丁道尔圣经注释

讲道材料   哥林多前书第六章 

  B 告状(六 1 ~ 11 ) 

  有哥林多人在彼此告状,保罗为此斥责他们( 1 ~ 6 ),又指责他们彼此欺诈( 7 ~ 8 );接着他指出一连串行径,是天国所不容的( 9 ~ 11 )。 

  1.  保罗知道总会有争执的了,可是该在弟兄中间寻求解决。他用一个很强的字怎敢( dare )(参 He{ring 作“厚颜无耻”);这在信主的人中是不该出现的。 相争 ( pragma )在古卷中常代表“诉讼”( MM )。 不义的人 ( adikoi ,“无道义”或“未称义”)是指教会以外的人。保罗不是说哥林多的世俗法庭是腐败的,而是说她是由未信主的人组成的。这样的法庭并不依神的律法行事。他不是说外邦的法庭会对信徒审判不公,他乃是说他们根本不该在那里。这个原则犹太人守得很严,《他勒目》( Talmud )有这话,“ R. Tarfon 曾这这样说:无论在哪里有外邦的法庭,即或他们的律法跟犹太人的律法一样,你们也不要求助于他们”( Gitt. 88b ;昆兰集团的人也有同样的律例,见 Millar Burrows 《死海古卷》( The Dead Sea Scrolls )( Secker & Warburg, 1956 , p.235 )。保罗说基督徒更不应该随便了。 

  2.  保罗在这一章用 岂不知 ……?共六次之多;这句强调哥林多人是明知故犯的。 圣徒 有分审判 世界 这句话,出自耶稣的教训(太十九 28 ;路二十二 28 以下);在旧约中当然也有出现于先知书(但七 22 )。耶稣并没有明明地说所有信徒( 圣徒 )有分于审判,但保罗似乎引用作人人皆知的事。第 3 节提到天使,可见这 世界 ( kosmos )也是四 9 同样广泛的意思,指全宇宙有智力的个体。有人认为 审判 是希伯来“统治”的意味。这也有可能,不过,上文论的是法律控诉,不是政府。 事 ( krite{rio{n ),这字“表示审判、试验、准则”,也解作“判审所、法庭”( AS 对解作“案件”表示“存疑”)。蒲纸卷( MM )中,“ Court of justice ”此字常作“法庭”义。这里的意思可能是这样:“你们在最无关轻重的法庭上,也不配作审判么?”(布鲁斯、巴勒特及其他也作同解)。 

  3.   天使 是没有冠词的,叫人留意他们的品质与性格。他们本性上是受造个体中最高层的。但圣徒却 将要审判 他们。既然如此,哥林多人该明白,他们大有能力可以审判 今生的事 了。这里用的希腊字 bio{tika ,指日常生活中的普通事。 何况 ( me{ti ge )是个很强的字眼,新约只有在这里出现,结论就是无可避免的了。 

  4.   若 字的句法( ean 假设式,对比 2 节直述式的 ei )含有很微妙的暗示,表示这样的控诉案是不该出现的。 事 Disputes 也是 krite{ria (见第 2 节),意思是“若你们果真有讼案”(巴勒特)。不过好几个译本与 NIV 同。 NIV 在句末把动词当作命令式, 派作法官 ;这就变成吩咐当地人要从他们中间立审判官,并且选一些 教会所轻看的人 充任。这作法是对裁判事务的轻蔑──连那被“厌恶”的人(一 28 的译法)也可胜任!不过,保罗是否真会这样看裁判官,则大有可疑,况且也很难想像保罗会称任何弟兄为“厌恶”的。这句最好当作问话来读:“怎能把裁判权交付外人,在社区内毫无身分的人?”( NEB ; RSV 及康哲民等亦同)。信徒接受基督,就已立意抛弃世界的准则。因此,再要依循世俗的标准诉之于法,受“无足轻重的人”所判决,是完全不合信徒本质的。 

