且加以扩大(参八24注解)。祂的对手将不会寻找耶稣——也许还很高兴祂已离开现场——而是找弥赛亚,可是找不着,因为耶稣就是他们的弥赛亚。他们在找别的弥赛亚时,会死在自己的罪中。

  22. 耶稣说的话引起一些困惑,犹太人说:“他说‘我所去的地方,你们不能到’,难道他要自尽吗?”他们怀疑祂会去自杀(这在犹太人眼中是罪孽深重的罪,可是在保卫国土的战争中,却是比被俘或作奴隶要高尚的举止)。此处或许带有一些讽刺意味,“犹太人”问道祂是否会去自杀,其实他们早已计划要除掉祂(七1)。

  23-24. 当耶稣的对头正在猜疑祂所说的话的意思时,耶稣对他们说:“你们是从下头来的,我是从上头来的;你们是属这世界的,我不是属这世界的。”祂的对头像世上所有人一样,是从下头(人间)来的,可是祂不是从人间来的,是从上头(天堂)来的(三13、31,六38-51),当祂回到天堂后,他们无法跟着祂去,也找不到祂。耶稣将八章21节的预兆性警告再重复一次,所以我对你们说,你们要死在罪中。你们若不信我是基督,必要死在罪中。耶稣降生到人间是让相信祂的人不至灭亡,反得永生(三16),可是那些不信祂的人,他们的罪得不到赦免,仍然存在(九41)。死在他们的罪中,是指他们要承担自己罪过的后果(三36),惟一逃脱之法是信耶稣。即使在当时,耶稣仍给祂对手一个相信祂的机会:“你们若不信我是基督”这警告,意味着当时还有机会相信。

  NIV版所翻译的“你们若不信我是我所宣称的那位”中的“我所宣称的那位(和合本:“基督”)”在原文没有。“我是”的原文是egō eimi,在本福音书中被耶稣使用时,它含有不同的意义,在这节里的意思不很清楚,可以如NIV版或中文圣经所加上去的,耶稣在说祂就是祂所宣称的被神派来的弥赛亚。但也有可能耶稣是引用耶和华神称呼祂自己的名字:“我是”,58节也是如此。请参阅增注:我是。

  25. 耶稣的对手向祂发出挑战,他们就问他说:“你是谁?”“你”(sy)在此是加强语气,这问句就是个挑衅:“你以为你是谁啊?”祂的对手知道人们说祂是“那位先知”或弥赛亚(七31、40-41),可是他们不接受这说法(七47-48)。NIV版将耶稣对这挑战的回答翻译为,就是我一直声明的那位。耶稣的这个回答极难翻译78。NRSV版将它翻译为“我干么要跟你说话?”(NEB也类似),若接受此翻译,耶稣就拒绝回答他们的问题,反而问道祂为何需费神跟他们说话。从祂的对手对祂非常不客气的问话来看(“你以为你是谁啊?”),这回答也算合理。如此的解释让八章25b节能顺当地转入八章26节,其中警告说将有审判来临。可是这作法有个问题,因为耶稣后来还是跟他们说话。因此还是用现有的NIV版翻译较好,耶稣回答说:“就是我从起初所告诉你们的”。祂曾公开地说祂是谁:人子(五27)神差来的那位(五23-30、36-38,七16、 28-29、33),神的儿子(五25-26),可是祂的对头完全不接受这些宣称。

  26. 耶稣继续说,我有许多事讲论你们,判断你们。审判这主题在第四卷福音书中相当复杂(见增注:审判),此处是耶稣在回应“犹太人”的不信时说的,祂还有许多关于审判祂对头的话要说,而它们都与父神的旨意相符合:但那差我来的是真的,我在他那里所听见的,我就传给世人。耶稣被差入人间就是要宣告祂从父神那里听到的命令——揭发罪,不错,可是也提供救恩和永生。差派祂来的父神是可靠的,耶稣就是来传讲祂的信息。

