丁道尔圣经注释

使徒行传第七章   三 司提反庭上发言(七 1 ~ 53 ) 

  若长度可作标准的话,司提反的讲辞在使徒行传中,就占最重要的份量了 118 。不过,这篇讲章的用意,学者多有辩论。它的形式是旧约历史的长诵,仔细解释一些似乎不很重要的事,最后的高潮是尖刻地指斥听众。讲员究竟想达到什么目的?这篇讲辞真是对控诉的辩词吗(六 11 ~ 13 、 14 )?其思想是否使徒行传所独有?还是对全本一段小心安排的文字,为增进使徒行传的整个信息?它的结构又怎样? 

  我们认为(根据布鲁斯 Acts p.161 ),这篇讲章有两个主题:(一)神在他们的历史里,一直兴起人来拯救祂的百姓,但犹太人再三抗拒,不顺从神所赐的律法。讲辞先说到神选召亚伯拉罕,建立了国家,又赐他应许(七 2 ~ 8 );接着说到约瑟被兄弟出卖,却蒙神拯救(七 9 ~ 16 );下面详细述说摩西来要拯救百姓,反被百姓拒绝(七 25 、 39 ~ 43 )。(二)犹太人在旷野有会幕,后来所罗门建圣殿,但他们仍陷在拜偶像的罪里(七 39 ~ 43 ),又误解以为神真的住在圣殿里(七 44 ~ 50 )。这两个主题在讲章中混合进行。 

  这两个主题似乎正切合司提反所受的控告。(一)司提反不认为自己攻击律法,或耶稣要改变律法,反倒指出,过去犹太人怎样抗拒摩西,和他所敬拜的神。他们提倡偶像敬拜,抗拒、杀害先知,不守律法。(二)司提反辩论说,犹太人一直有会幕(可以搬动),又有圣殿作为敬拜的地方,但神自己宣告,祂并不拘限在这些地方。因此若司提反说另有敬拜之“地”,实与旧约教训完全符合。 

  这样,这讲章至少达到三个目的:(一)对控告司提反罪状的答辩。他暗示他并没有攻击摩西的律法,反而是律法的护卫者。他说明他对圣殿和敬拜的批评,十分合理。(二)攻击犹太人不顺从旧约给他们的启示,又拒绝弥赛亚,和祂所带来新的敬拜。(三)结果,在整个使徒行传的故事中,这讲章的作用就说明了福音原是先向犹太人传的,他们拒绝之后,就为教会开了门,转离耶路撒冷及圣殿,向外扩展,最后达到外邦人中。 

  我们不否认这讲章是路加草拟的,为要切合整个使徒行传的信息。虽然这篇信息与上述其他讲章,在内容上大有不同,但风格上与保罗在彼西底安提阿讲章的历史部份(十五 16 ~ 23 )十分相近,那篇讲章对早期王朝说得更详细,内容上他又与保罗在雅典的讲章相似,否定神住在圣殿中的错谬(十七 24 、 25 )。此外,它也符合路加的救恩历史观。 

  但这不等于说路加创作这篇讲章,毫无历史根据。字里行间有些特点,可以看出他曾援用文献资料。他的记载,与我们所知有关司提反的其它资料十分吻合。孔瑟曼( p .50 f . )的理论是作茧自缚的典型例子。一方面,他说这番话在风格和主题上,都不似殉道者的口吻;因此,是后来加上的。另一方面,他又说,这番话很切合路加所体会的情景!其实,如果这篇信息真如孔瑟曼所说带有殉道者的风格,我们深信仍会有些评论者认为它是创作的。若路加能够捕捉当时历史的实况,这篇信息当然也可以包括在内。人人都知道,殉道者通常并不只想为自己辩证,而会利用当时的机会,斥责或说服审判官,保罗后来的分诉,就有这个特点(参同柝尔 Stolle )。尼尔( Neil p.115 )说:“这篇演说暗示性很强,不可能是即席出口成章的”。若他说的不错(可能低估了司提反的口才),则这篇讲章也许道出了司提反当时所说的,而路加是用自己的文句把它记下来,写出司提反所发表的言论。 

  很多评论家都察觉,路加在编写这篇信息时,持用了一些文献 119 。有人认为,某些特征(尤其是七 4 、 14 ~ 16 、 37 )流露出摩西五经的撒玛利亚版本色彩,与撒玛利亚人的观点相近 120 。这些资料只限于这篇信息中,证明了路加乃是引用传统的资料。但是对于引用撒玛利亚版本的摩西五经一说,反驳的言论十分有力 121 与撒马利亚的关连即使有,也不算大。又有人找到与希利尼犹太教有关的资料,司提反若有这类思想也不足为奇。司提反对旧约的诠释,与希利尼犹太人的思想,例如斐罗,或许十分相似;不过希利尼犹太教一般而言,强烈高举圣殿与律法。 

  有人想把这篇信息的观点,与其它早期信徒,或使徒团体(例如希伯来书作者) 122 ,拉上关系,但没有肯定的结果。我们恐怕不能根据这篇信息,认为司提反对教会普世宣教的异象,有什么贡献。这篇信息最大的特色,就是对圣殿的批评态度,这是前些时候没有提出来的,而教会说亚兰语的信徒似乎也从未认同这个观点 123 。 

