丁道尔圣经注释

使徒行传第十八章   七 哥林多(十八 1 ~ 17 ) 

  哥林多和以弗所是保罗宣教的旅程中,最重要的两个城。他在两地都逗留了相当的时间,建立教会,好向邻近地域传福音。他的活动亦同样受到犹太人的威胁,他们像腓立比帖撒罗尼迦两地一样,拉拢地方政府的权势,要阻挠宣教士的工作。他们求助无效,保罗得以顺利地作工。不过,从他给哥林多的书信,知道保罗面对另一种难题,是内部的分化,不平衡的观念在膨大,这对属灵生命成长,比外在的逼迫更加危险。路加并没有记载这些困难(可能是保罗离开后才爆发的);他所注意的,是描述教会的建立(见二十 29 、 30 )。 

  1.   哥林多 是当时罗马亚该亚省的首都。这着名的古城在公元前一四六年,为罗马所毁,后来凯撒大帝重建新城。它的位置险要,在希腊本土与 Peloponnesian 半岛间的地峡上,是沟通的中心,通地峡的南北,也通东西 Cenchreae 和 Lecaeum 两港(十八 18 ;罗十六 1 )。它是个商业中心,吸引了一班犹太人少数民族。现今发现了一所会堂门楣上的碑文,是出自这个时期的 258 。这里道德十分败落,正如哥林多前书所见。保罗离开雅典后,就以这城为目标,正因它位置的重要性。 

  2.  不论保罗到哥林多的动机是什么,也不论他离开雅典时如何灰心失意 259 ,他到了哥林多,却大得鼓励。首先,他遇到一对信主的夫妻, 亚居拉 和 百基拉 。他们是散居的犹太人,丈夫用的是罗马名字(意即飞鹰),妻子亦然,百基拉原是 Prisca 的缩写(罗十六 3 ;林前十六 19 ;提后四 19 )。百基拉的名字多半放在她丈夫之前,表示在信徒角度来看她的身份更重要,亚居拉原籍 本都 ,却是罗马居民。 革老丢 \cs8 下令犹太人迁离罗马(因为犹太人动乱, [ 根据 Suetonius 是基督徒的煽动行径; impulsore Chresto] 。这道谕旨的日期很可能是指基督徒传道,在犹太人社团中引起的纠纷) 260 。这一项出境令可能是公元四十九至五十年,但也未能十足肯定。无论如何,这命令并未能在罗马所有犹太人集团中,完全执行,即或出了境的也势必逐渐潜回罗马。假如罗马书十六章是对罗马写的 261 ,那未成书之时,亚居拉百基拉必然已离开旅居的哥林多和以弗所(十八 18 f . ),回到罗马去了。 

  3 ~ 4.  这里表示他们遇见保罗之先,已经是基督徒了,否则路加必然提及他们信主的经过。罗马必然很早之时就有福音传到,因为是首府大城,旅客往还频密(参二 10 )。两夫妻与保罗还有一样共通点,就是同一 行业 。拉比的宗教律法任务,是不收费的。因此他们必须有别的入息。保罗的职业是织帐棚的 262 。帐棚是用山羊毛的布料造成,称为 Cilicium ,是保罗家乡本土的制品,此外也有用皮革造的。因此,“制造帐棚”可能是泛指“制皮革的人”,这里意思大概正是这样。于是保罗与亚居拉百基拉同住,与他们一起工作,供应自己的需要,又可享受信徒相交之乐。同时,开始了传道的工夫,亚居拉百基拉也自然同工了。如往常一样,保罗利用会堂的集会,为基督的道理 分辩 (十七 2 )。这次在犹太人和参加会堂的外邦人中,布道的工作相当成功。 

  5.  第二件可鼓舞的,是同工 西拉 (在使徒行传这是最后一次提及他),和 提摩太 从马其顿来了(见十七 14 注 )。他们来了,保罗就专心迫切传道( NEB ,参 GNB, NIV 。 RSV 译文未表达出这一点)。根据林后十一 9 ,保罗并没有加重哥林多教会经济上的负担,因为他的需用已由马其顿信徒供应足够了(腓四 15 )。因此可能西拉提摩太来时,把马其顿人的金钱资助带来,使他在哥林多不再分心自养,可以全周作宣教工夫,不单在安息日了。因此,他向犹太人传讲耶稣就是旧约预言的弥赛亚,就更显精力充沛。 