  27-28. 当耶稣说到那位差祂来的时,祂的对头不明白耶稣是指着父说的。耶稣明白这点,就说:“你们举起人子以后,必知道我是基督,并且知道我没有一件事是凭着自己做的。我说这些话乃是照着父所教训我的。”耶稣在第四卷福音书另外两处地方也提到“举起”之事,那两处的“举起”都是指祂被钉十字架(三14,十二32),此处也不例外。在另外两处用的都是被动式(“人子也必照样被举起来”:“我若从地上被举起来”),并没说会被谁举起来。在这节耶稣点出祂的对头就是“举起祂”之人,他们将负责把祂钉上十字架。耶稣说当他们将祂举起后,“必知道我是〔基督〕”。

  NIV版圣经在此处加上了“我所宣称的那位”这些字,原文并没有。若是如此,耶稣是对“犹太人”说,当他们将祂“举起”后,就会领悟到祂是祂所宣称的弥赛亚。若不加“我所宣称的那位”这些字,耶稣就是引用耶和华神对自己的称谓(参八24注释),在这节很难确定作者到底是何意思。

  当“犹太人”发现耶稣的真正身分后,不清楚他们到底会欢喜到得救恩呢?还是难过得灭亡呢?从“犹太人”拒绝耶稣和向祂挑战的上下文,和耶稣强烈的回答看来,这发现十分可能会导致难过和灭亡。当他们将祂“举起”且看到被高举的祂驾着天上的云降临后,他们会觉悟到祂是谁,祂没凭己意说话做事,全是照着父神的旨意而行,可是那时一切都太迟了。

  29. 耶稣以下面这些话结束祂与“犹太人”此次的言词交锋,那差我来的是与我同在,他没有撇下我独自在这里,因为我常做他所喜悦的事。由于耶稣总是做父神喜悦的事,父神就不曾离弃祂,在整个圣工期间保护祂,任何想要祂不到期而离世的阴谋都不能得逞(参七30,八20)。

  iii 真理使你们得以自由(八30-38)

  30-32. 作者提到耶稣在前一段的教导说,耶稣说这话的时候,就有许多人信他。然后又接着说,耶稣对信他的犹太人说:“你们若常常遵守我的道,就真是我的门徒。”要作真门徒就须遵守耶稣的教训(直译则为“住在我的话里”),真门徒的标记是住在耶稣的话里,即顺服祂的教诲(参十四15、21、23、24,十五10,十七6)。“信徒”需要这继续留在祂话里的规劝,也许是因为有许多人拒绝它,且蛊惑他们也拒绝它。他们若真“保持在祂的话里”,耶稣就应许说,你们必晓得真理,真理必叫你们得以自由。耶稣说到从罪里得自由(上下文清楚显明),它涉及:不再被定罪(五24),从黑暗(12节)、恶者的权势(十七15;参:约壹五18)和死亡(五24,八51)中得释放。

  33. 这些“信祂”的人不是祂的真门徒,因为他们立即就拒绝了耶稣说的话:他们回答说:“我们是亚伯拉罕的后裔,从来没有作过谁的奴仆。”这是第四卷福音书十一次提到亚伯拉罕的第一次,全都出现在八章后半段(33、37、39〔3x〕、40、52、53、56、57、58节),也全都是“信徒”说他们是亚伯拉罕的子孙且拒绝耶稣的教导。在住棚节提到亚伯拉罕一点也不令人奇怪,因为犹太人的传统认为亚伯拉罕本人也庆祝这节庆且是第一位如此做的(Jubilees 16:20-31)。

  犹太人认为自己是亚伯拉罕的子孙,这是不错的,耶稣也以这说法称呼他们(路十三16,十九9)。可是在某些情况下它却导致他们产生自以为是的想法,认为自己是亚伯拉罕的子孙,就顺理成章地继承神的国度。施洗约翰警告他们不可如此妄想(太三9/路三8),耶稣也警告他们说并非所有的犹太人都能进天国(太八11-12)79。单凭是亚伯拉罕的嫡亲骨肉,就以为一定能继承神的国度,这说法建立在不稳固的根基上啊!