  司提反这种冗长叙史方式,我们可能觉得很奇怪,但在旧约有不少先例(诗七十八,一○五,一○六)。司提反采用这个风格,是要表明犹太人当时的行径,其实与前人同出一辙;而神的作为也一贯未变。因此,我们自然会发现他特意用预表性的话语,而不少说到摩西的辞句,实在是暗示他与耶稣相似之处;所以,虽然全篇只有一次提到耶稣(七 52 ),甚至有些评论家认为,司提反和他的言论,都不符合基督教(而是希利尼犹太人的看法) 124 ,但整篇信息确实是基督徒的观点。 

  1 ~ 3.  作公会主席的大祭司发出询问,司提反的答覆首先是很有礼貌地称呼他的同胞犹太人。他并不浪费时间作开场白,在公会中似乎也不需要,不过希利尼的法庭则有此惯例。他直接进入主题,说神怎样呼召亚伯拉罕作他们的国父。他形容神是 荣耀的神 (诗廿九 3 ),也许一开始他就想强调那位不住人手所造之殿的神的超越性。他特意详述神怎样在 米所波大米 向亚伯拉罕显现。神的自我启示并不只限于犹太地域,更不限于圣殿。米所波大米就是“两河之间”的地域,位于北边底格里斯河与幼发拉底河之间,在今日的伊拉克。不过,希利尼的用法,则泛指更大的区域,包括南面的巴比伦。因此,这儿可包括吾珥所在的地区。 哈兰 位于米所波大米的西北,正处于往巴勒斯坦“肥沃月弯”的路线上。这里所提神对亚伯拉罕的吩咐,是根据创世记十二 1 ,其实是在哈兰发生的。但既然创世记十五 7 及尼希米记九 9 都说神呼召亚伯拉罕离开吾珥,我们也可以推想,在他未往哈兰之前,神的呼召已经临到他。斐罗也同样这样推断。神在吾珥向亚伯拉罕呼召的内容,与在哈兰的呼召相同,这是十分合理的推论,因此不必硬说是路加写错了。此处与创世记十一 31 ~十二 5 的记载不同,是作者有意如此。 

  4 ~ 5.  于是亚伯拉罕顺从神的呼召,“ 离开 ”了本地。起初他与家人住在 哈兰 。这时他似乎仍受 父亲 他拉的管治,他拉没有离开哈兰。根据创世记十一 26 ~ 32 ,他拉七十岁生亚伯拉罕,二百零五岁死于哈兰。创世记十二 4 说,亚伯拉罕离开哈兰时七十五岁。这就是说,亚伯拉罕离开时,他拉一百四十五岁,是他死之 前 六十年,而不是司提反说的死 后 。斐罗与司提反的看法相同,认为亚伯拉罕在他拉死 后 离开;而撒玛利亚译本的创世记,记他拉死时一百四十五岁,因此,显然司提反所用的是创世记的另一种版本的经文。而路加一般是用七十士译本,而创世记的希腊文译本并没有这样一种译本,因此我们可以证明,路加在这里是根据一种文献,而不是自己随意创作。 

  亚伯拉罕的目的地,就是“ 你们现在所住之地 ”。这里蕴含的意思,就是神对他的应许已经应验了,他的后裔正住在应许之地上。对亚伯拉罕来说,这块地则仍只是应许之地而已。他自己并未占有该地,司提反说, 连立足之地 也没有给他,这一辞出自申命记二 5 。甚至神给亚伯拉罕的应许,看来也似是空的,因他 没有儿子 (参罗四 16 ~ 22 ,描写亚伯拉罕对神应许信心之大,在看来绝无可能实现的情况下,仍然坚信)。不错,亚伯拉罕买了一坟地(创廿三),可是司提反不提这事也有道理,坟地不是可居之地,也不是未来地业的标记。当然他在生以撒前后都有儿子,但没有一个是应许的后裔。只有从上来的作为,才能叫应许实现。 

  6 ~ 7.  接下来还有一项应许,以负面的方式预言,亚伯拉罕有了子孙之后,他们会在外邦 寄居 为奴四百年。然后,神要刑罚那苦待他们的人,把他们带回迦南地去事奉祂。神对亚伯拉罕的应许又已实现,因司提反和当代的人得以住在耶路撒冷,在那里敬拜神。同时,这里可能意味他们被逐出巴勒斯坦时,神亦与祂的百姓同在。这预言出自创世记十五 13 、 14 ,内容提到他们在埃及的寄居。 四百年 是一个完整的数目(对照出十二 40 );若与加拉太书三 17 的年代对照,就会产生问题。不过,这是加拉太书注释家所关心的问题,因为司提反只是引述创世记十五 13 而已。第 7 节前半引用创世记,下半部则用出埃及记三 12 的话。在那里神应许摩西,百姓离开埃及后,要在“这山”敬拜神,就是指何烈山(西乃山),而司提反说“ 这地方 ”是指迦南,因此司提反对听众讲的,是将神对亚伯拉罕说的话意译化了,又引用出埃及记三 12 。他把创世记的话进一步引伸,这一点虽然经文表面没有明说,但其内涵很可以说有此含意。 

