丁道尔圣经注释

Ⅰ 序言(一1-23)   A 问安(一1-2)

  1.所有保罗书信的开头都很相似。按照当时信件的格式,先写作者的名字,然后是读者,跟着才是问安。但是,传统的格式在此被提升到更高的层次。作者和读者,是从双方在基督里与神的关系被提及;传统的问安亦变成基督教的祝福。

  保罗最常自称为使徒。这个称谓,基本意义是“受遣者”,意指尊贵的特权,神的催逼,以及加诸在他身上的使命。他只能从自己蒙差遣把福音带给万人的角度,来理解自己和他人的关系(参:林后五16)。这身分是奉神旨意而得的;这话不单是指得神的允许而已,同一个字在第5、9、11节的用法,清楚证明这是神特定的旨意,要保罗成为在祂权下的人,保罗写作的权柄亦来自于此。他一再强调:蒙召不是由于他个人有什么美德(参:林前十五9;加一13-15;提前一12-16),权柄也不是自取的。两者完全都是从神而来(特别参:加一1)。保罗之所以能够持守圣召,原因就是在此:特别是他的使命遭遇阻挠之时,更是靠此坚立。

  第一章有好几个字眼,必须顾及旧约的背景,才能完全理解其中的真义。新约对基督徒的常用称谓圣徒,就是其中的第一个用字。希腊原文hagioi一字,是“圣者”的意思。在旧约时期,会幕、圣殿、安息日、百姓都是圣的,因为这些都是已经分别出来,用以事奉神的事物。按这字的意思,百姓称为“圣徒”并非由于一己的功德,而是因为神把他们分别出来,他们亦因此蒙召要过圣洁的生活。因此,这字表达的是每个基督徒所蒙圣召的尊贵和责任,而非只是一小撮人能够达到的成就。我们在导论中讨论受书人之时,已经提到过几个最好的抄本里面,都没有“在以弗所”这几个字。然而按照原文的文法,此处几乎无可置疑的必须有一个地名。22因此我们的结论是,以弗所很可能只是本卷书信几个目的地其中之一。

  有忠心(pistoi)是新约形容基督徒的经常用语,可以指有信心的人,也可以指有忠心表现的人(“忠”和“信”在原文是同一个字)。本节可能同时包含了这两个意思;他们是信徒,并且蒙召要忠心。他们是信主的人,但在基督耶稣里一语的含义,却远比单单指出他们信心的对象来得更为丰富。这句保罗的惯用语,差不多概括了他对福音的理解,在本卷书信中用得尤其频密。单在第1-14节,与此等同的用词就出现了十一次之多。基督徒不但要信祂,他们的生命也是在祂里头。根怎样在泥土里,枝子怎样在葡萄树上(参:约十五1及下),鱼怎样在海中,鸟怎样在空中,基督徒的生命也怎样在基督里面。从物质的层面看,信徒是在世上生活,但在属灵上,他的生命却从世上被提升到基督里面(参:西三1-3)。保罗在歌罗西书一2向读者的问安中,“在基督”和“在歌罗西”这两个片语刻意并列。这暗示了基督徒无论身在何处,环境怎样艰难,所受攻击是来自物质主义还是异教,遭遇危险是被政府的权势吞灭还是被非信徒的生活压力胜过,他们已经在基督里。这并不是不可思议的空话,而是十分实际的真理:基督徒只要忠于所蒙的圣召,就不会试图倚靠自己,或走出基督旨意、主权或慈爱所定的范围以外,也不会向世界寻求引导、支持或力量。他们一切的满足和所有的需要,都能在祂里面得着,不必在任何其他地方或向其他来源寻求。“受洗归入基督耶稣”(罗六3),暗指了基督徒应有的生命,因为洗礼正是进入这种生命的外在表征。这同时包括了另一个真理:基督徒的群体是以教会——亦即基督身体——的形式存在。

  2. 希腊文中普通的问安用语是chairein(参:徒十五23,二十三26;雅一1);保罗在此使用它的同源字恩惠(charis)。平安(shalōm)则是希伯来文中的普通问安话,例如主差遣七十人时就曾经提过(路十5)。一如保罗所有的问安一样,本节将恩惠和平安放在一起;可以这么说,保罗把基督一切的赏赐藉这两个词汇概括起来。因此,问安就成了祝福或祈祷,向神祈求读者能够充分认识到神的恩宠是白白赐下、人不配得的——神藉这恩宠使他们与自己恢复正常关系,并将一切所需加在他们身上(参看三2注释有关charis的讨论)——又祈求他们能以与神和好,心中得着平安,彼此间有和睦。这两个字眼,其实是以弗所书,甚至是基督福音的两大主题。恩惠、平安是从万有之源神我们的父,以及藉自己作为把它们带给人类的主耶稣基督那里来的。

  B 赞美神在基督里的旨意和福气(一3-14)

  3. 简短问安之后,在还没有为写信对象的安康表示感恩(15-16节)之前,使徒就开始一赞美的凯歌——全首诗歌是一句无从分析的长句,一个接一个的概念,环环相扣。数算神的祝福并没有特定的次序:先数算一个祝福之后,自然而然就联想起第二个来——首先是拣选,然后是儿子的名分,意味赦免的救赎,认识神对万有的旨意,(犹太人和外邦人所同有)成为祂子民的高贵权利,最后是作为得基业凭据的圣灵印记。

  贯彻这首伟大荣耀颂的,有三个音符。第一,神从亘古到永远使万事按祂完美的旨意成就。一切历史、每一个人、天地万物,都包括在祂的旨意之中。过去、现在、将来,都包含在这首荣耀颂,以及父、子、圣灵的工作里面。第二,这旨意已在基督身上成就,故此人类所能得到一切的福气,都在祂的里面。第三,这首荣耀颂有一个实际的目标:神子民的生活要“使祂荣耀的恩典得着称赞”(弗一6)。

  本段以犹太人祝福的形式开始。希腊文eulogētos,和合本译作愿颂赞归与(blessed)在新约中只用于神。惟有祂才配得颂赞。人得到祂的赐福,就算为蒙福;人因着神对人类和全世界白白的赏赐而赞美祂时,祂就得着称颂(译按:旧约希伯来语动词bārak,以人为对象时,和合本译作“祝福”,以神为对象时则作“称颂”;英译本一贯译作“bless”;但“bless”在新约只用于神)。但最重要的一点,则是神以我们主耶稣基督的父神(God and Father of our Lord Jesus Christ)之身分得着颂赞(参:罗十五6;彼前一3;启一6)。因为祂是藉由基督,向我们彰显祂至高的启示。作为儿子,耶稣基督是父神完美的形像(参:约一18;来一1-3)。