  那些以身为亚伯拉罕的子孙而为傲的“信徒”,被耶稣说若遵守祂的教训就能得自由的话激怒,因为这话意味着他们当时是被奴役的。因此他们回答说,你怎么说“你们必得以自由”呢?此处的“你”(Sy)又是加强语气(参八25),表示他们的话是向耶稣挑战:“你凭什么说我们能得自由呢?”。当时犹太人虽在捆锁之中,在罗马帝国铁蹄之下呻吟,法利赛人仍认为虽被异族统治,他们在灵性上仍然自由80,这些“信徒”也有同样的看法。

  34. 面对这个挑战,耶稣回答说:“我实实在在的告诉你们,所有犯罪的就是罪的奴仆。”这些“信徒”大言不惭地说,身为亚伯拉罕的子孙就有属灵的自由,可是耶稣警告他们说,因为他们仍然犯罪,就仍陷在捆锁中,而他们自己无法从这捆锁中挣脱出来。比耶稣后期的拉比们也用不同的比喻描述罪的阴险诡诈:“起初它像蜘蛛网的细丝,至终却成为船上的粗绳”(R.Akiba,约主后135年),“起初它像个客人,后来却变成家中的暴君”(R. Jicchaq,约主后300年),“起初它像柔弱的小女子,后来却变成强壮的男人”(R. Schemu?l,约主后325年)81。

  35-36. 耶稣用一个家庭的比喻透彻地解释祂刚才说的事:奴仆在家中没有永远的地位,儿子则永远属于家里。此句直译是:奴仆不能永远住在家里;儿子是永远住在家里。此处“家里”原文是oikia,在这句话中耶稣是“儿子”82,祂永远住在神家中,身为圣子,祂有权利将奴隶释放得自由,因此耶稣说,所以天父的儿子若叫你们自由,你们就真自由了。被祂从奴隶的地位释放出来的人,能享受不被审判的自由(三18,五24),也从死亡的权势之下(五24,八51)脱离出来,不再与神隔离,而是被收养进入神的家庭(一12)。

  37. 因为这些“信徒”,将自豪错放在身为亚伯拉罕子孙的事上,就不能接受耶稣对自由的教导。耶稣对他们说,我知道你们是亚伯拉罕的子孙,你们却想要杀我,因为你们心里容不下我的道。“子孙”这字原文是sperma(直译为“种子、后裔”),这些“信徒”自己也在八章33节使用这字。耶稣虽然同意他们是亚伯拉罕的嫡亲骨肉(sperma),可是后来祂却否认他们是亚伯拉罕的真正儿女(tekna)。

  NIV版所翻译的“你们心里容不下我的道”,更好的翻译应为如RSV版所翻的“我的道在你们心里找不到容身之处”(hoti ho logos ho emos ou chōrei en hymin),因为这句话的主词是“我的道”,不是“你们”。耶稣说祂的道在这些“信徒”心中找不到容身之处,是因他们心存偏见,就像撒种人的比喻中,落在路旁的种子一样。

  奇怪的是,耶稣指控这些“信徒”想要杀祂。耶稣晓得人心中所想的,祂也许知道他们的信心肤浅,会很快与祂反目成仇,与他们的首领联手除掉祂。祂说之所以会如此,是因“我的道在你们心里找不到容身之处”。

  38. 耶稣对拒绝接受祂话语的人说,我所说的,是在我父那里看见的;你们所行的,是在你们的父那里听见的。祂的教导全是根据祂在父神面前听到的,他们所拒绝的就是神的启示。这拒绝的心和想杀祂的意念,都是因为他们听从他们父亲的话而行,他们的父亲自然不是他们所宣称的亚伯拉罕,而是那恶者,八章39-44节就会将此事清楚说明。

  iv 你们的父亲是魔鬼(八39-47)