  8.  神 赐给 亚伯拉罕 割礼 ,作为祂应许的标记。祂与他立 约 ,约的效能则见于割礼这举动(创十七 10 )。这约就是神应许要作亚伯拉罕和他后裔的神,要特别关照他们;在人方面来说,顺服割礼就是遵从神的表记。对割礼司提反似乎没有丝毫反对的态度。割礼只在外邦人加入教会时,才成为争论的要点。雷克( Lake )和卡柏瑞( Cadbury )这样解释本节下半部开始的“于是”:“因此,还未有圣所以先,以色列人宗教的要素都已齐备了。”( BC , IV, p.72 )。这说法也许太夸张,但这段叙述很清楚表明,亚伯拉罕在迦南一无所有时,已经有了神的应许。正因这应许,而他顺服其中的吩咐,以致他得了 以撒 ,又为他 行了割礼 (创廿一 4 );这样,他的后代就传到先祖──雅各的十二个儿子。 

  9 ~ 10.  于是司提反讲到 约瑟 的故事,这是讲章的第二大段( 9 ~ 16 节)。这里记叙的是史实,其中神学的要点是什么,就不清楚了。司提反可能想说明第 6 节的预言怎样应验,同时又暗示百姓对神立的领袖开始抗拒,以约瑟的兄弟为代表;但神始终印证了祂所拣选的统治者。于是故事就由兄弟的嫉妒开始展开,他们因约瑟梦见自己将来升高位(创卅七 11 ),就忌恨他,把他 卖 作奴隶(创卅七 28 ,四十五 4 )。但神却在他的困苦中与他同在,救他脱离苦境(创卅九 2 , 21 ) 125 。神叫他在 法老 面前 得恩典 ,有智慧,能以解释法老的梦,又能策划应付将来的饥荒(创四十一 38 、 39 、 41 ;诗一○五 16 ~ 22 )。留意 智慧 特别与埃及一起出现(七 22 ),路加又用它形容司提反(六 3 、 10 ),和耶稣(路二 40 、 52 )。 

  11 ~ 13.  故事下一段说到雅各家怎样下到埃及去。司提反简略地叙述一件听众熟识的史事,说埃及面临 饥荒 ,亦同时引起全地的大灾荒(创四十一 57 ),特别是 迦南 地(创四十二 5 )。也有人认为这是神对约瑟兄弟的报应;总之,这造成他们要下埃及去的因由;雅各听说那里有粮仓,就派儿子到那里去购粮食(创四十二 1 ~ 5 )。第二次约瑟就 与弟兄们相认 (创四十五 3 ) 126 。 

  14 ~ 16.  结果法老认识了约瑟的家人,他们受到邀请到埃及居留;因此全家人,包括雅各,都下到埃及来了。七十五人的数字是根据创世记四十六 27 及出埃及记一 5 的七十士译本;而希伯来经文则为七十。较大的数目的来由,是把雅各、约瑟除去,而加入约瑟九个儿子中剩下的七个。两者都是指雅各的子孙,或是下埃及的,或是在那儿的。他们都 死 在那里。虽然回迦南的应许尚未应验,他们却埋葬在迦南,表明他们有信心,到了时候,神必实现祂的应许。 

  这段埋葬的叙述,与旧约传统的关系,十分复杂。根据使徒行传,他们都葬在 亚伯拉罕在示剑用银子从哈抹子孙买来的坟墓里 。(一)根据创世记四十九 29 ~ 32 ;五十 13 ,雅各葬在近希伯仑的麦比拉洞里,是亚伯拉罕向赫人以弗仑买来的(创廿三)。(二)约瑟则葬在示剑(书廿四 32 ),是雅各从哈抹子孙买的地(创卅三 18 ~ 20 )。(三)约瑟夫说,雅各其他的儿子(暗示包括雅各自己),葬在希伯仑( Jos., Ant. 二 199 ),这传说亦见于 \cs9 禧年 ( Jubilees ) 及十二先祖传 ( Testaments

  of the Twelve Patriarchs )。(四)示剑当地有这样的传说,说雅各的十二个儿子都葬在那里。因此司提反与旧约不同之处,就是他指亚伯拉罕买的墓地在示剑,不在希伯仑,又加上约瑟的兄弟也葬在那里。(布鲁斯 Book p.149 n.39 )认为,司提反在前面第 2 节中,把亚伯拉罕在吾珥及哈兰的二次呼召,用远程镜头来看,在第 7 节同样处理神两次的信息;这里他也同样把两次迦南的买地合并来看。似乎司提反用的传统,认为不但约瑟葬在示剑(第 15 节下半的“ 他 ” 死了 ,很可能是指约瑟而不是雅各),而约瑟的兄弟也葬在那里。他所以引用创世记廿三章的故事,是要将买墓地的事归在亚伯拉罕名下。他对示剑的兴趣及强调,对耶路撒冷的犹太人听众,意义很特别。因为他们无法否认,约瑟的葬身之地在撒玛利亚,他们所憎嫌的地方。犹大地是埋葬之所并没有什么特殊神圣的意义;是否路加想在此预备读者的心,接受撒玛利亚福音的进展(八 5 ~ 25 )? 