  曾赐给(who has blessed),在希腊原文是个不定过去分词,它可能是指从前初次接受这些福气的时候,也可能是指神把这福气赐给人类之时。但是,其实没有拘泥于这词的时态之必要。各样属灵的福气(every spiritual blessing),表示福气川流不息地从祂而来。我们理解这些福气,不应单单从最容易想到的物质角度,而是当从包括物质,但超乎物质的属灵角度。因为要能够真正珍惜眼见的一切物质,必然立基于对属灵事物的真正享受。

  天上(in the heavenly places)一语,将这点解释得更加清楚。它所指的,是个“看不见的属灵环境,与能见、能摸,我们称为地的环境相对。这是眼不能见之善恶势力,互相争斗要支配人类个别与群体生活的层面”(凯尔德)。“天上”这个词,在以弗所书中出现了五次。基督被提升到“天上”(一20);神的智慧要被“天上”一切执政、掌权的得知(三10);在描述与邪恶势力进行属灵争战的所在时,也用了同样的词汇(六12);而与本节主题最为相近的,则是二章6节说基督徒“与基督耶稣一同复活,一同坐在天上”。他们的人生被提升至平庸之上。在世,但亦在天,不受必会过去的物质所限制(参:腓三20)。现在,只要是在基督里,生命已经是天上的生命了。

  4. 神的旨意从创立世界以前已经存在的事实,证明它属天而不属地。加尔文(John Calvin)说得好:拣选是一切福气的“基础和第一因”。并且,拣选的教义贯彻全本圣经。以色列蒙拣选,并不是由于什么美好的德性,而是作为成就神永恒旨意的器皿(参:申七6-8;赛四十二1,四十三20-21)。新约肯定拣选的原则,但拣选不再有国别的限制——这是以弗所书将会发展和详述的真理。拣选或预定的教义,并不是争论或臆测的焦点;也不是与人类自由意志这个不证自明的事实相对立。这教义带出一个新约不曾试图解决、人类有限的理智也无法完全明白的悖论(paradox)。保罗同时强调神主权的定旨与我们的自由意志;并向全人类提供恩典的福音。然后,基于下列两个理由,他向已经接受的人宣告拣选的教义;事实上,在约翰福音十五16,罗马书八29,帖撒罗尼迦后书二13,提摩太后书一9,彼得前书一2等经文中,保罗亦有同样的宣称。首先,基督徒必须了解,他们信心的根基完全建立在神的工作之上,任何在乎他们自己的事物都不可靠。一切都是主的工作,并且也依照祂的计划——祂在创立世界以前所定的计划。因此,人毫无夸口的余地。第二,神拣选我们,是要我们在祂面前成为圣洁,无有瑕疵(参:五27;西一22)。拣选的目的不单是救恩这么简单,更包括了圣洁生活。用二章10节的话说:我们是“在基督耶稣里造成的,为要叫我们行善,就是神所预备叫我们行的”。我们是“预先定下效法祂儿子模样”的(罗八29)。

  因此,基督徒人生的理想和鹄的,是完全的圣洁(参:太五48)。从正面看是献上生命(参看一章1节的注释),从负面看则是全无过失。本节译作无有瑕疵的amōmous ,与腓立比书二15的用法相似。这字的用法,与旧约祭礼相关。只有完美的祭牲,才能献上给神(如:利一3、10)。所以,希伯来书九14说:基督在道德和属灵上,“将自己无瑕无疵献给神”(参:彼前一19)。基督徒的生命也当“无有瑕疵”,不仅按人的标准如此,更要在祂面前无瑕无疵。祂是能够察看每一个人行为、思想、言语的那位。(有关使徒强调人生每时每刻都在神的眼前这一点,请参看罗一9;林后四2;加一20;帖前二5)

  5. 因爱(原文作“在爱中”)这两个字可以解作是下句的一部分,也可解作是上句的一部分。古今译者和解经家见解各异,证明我们对于作者原意是不能武断定论。RSV的翻译作“祂在爱中注定我们成为祂的众子”(和合本作因爱我们……预定我们……得儿子的名分;参NIV)。这译法可能没错,最低限度它是整个段落所强调的真理。然而这片语在句子中的位置,以及它在本书其他地方(三17,四2、16,五2),都是指人的爱而非神的爱,这支持了AV、RV和NEB的译法:“使我们在祂面前,在爱中圣洁而无瑕疵”(AV)。如此,这话的重点就是圣洁的人生惟有在爱中,并且藉着爱,才能达到完美的地步(参:帖前三12-13)。

  RSV的“注定”,RV以及和合本都作预定:希腊文proorisas一字,直译是“预先挑选”的意思。它只不过是另一个字眼,表明神为祂子民安排之计划,是在亘古以前定下的这个事实。这计划就是藉着耶稣基督得儿子的名分。人是为了与神过团契生活,作父神之子女而被造的(创一26;徒十七28)。这权利因犯罪被剥夺,但靠着恩典,儿子的名分却在基督里,藉着基督得以恢复(约一12)。形容这概念的最佳词汇是“收养”(adoption,中文一般译作“儿子的名分”;参:罗八15、23;加四5);因为作为养子养女并不是与生俱来的,而是靠恩典得到的权利,在家庭之中,享有与亲生子女同等的地位。

  这些事是神“照祂意志的定旨”(RSV:和合本:按着自己意旨所喜悦的)作成的。两个词都是指祂的旨意和主权的爱。“定旨”(eadokia;所喜悦的)在圣经有两个意思。它有时是指对某人所存的善意(参:路二14);但在没有提及有人感受这善意时,它就解作“定旨”。后者与本节和第9节的上下文理相符(参:太十一26)——但本节也可能含有第一个意思。巴斯(Markus Barth;AB)说得好:“本节暗示了随同明亮善意而来的快乐。高歌赞美神的人……对神喜悦施恩作出了回应。”