  6.  传道工夫加强,有果子,但也遭到了犹太人反对(也许出于嫉忌,参十七 5 ),他们的话在信徒眼光看来,是属于亵渎性的,于是保罗就离开会堂,但先尽量表明他们拒绝福音的严重后果。他把 衣裳 上的尘埃 抖 下(尼五 13 ),表示相交的关系已决绝,这是他先前也作过的举动(尼十三 51 )。这举动本来是犹太人向外邦人作的,现在的含意就是说在宣教士的眼中,拒绝福音的人,就与外邦人无异,在神真子民中无份。若犹太人至终发现自己果真被弃绝了,是他们自取其咎,保罗已忠心地传讲了,他们的反应,责任不在他身上。从此以后,他理直气壮地不再理会他们,而转向外邦人,包括归化者及其他人(十三 46 ,廿八 28 )。 

  7.  既不能在会堂继续作工,就转向其他地方,找到了一个外邦人的家,他本是归附会堂的(参十 2 )。这人必然是保罗领他信主的。 提多犹士都 \cs8 是个罗马名字,如在哥林多保罗带领归主的几个人的名字一般(罗十六 21 ~ 23 ;林前十六 17 ) 263 。 Ramsay 为他们研究出一个三段的罗马名字,给他一个“该犹”的 姓 ,说他是哥林多的一位信徒,名字出现在及林前一 14 ,及罗十六 23 ,是那位接待保罗,也接待全教会的该犹。这推测十分合理,却无以证实。提多的家就在 会堂隔壁 ,这在相处上并不容易,但对出会堂的人的影响,却占有利地位。 

  8.  搬到附近地点一举,效果甚佳。许多哥林多人听了讯息, 信了主受浸 ;路加特别提出一位 基利司部 \cs8 ,是管会堂的(或管会堂者之一)(参十三 15 )。保罗提及他和该犹,是他替他们施浸的(林前一 14 )。对犹太人来说,领袖倒向保罗一方,必然大大吃不消,而且形势似乎会变本加厉(见 17 节)。赫肯( p.540 )认为基利司布该在保罗与会堂破裂以先信主的,而且保罗搬到提多犹士都的家,也该在早一点时期。这观点认为保罗安排可用的场地,好在会堂不使用的时候可以用,而正因这新场所的成功,引起犹太人的反击。当然,这构想也是可能的,只要把第七节看作不按时间次序放进去的便可;不过,路加这记载也同样合理,同样有可能。 

  9.  路加在此并没有提供什么因由,说明保罗这时所得的属天 异象 ,为要坚固他在哥林多继续工作。不过,读者从使徒行传前面的事迹,知道保罗会预料犹太人的反击,因为保罗夺取了他们的领袖,和许多他们的归附者。此外,记得保罗说他初到哥林多的时候“又惧怕,又甚战惊”(林前二 3 ),需要属灵的鼓励。赫肯( p.540 )的说法更进一层,说保罗通常在一城只停留很短的时间,若没有神的鼓励要他多留,他就会快快离开。不过,保罗在以弗所同样的情况下逗留(十九 8 ~ 10 ),却未见有这样的鼓励,可见这假定不实。事实上保罗在一个地方停留时间,多半足够他建立好教会,除非遇到逼迫,才会离开。 

  保罗的异象从“ 主 ”来的,也就是耶稣。留意这些话的语句,与旧约中神对祂仆人说话相合( Stahlin p.245 ;比较七 9 ;出三 12 ;申三十一 6 ;书一 5 、 9 ;赛四十一 10 ,四十三 5 ;耶一 8 )。新约里把与父神同等的地位和功能给耶稣。旧约逢有神异象的显现,都用“ 不要怕 ”来安抚见异象者的惶恐。不过这里是安慰保罗自己在哥林多迎敌的恐慌。保罗不但不怕他们的行径,更放胆宣告神的话。希腊文的时间式表示,保罗要 继续 讲下去,正如他目前作的一样。 

