丁道尔圣经注释

E 仆人与主人(六1-2)   在当时的教会团体中,有许多奴隶与主人同一个教会,他们之间的关系是一个重要的问题。奴仆在教会中享受同是弟兄的平等身分,但是在他们的家中却属于社会上低阶层的奴隶。除非废止奴隶制度,否则将是一个永无和解的对立状态。但当时的情况根本不可能将这根深蒂固的制度拔除,所以免不了需要暂时性的法则。

  1. 保罗预见两种情况。一种是基督徒在轭下作奴隶的(douloi原文当指奴隶而非仅仅是AV或和合翻译的仆人),隶属于非基督徒的主人;一种是主人也同样是基督徒,而两种结果所含的危险亦不同。一个基督徒奴隶,因他在主里的自由,可能使他没有给与主人应有的尊重,特别是当主人既苛刻又暴虐的时候。然而在这样的情况下,因基督的缘故,他应当以尊敬的态度为上策。保罗用在轭下作仆人的表达方式,说明当时的情况,有许多的主人对待他们的仆人只比牛好一点,这是当时一个真实的社会现象。在这种状况下,如何避免神的名和道理被亵渎,是比如何去推翻或改革奴隶制度来得重要。这里的道理,指的是基督教信仰。

  2. 与主人有共同信仰的基督徒奴隶有一个危险,就是忽略了他应尽的责任。为奴的不应轻看他的主人,不因他的主人按着基督的爱,有更宽大的原则,或因为他的主人为基督的缘故将他视为自己的弟兄,就轻看他。反而当因着他主人格外的恩,就更加努力的服事他。得服事之益处的应该同时指主人与仆人,虽然文法上似乎是指主人。如此说来,主人因着仆人的善意而得到益处。如果“益处”指的是仆人,那就是指他们得着了一个信道蒙爱(agapētos)的主人。或许文法上的模棱两可,有同时指着主人与仆人都得益处的用意,因为双方都是“信实与蒙爱”的。

  Ⅳ 各样不同的命令(六3-21)

  结语的部分包含了一些不连续的思想,最好的方法就是各自查考其内容。有更进一步对假教师的探讨,有两处不同地方论到钱财,而且加上对提摩太的个人提醒,最后以尊贵的祝祷结束。结束前,保罗更苦口婆心的劝告提摩太如何面对异端,好像书信的补遗一般,为要加重先前所说的重要性。

  A 更多有关假教师的事(六3-5)

  3. 你要以此教训人,劝勉人在NIV(及AV)都属于第2节的结尾,但将它摆在下一节(如RSV),却更能做为以下教训的序言。提摩太明显的与有人传不正确的教义(现中;和合:传异教,与一章3节的用字相同)成为对比。这些事(新译;和合:以此)可能泛指书信讨论过的所有问题。

  第3节的动词服从(proserchomai)字面上指的是“接近”,就是“将自己附从于……”的意思(参考:辛普森的字义的讨论)。真教师是承继着主耶稣纯正的话。这话有两种定义:一、耶稣所说的话。二、关于耶稣的道,形容基督的真理。后者较合于前后文,及保罗在教牧书信中一般的用法,也符合于后面所谓敬虔的道理;虽然“敬虔的道理”也可以是耶稣所说的一些话,对应于不敬虔的假道理。史碧克认为此处指路加福音,赞同施赖德(Schlatter)的看法:很难相信如果路加福音还没出现,保罗能这样流利的陈述耶稣所说的话。使徒行传二十35也支持这样的看法。

  4-5. 对教师性格的描述,就透露出他所教导的内容来。这个原则可以应用在真理或是假道上。这些假教师的性格,连结着一串不值得羡慕的形容词。对于自高自大(typhoō)的解释,看三章6节就知道了。这些趾高气昂的假教师,他们的无知,简直就像保罗所说的一样糟糕透了。

  下一句话很难用英文表达,但NIV译作他在道理的争论与争辩上,有不健康的兴趣(和合:“专好问难,争辩言词”)。动词(noseō)原文有“病态”的意思,明显的与第3节中“纯正的话”相反。这种争论争辩已经到了损害他们心灵健康的程度,像染了疾病一样。知识上过分的争辩往往导致道德上的败坏,这里就是一个值得注意的例子。