  5.  “我对你们说:‘羞耻啊!’”( Orr 和 Walther )。先前保罗说他写这信,并不是要叫他们羞耻(四 14 ),但这里不同了。信开头时,保罗谈论智慧,哥林多人以智慧为荣;这时,保罗却问他们中间到底有没有智慧人。 审断 是简单过去式不定词,意思是“作决定”(而不是“开庭审问”)。这字不是争讼的意思,乃是“一同谋求协议”( Grosheide )。 弟兄们的事 是指“弟兄之间的事”, NIV 删略了“弟兄之间”的意思,就少了“弟兄原该合一,却有了争端”这一重意思。 

  6.  一连串的追问,是保罗典型的手法,这里是其中一串:“弟兄告状……?”( NIV 的 instead 是希腊文没有的)。这问句在 而且 截断了。弟兄要告弟兄状,已经够不寻常了,还要告在 不信主的人 面前。“不信主的人”前面没有冠词表示保罗强调他们没有信仰的本质。 

  7. 与弟兄告状,不论裁判结果如何,根本就已是败诉的了。 你们彼此告状 ,可译作“你们获得 审判 ( krimata )”。事情的判决如何已无关轻重,信徒告状之举,已经失败了。“彼此”( among yourselves )暗示了那伤害的影响;基督的身体受了伤害,不是外人。接着来的是更尖锐的问句,说出真正的胜利是情愿 受欺 ,情愿 吃亏 。耶稣教门徒要转过脸来让人打,人抢里衣,连外衣也给他(太五 39 ~ 40 ),而且祂亲自作榜样(彼前二 23 )。但是,哥林多信徒则离开这基本信徒原则甚远。不但如此,连希腊的超卓哲理也谈不上,因为柏拉图也说吃亏胜于亏负人( Gorgias 509C )。 

  8.  他们离开这些教训甚远,不但不愿受欺,更主动欺负人,欺压弟兄。社会上互相欺诈,原没有什么希奇,但在信徒之间就不该存在。加上 亏负的就是弟兄 ,并不表示可以亏负不信的人;不管是什么人,都同样严重。可是作为信徒,不但要爱众人,更要实行“爱弟兄”。在基督里的人,有种独特的彼此关顾。因此,哥林多人犯了双重的罪,犯了道德的准绳,也犯了不爱弟兄之罪。 

  9 ~ 10.  保罗再一次引用常理来说话(见 2 节)。 不义的人 在希腊文中没有冠词,就把重点放在这种人的品格上,而不是把不义的人作为一个类别。在希腊文, 神 字紧接 不义的人 ;成为强烈的对比。不义的人不能在神的国里(见四 20 )。 承受 ,在新约里常常不用它严格的本意,而用作“完全属于”的意思。保罗接着开列十种罪恶,是天国不容的,其中六样出现于五 11 。他加上了 奸淫的 ,和同性恋被动(作娈童的)和主动的(亲男色的)两方。把 拜偶像的 加在强调性欲罪恶的清单上,表示当时异教崇拜中充斥着邪淫。清单的下半段是侵犯别人的罪。 偷窃的 ( kleptai )是指小偷扒手,不是大盗。其他罪恶参五 10 ~ 11 。保罗指出,这样的罪人在神国中无分。 

  11.   你们中间也有人从前是这样 ,这一句话把福音所带来那急刻的转变,不动声色地刻画出来了。初期传道者所面对的人群,并不是什么可造之材,而是标准低下的人,必须神的灵以大能大力才能叫他们转离罪恶,成为基督教会的肢体。保罗三次用强烈的 但 ( alla ),强调他们从前的旧生命,与如今在基督里新生命的对照。第一个动词译作 已经洗净 ,是关身语态,有人认为它与被动式相当( NIV ),但保持原来的关身更好,意思是“你让自己被洗净了”(正如徒二十二 16 )。不少近代解经者认为这是指浸礼,若真是指浸礼,也必然是指内在的转向,而不是指外在的行动。可是,在这段经文中全没有指浸礼的含义,保罗可能用来作喻意式的洗濯(参“祂爱我们,用自己的血使我们脱离(洗去)罪恶”启一 5 )。 apo 这字头表示“完全”洗除罪恶。时态是不定过去式,表示一次完成决定性的行动。 成圣 也是同一时态,说明神的行动,把他们分别出来归自已。 称义 也是简单过去式;追溯昔日他们蒙神悦纳,称他们为义。这是个法律上宣判无罪的用语。保罗用这字眼说明神的作为,因着基督代赎的死,宣告相信的人为义,接纳他们归自己。这里把称义放在成圣之后,有点不寻常,也许这里想强调成圣某一方面的品质。又或如加尔文的看法,三个动词都是指同一件事,不过从不同的角度而已。 