  6. 本节使他荣耀的恩典得着称赞一语,在这个段落的第12、14节一再以“使他荣耀得着称赞”的方式出现——就像诗歌每节之后的副歌一样。把希腊文名词作形容词用,译为“荣耀的”,可能使它丧失了原有的力量。神的荣耀含有祂自我启示的意思,而“祂恩典的荣耀”(AV)则是“祂自显为满有恩典的神”(斯托得:参:出三十三18-19,三十四5-7 )。正如以色列被拣选,为要赞美祂而活(赛四十三21),在基督里被接纳为祂子民的人,也必须表明父神恩慈的本性,使祂得着荣耀(参:弗五1;太五45;路六35)。恩典一词的含义太丰富了,保罗不能轻轻带过(参:一7,二7),必须加以阐述。他在爱子里所赐给我们的,所用的希腊文动词Charitoō,源于名词Charis“恩典”。(参较一19、20,二4,四1的结构。)它有时被解释为“祂藉以使我们能够恩慈待人的恩典”;屈梭多模(John Chrysostom,引自艾博特)这么说:“就如将一个大麻疯的患者,变为可爱的年轻人”。然而更合符上文下理的,是把它解作“祂恩宠我们的恩宠”,或如RSV的翻译“祂白白赐予我们的恩典”。这里所指的是神客观性的恩典,是我们不配得的恩宠,而非因为我们作了任何德行所得的恩典。

  本节再次强调,这恩典是祂在爱子基督里的。这个描述曾经用作以色列的称号,并成为以色列最伟大代表的尊称,即“弥赛亚”。但是它并没有失去字面上的意义(参:太三17,十七5),歌罗西书一13平行经文的“爱子”就是证据(和合本两处经文都作爱子,其实以弗所书原文是“所亲爱的”,歌罗西书则作“祂所爱之子”)。如戴尔(Dale )所言:“基督永远住在神无限的爱中,我们在基督里时,神对基督的爱就奇妙地属于我们。”

  7. 接下来的是救赎之福,因为我们更需要的恩典,是救赎性、恢复性的恩典。(本节第一句原文直译作“我们在祂里面藉祂的血得蒙救赎”。)这救赎是“在”基督里的——不仅是藉着祂,更要住“在祂里面”(参:罗三24;西一14)。在此,旧约再一次为我们提供了理解的背景。如果土地或人成为他人的财产,旧约规定了容许原主赎回产业的条款(参:利二十五25-27、47-49;民十八15)。再者,以色列人基本上也是得赎之民。他们在埃及曾经是奴隶,后来因着他们自己的罪愆,又在巴比伦为奴。神却救赎了他们,他们亦因此成为祂的子民(出十五13;申七8;赛四十八20,五十二9)。救赎的基本概念,是把自由给予一个已经归属别人的人或物。在新旧两约中,有时都没有特别提到救赎的代价,在某些地方,这个字有时只有释放的基本意思(如:路二十一28;罗八23;来九15)。然而,保罗往往心系救赎所付的昂贵代价,这一点在新约好几处地方都很明显(参:徒二十28;林前六20;彼前一18-19;启五9)。

  在此,我们不能肯定地说保罗明言救赎的代价,但他立刻指出这是藉这爱子的血所成就的。他亦会毫不犹豫地指出解放的途径,其实就是赎价;例如逾越节的祭就与百姓得赎有关。然而,大部分旧约中的祭,其主要目的都是消除罪愆。深入百姓心底的信息,罪愆无法轻易消除。罪,需要祭牲:“若不流血,罪就不得赦免”(来九22;参:利十七11 )。基督满足了旧约祭礼系统一贯坚持的需要。祂的死,意味着血已经流出作为赎罪的祭;这一点又可以从罪被击败,人从它捆绑中得释的角度来说。如此,献祭就是救赎——亦即过犯得以赦免——的途径。罪使得思想、意志、肢体被捆绑,赦免就是得自由。本节所用的字眼aphcsis,直译就是解开一个人所受到的捆绑。保罗说,这赦免是照祂丰富的恩典,这恩典的丰富是人所不能尽明,更远超地上一切的财富(参:太六19-20;提前六17-19;来十一26)。使徒在以弗所书六次提到神的丰盛,祂把丰富的恩典、怜悯、荣耀启示给人,提供给人(一18,二4、7,三8、16),这是保罗独有的表达方式(参:罗二4,九23,十一33;林后八9;西一27,二2)。神的赐予不仅是从祂的丰富中分派一部分出来而已,更是照祂的丰富之量度赐予人,换言之,祂的赐予与祂的丰盛相称(参:腓四19)。

  8. 保罗仍未道尽他对恩典的描写。神充充足足地,把这恩典赏给我们。所用的希腊文动词,表达了神的赐予格外地充足,就如喷泉从丰沛的水源流出一样。并且,靠着祂的恩典,基督徒可以期待丰盛的人生(帖前三12,四1、10)。

  9. 诸般智慧聪明,是使徒数算的第四个福气。神不单只是接纳和赦免我们。祂使他们与自己和好,成为儿女,又光照他们,让他们明白祂的旨意。这个片语在RSV中与下面的句子相连,其他译本则连于上句,但对其基本意义影响不大。不少古希腊作者对智慧(sophia)和聪明(phronēsis;NASB作insight;吕振中作“明达”)都有不同的解释。这两个字虽然不是经常都有差别,就本段而言,分辨两者似乎是合理的。罗宾逊给智慧的定义是“能够看清事情核心,知道其中真相的知识”而聪明他则解作“能够导致正确行动的理解”。这解释如果正确,神的智慧,就不单只是初期教会时,诺斯底派自夸拥有的那种纯粹理智或纯学术的高级哲学,更是日常生活细节得以明白理解的源头(参:腓一9-10)。巴克莱(W. Barclay)说得好:“基督给人能力,可以看见终极永恒真理,又能解决每时每刻的问题。”

  这种智慧聪明所以可能,是因为神启示了祂对于人生的目标和宗旨,以及其中细节的旨意(参:西一9)。祂使人知道的事物,使徒称之为奥秘。mystērion一字,在古希腊文中有两个不同的意思。它可以指一种只有加入某种组织的人才能晓得的秘密仪式或知识,又可以指任何的秘密。七十士译本用它来形容神所启示的事物(如:但二19),以及搬弄是非的人所讲说的秘密(如:传道经二十二22)。启示文学的作者描述“奥秘……在天上预备,要到历史结束时才会启示出来……。在昆兰……奥秘又可以是指在其社群中已成的事实。”林肯恩(A. T. Lincoln)说,保罗可能是取材于“这用语丰富的闪族文化背景” 23。