  这些邪恶的结果,都是精神上的活动,其演变的过程是可见的,因为嫉妒一定会造成分歧。事实上,eris(希腊文,译为纷争)用在新约,除了一次之外,其他都与嫉妒(三次是phthonos,其他地方是zēlos)连用。很特别的是在新约圣经只有保罗使用eris,每次提及不义的行径一定会列举纷争。毁谤和妄疑是分不开的。并那些坏了心术之人……的争竞是指在堕落的心灵中,必导致无可避免的易怒,因为他们心中早已预设对方的恶。当道德理性已被蒙蔽,任何悔改的行为也被放弃,心灵必窃夺真理(和合RSV:“失丧真理”)。好像一个盗贼用尽心机窃走了真理,而他所窃走的,却是自己曾经拥有的无价财宝,这就显出他是何等的愚昧。结尾的句子他们以敬虔为得利的门路,摩法特将其诠释为“他们想象宗教信仰是有报酬与利害关系的”,非常恰当。然而真正的敬虔不是商业行为,它是关乎于心,不是关乎于钱袋。不论如何,这些假教师是否利用教导来收取高额的金钱,或使用他们的专长为掩饰,来获取物质的利益,就不得而知了。

  B 财富的危险(六6-10)

  因为金钱是假教师主要的目的,保罗试图说明钱财带来的危险性,并陈述了重要且普世性的原则。

  6. 假教师的敬虔是对的,但应当加上附带条件。被译做知足的心(autarkeia)这个字,含有自制的意思,完全是保罗的用语(名词用法出现在林后九8;形容词的用法出现在腓四11)。敬虔不在乎环境,才是真得益处。保罗自己在腓立比书四11中,提供了很好的榜样。关于从斯多噶观念的自我管理来讲,基督徒表现出知足的美好本质。

  7-8. 第7节的想法,来自圣经及古籍中的道理(参:伯一21;传五15),于此作为谚语引述。保罗这里说的是:物质上所拥有的,与我们如何来到这世界或离开这世界完全无关。第二部分的叙述指出一个我们可以掌握的状况,它道出愚昧的人不断追求的财富,在死后仍归于空虚,人生的过渡与变迁在此表露无遗。当下的知足是凭着对将来的信心,而且不是建立在物质上。真正的生命是去赢得永恒的,而非汲汲营营眼前短暂而易变的物质。

  第8节给基督徒的知足下了定义。如果我们没有拥有过于我们基本所需的;例如衣食(skepasma字义为“遮体之物”,可以是避难所或衣服),就是知足了。斯多噶学派有类似的生活方式。“知足”点出消费形态的社会缺点,因为拥有财富的多寡往往代表一个人的身分地位。如果认真实行知足常乐的生活方式,消费市场的繁荣将受严重影响。事实上,知足不是由于拥有一切我们想要的东西,因为我们的欲望是无穷尽的。基督徒的生活方式,绝不能以满足物质需求为中心。

  9. 第9节用强烈的语气描述那些陷在物质追求中的人。指的是所有以增加物质财产为人生目的的人,但这里却没有认为拥有财产是值得责备的。保罗不是针对那些已经富有的人,好像他们是因贪婪而富有一般。在另外两处教牧书信中有用到网罗(trap)这个字,形容为魔鬼的网罗,在这里则以迷惑(temptation;新译:“试探”)表达此意。接着连续三个清楚的步骤:先是“迷惑”,再是“私欲”,接着是道德的“败坏”。动词翻译作沉在(bythizo),栩栩如生地描绘贪财好像一个怪物,攫取它的牺牲者,陷他们于败坏和灭亡中。这两个形容词(olethros 与apōleia)连用,是形容无法挽回的失落。

  10. 第10节引用一句老生常谈“贪财是万恶之根”,作为归结上面对贪财的强烈抨击。原文中在根之前没有使用定冠词,因此NIV加上了定冠词。就算不加上定冠词,原文亦强调根这个字,在英文的其他译本(如AV、RSV)中亦可发现。如此好像贪财包罗了一切,但保罗心中挂念的是那些极端想要致富而陷入网罗的人。对于第9节所描述的人,他们的恶,真的是因为贪恋钱财的缘故;但不能因此狭隘的认为,所有的邪恶都根源于贪恋钱财。新约圣经也不这么认为。他们只是走错了方向,因而离了真道。动词的被动式(apoplaneō)表达他们无助的紧握住一个无情的谎言。同时他们自己以“许多愁苦(odynē)把自己刺透了”。自我导致的幻灭与失望是极其痛苦的。

  C 对属神的人的命令(六11-16)

  11. 保罗称提摩太为属神的人,非常明显的对比于前面属物欲的人(开头语但你强调出这反差来)。然而提摩太必须逃避的,应该比财富所带来的危险还要多,应该是第4节以下所有描述的恶行。