  名字 囊括了主全部性格,祂的全名 主耶稣基督 ,把我们事奉的主的尊贵表明出来。此外,加上 我们神的灵 。基督徒的生活有一种神圣的大能,是神的灵所赐的。留意这句话里出现了所谓“三位一体观念的隐现”,三位一体的教义,就是从这类经文中发展而成的。 

  C 奸淫(六 12 ~ 20 ) 

  保罗前面已提及一宗乱伦的事件(第 5 章),现在论到一般性欲的原则。首先,他指出信徒对身子的看法,决定于神为人所成就的事( 12 ~ 14 )。然后他把这原则应用在各种不同的性欲罪恶上( 15 ~ 20 )。 

  12.   凡事我都可行 ,这里出现了两次,在十 23 又出现两次。看来这句话是哥林多人的口头语,用来维护自己的行为的;大概是保罗在他们那里的时候,从他的教训中引伸出来的。可能当时保罗为强调信徒的自由,超越犹太人的律法主义等等,曾说过类似的话。其他宗教总有一套规条,信奉的人必须遵从才能得教(尤其是食物的条例),禁戒某些食物,往往是救赎的必须条件。基督教却不是这样,信徒要避免行恶,但这并不是赚取教赎的功德。救恩全是恩典,全在乎神在基督里所成就的。信徒并没有篱笆四面封锁禁制,凡事都是合法的。不过,这自由必须在奥古斯丁的格言下实行:“必须爱人,此外你做什么都可以了。”只要按着新约圣经的爱去爱人,这样,就再不用别的法则。不过,哥林多人却没有把信徒的自由,当作无止境的爱,反而成为满足自己私欲的良机。 

  保罗也同意信徒自由这话,但随即加上重要的说明: 但不都有益处 。有些事不是明明地禁止的,不过由于事情的结果不好,信徒就把它摒除了。还有一个要留心的理由: 无论哪一样,我总不受它辖制。 爱德华滋(与屈梭多模相仿)的译法,在字眼上有巧妙的用法:“ All things are in my power, but I shall not be overpowered by

  anything 。”重点在于“不是我”,保罗不容任何事或人辖制自己,他已是“基督的奴仆”,怎能再受制于别的(七 22 ;罗一 1 ,等)?我们很容易在使用信徒的自由的时候,却陷入它的束缚底下。这危机是时时刻刻存在的。 

  13.   “食物是为肚腹,肚腹是为食物” ,似乎也是哥林多人的流行语。吃东西是天然的活动,他们显然认为身体的每种功能都是一样的。淫乱和吃东西一样是天然的需要。保罗反对这样的断语,肚腹和食物是暂时的( Wilson 作“神对肠肚没有永恒的计划!”到了时候,神会把这两样都废坏( 废坏 见一 28 “废掉”)。但是身子却不废坏,乃要改变,得荣耀(十五 44 、 51 ;参太二十二 30 ;腓三 21 )。 身子 与 情欲 , 肚腹 与 食物 ,两者不能相提并论,神设计 身子 不是为 放纵情欲 ,有如 肚腹 是为了 食物 。反之, 身子 是为 主 。多数人都同意 肉体 ( sarx )一字,保罗是用来指人的软弱,罪恶,堕落的景况;而 so{ma ,“身子”,却指人的全面性格,在神眼中的人。“ sarx 是人在创造的关系上,代表了与神的距离;而 so{ma 则在创造的关系上,代表了人归属于神”( J. A. T. Robinson, The

  Body 〈 SCM Press, 1952 〉 , p.31 )。我们不能把身体视若等闲,身体是 为主的 。是我们事奉主的工具,是我们荣耀神的途径。 主也是为身子 ,表示正如肠胃要功能正常,必须有食物,因此若要身子功能正常,就必须有主。只有靠着主赐的能力,我们才能活出当有的样式。 