  10.  这吩咐有主的应许相伴,祂必与保罗同在(赛四十三 5 )。这一类应许是神对蒙召事奉者的保证,他们必能完成祂所吩咐的(士六 12 ;得二 14 ;路一 28 )。既有神的保护,就没有人可以伸手 害 他。再者,神在 城 内有 许多百姓 。这句话的意思与上述连贯起来,就是说神在城中有许多人尚待听福音,因此保罗传道的工作,必不受敌方行径所阻,直到神的计划达成。不过,这话的讲法相当特别,因为用 百姓 来指尚未信主的人,这表示神已预先知道福音工作在哥林多必然大有果效(参十三 48 ) 264 。保罗有了这些话壮胆,就勇往直前,深知它必双重成就,一是他在逼害中蒙保守(十八 12 ~ 17 ),二是传道工作大大兴旺(十八 11 )。路加却不用详细说明应许怎样应验,尤其是第二部份:既然是主的应许,就足以保证必然实现的了。 

  11.  读者要自己推敲,保罗延长在哥林多逗留的时间,传讲神的道,结果许多人加入了教会,这些就留待读者自己去推敲了。那十八个月的确实日期,要从下一节的资料可知。 

  12.   迦流 作罗马 亚该亚 省 方伯 的时候,天上异象的预言就实现了。路加记述犹太人抓住新方伯上任的机会,攻击保罗。 Marcus Annaeus Novatus 是着名斯多亚哲学家 Seneca 的兄弟,是西班牙演说家之子,来到罗马,就被收养在 Lucius Junius Gallio 家里,承用了养父的名字。亚该亚是个二等省份,由尚未取得方伯(是罗马高级知事) 265 阶级的人所统管。因此,迦流就在作了司法官,未作方伯之前,来到亚该亚。他性情驯良,但缠绵病榻。他的死因,是因为尼禄王视他家庭为嫌疑份子。他作方伯的正确年日,可从 Delphi 发现的碑文得知,约在公元五一年七月上任 266 。(官长坐 公堂 之时,犹太人就把保罗带了出去。公堂是个石造台阶,位于城的 市中心 ,遗址如今尚在)。至于保罗是被强力拉到官长面前,还是自愿出庭答辩,则不甚清楚。 

  13.  犹太人所控诉的,就是保罗 劝人不按律法敬拜神 ,这句话若是指劝犹太人违反犹太律法,问题就来了,官方到底是否有责任执行犹太人自己的律法呢?若是这样,这项控诉的重点,就是基督徒没有权利享有犹太教的保障,而犹太教是被视为 religio licita 的就是国家所容纳的宗教。布鲁斯( Book p.374 ),认为他们想把基督教定规为 非法宗教 ,未免太过分了,因为到底是否有这条例,仍有可疑。此外,亦可能控诉保罗劝人违反罗马律法来敬拜,这似乎是犹太人较上算的控诉途径。 Sherwin-White ( pp.99 ~ 107 )进一步建议,说犹太人可能采用 Claudius 的法令,保证他们得享民族传统的安宁,而指控保罗干扰了他们的太平,和一贯的生活方式。 

  14.  保罗原预备答辩的,却被方伯打断了,说根本就不成案。这事迦流需在一般刑事法外作判决,在这种情形下,他有相当裁判的自由,依当地风俗习惯或他自己的机智按正义宣判。可是,迦流回答说,保罗被控的行为,根本就不属违反国法的刑事案;若果刑事案,官员就要审慎侦查,严重处理。 

  15.  相反,这不过是犹太人内部的争论,有关他们 自己律法 上的要求。的确只是关乎言语、宗教,名目之争,最低限度迦流觉得是这样。犹太人必须在他们权力范围内自行处理,方伯无意卷入漩涡去,这事与他无关。所以不管犹太人存心如何,迦流视他们提诉的律法,是他们犹太人自己的律法,他作为罗马司法官,根本没有责任管这些事。 

  16.  最后迦流把犹太人赶出公堂,表示不要再听他们的控诉。到底是字眼上的比喻,还是真施暴力使差役撵他们出去,则不大清楚。不过若犹太人迟迟不散开,后者也很有可能的。 