  17 ~ 19.  司提反的信息来到第三段,也是最长的一段,就是关于摩西的事迹 127 。神的 应许 快要应验的时候( 7 节),亚伯拉罕的子孙人数兴盛众多(出一 7 )。高潮发生在一位 不晓得约瑟的 埃及 王 兴起(出一 8 )。意思可能是他不知道约瑟其人,也不知道他对埃及的功绩,或(更有可能)因为面临强有力的以色列民族的威胁,他故意忘记他。于是他欺负他们,苦待他们,要他们 丢弃 婴孩(出一 10 、 11 、 22 )。 

  20 ~ 22.  这时 摩西 出现了。此处将他的生平分为三个阶段,配合他一生的三个四十年(看 23 节)。第一阶段是他早年在埃及的时光。描写的手法是很整齐的三段法,诞生、早年、受教育(廿二 3 及注)。他生下来,就俊美非凡(译注:英译为“在神面前甚可爱”,出二 2 ;来十一 23 ),附加的 在神面前 一词,可能指他得神喜爱(参廿三 1 ),或只是一个希伯来成语,表示他是个非常可爱的孩子(参拿三 3 ,“极大的城”原文字面意为“在神面前的大城”)。他父母违命收藏了孩子三个月,结果也不得不把他丢弃了,但却被 法老的女儿 拾了回去,养 为自己的儿子 (出二 1 ~ 10 )。旧约中虽然没有明明提及,但司提反这里引用传说,斐罗亦如此证实,就是摩西学了埃及一切的学问。下面一句说他 说话行事都有才能 (参路廿四 19 对耶稣的描述),似乎与出埃及记四 10 有出入;不过,摩西当时自贬身价的说辞,并不是事实的真相,他仍是要找一个藉口逃避重任。 

  23 ~ 25.  摩西人生的转捩点,是他四十岁的时候。旧约并没有说出他这时候的年纪,但司提反的讲法与犹太拉比的见解相合;因此,四十这个数目可能只是一个概数。“四十”是一个人“长成”的年岁(出二 11 )。同样,旧约也没有说他起意去 看望 他的弟兄以色列人,不过故事中自然有此含意(出二 11 )。这里所用的字,可能表示是神将这个意念放在摩西心中,就是对以色列民的善意关怀 128 。这关怀由他杀那欺负以色列人的埃及人表现出来。旧约记载说,他把尸体埋在沙土里,不让人知道。司提反必定认为,他乃是不想让敌方的人知道这事,向当局报告(参出二 14 )。司提反认为,摩西的心意,是希望以色列人能明白,他们有一位在上有影响力的盟友,神可以藉此解救他们,就是从为奴的苦境中搭救他们。路加的用意,一定是想让读者看出,摩西和耶稣同样是神子民的拯救者;而司提反的听众是否体会到,犹太人拒绝耶稣为救主,与以前他们拒绝摩西,同出一辙(七 52 ),则未可知。 

  26 ~ 29.  这事以后,立即发生另一件事,证实了司提反的解说。摩西遇见 他们 (以色列人)争斗,就劝他们和睦,以兄弟相待。这里司提反只是概述旧约的记事,原本的故事是说,摩西站在被欺负的一方,责怪那欺负人的(出二 13 )。司提反的说法强调了摩西为和解者的身份。可是他的工夫白费了,那欺负人的激烈地反击,说他以 首领和审判官 自视(出二 14 ),因此他们完全看不出他是神选派的。那人晓得摩西杀了一个埃及人,无形中造成一个威胁,摩西不得不逃亡(躲避法老的忿怒,出二 15 ), 寄居于米甸 。他在那里住了许久,并且成家(出二 21 、 22 ,十八 3 、 4 )。 

  30 ~ 34.  从出埃及记七章可以推断出他杀埃及人之后,又过了四十年 129 。他在 西乃山 燃烧的 荆棘 中看见神的天使,成为他一生的抉择关键。那番景象引起他的注意,他只见荆棘烧着,却没有烧毁,也没有熄灭,就大感诧异。此处说到天使,可能是一种比喻法,指神在荆棘中显现(出三 2 、 3 )。他就近荆棘时,听见神对他说话。司提反把出埃及记三 5 、 6 的次序倒转了,因此首要的重点成为:向他显现的神是他先祖的神,如此就叫人想起神对先祖的应许。下面的描述是神显现的典型例子:人恐惧战惊,神则加以保证。当然,恐惧竟没有完全消除,因为司提反保留了神吩咐摩西把那地视为“ 圣地 ”的话;这里司提反也许是要再次提醒听众,神的显现并不限于犹太地──旧约中最重要的启示地西乃山,也不在应许地之内。不过,这启示的主旨,是神应许要透过摩西拯救祂百姓,从埃及的 困苦 和奴役中拯救出来(出三 7 ~ 10 )。 