  14.  复活在早期信徒思想中,占极重要的地位,从使徒行传头几章可见,其实整卷新约也是一样。父神叫儿子从死里复活,并非只叫祂的灵魂在腐朽的身体中超脱,可见肉体也有它的尊贵。肉体的生命成为永恒事物的圣地,复活的真理,不容我们对肉身嗤之以鼻。这里与新约其他经文一样,说明复活是出自父神的作为(虽然有时也说耶稣复活过来)。与此紧连的,就是信徒的复活,保罗在 15 章会详细讨论。这里他唯一要提及的,是用复活来指出身体的重要性。身体既然要复活,就必不可归入可朽坏的类别里。用 自己的能力 一句,是要强调神主动作这事。这里有个十分贴切的呼应,食物是为肚腹,肚腹是为食物,两者的结局都是废坏。身体是为主,主是为身体,而两者都必复活。顺道一提的,保罗论到主再来时,把自己与已死的人同列(如林后四 14 );但他也把自己与活着的人同列(帖前四 15 )。我们没有必要从这些经文推断,到底他以为自己会不会活到主再来那日。 

  15.   岂不知……? 在本章第四次出现,是保罗按读者已有知识的宣告。 肢体 ( mele{ )是身体各部的普通名词(参罗六 13 、 19 )。信徒是基督身体这道理,在别的经文说明得更详尽(十二 12 以下;弗五 23 以下)。这里针对的,是信徒与基督联结得非常紧密;他们是“在基督里”的;是祂身上的肢体。正因如此,性欲罪恶更显可怖。 将 ( airo{ )是“取去”之意;这罪恶之可怕在于把 基督的肢体 正当的功能(事奉基督)挪掉,反成为“娼妓的肢体”(又是 mele{ )。当然,犯罪的人并不真是娼妓的“肢体”,如同基督的“肢体”那个意思。不过,用同一个字眼,能把与娼妓亲密相连的契合描绘出来。那本该只归基督用的肢体,实在蒙受了无比的谤渎。若那哥林多妓女与寺庙有关系的话,情形就更甚了,因为这样就与假神扯上了。保罗强烈的说 断乎不可! 避之则吉。字眼是 me{ genoito “但愿不是”。新约中除了保罗书信外,只有其他一处用这字。哥林多前书则只出现了一次。这是对上述的话激烈的指斥,他绝不容自己有分,“摒诸脑外”! 

  16.  保罗再一次向读者已有的知识入手。他从性行为的本质申述,并非他个人的见解,而是哥林多人所接纳,又是出自圣经的(创二 24 )。 D. S. Bailey 说保罗应用这段经文,以第一世纪的尺度看来,“他对人的性行为的心理体会,实在非常不寻常”。他还继续描写性行为是“一种独特的自我开敞与委身”(布鲁斯引用)。哥林多人对他们性欲的放任,并未仔细思量透彻。谁与娼妓联合,就与她合为一了。“随便的性行为”,其实并不等闲,乃是神圣之举。称为殿的身体,绝不是为谤渎而设的。 

  17.  正如 16 节一样,保罗用 联合 kallao{ ( unites )这强力的动词,是专用来表示各种紧密的联系的。字面解法是“胶黏”;也有形而上的含义,不过都是指很紧密的联系。 16 节保罗用来指与娼妓的肉身联合,性行为把二人连成“一体”。这里用同一动词,表示信徒与主属灵的连结。在灵里结合的,就成为“一灵”。信徒与主合而为一,有“基督的心”(二 16 ),行动也像主。 