  17.  最后发生的事件,由迦流的态度,更加强暗示立场,信徒不必怕罗马省方长官干涉犹太人的事情,若实际事情发生,仍可以公开辩论。根据早期的不同抄本(把 众人 当作希腊民众),当时在场的哥林多群众,眼见犹太人在罗马官长面前受挫,就趁他无意干与的良机,发泄他们反犹太人的仇情,把 管会堂的所提尼 打了一顿。这也可以有另一个解释。所提尼可能是站在信徒一方的人,林前一 1 与保罗一同写信给哥林多人的,也有一个叫所提尼,也归依了基督,这也相当有可能。因此可能是,迦流既不肯执行犹太人的法例,犹太人就抓住所提尼,施予三十九下鞭刑(会堂刑法;林后十一 24 )。两种解释中,迦流都是拒绝插手在犹太人的事端上。前者,他容让犹太人受不公之待遇;后者,则他没有保护信徒免受会堂的苛待。 

  258 Barrett, Background , No. 48. 

  259 林前二 3 不应作为保罗在雅典经历的反映。 

  260 Chrestus 和 Christus 读法相同, Tacitus 提及基督徒时用 Chrestiani 。 

  261 并非如一些学者认为是对以弗所说的。 

  262 Haenchen (pp.534, 625) 否认保罗是拉比,或追随拉比的路线,这看法是没有根据的;见廿二 3 。 

  263 有版本作“提多犹士都”( Titus Justus ),不过这不可能是原本字眼,也不可能是保罗的同伴提多,他在使徒行传中没有提及。 

  264 这一节的意思,不该解作因为城内许多使徒,所以反对福音的人就无法害保罗了。 

  265 从公元 15 至 44 ,亚该亚在 Moesia 的管治下,到了公元 67 之后,尼禄王让它与及其他地区,有部份自治权。 

  266 Barrett, Background , No. 46 ,较近期对碑文的研究,并没有对年代更改多少,这年代该是正确的,或仅早一年迟一年而已。见 C. J. Hemer's article in D. A. Hagner and M. J. Harris (eds.), Pauline

  Studies ( Exeter ,

  1980) 。 

  VII  保罗在亚洲的宣教运动(十八 18 ~二十 38 ) 

  一 保罗离开哥林多(十八 18 ~ 21 ) 

  下面几节经文里,路加把保罗的行程浓缩起来,说他从哥林多经以弗所,到耶路撒冷及安提阿,然后又回到以弗所,开始了他宣教工作的下一个主要阶段。若果事实不是这样发生,而路加偏要这样叙述,这是很难理喻的。不过,他的叙述中,有关保罗的动机与活动,也着实引起一些难题。 

  18.  也许由于迦流不肯支持犹太人攻击保罗,就促使保罗逗留在哥林多一段时间。他决不愿留下一个印象,叫人觉得他在逃城,虽然他也觉得城内工作已完成,或该转移做别的工作。他当前的目标,是回叙利亚去,安提阿就是首都,而犹大也是叙利亚的一部份。我们可以假设保罗有个人的原因,要在这时“休假”。他与百基拉亚居拉同行,而他们要去以弗所,这大可解释他为什么要先经以弗所而不直接去叙利亚;其实,这路线也没有什么出奇之处。 

  路加似乎回头补充了一项资料,说到了 坚革哩 ,就是哥林多向东航的海港,保罗就因 许过愿 而 剪了头发 。犹太人向神许愿,是为过去的祝福表示感恩(就如保罗在哥林多蒙保护),或为将来的祝福祈愿(就如保罗前行路程的安全);从上下文似乎切合前者的解释。短期的拿细耳许愿,要禁止喝酒和剪发。完结的时候,就把所有头发剪去,同时在耶路撒冷圣殿里献祭(民四 1 ~ 21 ;徒廿三 21 ~ 26 )。若保罗许的是这种愿,则表示他打算上耶路撒冷去。有学者奇怪何以保罗在坚革哩剪头发,因为没有任何证据说可以在许愿的开头剪发的。这样,另外的看法就是保罗这样做,是结束了先前许过的愿。不过,反对这看法的,说许愿是不能在耶路撒冷以外完结的。事实上,献祭必须在耶路撒冷,剪头发却可以在别的地方( M, Nazir 三 6 ,五 4 )。有些学者认为历史上的保罗,决不会这样死守犹太法规,说这些话完全是路加的虚构,要表示保罗是个忠心的犹太基督徒。此外,或许解经家对于信徒也向神许这样的愿,感到多少尴尬不安,因为这表示信徒与神之间是一种 报酬 的关系。但是,保罗无非想表达对神的感恩,就用当时传统的犹太人方法罢了。他甘愿向犹太人就作犹太人(林前九 20 ;参徒十六 3 ;廿一 23 f . );他的行动在历史上是可能的,在神学上说得通。 