  35 ~ 36.  故事的叙述就此中断了,取而代之的是一连串关于摩西的话,希腊版本的行文非常流畅有力。每一句开头都用“ 这人 ”,用了四次之多, 38 节下半与 39 节则用关系代名词起头。这叫我们想起彼得先前的信息中也用类似的方法,说到“这耶稣”(二 23 、 32 、 36 )。这用法在第一句的用心很明显:以色列人在埃及所弃,却为神所立的首领和拯救者,正是“ 这 ” 位摩西 。下面 37 、 37 、 38 的几句,再强调摩西的言行,最后司提反又复述,以色列人所不肯顺从的,正是“这摩西”( 39 ~ 41 )。因此,这段信息的重点,不单在以色列人拒绝摩西,而是他们拒绝神所赐的领导人。这里又是一个预表;犹太人拒绝耶稣,就是神叫祂从死里复活的那一位,是这段话蕴含的意思。第一句话最明显。司提反先提负面:以色列人弃绝摩西,不承认他是 首领和审判官 ;随即强调说,神却差派他 作首领、作救赎 的。首领可以应用在耶稣身上(启一 5 ),五 31 也用这字说到耶稣。“ 救赎的 ”在希腊文是 lytro{te{s ,其动词就是“救赎”的意思。乍看之下似乎很奇怪,在新约惟独摩西得“救赎者”这头衔,而耶稣却没有。不过,其他经文曾提及耶稣拯救以色列人(路二 38 ,廿四 21 ,参一 68 ),信徒读者必可以察觉出其中预表的含意。神的工作(诗十九 14 ,七十八 35 )在此藉天使的声音,从燃烧的荆棘中委托给祂的代理人。因此,实际领以色列人出埃及,又有神迹奇事的相随的,是摩西。这段话引自旧约,但信徒读者必然可以想起,同样的话也曾用在耶稣和使徒身上(二 22 、 43 ;参六 8 说到司提反自己)。 

  37.  这里的预表就更清楚了。司提反提醒听众,摩西亲口预言,有 一位先知 像他的要来(申十八 15 ),早期信徒已看出这预言应验在耶稣身上(三 22 )。早期信徒的用法,大可以解释为何这里引用这段经文;不过,我们可以注意,在撒玛利亚神学中,这是一个很重要的经文,它在这里出现,就更加强了司提反受撒玛利亚观点影响的说法。 

  38.  可是,对犹太听众来说,描述摩西的高潮出现于以色列人聚集在 西乃山 的旷野之时。这里也不乏预表。译为“会”的字是 ekkle{sia ,信徒用这字来称他们的团体;可能信徒发现,摩西与以色列人一同经历旷野的旅程。同样,耶稣也与神的新子民同走地上的旅程 130 ,不过,这不可能是司提反向犹太听众提到这段经文的用意。这段话的要点乃是,摩西为这群百姓接受神的律法,就是神活泼的圣言(罗三 2 )。这是以色列人享有特权的记号。神赐与律法,是神与他们立约的记号;他们顺从这律法,就继续作神立约的子民。司提反含蓄地表达出这个信念。 

  39 ~ 40.  这里是一个转捩点,希腊文的句子从 38 节一直接续下来,司提反说到那当初接受律法的,不肯听从。他们拒绝摩西,不认为他能传律法,并且心里 归向埃及 (民十四 3 、 4 )。更糟的是,他们吩咐 亚伦 为他们 造些神像 引领他们,对正在领受神律法的摩西(出卅二 1 ),又大表亵慢。律法传给他们的时刻,是何等庄严慎重,但他们就已背叛那位赐律法的,转向偶像。尽管听众表示维护律法,效忠圣殿,并控告司提反违背这些(六 11 、 13 、 14 ),但是他们所属的这民族,从一开头,就拒绝神的律法与真正的敬拜。 

  41 ~ 43.  顺着这个思路,司提反的讲章转入新的方向;一直到 50 节为止,以色列拜偶像和圣殿敬拜,这两个主题交织在一起。他从历史概览来发挥这个主题,从旷野漂流直到所罗门的时代 131 。首先,司提反追溯偶像的敬拜;他在 40 节曾经简略提及。这里用了一个希腊字,是第一次出现,很轻蔑的描述以色列人所作的事, 他们造了一个牛犊 (译注:希腊文字一个字)(出卅二 4 )。用牛犊(或公牛犊更贴切)的像来敬拜 132 ,是以色列人一直以来的试探(王上十二 28 ),司提反的斥责,符合旧约作者一向的指控(王下十 29 ;何八 4 ~ 6 )。这种敬拜包括向偶像献祭,不向真神献祭;同时,也表示,神是可以用人手造的,因此更该定罪。在此,司提反又回应了旧约一个强劲的主题(诗廿五 4 ,一三五 15 ;赛四十四 9 ~ 20 )。神对这种自满表现的报应,就是让以色列人满尝拜偶像的苦果。祂 转脸不顾 他们 133 ,正如他们转脸不顾神一样( 39 节),祂任凭他们事奉天上的日月星辰。与这句话最相似的经文,是罗马书一 24 、 26 、 28 ,不过那里是说神因外邦人拜偶像,就任凭他们。 天象 (译注:英译 42 节为 heavenly

  host ) 是指日月星辰(申四 19 ),这些被人视为神明,或灵界活物的居所。尽管神再三告诫他们不可以敬拜这些,以色列人反而一心转向它(代下卅三 3 、 5 ;耶八 2 )。 