  39-41. 当这些“信徒”听到耶稣说,他们所做的是从他们的“父亲”那里听来的,就回答说,我们的父就是亚伯拉罕。仗着是亚伯拉罕的子孙,他们拒不接受耶稣说他们是别人的孩子。耶稣回应道,你们若是亚伯拉罕的儿子,就必行亚伯拉罕所行的事。耶稣承认他们是亚伯拉罕的子孙(sperma)(37节),亦即是亚伯拉罕肉身上的后代,可是祂不承认他们是亚伯拉罕的儿女(tekna)。耶稣告诉他们,若是亚伯拉罕的儿女就会照着他的榜样去做(保罗在罗马书四12也说了同样的话)。可是耶稣指出这些“信徒”却不如此行,我将在神那里所听见的真理,告诉了你们,现在你们却想要杀我。耶稣再度指控他们要杀祂(参八37)——他们之所以要如此做,是因他们不接受祂告诉他们的真理,是祂从父神听来的真理。耶稣说,这不是亚伯拉罕所行的事。亚伯拉罕以谦卑接受神的话而名扬四海,甚至连他尚不了解的话也接受(创十二1-4,二十二1-14)。说完他们不照着亚伯拉罕的榜样而行之后,耶稣又说,你们是行你们父所行的事。这些“信徒”一听真是怒不可遏,立即回嘴说,我们不是从淫乱生的。或许含沙射影地说耶稣是私生子吧!在何西阿书二4,神透过先知说以色列人是“从淫乱而生的”,因为他们离弃祂去跟从别的神。这些“信徒”意识到耶稣控诉他们是属灵的私生子,立时严正声明,我们只有一位父就是神。现在他们不仅自称是亚伯拉罕的后代,更是神的儿女。如此的声称是有圣经根据的,因为以色列被视为神的儿子(出四22),并且神被尊为以色列的父亲(耶三十一9)。

  42. 耶稣没有否认圣经所说的这个真理,但祂指出这点不能用在他们身上:倘若神是你们的父,你们就必爱我;因为我本是出于神,也是从神而来。耶稣否定这些“信徒”所说的神是他们的父亲,证据是他们不爱从父那里来、在他们当中的耶稣。祂接着说,祂并不是由着自己来,乃是他差我来。他们若不接受神所差来的人,就没资格称神是他们的父亲,正如耶稣在五章23节对“犹太人”所说的:“不尊敬子的,就是不尊敬差子来的父”。

  43. 耶稣点出这些“信徒”根本的问题:你们为什么不明白我的话呢?无非是因你们不能听我的道。祂的道(直译是“演讲或所说的话”)对他们来说不清楚(原文),是因为他们不能也不愿听祂的道。“听”(akouō)这动词的意思不仅是听听而已,而是侧耳聆听或将所听到的行出来。顺服是了解真理的关键所在(七17:“人若立志遵着他的旨意行,就必晓得这教训或是出于神”),这些人不愿意遵行耶稣的信息,难怪不明白这些教训。

  44-45. 耶稣否决了他们所说神是他们父亲的话后,明白说出他们的父亲是谁:你们是出于你们的父魔鬼,你们父的私欲你们偏要行。第四卷福音书提到魔鬼三次,每次都与做魔鬼的工作之人有关,两次说到加略人犹大,一次说他是魔鬼(六70),另一次说魔鬼催促他做事(十三2),这是因为他要背叛耶稣。八章44节说这些“信徒”属于他们的父亲魔鬼,是因他们要照魔鬼的心意杀掉耶稣(参八37、 40)。他们的行为不像亚伯拉罕(39节),反而像魔鬼,因为他从起初是杀人的,不守真理,因他心里没有真理。这些“信徒”拒绝耶稣要他们谨守真理且享受真自由的呼召(31-33节),反而像魔鬼一样,不遵行真理且从起初就是谋杀犯。这也许引用创世记三章的典故,魔鬼在那里引诱人类始祖悖逆神,以致失去永生,他们的罪也延续到该隐,以致他杀了自己的弟弟亚伯(约壹三8也说魔鬼“从起初”就犯罪)。接着耶稣描写魔鬼的本性:他说谎是出于自己;因他本来是说谎的,也是说谎之人的父。“他说谎是出于自己”(NIV译为:he speaks his native language),表示魔鬼的本性是说谎的,且是说谎者之父。这也暗指创世记第三章,魔鬼在那里透过谎言将罪带入世界,就那方面来说,魔鬼就是“谎言之父(始作俑者)”。