  19.   以弗所 是罗马省份亚西亚的主要城市,位于 Cayster 河口,是入内陆的重要商港。以弗所是个自由港,有自己的公会(十九 39 ),又有着名的亚底米女神庙。这海港如今已淤塞,城址亦已荒废了,但发掘出来的遗迹却是可观,剧场也在其中。该城是各类文化的交杂地,犹太人口甚众,并享有特权。 

  保罗和同行的人来到这里,就 留下 百基拉亚居拉,自己继续前往。至少这是路加原本的用意,但经文却说保罗留他们在以弗所,自己却到会堂去了。似乎这句子由第 \cs16 19 节开始,接到 21b 节去,而中间的话的插入显得有点笨拙。赫肯( p.547 )采取的看法,认为路加加插这些话,是要把以弗所第一位基督徒传道人的美誉,加给保罗;而事实上早在他开始在此工作之先,已有别的犹太基督徒小组在作工了。其实,保罗这时曾逗留以弗所,是不会有疑问的,而且他极不可能不抓住机会传福音。 

  20.  保罗在那里逗留很短,虽然当地人对他的讯息反应十分好,他也不再延期了。根据西方的经文,他想在“节期”以前到达耶路撒冷;虽然可能是抄写者依二十 26 所加插上去的,但也该与事实符合。若这节期是逾越节,那末,保罗就得赶紧动身,因为冬后航线开放,与节期之间的时间很短(布鲁斯, Book p.378 )。 

  21.  于是保罗与他们告别,答应着神许可必再回来。他用的字眼反应一种异教的形式,是基督徒采用过来的(廿一 14 ,四 15 ),也许是由于马太写主祷文相似的字眼所致(太六 10 )。 

  二 保罗往该撤利亚及安提阿去(十八 22 ~ 23 ) 

  22.  虽然第 18 节说保罗的目的地是叙利亚,但事实上他这次归程却先到了该撒利亚。就风的方向来看,似乎船只航行至 该撒利亚 ,就比西流基容易了。西流基是安提阿的港口(十三 4 ),约在西北二五○哩。路加的叙述并没有说明保罗是故意去该撒利亚,还是只因天气而致。接下去说保罗“ 就上……去问教会安 ”,这句话照一般的解释,是说他上去耶路撒冷,见当地的教会;这样,正好吻合保罗许的愿要在耶路撒冷献祭才完结。若这假设不错的话,则保罗每次宣教旅程都始于耶路撒冷,也终于耶路撒冷。保罗也必然会把他自己的工作情况向教会报告。不过,这说法也不是毫无漏洞的,路加可能只是说保罗向该撒利亚教会问安,关键在乎路加用“随后下去”,是否指由该撒利亚海港下到安提阿,而不是由耶路撒冷到安提阿。不过,总括来看,前者看法较可取。 

  23.  保罗在 安提阿 过了一段时间,才开始下一次旅程。他的目的地是以弗所要取内陆路线前往,好在途中探望先前宣教所建立的各使徒团体,在属灵上鼓励坚立他们。 加拉太弗吕家地区 ,大概是徒十三至十四章传道所至的南加拉太地方。不少学者认为这里所提,以及十六 6 所提的(虽然字眼上略有出入),是指加拉太民族,不过这可能性较微。这里的描述至少该包括徒十三~十四章所建立的教会。 

  三 亚波罗来临(十八 24 ~ 28 ) 

  路加未继续叙述保罗回以弗所的故事以先,他加插了亚波罗出现的记载。这样,读者可以了解保罗不在的时候,以弗所发生的事情。亚波罗日后在哥林多教会成为很重要的人物,甚至成为与保罗对垒的焦点。这段经文表示,亚波罗虽然没有受保罗的教诲,但他也在保罗的同侪下受教,所以他也势必与保罗在神学观点上,看法一致,事实上保罗也有这表示(林前三 5 ~ 9 )。 