  司提反说,这一切正合 先知书上 所写的,就是犹太书卷中的十二卷着作,称为小先知的。他引述阿摩司书五 25 ~ 27 ,取自七十士译本 134 。阿摩司书中的问话说:“你们岂是将祭物献给我呢?”有人认为,这话的语气是期望负面的答案,亦即阿摩司认为他们在旷野的时期,根本没有献祭。但这个说法极不可能,阿摩司的意思更可能是:百姓不单是献祭,更是内心献上对神的顺从。不过,司提反似乎意指他们在旷野中没有献祭给耶和华,而是献给别神。因此,这引句所要印证的是 41 节,不是 42 节上半。引句的下半部( 43 节)描写以色列人抬着 摩洛 的 帐幕 ,就是敬拜摩洛的所在,和 理番神 的 星 ;这些神是以色列人所造的神像,用来敬拜的。 摩洛 是位要将孩童献为祭的神,而 理番神 则似乎是一位埃及神的名字,与木星有关的。七十士译本与希伯来原文的阿摩司书在此有显着的差别,希伯来原文说指着“你们的王撒谷( Sakkuth ),和你们的星神卡弯( Kaiwan )”,这些大概是亚述神的名字。我们在此不必管七十士译本与希伯来原文的关系(七十士译本是意译一段很艰涩的希伯来经文)。这里所要说的,就是希伯来原文也与七十士译本一样,可以表达司提反所要说的。不论司提反用的是什么版本,路加依一贯的惯例,引用了七十士译本。拜偶像的后果,就是被逐到假神的国土去。 

  44 ~ 45.  司提反引用阿摩司,就从摩西时代推进到拜偶像的后期了。这时他又再转回摩西的时代去。以色列人后来虽然抬了摩洛的帐幕,但他们 在旷野 有 法柜的帐幕 ,是神吩咐摩西照所看见的 样式 作的(书廿五 40 )。这是个流动的敬拜所,以色列人抬着经过旷野。第二代的以色列人承继这帐幕,于是他们的 祖宗 ,随约书亚入迦南地的人;神帮助他们把外邦人赶出去,使他们承受那地为业。 

  46.  一直传到 大卫 的时代,他在神面前 蒙恩 ,统一全国,得享太平。于是大卫求雅各的神为祂 预备 (译注:英文作 find “ 找寻 ”)居所。这个不寻常的字出自诗一三二 4 、 5 ,大卫说他无法安歇,直等到“我为耶和华寻得所在,为雅各的大能者寻得居所”(此事可参阅撒下七)。这里有一个经文的困难,“ 为雅各的神 ”一句不及“为雅各家”的证据充足,因此我们应该采取后者,如此,译为“居所”之字意思可能是“敬拜的地方”。至于那是否为帐幕,就如大卫为约柜所预备的(撒下六 17 ),还是一个较为固定的建筑物,并不绝对清楚。拿单回答大卫建殿的请求之时,很坚决地说神从来没有要求居所,但亦说大卫的儿子将为祂建殿 (撒下七 5 ~ 16 )。 

  48 ~ 50.  因此,我们就很难衡量“ 所罗门为神造成殿宇 ”这句话,因其中有含糊的因素。司提反知道大卫蒙神恩宠(虽然他没有提及),神也的确答应建殿之事(王上八)。这里似乎有个对比,就是大卫预备的帐幕(是神所赞同的),和所罗门建的永久居所。后者是人手所造的 135 ,(当然帐幕也是)可能是根据人的设计,而不是照天上来的样式,而且很容易令人有错觉,以为超然的神真住在殿的范围内,像其他偶像一般。当然,以色列人不会不知道这一点,因为所罗门自己说得很清楚(王上八 27 ),而司提反所引用的先知也明说(赛六十六 1 、 2 ):创造天地的主,并不住 人手所造 的殿。这句话是否暗示神住在一个非人所造的殿,正如以赛亚书六十六 2 上所指的呢?不过,若果司提反果真这样想,却没有继续引述下去,就很奇怪了。此处没有充份的资料可以确定司提反心目中是否在想“新殿”,就是教会。他只说到反面的意思,说圣殿敬拜将神的本性赋与一种虚假的限制。 

  51 ~ 53.  司提反无可否认是个名副其实的雄辩家。这时他讲章的辞锋再转,进而直攻听众的态度,指斥他们与自古以来的以色列人一样。他用旧约的语气,称他们是硬着颈项的百姓(书卅三 3 ),完全没有表现出自己有份于神的约。割礼的喻意,就是从心里把狂傲与罪恶割除(利廿六 41 ;申十 16 ;耶四 4 ),耶利米描写听不见神呼召的人,为“ 耳未受割礼的人 ”(耶六 10 )。这种顽梗的态度在 抗拒圣灵 上特别显着(赛六十三 10 ),因为圣灵透过先知说话,如今又藉教会初期圣灵充满的使徒和见证人说话。犹太教中有一个相当公认的传统,就是犹太人在杀害 先知上 有份(王上十九 10 、 14 ;尼九 26 ;耶廿六 20 ~ 24 ;路六 23 ,十一 49 ,十三 34 ;帖前二 15 ;来十一 36 ~ 38 )。司提反重复运用这个控辞,不过他说得更加明确。先知,是指那些 预先传说那义者要来 的先知;“ 义者 ”在此是“无罪”的意思(见三 14 )但这辞显然意指耶稣是弥赛亚 ; 同时“ 要来 ”这名词可证实一向是指弥赛亚的来临。若古时的犹太人以杀害先知来反抗,与司提反同代的人更变本加厉,把弥赛亚耶稣交给罗马人,自取谋杀凶手的罪名。 