  因此,把基督徒对这字的用法,视为受了新约时期教外十分普遍之奥秘教派的影响,是不应当的。不过,保罗当然不会忽略这个用法。毋庸置疑的,保罗显然刻意拿神在基督里向一切愿意的人启示、又交给教会向世界宣讲的真理,来与怪诞而无根据的异教对比。对保罗来说,最基本的奥秘是神怎样藉着基督,使人类与祂的团契相交得以恢复;并且,祂怎样使因人的悖逆和罪恶搞得乱七八糟的宇宙,重新得以合而为一。如此在新约之中,奥秘不是某种神秘的东西,而是已经启示的事物。一般来说,新约常以表示揭露而非保持秘密的字眼,与mystērion共用(参:西一26, 二2,四3)。话又说回来,这字的确含有从前无人知道,如今启示出来的意思(罗十六25)。更重要的一点,是人能够明白什么,全得倚靠神启示的心意,以及是否有愿意的心接受只有神才能赐予的聪明。

  使徒在第7、8节怎样多方述说颂扬神慷慨的恩典,他也在此刻意表达神旨意的奇妙。保罗用三个同义词(其中两个在5节已经用过),把奥秘描述为“祂自己所预定的、美意、在基督里面”。

  10. 在祂主权的大计中,神昔日和现今在里面的作为,是在日期满足的时候成就——或“在时机成熟时实行的”(NEB)——的计划。辛普森(E. K. Simpson)恰当地把它描写为神“历史的方案”。但我们必须好好研究译作“计划”(和合本:照所安排的)的字眼,才能更清楚地明白使徒的意思。oikonomia一字可以用来形容管理家务(oikos),或管理家务者的责任。新约好几次用这字来描写管家的职分。教会是神的家,耶稣基督是大管家,在祂手下服事的人都蒙召为管家(参:林前四1-2,九17;多一7;彼前四10)。本节所述的,是神的子民而至整个宇宙的管治和安排。耶稣基督安排每一件事物在日期满足之时实现,并且以无限的智慧为万事安排时间。值得一提的,还有本节用来形容时间的字眼,并不是指以年、月、日衡量其进度的chronos,而是指一特定时间,按神旨意成就的决定性时机的kairos。布鲁斯意译得好:“神按自己权柄所定的日子和节期都按时成就之后,祂从亘古而有,在基督里所计划的旨意就会圆满达成。”24

  RSV将希腊原文的anakephalaiēsasthai译作“合一”(和合本:同归于一)。有人用这字形容把事物收集起来,以一整体的形式展示。希腊人习惯把一列数字加起来的总和,写在该栏的顶端;这作法亦以“合一”这个字来命名。在雄辩学上,这字是指演说最后的摘要,显示每个部分与整个论点的关系。罗马书十三9,用它来形容把一切诫命包括在爱的要求之内。这字在本节中包含了三个概念:恢复、合一、基督为首。25韦莫思(R. F. Weymouth)的翻译把三样都揉合在内:“将万有恢复到得着基督为惟一之首……的旨意。”万物都是在基督里面被造的(西一16)。无数的混乱和溃败透过罪进侵世界;但最后万物将会因为归回顺服基督,恢复原有的功用,并且合而为一(参:西一20)。

  本节用天上、地上……所有的,来界定一切,这个按希腊文含有绝对普世性意义的措词(参:西一17;来一3)。保罗所指的是整个被造的万有,属灵和属物质的都包括在内。在写作之时,保罗很关注小亚细亚的一个异端。这异端的教导提到有很多属灵势力敌挡基督,又有其他势力在神人之间作为中保。保罗在歌罗西书直接驳斥这种教训,但在以弗所书中只是间接驳斥而已;他指出有能力、也必然会使万物和好、同归于一的只有一位。将人生分为圣、俗,其实也是今日的异端邪说。基督涉及万事,在祂里面万事都有真正的地位,都能合而为一。再者,以弗所书所论及的目标,并不是遥不可及的;而是呈现教会持续不断的任务,是在这个被种族、肤色、文化、政治系统割裂了的世界中,将万物和万人夺回,使他们顺服基督(参:林后1-5),并在祂里面,找到自己真正的岗位,合而为一。

  本节对于相信所有人至终都会得救的“普救主义”,是举足轻重的经文。这节经文的确暗示到了最后,一切的事物和所有存在的生物,都会服在祂的权下。然而把教义建立在一节经文上,不顾圣经整体的证据,是很危险的。例如,普救主义一点也不重视圣经从头至尾的郑重警告:生死的关键,乃在于人接受或是拒绝神的救恩。

  11-12. 第10节希腊原文最后一个片语,重申和其他经文所说的福气一样,都是在基督里得到的。下一句也相同,保罗继续说,我们也在祂里面……照预定……得了基业。动词klēroō的原本意思是“拈阄选出来”。但在很多例子中,“阄”的含义已经佚失,这字的基本意思,变成了“以色列是神的分”这个旧约一再出现的概念(参:申四20,九29;亚二12)。“基业”(klēronomia;弗一14)是其同源字,引伸出来就是说作为神之分的人,也在祂的里面得了基业(然而本节并不完全是这意思)。在此,当保罗说我们——犹太人——成为祂的子民时,保罗所说的,是说旧约是神为人类所定的旨意实行的开端。如巴斯(AB)所言:“我们已被〔神〕据为己有。”

  在以弗所书中,有好几次第一人称和第二人称代名词(“我们”和“你们”)交替使用,显示犹太人和外邦人之间的分别。本节就是一个例证。神救赎世人的计划,是从首先在基督里有盼望的犹太人身上开始。他们是预定——“预先挑选”(5节用过这字)在祂旨意中有分的。在一定程度上,“预定”不能称为历史的蓝图,因为它不会随着时间的进展自动成就。它是有位格的,并且主动介入这世界的神,按着智慧和恩典使自己心意成为事实的旨意(参:罗八28)。本节所用的字眼就是这意思:其一是祂行作(energountos)或“促成”万事;其次是祂的谋定或“既定的计划”(boulē;参:徒二23,四28,十三36,二十27),最后是祂的心愿或“旨意”(thelēma;参看5、9节注释)。NIV译作:祂“使万事按照祂意志所定的成就”。NEB作“按照祂心意所命定的,祂的旨意到处运作”。和合本将这话译作祂随己意行作万事。