  18.  保罗说要 逃避淫行 ,现在命令式的动词表示一种惯性的行动,即“逃避已成了习惯”。除此之外,任何轻缓的手法,都不能着实地处理它。信徒绝不能暂时表面解决它,必须在思想上摒除。保罗继续说,这罪直接击打人本质的根源。他没有说这是最严重的罪,但指出它对身体的影响是独一无二的。其他罪也会影响身体,只有这罪是把“基督的肢体”与别人联合,“把自己的身体摧毁”( Way )。其他伤害身体的罪,如醉酒荒宴,是滥用外面的东西;性欲却是发自内里的,别有其目的,就是要畅快。除了满足情欲,别无其他目的,是罪的泛滥,本身就是罪。哥得说奸淫是人“一种贬格的肉体结合,与信徒属灵上与基督联合绝不相配”。性欲罪恶是 得罪自己的身子 。 Moule 说 人所犯的 ( NIV 插入 other ),无论什么罪,都在身子以外;是哥林多人的一句口号,意思是“肉体性欲不会摇动发动者稳固的‘性格’”。保罗反驳说:“正好相反,犯淫乱的人 正是 干犯了他‘性格’的本质”( IBNTG , pp.196 以下)。 J. Murphy-O'Connor 不同意把“身体”当作“个性”解,他认为哥林多人的想法,是“身体与罪无关……罪发生在人存在的另一层面里”( CBQ , 40, 1977, p.393 )。不论你同意哪一个见解,保罗的回答是:身体是神圣的,又因有复活,身体有它永久的价值。 

  19.  保罗在这一章里第六次用 岂不知……? 指出哥林多人本该熟知的,来告诫他们。前面他提及教会整体是神的殿(三 16 ),这里的身子却是单数的,每一个信徒都是神居住的殿。用的字是 naos ,意思是圣地、圣所、神明的居所,不是用 hieron ,包括整个场地。这就把生命的尊贵全然提升,无以上之。我们无论到哪里,都带着圣灵同往,是神喜悦住的殿。因此,一切与神的殿不相配的行为,都该摒除。这道理应用在淫行上,就显而易见了,但原则的应用却可更推广,任何不配在神的殿的,神的儿女都不该有。 

  这一节使我们明白保罗对圣灵的观念。 圣殿 是神的居所;这是它独特的本质。如今,住在 圣殿 的 圣灵 ,因此圣灵是神。 这圣灵是从神而来 这话,也表明了这点。人里面的圣灵是神所赐的,不是人自己造作的经历的结果,又因 圣殿 属于神,信徒又是 圣殿 ,那末,信徒就属于神了。 

  20.  理由是 你们是重价买来的 (顾思壁作“你们已被买过来,又已付清价钱”)。这里可能有个背后的意思,指付给娼妓的价钱( Ruef 认为这说法“似乎不甚文雅,但哥林多人根本就不是很文雅的人”)。动词用简单过去式,指向过去某一特定的时刻。保罗没有提时间与价钱,也不用多说了。明明是指各各他,基督用生命买赎罪人而言。这喻意是说明救赎,也许正是学者所谓“圣礼的解放令”( Sacral Mannmission )。奴隶可以藉这手续,留起自由的身价,放入神庙的财库去,然后被神所买回来。依规而言,他就属于那神明,但在人眼前,他是自由的了。戴斯曼说这里用的字眼,“正合历史记载中的形式”( LAE , p.324 )。当然,保罗并不是说基督的救赎,与圣礼的解放令完全相等;重要的是所用的词句,而不是详细的步骤。而且,为罪人所付的代价,并非虚构的虔诚,而是真正的代价,基督的受死。结果,把我们领入自由的境地(参“凡事我都可行”, 12 节)。不过,我们是神的奴仆,祂因自己把我们买赎,我们属于祂。 He{ring 对于我们是神的殿,该行事相称,有这样的介说:“人类道德历史进程里,指斥放任主义而不用律法克己或实用主义道理的,这是首创的理论”。因此,我们对保罗论点的始创性与强烈性,都绝不可忽略。 

  如今,责任就在我们了,我们务要 荣耀 神(参罗十二 1 )。“逃避淫行”是消极的,荣耀神是积极的。信徒事奉的最主要动机,不是要达成个人的兴趣目的,而是为神的荣耀。 所以 de{ ,是 e{de{ 的缩写,是“已经”的意思。往往加在命令式上,令语气更加逼切。“尽快做,立即完成!”用简单过去式而不用现在命令式,也与此相合。话里有逼切的语调,不容耽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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