  不过,这还不是司提反控诉的高峰,他最后再回到他们领受了神的 律法 的事实,这是经 天使 所传的,是最辉煌的传递方式;虽然旧约没有明文说有天使(除了七十士译本的申卅三 2 ),但这说法已为犹太人传统 136 所公认,早期信徒也如此接受(加三 19 ;来二 2 )。他们所违背的,正是这神圣的律法;这里所指的,是否单单指他们违背了不可谋杀的诫命呢?因此,司提反不单没有攻击摩西,反而指斥听众不守神藉他所传给以色列的律法。 

  118 The literature is immense, See M.

  Simon, St Stephen and the Hellenists in the Primitive Church (London,

  1958 ); J. Bihler, Die

  Stephanusgeschichte im Zusammenhang der Apostelgeschichte ( Mu/nchen , 1963); Scharlemann; WilcKens,

  pp.208-224; J. Kilgallen, The Stephen Speech (Rome, 1976); H. J. B.

  Combrink, Structural Analysis of Acts 6:8-8:3 (Cape Town, 1979); G.

  Schneider, ' Stephanus.

  die Hellenisten und Samaria ', in Kremer, pp.215-240. 

  119 Wilckens, p.208 (但他的理论部份根据,是认定该讲章与使徒行传当时的情况,互不相配。) J. Bihler 及其他作者,则认为这讲章纯粹是路加的作品。 

  120 Scharlemann ,尤其是 p.36-51 ,用这个证据来支持这篇讲章的实质权威性。 

  121 R. Pummer, 'The Samaritan Pentateuch and

  the New Testament', NTS 22, 1975 ~ 76, pp.441-443; K. Haacker, NIDNTT ,

  III, pp.464-466. 

  122 W. Manson, The Epistle to the Hebrews , London , 1954, 见 Scharlemann's criticisms, pp.165-175. 

  123 对照雅各和保罗的积极态度,廿一 23 ~ 26 ;廿五 8 。 

  124 O~Neill , pp.89-94. 

  125 这话是不是一种预表式的暗喻,说神救耶稣出离苦难,又救信徒脱离苦难(徒十四 22 ;二十 23 ),并不清楚。 

  126 有人认为这可以预表耶稣再来,那些在第一次弥赛亚来时不承认他的犹太人,第二次来时会承认他;这个说法不甚可信。 

  127 这一段在那里结束,并不肯定。参七 41 ~ 43 注。 

  128 “看望”这意思参路一 68 ,七 16 。 

  129 “过了”这一动词,也用在原文本的 23 节,字义是“应验”,可能有神在合适的时距行动的观念。 

  130 这个主题,尤其是两种情况的对照,希伯来书的作者便加以发挥。来十二 18 ~ 24 。 

  131 以第 40 、 41 节作为讲章的分段,比一般以 44 、 45 节为分界更好,(虽然这里希腊文的子句是连接的)。这样,司提反的主题“摩西时代”,就到 44 节为止;“从约书亚到所罗门”为 45 ~ 50 节。 41 ~ 44 是两段的桥梁。 

  132 R. A. Cole, Exodus ( Tyndale

  Old Testament Commentary , London, 1973), pp .214f . 

  133 大部分权威人士都是这样说,但 AG 则认为是“他叫他们转向天上的星辰。” 

  134 主要的更动,是以“巴比伦”代替“大马色”;如此就把阿摩司预言以色列北国被掳到亚述(大马色以东)的范围扩大了,包括后来南国犹大被掳至巴比伦。 

  135 这是用来贬抑偶像敬拜的字眼(如赛卅一 7 ; Wisdom 十四 8 )。若应用在圣殿上(参可十四 58 ;来九 24 ),犹太人会忿怒非常。 

  136 Jos., Ant ; 15:136 (but the

  interpretation is disputed); Jubilees 1:29; Testament of Daniel 6:2. 