  使徒说,祂在犹太人身上计划的目标,是好使他们“为赞美祂的荣耀而活”(RSV;和合本:叫祂的荣耀从我们……可以得着称赞)。神拣选亚伯拉罕,并在以色列的历史之中使自己的心意成就,只有一个用意;这用意就是要他们在世界上彰显祂的荣耀(赛四十三21)、祂自我启示的性格和本质(参看6节注释)。动词“首先……有盼望”(proelpizō)的字首pro-有两个解释;它可以指犹太人在其他人之先(但在道成肉身之后)在基督里有盼望,也可以指在基督降临以前,他们已经把盼望寄托在祂身上了。罗马书一16和二9-10提及犹太人在外邦人之先,已对福音有所认识的事实。然而,本节指的应是犹太人在祂降临之前,对“那位基督”(希腊原文有定冠词)的盼望(参:徒二十八20)。斯科特(Scott)的注释指出:“在基督出现的好几个世代之前,他们已经知道祂将要降临,并且切切期待。他们的宗教在绝望之时,已将盼望移转到基督身上……。”

  13. 在希腊原文中,本节一开始的关系子句并没有动词。AV重复了前面(12节)最接近的动词(“……首先‘信靠’了基督的人。祂,你们也‘信靠’了……”),可能是正确的译法。此外,我们可以借用第11节的动词(AV;“我们……得了基业”),又或者和RSV一样,用本节后面所用的动词(“受印记”)。和合本重复本句中既然信祂的分词,把它译作也“信靠”基督。以上几个大概都不合作者的原意,加插动词“是”(英语的to be)在意思上可能最为接近。“你们也是如此”(TEV)。NIV则作:“你们也包括在基督里面”。从前没有指望的外邦人(参:二12),如今准于同样的理由,和犹太人一起归在同一个旨意之下。保罗接着指出对他们而言,这是什么意思。

  外邦人之所以能够进到神的旨意之中,是因为认识了耶稣是基督;本节经文从两个角度,描写这个能够改变人生的认知。第一,他们已听见真理的道,也就是使他们认识终极事实——神在祂儿子里的启示——的话语(参:四21;西一5)。第二,这真理就是福音,也就是好消息:因为它不单只是启示,更是慈爱、怜悯、得救的信息,这信息是神为陷于罪中的人类所设的(参:罗一16)。

  听道,极为重要。因为惟有听道,才能带来对福音真理的认识(罗十14)。但是听道若不导致信心,也是毫无用处的,因为只有凭藉信心才是获取神福气的惟一途径。因此,外邦人和犹太人,都同样在听见、相信之后,受……印记。古时的印记,是物主或重要信件发送者的私人记号,以便分别信件的真伪。此外,它又有封缄的功用,保证经过传送的物件原封未动。新约时期的某些异教教派,有把徽章纹在教徒身上的作法,入教者刺青后就称为“受了印记”。保罗写本节和加拉太书六17时,他可能也想到这背景,虽然未必一定如此。犹太人视割礼为印记(参:罗四11);圣灵则是基督徒的印记。在生命中经历圣灵,对他们来说是最后的验证,并对别人显示所信之道是真实的;圣灵又能给予内在的保证,确认他们是属乎神的儿女(罗八15-16;加四6)。到了后来,大概因为与割礼类同,或因为神秘教派入教仪式所用的语言,洗礼亦被称为圣灵的印记。水礼确实是基督徒得到的“外在而可见之记号”,是神在基督徒身上所行之内在工作的外在彰显。然而,本节的印记,显然指圣灵的同在。圣灵在信徒的生命中,成了神在信徒里面、为圣徒成就工作之不容否定的记号。圣灵同时是信徒到了主的日子,仍然能够保持“无疵无瑕”的方法。(值得一提的是,在本节,四30,以及林后一21-22三段同为描述“印记”的经文中,其上文下理都是指向在末日完全得着神的福气。)既然信他,就受了……圣灵为印记,按照希腊原文的语法可以解为两个阶段之经历——即先相信,后来才接受圣灵为印记。不过,这里的分词,可以解为“同时不定过去分词”表示所描写的事情,与主动词所代表之事同时发生。这些经历无论有几种解释,新约一贯的教训是,当一个人悔改相信归向神的同时,也就是他受圣灵的时候(徒二及徒十九2记载的问题,都是这真理的例证)。

  所应许的圣灵,是RSV、和合本,以及其他译本,对希腊原文直译为“应许的圣灵”一语的解释。这个词的意思,可能指旧约所应许的圣灵(如:结三十六26-27,三十七1-14;珥二28-29),以及主再次应许的圣灵(如:路二十四49;约十四-十六;徒一4-5)。但是,如果这个解释成立,保罗在此使用名词“应许”,而不简单地用分词“所应许的”,就有点奇怪了。比较有可能的是,保罗说的是将来美好事物的应许,随圣灵的同在而来。接下来,在第14节以暗喻方式讨论的,正是这个概念。

  14. 两方面进行交易时先付“金额一部分”(arrabōn,这字是由腓尼基商人引进希腊文的词汇),作为全部款项必然清偿的凭据或保证。希腊的七十士译本在创世记三十八17-20中,三次用这字来描述保证物(和合本:“当头”)。特别重要的,是这字在现代希腊文中,解作订婚戒指的意思(布鲁斯,EE)。现今基督徒藉圣灵而得的经历,使他们能够预尝将来必能完全得着神所赐予的基业,并且也是他们能得基业的保证(参较亦与“凭据”有关的林后一21-22,以及林后五5。罗八23的意思也很相似:圣灵被称为“初结果子”)。