  24.   亚波罗 是亚波罗尼亚( Apollonius )的简写,他本乡是亚力山大,他一切的才学,都与这一项资料切合。 亚力山大 是个教育哲学的中心,犹太哲学家斐罗,就在这地工作。所以,亚波罗流利的口才,和辩驳的本领,都源于他在亚力山大长大。作为饱受教养的犹太人,他 最能讲解圣经 ,且善用他的知识来服事主。 

  25.  我们不晓得亚波罗在哪里信主。若说他早年在亚力山大信主,理由也很充份,不过,我们对亚力山大的基督教起源,一无所知,最早可知的基督教信仰,则染有诺斯底主义的色彩。因此若亚波罗在那里承受一些窜改了的基督教教义,是不足为奇的。这里描述他的信仰景况,实在是十分古怪的。他在 主的道 上已受了教训,能正确地将耶稣的事教训人,又 心 ( 灵 ) 里 火热(罗十二 11 ),可是他只晓得约翰的洗礼。这描述带来相当困难的疑问:路加是不是说,亚波罗接受了圣灵,却又未受使徒的水礼?又若亚波罗未受使徒的水礼,他何以不与以弗所的十二个人一样受洗(十九 5 )? E.

  Ka/semann 267 对这一点的处理,则认为路加面对当时的异教徒,不能包容像亚波罗这样的自由宣教士,与教会主流不相联系的人。因此他必须说明他要经过百基拉和亚居拉正规的指导,才能作个有效的宣教士。他不敢报导一个人重受浸礼,而他已经有圣灵,又有传道事奉的恩赐。于是他只好营造出亚波罗只受过约翰的洗礼,同时用那十二个以弗所人受洗的事连贯起来,这样希望至少使人对亚波罗产生“联想上的差错”。正如赫肯( p.551 )所说,路加不敢多说,只能说亚波罗“不明白”使徒的洗礼。 

  这种看法面对许多强烈的反对。首先,根据亚力山大早期基督教异端的性质,亚波罗学了一些不太正确的道理,也不足怪。其次,以弗所十二个人的情况,表示有人自以为是信徒,却只知道有约翰的洗礼(除非我们根据 Ka/semann 的看法,否认他们自以为是基督徒)。第三,路加知道有例外的情况,有人分别在不同的时间接受圣灵与受水礼(十 44 ~ 48 )。亚波罗和那十二人的分别,就是他们明明未受圣灵,而他则可能已受了圣灵。第四,也可能有一些施洗约翰的门徒,后来相信了“那将要来的一位,却未奉耶稣的名受洗的。路加是不是避免记载像亚波罗这样有能力的传道人,也要再奉耶稣的名受洗的历史事实?这讲法正好与 Ka/semann 对这段的见解相反,不过,更可能的解释,就是亚波罗既已受了圣灵,就不必用水再受洗了。 

  26.  亚波罗来了,开始在会堂传道,百基拉亚居拉看出他在真道的了解上有缺欠,就接他来私下教导他,好叫他对真道有更正确的认识。我们大可假定他受的必然是保罗代表性的教义了。 

  27.  他所受的教导非常有功效,以弗所的信徒对他十足信任,甚至他要去亚该亚时,他们乐于为他写信介绍给那里的信徒,“ 弟兄们 ”是指以弗所的信徒,是保罗短期工作的果子,也是百基拉亚居拉工作的果效;其中也许包括一些别处来的信徒。从林前十六 19 ,知道他们在百基拉亚居拉家中聚会。 RSV 版本说他们 鼓励 亚波罗去 亚该亚 ,不过经文亦可解作他们鼓励哥林多信徒接待亚波罗。这种介绍信,可见罗十六 1 ;林后三 1 。亚波罗去了不久,就证实他造就教会教会的效能,保罗后来也印证这一点(林前三 6 )。“ 帮助那蒙恩信主的人 ”,可作凭他的恩赐帮助信徒:这两种解释都通,不过后者较可能。 

  28.  亚波罗的特别恩赐,是与犹太人辩道,他对圣经的熟识,使他能以证明耶稣就是弥赛亚(参十八 5 )。因此,他不但是教会的好牧者,也是个有力的布道者。 

  267 E. Ka/semann , Essays on New Testament Themes ( London , 1964),

  pp.136-148. 

  ──《丁道尔圣经注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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