  当耶稣告诉这些“信徒”魔鬼是他们的父时,祂是以犹太人对犹太人的身分说话,是指道德上而言。这句话并无反犹情结,整本第四卷福音书也没有反犹情结,它的目的是向所有族群显示神的爱,鼓励犹太人和外邦人信基督且经历永生。

  耶稣说这些“信徒”正准备做谎言之父魔鬼的工作,但我将真理告诉你们,你们却因此不信我(新译本)。这里有个极大的讽刺,他们正准备按谎言之父的心意做事,可是却不相信告诉他们真理的耶稣!这是因为真理戳伤了他们错放在身为亚伯拉罕子孙这事上的骄傲。

  46. 然后耶稣问道,你们中间谁能指证我有罪呢?“指证我有罪”原文是elenchō,在第四卷福音书中另外还出现两次,一处在三章20节,在那里翻译为“暴发出来”(“凡作恶的都恨光,不来接近光,免得他的恶行暴露出来”〔新译本〕),另一处在十六章8节,翻译为“责备”(“他〔圣灵〕既来了,就要叫世人为罪、为义、为审判,自己责备自己”)。耶稣在八章46节向这些“信徒”挑战,要他们揭发祂有哪些使他们不能信祂的罪。祂明知他们找不到,就接着问了一个合逻辑的问题:我既然将真理告诉你们,为什么不信我呢?祂继续追问到底,他们若不能证明祂有罪,就必须面对祂是在说真理的可能性,而祂若是说真理,他们就必须说明为何不信祂。

  47. 耶稣将信与不信的根本原因说出来,先说正面的原因:出于神的,必听神的话。然后说出那些人为何拒绝祂的负面原因:你们不听,因为你们不是出于神。耶稣已告诉他们说他们是魔鬼的孩子——听它的话且照它意思行事。因为他们不属于神才不听耶稣的话。

  v 在亚伯拉罕之前就有了我(八48-59)

  48. 作者现在介绍耶稣其他的敌人,在八章31-47节耶稣对那些不真正相信祂的“信徒”说话,在八章48-59节则是对攻击耶稣的“犹太人”说话,犹太人回答说:“我们说你是撒玛利亚人,并且是鬼附着的,这话岂不正对吗?”这些“犹太人”早已打定主意要除掉耶稣(五18,七1、19、20),欲加之罪何患无辞,就宣告说祂是“撒玛利亚人,并且是鬼附着的”。当时有撒玛利亚人自称是伟大的先知(参:徒八9-11),但被犹太人视为被鬼附之人,这一次不是第四卷福音书中头一次也不是最后一次耶稣被污蔑为被鬼附之人(参七20,八48、52,十20),在对观福音书中,文士不将耶稣所行的神迹归功于神与祂同在,反而解释为“他是被别西卜附着”:又说:“他是靠着鬼王赶鬼”(可三22/太九34,十二24)。

  49-50. 耶稣对这污蔑的话回答说,我不是鬼附着的;我尊敬我的父,你们倒轻慢我。耶稣拒不接受他们毁谤的话,坚持说祂是为荣耀祂的父神而行事,“犹太人”侮辱这位尊敬神的人,因而有罪。耶稣一直强调我不求自己的荣耀。身为荣耀父神的人,祂绝不为自己求取荣耀。祂接着说,有一位为我求荣耀定是非的。父神是审判所有人的法官,并且祂为祂儿子求取荣耀。旧约圣经中的义人,都将他们的案子交在公义的审判官耶和华神手中,求祂为他们伸冤。耶稣用不着为自己辩护或求取自己的荣耀,因为父神自会给祂一个公道且荣耀祂(参十七4-5)。