  RSV将下面难解的一句话译作“直等到我们得以拥有它”(直译:直至产业的得赎;和合本:直等到神之民被赎)。这里所用的希腊文字眼通常译作“赎”,它可能和上面的思路相连:我们现在有凭据,将来必完全拥有。但此外可能还有另一个解释。“赎”(apolytrōsis)和“产业”(peripoiēsis),以及本段不少字眼一样都是特殊用语,最自然的是参较照旧约的用法,按基督徒的应用来解释,“赎”是解放罪的奴隶,使之成为神的子民。这字曾在第7节出现,它在新约往往也是这个意思。这救赎的工作已经完成了一部分,到了末日就会完全成就(参:四30;罗八23;路二十一28)。神要从外人的手,取回属祂的一切。如此得赎之物可以称为“那些被神拥有的”(NIV,参较和合本小字“民原文作产业”)。彼得前书二9也是如此使用,此外,令人联想到出埃及记十九5,以赛亚书四十三21,以及玛拉基书三1726亦有类似用法。因此,RV译作“直到神自己产业的被赎”,NEB则作“当神赎回属祂之物时”。如果接受这看法,我们便必须假定“贸易的比喻至此为止”(罗宾逊,使徒重新使用最常想到的旧约意象。无论如何,这首伟人的荣耀颂,就在完全得着神为人类所计划的一切(犹太人、外邦人皆然)之思维中结束。与神的旨意逐步展示的每个阶段一样,这一点也是为了使祂的荣耀得着称赞。

  C 求神光照的祈祷(一15-23)

  15. 在第3-14节的荣耀颂之后,使徒的思路回到他写信的对象身上,为他们感恩、代祷。但是,本段不单只是按照当时书信的格式写作(参看1节的注释),而是深具真正基督徒祷告的精神。例如一开始的因此,显示出他的祈祷,是从上面所写丰富之属灵福气的角度出发的。神在基督里的旨意、拣选、儿子名分、救赎、启示,以及圣灵的赏赐,自然而然地驱使使徒发出赞美,并且为教会的会众祈求(参:三14)。

  保罗很可能循着知道歌罗西教会消息的途径(西一6-8),听见在他的读者之中所结的福音果子。前面已经说过,以弗所书缺乏比较具体、详细的感谢,甚至保罗写给从未到过的教会时,细节也比本书为多(罗一8;西一3-9)。27这事实是主张本卷书信原本的目的地并非以弗所,或不独是以弗所的有力证据。但作者心目之中,同时亦有具体的读者作为对象,以致他能够为他们信从主耶稣而感谢神;这信是能使人经历这位主耶稣所要成就、以及所要赐予的基本要素。信心不仅是个人与主的关系而已,它还会影响这人对众圣徒的言行。RV依从某些古老圣经抄本,略掉RSV、NIV、NEB、和合本中的亲爱一语。虽然联合圣经公会(UBS)和尼斯勒(Nestlé)版的希腊文新约都有这个爱字,但这个爱字后来被加插入原来经文(以求与西一4,门5的一致)的可能性,比抄写讹误缺漏的可能性高了一点。只是略去这字的用法,在新约其他地方却找不到平行经文。此外,如果信从一词,对紧接着的两个宾语主耶稣、众圣徒有不同的含义,将构成理解上的困难。使徒可能是在描述他们对所有圣徒都存友善、不带歧视的爱,只是部分抄本缺漏了这爱字。倘若不然,保罗所说的必定是指他们明显的信心,不单存于内在的属灵生活之中,也从他们与所有基督徒的关系中流露出来。

  16. 在本节中,使徒祈祷生活的两大特点显而易见。第一,是他不懈的态度。保罗勉励人“不住的祷告”(帖前五17;参:弗六18;罗十二12;西四2)。保罗书信,给我们清晰一贯的印象,是他诚恳、坚决地为“众教会”祈祷(参:林后十一28,及所有保罗书信的序言)。第二,感恩在保罗的祷告中,占有极重要之地位。他教导说,一切代求都当有赞美伴随(弗五19-20;腓四6;西三15-17;帖前五18);其他书信也都能看见这是他祈祷的特色。RSV的“记念你们”译得中规中矩,但常提到你们(和合本、AV、RV)则更加具体而准确。

  17. 聆听而应允祷告的那一位,是我们主耶稣基督的神。更常见的称呼是“我们主耶稣基督的父神”(参看3节注释)这里(无疑受到下一句的影响)则只称祂的神,即祂所承认、并向我们启示的神。这句话并没有任何与耶稣享有神性的事实有任何冲突,因祂能够称圣父为“我的神”(太二十七46;约二十17)。其次,祂是荣耀的父(参:徒七2“荣耀的神”及林前二8“荣耀的主”两个称号)。祂是一切荣耀所属的圣父;藉创世彰显一切权柄威严的是祂,佑护人、救赎人的也是祂(参看6节注释),祂是一切的源头。在祷文中思想神是谁,能够令人懔然生敬,又能坚固祷告者的信心(参:三14及下)。

  保罗向神所求的赏赐,最重要的一样是赐人智慧和启示的灵(参:西一9)。在他书信之中,灵字所指的有时是人的灵(如:四23;罗一9;林后七13),有时是人心意或灵魂某种可以得着或表现的特质,尤其是属灵的心态或才能。因此,哥林多前书四21和加拉太书六1提到“温柔的灵”(和合本:“温柔的心”),哥林多后书四13提到“信心的灵”(和合本作“信心”)。当然,这字也经常指神的圣灵。罗宾逊说:“概括地说,有定冠词时,这字是表示有位格的圣灵;没有定冠词时,所代表的则是圣灵某种的彰显或赐予。”因此,我们大可接受NEB“智慧和异象的属灵能力”的翻译,并同时了解人所能得的,都是使人有智慧(参看8节注释)、惟一能启示真理(约十四26,十六13;林前二12)之圣灵的赏赐。再者,这种智慧和启示,不单是从神而来的高才大智而已,更是真知道祂,即亲身认识神;按照圣经一贯的理解,这是指与神合一交通的生命历程(参看四13注释)。保罗首先祈求智慧,因为对他来说福音是如此的奇妙,若没有神的教导,人就不可能明白其中的荣耀;并且他深深知道,认识神就是生命(参:约十七3;腓三10)。

  18. 本节进一步把这种对神的认识,按照新旧约一贯的解释,形容为对人的光照。旧约用光临到黑暗世界,和瞎子眼睛得以看见的话,给予人们对将来的盼望(赛九2,三十五5,四十二6,四十九6,六十1-2、19)。基督降世时,圣经用新一日的破晓,和神的光进入世界来描述祂的临在(太四16;路一79;约一9,八12;林后四6)。没有了祂,或拒绝了祂,人的心眼就不能打开,因而陷在罪恶、无知、绝望的黑暗中(五8;参:太十三15;罗一21 )。人若接受祂进入自己的生命,就会发觉眼睛被照明,能够看见(参:太十三16-7;徒二十六18;来六4,十32)。本节具体地提到心中的眼睛。我们必须记得按照圣经的用语,“心”不独是感情,甚至理智或“悟性”(AV)的所在,而是如马松(C. Masson)所说,是“人格的核心”,神对它说话,就是对“整个内在的人”(巴礼)说话。单研究这字在圣经的用法,这一点已经很清楚。仔细思考使徒所描述这种内心的光照,带给光照的对象什么结果,这一点就更清楚了。