  使用逃避……追求的对比,是保罗惯用的句法。在提摩太后书二22也用到了。首先要追求的是两个重要的信仰秉性。公义在这里有更宽广的含义,指任何对神对人都诚实正直的事情,而敬虔是泛指虔诚。在提多书二章2节也同时将两者并列为追求的对象。接下来的信心与爱心则是基督教的根本,也是保罗教导的中心。有人主张,对于保罗来说,这两者可以独立在其他德行之上,不一定要与其他好的行为并列。但在加拉太书五22时,它们与其他德行同为圣灵所结的果子。

  结尾的忍耐与温柔表现两种非常不同的特质。“忍耐”是能力的本源、坚毅的精神。但是“温柔”显得较为软性,具有温和的感觉,是很罕有的特质,是属神的人应当努力的方向。

  12. 打仗(agōnizō字面的含义是:为奖赏而竞争)这个字一般认为是意指奥林匹克的竞赛,它的同源名词agōn佐证这个意思。或许这个用字已经被定型为运动竞赛的象征,或许仍旧保留它原来军事的含义。但不管是竞赛或是战争,一个自我操练的过程已经开始,而且持定(epilabou)表示一个单一的目标。这种态度未必与约翰着作中,永生现在即可拥有的看法相排斥,但却是最完美的终极目标。

  美好的见证,许多解经家认为是提摩太的受洗,也有人认为是指提摩太的按立,但如果与前面的永生相连结,提摩太的受洗或许更有意义。

  13. 提摩太的见证被用来比较基督在彼拉多面前的见证,因为神圣的命令已经按着见证人的特性发出。这见证人是赐生命的神(和合:“使万物生活的神”),与基督耶稣。为什么在这里形容神是赐生命给万物,主要是带出神无所不在的特性。至于以耶稣基督为见证,在使徒约翰的着作中比保罗书信更明显(参:启一5;约十八37),但保罗也常使用神作他的见证(参:罗一9;林后一23;腓一8;帖前二5、10)。

  14. 提摩太被鞭策要努力谨守毫不玷污的命令,这可能是提摩太受洗时领受的。当然也有可能指的是11与12节所提的内容,因其郑重的性质,可以称之为命令。如果这经节指的是按立的话,那么后者比较合于前后文。毫无玷污、无可指责用在命令里面似乎有些奇怪,这使一些学者按着动词的主词来诠释它(例如:提摩太自己是毫无玷污、无可指责的);但这样的解释难以符合希腊文的结构。按着前后文来讲,这个要求似乎是对提摩太说的。

  这一节有展望未来的眼光,因为它对主耶稣基督的显现(epiphaneia)不再视为眼前的再临。主的再临被预见是一个将来的历史事件(参:帖前三13,五23;林前一8;腓二15-16,因为保罗的观念,就是在主的再临或基督来的日子,应当无可指责)。

  15-16. 突然插入一段伟大的颂赞,很像保罗的作风,但有些学者质疑这里的颂赞更像基督徒的诗歌,而非保罗自己的创作。这些神的称呼不像保罗的笔法,形容神为可称颂的,圣经希腊文只在教牧书信中出现,虽然一般希腊文的类似句存在(参一章1节的注释)。

  有人认为这里的颂赞,或许使人想起会堂的崇拜形式,它显出强烈的犹太教风味(参:Kelly)。果真如此,当保罗的心中充满神的国度再临的那日期时,自然而然的从他的口中被宣读出来。被翻译作有权能(dynastēs:现中:“主宰”)的字,在当时指的是王子或族长,用来区别在自己的国度使用权柄的国王。但独有这个字清楚的指出保罗所说的,并非是领受的权柄(神的权柄不是领受的),而是独一无二的如王子般的尊贵。同样对神的称谓出现在传道书和马喀比后书中,但在新约里只出现在路加的作品中(路一52;徒八27),指的是人的权柄。

  在启示录(十七14,十九16)中,两次形容基督为万王之王和万主之主,在当时这应该是被一般基督徒接受的用词。在旧约中(申十17;诗一三六3;但四34;LXX)和次经(马喀比书下卷十三4)也有相似语句。