  51. 耶稣以一个仿佛又愿提供永生给祂对手的方式说,我实实在在的告诉你们,人若遵守我的道,就永远不见死。这句话也是以“我实实在在的告诉你们”(amēn amēn legō hymin)这公式起头,表示祂对对头所说的话极度重要。他们当中若有任何人回心转意愿听从耶稣的话,仍能得到永生这礼物,且“永远不见死”。从耶稣在前面所说的话清楚显示,这并不意味着信祂的人不会经历身体的死亡,因为除了最后一世代之人以外,其他世代之人显然都会死。这是说,基督徒现在所经历的永生,不会被肉体的死亡打断:“信我的人虽然死了,也必复活;凡活着信我的人必永远不死。”(十一25-26)。

  52-53. 作者告诉读者人们如何误解且拒绝耶稣恩惠的话:犹太人对他说:“现在我们知道你是鬼附着的。”他们觉得耶稣被鬼附的事得到证实,且解释说为什么如此:亚伯拉罕死了,众先知也死了,你还说:“人若遵守我的道,就永远不尝死味。”他们以为耶稣是说,凡遵守祂话语的人不会经历肉体的死亡,就指出亚伯拉罕和先知们都死了,且以嘲讽的口吻问道,难道你比我们的祖宗亚伯拉罕还大吗?他死了,众先知也死了。“犹太人”问到:“难道你比我们的祖宗亚伯拉罕还大吗?”令人联想起撒玛利亚妇人所问的:“难道你比我们的祖宗雅各还大么?”(四12)。在这两节圣经里,作者希望读者看出它是种反讽的语气,因为耶稣的确比这两位先祖都伟大。最后“犹太人”以下面这句话向耶稣发出挑战:你将自己当作什么人呢。(“你以为你是谁啊!”的意思)。他们深信耶稣有夜郎自大的毛病,因为祂自称拥有神的特权,能保护人不死。他们相信祂在抬高自己的身价。

  54-55. 但事实与此相反,耶稣回答说:“我若荣耀自己,我的荣耀就算不得什么。”抬高自我是毫无意义之事,耶稣对此全无兴趣。可是祂告诉“犹太人”,荣耀我的乃是我的父,就是你们所说是你们的神。耶稣用不着抬高自己,因为父神会替祂做(参十二28,十三31-32,十七1、5),并且祂的父神就是祂的对头所宣称的他们的神,可是耶稣晓得他们不认识神,就说,你们未曾认识他,我却认识他。这是耶稣无法否认的事:我若说不认识他,我就是说谎的,像你们一样;但我认识他,也遵守他的道。他们宣称认识神,实际上却不认识,因此就是说谎者。可是耶稣若说祂不认识神,那也是说谎,因为祂真的认识神且遵守祂的命令。

  56. 耶稣晓得他们说亚伯拉罕是他们的祖先,只是为了争辩而已,于是说道,你们的祖宗亚伯拉罕欢欢喜喜的仰望我的日子,既看见了就快乐。有两种方式解释这句话,有些人引用创世记十七17的典故,说到当神应许亚伯拉罕和撒拉在松鹤之龄能生儿子的事时,亚伯拉罕喜笑,认为这不仅是指应许生以撒而得的喜乐,更是指弥赛亚要来的喜乐盼望(见Jubilees 15:17,16:19-20)。另有些人则引述Genesis Rabbah 44:22,其中描述两位拉比对神向亚伯拉罕显现之事各持己见:“约哈南·撒开拉比(Johanan b.Zakkai)和亚基巴拉比(Akiba)两人各持异议,一人坚持道,祂向他在今生显现,不是永世。另一人则坚持,祂在今世和永世都向他显现。贝瑞基阿拉比(Berekiah)说:李撒拉比(Leasar)和约西·哈尼纳拉比(Jose b. Hanina)意见有分歧,一个说神将未来向他显现直到那日为止,另一个却说,神从那日开始将未来向他显现”。拉比对神如何向亚伯拉罕显现的实情虽抱持不同意见,可是大家都认定神将有关未来的某些事情启示给他了。其中两人提到神将“那日”启示给他,就是弥赛亚的日子。因此这里是指,耶稣在引述犹太人对亚伯拉罕看见“我的日子”这信仰,亦即弥赛亚的日子。