  使徒所求的,是他们心眼被光照之后,能够知道三件事。第一,是祂的恩召有何等指望。使徒可以说“你们的呼召”(希腊文圣经,四4),但为了再次强调他们一切所有的,全是出于神主动的作为,使徒把这呼召形容为祂的恩召。神的呼召可以说是已经成就的事,神呼召世人归向祂(提后一9);也可以说是现在仍继续进行的事(帖前二12,五24),因此,事奉和成圣是一生的使命(四1;腓三14;来三1)。由于这是出于永生神的呼召,这呼召就能够为没有指望的人(二12),带来永恒的盼望。再者,这个盼望不仅是“含糊而热切地渴想善良终必得胜”28而已,它必然成就;因为信徒现今拥有圣灵作为“凭据”(14节),并且应许将来基业的神也是信实的。换言之,神的呼召不单于今生有效(参:林前十五19),并应许信徒以祂子民的身分与祂同活,直到永远。此外,这盼望对基督徒在此时此地的人生,亦应当具有决定性的影响力(约壹三2-3)。

  使徒所求的第二件事,是要他们知道祂在圣徒中得的基业,有何等丰盛的荣耀。有人认为这话是指神在圣徒里面所拥有的产业。正如第11-12节所显示的,信徒是“主的分”(参看该节注释)。但这解释既不符合本节的上文下理,与基业一词在新约中的普遍用法,也不一致(参:一14,五5;西一12)。使徒行传二十32和二十六18中,与本句十分近似的平行经文,清楚证明这里的介系词(en)应当解作“在……之间”(among)。基督徒的团契,是神基业所在的范围;正如神旨意的真理,亦是在祂的教会中、并藉由祂的教会向人启示、宣扬一样(三9-11、18)。人一旦蒙神的圣灵光照——圣灵同时也是这基业的“凭据”(一14)——便能日渐体会这基业的丰盛(参看7节注释)和荣耀。换言之,这基业的本质,就是在神里面的永生。还有值得一提的一点是:正如使徒在上一句话中说这恩召是祂的,不是“你们的”,他在此也说祂……的基业,即父神所赐的,是基督徒可与祂儿子耶稣基督共享的基业(罗八17)。

  19. 除了异象和期望之外,使徒祈求他们能蒙光照的第三件事,是他们能够知道神所显的能力是何等浩大。再一次,保罗用最强而有力的语言来表达他的祈求:一方面在程度上强调其超然性,另一方面则尽量使用同样强度的同义词。RV较清楚地将这四个字分别译为能力、运行、“权能”、“力量”;RSV将第三个字译作形容词“浩大”。保罗特别强调神的能力(dynamis)并非某种抽象的质素,而是能够按照它可见、可测的运行而认知的。英语“能量”(energy)一词的字源,就是这里译作运行的希腊字眼energeia;以弗所书三7和四16,腓立比书三21,以及歌罗西书一29,都出现了同样的措词。此外,新约中的荣耀颂所赞美的,正是祂伟大之“权能”(kratos;和合本:大能)这个神独有的属性(提前六16;彼前四11,五11;犹25;启一6,五13)。祂所拥有,并且赐予我们的,则是祂的“力量”(ischys;和合本:大力;参:六10;彼前四11)。保罗祈祷的重点,其实就是神伟大的能力,能够因为它在我们这信的人身上运作,从经历中为人所认识(参:三20)。保罗深信只需透过“相信”这个简单的条件——接受、得着这个神想要他们得到的礼物——人就能拥有上述一切。

  20. 人之所以能够拥有这个能力,乃是因为这是神自己运行、彰显,并使人真知道祂的能力。并且,这能力藉两个决定性的作为,在基督身上显明。第一,神使祂从死里复活,藉以彰显这能力。新约经常将复活形容为父神的作为(参:徒二24、32等)。叫圣子从死里复活,是神认可的表记,承认祂是自己的儿子,并且宣告祂是万有的主宰(徒三15,四10,十40,十七31;罗一4)。这作为也是圣父能力的显现。第二,藉着叫祂在天上坐在自己的右边,这能力得以彰显。新约形容基督升天的次数虽然不多(可十六19;路二十四51;徒一9),却经常预设其存在,并且强调其重要性(如:罗八34;西三1;来一3;彼前三22)。从保罗以至新约其他作者,一般而言,都视十字架、复活、升天为神同一伟大作为的三部分。升天和复活一样,都强调是圣父的工作。父神在此以最高的尊荣来尊荣自己的儿子(腓二9-11 ),同时,这也是祂能力的彰显。

  本节暗指诗篇一○一1;这节经文,经常被认为是旧约指向新约的经文。以色列的王被高举为神的受膏者,最终指向基督。这不但应用于基督降世之前,更重要的是指向基督的受死、复活、升天(徒二34-35;来一13;又参:太二十六64;徒七55;罗八34;西三1;来一3,八1,十12,十二2;彼前三22)。基督的升天和高升,无可避免地会令人联想到空间上的高低。但是,正如加尔文所言,圣经说基督被提升到圣父的右边时,“不是指某个地方,而是指圣父赐给基督奉祂的名管治天上地下一切的能力。”

  因此,复活和升天除了表示基督在地上的工作已经结束以外,也表达了神向人类提供的能力是何等的大。使徒祈求自己能够“认识基督,晓得祂复活的大能”(腓三10)。他不独将神这些大能的作为,视作基督徒能够得着多少能力的准则,更视之为神使他们兴起与基督同活(林前六14;林后四14;西二12)、与祂一同住在天上(参看第3节注释)之能力的证明。下一个段落,会更详细地讨论“在天上”这个观念(二6)。