  四 司提反之死(七 54 ~八 1a ) 

  司提反这番话,引起听众的愤恨,一点不足为怪。他又自称看见耶稣站在神的右边,更是火上加油。群众暴发行动,把他推到城外,用石头打死;这是犹太人传统的死刑。他最后一句话,是为逼迫他的人求赦免,而扫罗的名字就在此时提出,可能是要我们知道这句话对他颇有影响。如此便预备读者进入第九章。 

  这一段主要的难题在司提反之死。他承受了公会的审询,可是他们没有处死刑之权(约十八 31 )。然而他是被石头打死,这不是罗马的刑罚方式。有几个可能性:一种可能是,当时民情汹涌,造成暴力行动;另一种可能是,司提反是由公会合法处决的,理由或许是罗马人给予特准,或许是当时没有罗马官员在任,他们趁真空时期行凶。第一种情形似乎最有可能,但合法行刑也并非决不可能,尤其是事后扫罗可以随即采取逼迫的手段;真空期的说法则不大可能,因为很难把司提反之死(加上扫罗的悔改),延迟至公元三十六~三十七年 137 。 

  54.  司提反的听众对也的控诉,与五 33 所描述的反应一样。 咬牙切齿 是激忿的表现(诗卅五 16 ;路十三 28 )。他们的良心被刺伤,但却绝无悔改之意,也不肯承认这篇信息的真理。 

  55 ~ 56.  虽然司提反已是圣灵充满的人(六 5 ),如今他再度经历圣灵的特别充满,使他得见天上的异象。他定睛望天(此处想像,以空间而言,天堂在天空之上),看见把神隐藏的 荣耀 ,又见到 耶稣站在神的右边 。他喊着说他看见 天开了 ,又看见 人子 。这画面叫人想起耶稣受洗的情景,当时天开了也是神启示的记号。称耶稣为“人子”,在福音书之外很少这样用;这名称几乎全出自耶稣自己的口,教会甚少用这名称来承认主名。这里这样用法,必然是司提反看见耶稣以人子的身份出现,是那受过苦又被神高举的一位(路九 22 );这将成为信徒殉道的模式;同时祂也将在神面前抬举那些在人前不以耶稣为耻,肯效忠于祂的人(路十二 8 )。或许这一点可以解释为何他看见的人子是站着,而不是坐在神的右边(二 34 )。祂站着为司提反在神面前作证,亦迎接他进到神面前 138 。有人认为,这是神让司提反预先得见主再来的景象;或信徒面临死亡时,就会发现基督来迎接他 139 。无论如何,这里的重点是面对死亡的司提反被迎接到耶稣跟前去;其含意为,耶稣既从死里复活,跟从祂的人也必复活。 

  57 ~ 58.  这话对犹太人而言,真是大大的亵渎。庭上的人大声喊叫,用手指塞住耳朵,好不再听这类亵渎的话。接着,群众似乎一下子秩序大乱。没有正式的判决,可见当时没有遵照法律程序。司提反被他们抓住,推出城外,用 石头 打死。后期的犹太法典( Mishnah )对用石头打死制定了程序,但第一世纪却似乎没有遵行,尤其在这样的场合之下 140 。 

  虽然如此,他们也可说遵照了一项程序,旧约规定,因亵渎而处死,必须有见证人在场(利廿四 14 ;参申十七 7 )。这里提到 见证人 ,但却不是说到他们的作用,只说他们把衣裳放在一个叫 扫罗 的人脚前,这是他第一次在使徒行传中露面。犹太法典规定要把犯人的衣裳脱除,这里却是行刑的人脱去衣裳,好方便执行这件恐怖的工作。扫罗在这里出现,大可不必起什么疑窦,他可能参加了基利家的会堂(参六 9 ),因此是攻击司提反集团的一分子。他没有下手投石,只是赞同这事。 

  59 ~八 1a .  司提反最后一句话是为他自己及杀他的人祷告。他像耶稣一样,交托了自己的灵魂。但耶稣垂死时用诗篇卅一 5 的话,把自己交付给神;司提反则把自己交付给异象中见到的耶稣。同样的字句,原来用在父神身上,现在则用在耶稣身上,这是个很鲜明的例子,证明早期信徒把耶稣与父神视为平等层面。接着司提反为行刑的人祷告!亦与耶稣的话相同(路廿三 24 );他这段话与前面指控他们的信息,态度上差异极大;可见信徒一方面要斥责罪恶和人对神的悖逆,为要引人悔改,一方面却应该有牧者的心怀,为他们求赦免。说完这话,他就睡了(参帖前四 14 、 15 ),他是第一个为主而死的信徒。 

  可是,至少有一个在场的人毫不动容,也不惋惜他死。扫罗是不是公会的一员,这里看不出来,但廿六 10 则似乎最好如此解释。则这样一个人信主实非易事,路加在此暗示,扫罗后来的改变何等不寻常。 

  137 S. Dockx, ( Date de la mort d~E!tienne le Protomartyr ), Bib 55, 1974,

  pp.65-73. 他也采用这年代,却因此把保罗信主的日期提早了,也否定了他于掷石处刑时在场。 

  138 R. Pesch, ( Die Vision des Stephanus. ) Apg. 7, 55 f .

  im Rahmen der Apostelgeschichte' Bibel und Leben 6. 1955, pp.92-107,

  170-183 (as reported in NTA 1O, 1965-66, No.578) ,他认为人子站着,是定反对司提反之人的罪,由此就成为福音由犹太人转向外邦人的起点。 

  139 C . K. Barrett, 'Stephen and the Son of

  man', in W. Eltester and F. H. Kettler, ed., Apophoreta ( Berlin , 1964), pp.32-38. 

  140 So J. BlinzIer, in E. Bammel (ed.), The

  Trial of Jesus, London ,

  1970, ch.13. 

  ──《丁道尔圣经注释》 

基督教圣经 www.godcom.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