  57. 我们或许不能确定耶稣这句话的真意,可是祂的对头显然按字面的意思接受祂的话,犹太人说:“你还没有五十岁,岂见过亚伯拉罕呢?”路加福音三23说,“耶稣开头传道,年纪约有三十岁”,这里却说耶稣“还没有五十岁”,着实令人困惑。有证据显示犹太人会说某些人的年纪达到禧年(50岁)或双禧年的岁数(100岁),说某人尚未到五十岁,表示他尚未达到他第一个禧年的岁数。如此说法并非表示他的真正年龄,因此与路加福音三23没什么真正矛盾。死海古卷(CD 14:7-10;参1Qsa 1:13-18)记载一项条件,在昆兰社区若要成为某些职位的候选人,年纪不得小于三十岁,也不能超过五十岁。路加福音和第四卷福音书都没提供耶稣的确实年龄,两卷书都只是反映传统犹太社区对一些公职人员所要求的年龄限制。

  耶稣当然没说祂看到过亚伯拉罕,而是说亚伯拉罕看到祂的日子83。照着他们自己的误解和认为耶稣显然没到五十岁这事,他们认为耶稣是一派胡言,自然也就脱口说出。

  58. 耶稣本着“犹太人”的误解作了一个严肃的回应,又用了“我实实在在的告诉你们”(amēn amēn legō hymin)这公式作开头,耶稣说:“我实实在在的告诉你们,还没有亚伯拉罕就有了我。”耶稣的对头嘲笑祂说祂见过亚伯拉罕的话(这是他们说的,并非祂说的),可是耶稣回答他们的话更令人匪夷所思。祂宣称在亚伯拉罕出生之前,祂已存在(正如神在创世之前就已存在一样:诗九十2)。这话不会令第四卷福音书的读者吓一跳,因为楔子已告诉他们,起初道就与神同在,这道成了肉身,祂即耶稣。可是耶稣所说的“还没有亚伯拉罕,就有了我(原文是‘我是’)”这话还蕴涵了更深的意义。在第四卷福音书里,“我是”(egō eimi)这字从耶稣口中说出时,代表不同的用法(见增注:我是)。这里清楚代表神的名字,是绝对的用法,因此当耶稣对“犹太人”说,“还没有亚伯拉罕,我是”时,祂在出示祂是神的身分。祂或许也在暗示,亚伯拉罕虽然很伟大,可是他活了一段年日之后又死了,但是耶稣与神合而为一,永远是名为“我是”的神。

  59. 耶稣的对头明白耶稣所说话语的含义,由于他们不信祂,祂的话就成了最恶劣的亵渎语。作者说,于是他们拿石头要打他。旧约圣经明文规定要用石头打死说亵渎话的人(利二十四14-16、23;参:王上二十一13-14),照律法来说,他们有权用石头将祂打死,但若耶稣真如祂所宣称的那位,就没犯亵渎罪。后来“犹太人”还有一次也想用石头砸死耶稣,可是这次清楚说明他们如此做,是因深信祂说了亵渎话(十31-33)。可是这次和下一次都未能如愿,这次耶稣却躲藏,从殿里出去了84。所有迹象都显示耶稣躲起来并不是因为害怕,而是因为祂的“时辰尚未到”,祂还会再公开地回到圣殿(十22-23,十二20-22)。

  最讽刺的是,“犹太人”在住棚节拒绝接受耶稣,即转身背对着祂。拉比律法米示大描写在这节庆时,他们每天要举行一个仪式:“当他们(两位祭司)到达东门时,就面朝西方说道:‘我们的祖先在此处面朝东方背对着耶和华神的圣殿,朝东敬拜太阳神。可是我们的眼目却朝着耶和华神’”(Sukkah 5:4)。他们的祭司虽与背弃耶和华的殿、去敬拜太阳神的祖先划清界线,可是当耶和华神差祂儿子代表祂来造访他们时,“犹太人”却转身不接受祂。

基督教圣经 www.godcom.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