  21. 基督复活和升高的思想,引伸至祂是万有之主的宣言,其地位远超过一切执政的、掌权的、有能的、主治的。这一直都是基督在宇宙中固有的身分,因为从亘古到永远,祂是神的儿子(约三31)。祂自我降卑,取了我们的人性之后,再次被高举到这个位置(四10)。在这一节所提到的称谓,大概就是使徒在歌罗西书中驳斥的假教师所敬奉的属灵势力。在这四个称谓中,有三个以复数形态出现于歌罗西书一16;该节经文认定基督是一切属灵势力的创造者。保罗强调基督是在这一切之上的主宰,远超过一切有名的,即每个被人尊崇的对象(参:腓二9)。这些属灵力量不但是今世的,连来世的也都包括在内:使徒至此尚未与诺斯底派的教训有所对立。但他接着又声称这一切没有了基督,就不能存在;一切邪恶势力都已被祂胜过(西二15),万有都尊祂为主,服在祂手下(参:罗八38;彼前三22)。基督的仆人必须倚靠他们的主之权能,才能和邪恶的属灵势力作战(六12),而且,保罗将指出向“天上执政的、掌权的”宣告“神百般的智慧”,是教会独有的任务(三10)。

  今世和来世的对比在拉比教训中十分普遍,并且往往出现于新约之中(如:路十六8,二十34;罗十二2;林前二6;来六5)。两者合起来,就代表了包含万有的整体,本节和马太福音十二32都是例证。

  22. 上面的话,可以用圣父将万有服在祂的脚下来概括;这里无疑是故意引用诗篇八6。哥林多前书十五27,再次用了这节经文。必须留意的是,诗篇所描写的是人类在神本意中的地位:以“荣耀尊贵为冠冕”,“管理”神“手所造的……万物”(诗八5-6)。大体而言,这地位已丧失殆尽,而人则被罪所捆绑。因此,我们看到只有一位、百分之百的人——耶稣基督,能够满足神的本意;但是,藉着耶稣基督、在祂里面,我们能够恢复原有的尊贵。希伯来书二5-10,可说是神对诗篇第八篇所默示的注释,解释神的本意如何成就在基督身上,以及所有藉着祂成为“荣耀之子”的人身上29。

  耶稣基督是万有之主,更是教会的主:圣父使祂为教会作万有之首。近期对头(kaphalē)一字的研究30,强调这字经常有“源头”的意思,因此将本节解作“基督是神所指派的教会生命之源”(布鲁斯,NICNT)。然而,这解释显然与本节的上文下理不相吻合,因为第21节和本节的上半,都清清楚楚地强调基督作为主的身分。

  然而,必须注意的是,使徒不只是说基督是神赐给教会的头——万有之主,特别是教会之主——而已,祂更是“对”或“为”教会,作“至高无上的头”(NEB),直译为“万有之首”。赐给教会、为使教会得益的头,同样也是万有的头。教会有权柄能力胜过一切反对的势力,是因为她的领袖、她的头是万有之首。耶稣本身就具有权柄,因为祂在圣父权柄之下;祂遵行父神的旨意,因此有神的权柄(参:太八9-10,十一27;约十七2)。祂又将这权柄交给门徒,使他们能够奉祂的名出去,顺从祂、作祂的工(太二十八18-20;可三14-15;约二十21-23)。

  23. 为使教会得益,基督是教会的头;而祂对教会的伟大旨意,以及教会与祂的关系,圣经用祂的身体来描述。有关教会的用语中,以保罗这个独有的用语最富启示性(二16,四4、12、16,五30;罗十二5;林前十17,十二27;西一24,二19)。虽然其背后的基本真理,也可见于其他新约作者笔下。这话比起将教会形容为基督门徒或神子民的群体,有更深的意义。它表达基督和祂子民之间那种根本上的合一(如约翰福音十五章葡萄树和枝子的比喻)——与神相同的生命流通在一切之中;又将教会描述为顺从祂而运作的整体,在世上执行祂的工作。

  圣经进一步详述这个关乎教会功能的设计。教会不单只是祂的身体,神更定意要教会成为充满万有者的丰盛”(RSV,和合本:那充满万有者所充满的)。我们可以意译说,神的旨意是要教会完全表现充满万有之耶稣基督。歌罗西书一19和二9,提到神一切的丰盛都居住在基督里面,换言之,祂被神充满,完全表现神31。歌罗西书二10接着说:“你们在他里面也得了丰盛。”从这个角度看,神的用意是要“神一切所充满的”,都“充满”了基督徒(三19;又参:约一14、16),即神一切要赐给人的属性和赏赐,人是有能力领受的。同样的,以弗所书四13,用“长大成人,满有基督长成的身量”,来描写基督徒成长达致灵性成熟的光景。

  不少古代译本对希腊原文的翻译,显示这句话有另一个诠释,很多解经家也接受了这看法。这诠释认为教会在某种层面上使基督充满,以致祂因教会得以完全。罗宾逊意译道:“好使基督毫无缺欠,能以全然完整丰足。”加尔文又说:“未与我们合一之前,神的儿子在某个层面上自觉不完全。”支持这看法的有几个理由。他们认为这看法将“丰盛”(plērēma;和合本:所充满的)解作“充满之物”,而非“被充满之物”,比较忠于字义。并且,RSV译作充满……者的分词形式,是希腊语的关身语态(middle)或被动语态,有别于四章10节动词的主动语态。但是,另一方面plērōma(在结构上是被动名词)的意思,似乎最好是取自上述的经文。而四章13节的片语(RSV,“基督长成身量的丰盛”),更有力地支持我们上面所采用的意思。如果分词的语态是被动语态,我们就不能采用RSV或其他译本的翻译;若是关身语态,含义大致上就与主动语态相似32。如慕勒(H.C.G. Moule, CB)所言,关身语态“代表热烈、浓厚的行动;实际上是活泼的、能赐生命的力量”。新约完全没有提过基督要藉教会得到丰盛或满足。(只有歌罗西书一24在概念上勉强接近这种观点。)反之,基督充满万有,使万有达到完全的地步,是比较自然的观念,并且与上文下理更加吻合,也是本卷书信的重要主题之一(一10,四10、13、16)。如巴斯(AB)所说:“头以活动能力和知觉充满身体,从而激动全身,使之得着生命和方向。”本段思路发展的次序似乎是:基督藉着复活和升天,得以高升成为万有之主,为教会成为万有之首;教会是基督的身体,要向世界表现基督。更重要的,教会要被这位充满万有的基督所充满,好成为基督在世上完美的表彰。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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