  早在一章17节就以不朽(和合:“不死”)形容神的特质,虽然该处用了形容词aphthartos,但此处则用了名词athanasia。两个字同时出现在哥林多前书十五53-54,并且意义上没有明显的区别。形容词那独一不死的,虽然可以指其他人,但唯有不朽坏的神配得此称谓,因祂是一切生命的源头。与永生相关联的两个特质,清楚区别神与其他的事物,那就是祂的超越(在人不能靠近的光里)与不可见(人未曾看见,也是不能看见)。无疑的保罗心里想的,应该是出埃及记三十三17-23,那里清楚描绘出大而可畏的神。颂赞的一般结尾莫过于尊崇神的荣耀(doxa),但在这里,却用了尊贵(timē)和权能(k-ratos),可能是因为前面用了主宰这个字。他处保罗使用kratos这个字表达神的能力,是在以弗所书一19,六10和歌罗西书一11。

  D 对富人的建议(六17-19)

  上一段插入的,由此再次谈到关于富有的问题。前面是论到渴望致富的人,这里是谈到已经富有的人。这种论题的方式,是保罗写作的特色。

  17. 对于财富,保罗采取相当温和的态度,没有强烈的指责。富足的人必须小心避免两件事:一、自高。二、过于倚靠钱财。有人主张这里的劝诫是基于把房子盖在沙土上的比喻(参Scott)。对于不断走向物质主义的现代人,钱财无定的提醒是很适切的。倚靠物质过于倚靠神的人,有极大的危险,因为神才是一切事物的赏赐者。这话同时提供给那些极端禁欲主义的人,因为如果神让我们享受万物(那厚赐百物给我们享受的神),完全禁欲的想法,必定是错误的。

  18-19. 正面且实际的要求富足的人,要有乐善好施的特质。这两个特质都有积极和消极的描述。这里说到他们应当“行善,在好事上富足”,甚至更应该甘心施舍,乐意供给。

  这里加上积存财宝,……建立坚固的根基(现中)两个比喻,有人认为经文要修改。举个例子:摩法特把它改成“积聚善与好的宝藏”(把thēma lian取代themelion)。但因为这样的修订缺少手稿的支持,并且影响了希腊文的结构,所以最好还是保持原来翻译的风貌。至少这样的思想是很清楚的,而且让我们回想起主耶稣所说的话(太六20;路十八22)。

  结尾的句子(叫他们持定那真正的生命),与第12节的句子接近且相似,但有一些有趣的变化。希腊文tēs ontōs zōēs必须被翻译作真正的生命(NIV)或“实在的生命”(RSV),相对于依靠钱财所带来的生命。

  E 对提摩太最后的训诫(六20-21)

  20. 最后的劝勉鼓励提摩太要保守信心,像是仔细的储蓄一样(parathēkē),这个字新约只用在提摩太后书一12与此处。储蓄这个字与“信心”或“命令”这些字被留做受词时的用法没什么差别,但其特别含义在于保守的东西是很珍贵的。它就好像把财宝安全的存在银行里一样。这比喻不能随便引申,因为福音的工作不是把所听见的道,自己储蓄起来;而是鼓励每一个人站出来,分享这个宝贵的奥秘。

  为要保守所托付的,提摩太必须努力的躲避(同样的动词ektrepomai用在一6针对假教师背离真理)那些错误的教导,这里形容为世俗的虚谈与敌真道。第一个形容是类似教牧书信其他地方(如:提前四7;提后二16),一直强调假教师的看法无益。第二个(敌真道)则有一些不同的意见,因为马吉安使用同样的词antithesis作为他玄思作品的标题,指证旧约与基督福音是相反的。只有那些认为教牧书信是非常后期作品的学者,才支持这里特别是指马吉安的作品,但没有证据显示马吉安是第一个如此使用这个字的,教牧书信的几处用这个字,也不足以证明作者的心目中是讨论马吉安的。(在导论[VI A 假教训与第二世纪诺斯底主义的关系]一题中有更多的讨论)。

  要了解什么是提摩太必须逃避的似是而非的学问,要从保罗刚才提的“世俗的虚谈与敌真道的”来理解。假教师当然会宣称自己所说的是真知识(gnōsis),这未必是第二世纪的诺斯底主义。现代的异端也都宣称自己拥有独一的真“知识”。

  21. 保罗最后用来形容假教师的变节,与最开始(一6)时所用的是同一个词(偏离,astocheō)。

  结尾的祝福很有趣,因为保罗说“与你们同在”,而不是“与你同在”,意味着这封书信也是给提摩太周围的人看。虽然在古抄本中以复数来取代单数,是很普通的现象。85提摩太后书与提多书都是如此结尾,歌罗西书的结尾也是如此,反映了保罗早期作品的风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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