丁道尔圣经注释

希伯来书第五章   ii. 与亚伦相比较(五 1 ~ 10 ) 

  1.  第五章的前四节所讲述的是一段历史事实,也关系到亚伦的等次。如果希伯来书是对犹太籍基督徒写的,则这一段说明就是个提醒,以作为引述一更高等次的背景。前面已经宣称耶稣基督是我们伟大的大祭司,而与亚伦的等次作一些比较是无可避免的,这些比较有两个目的。第一个是证明耶稣具备了大祭司职任的所有资格;第二个目的是要证明基督远超乎亚伦的等次。如果不包括第二个目的,麦基洗德祭司等次的真正意义就会被忽略掉。 

  整个讨论起始于一个关于大祭司职分的一般宣告。这与第四章末了的引论有某些关联,正如第五章一开始的 因为 ( gar ,中文未译)这个连接词所表明的。的确,我们的大祭司之所以能够帮助我们,是因为祂具备大祭司的一切资格。这里特别提出几个明确的特点。 

  (1) 大祭司在本质上是人的代表,祂是 从人间挑选的 (直译是“取自人间”)。因为祂在本性上与人联合,祂可以代替人向神祈求,这是亚伦祭司职分的基础。毫无疑问的,这工作不能委托给超人类的生物,而是需要一位具有人的感觉和思想的人。 

  (2) 祂是 奉派 ( kathistatai )的。这个动词是被动式,也就是说,大祭司的指派是神所作的。亚伦等次的祭司职任并不是民选的,而是在神的主权下被分派的。 

  (3) 祂的奉派是为了 属神的事 ( ta pros ton Theon )。这里很明显地说出∶祂担负中保的工作,在人面前替神工作,在神面前替人工作。这就是祭司职位的基本功用。 

  (4) 祂的职责是 要献上礼物和赎罪祭 (小字作“要为罪献上礼物和祭物”)。这个子句( hina 子句)带出祂如此密切地与神、与人认同的结果。礼物与赎罪祭密不可分,这两个字的使用有时是可以互相替换的,但是此处却有所不同。这里所说的礼物( do{ra )必是指素祭,而祭物( thysias )则是指血祭。事实上,亚伦的大祭司职任是要为人的罪预备来到神面前的道路。“为罪”这个词意义深远,因为它并不仅限于“祭物”,也包括了“礼物”,所以我们最好将“为罪献上礼物和祭物”解释为大祭司工作的所有范围。他代表他的同胞执行献祭的工作,有赎罪的价值;也就是说,他要处理他所代表之百姓的罪。 

  2.  说明了大祭司职任的一般功用之后,现在把焦点投注在较个人的层面上,大祭司能 体谅 ( metriopathein )无知(中译“愚蒙”)和失迷的人 96 。虽然旧约圣经里未曾提过有关大祭司之道德资格,作者却在这里推论说,他们基本上是人中之人,应具有体谅别人的品格。对于无知和失迷的人应该比较容易处置,或许可以置之不理。他们在一个秩序井然的社会中是一群不受欢迎的人,但是在神权政治社会里,他们不能被忽视,神的预备必然与他们有分。大祭司所代表的,不但是社会里优秀的一群人,也代表较差的一群人。 

  愚蒙 ( agnoousi )和 失迷 ( plano{menois )两种描述,可能是罪的种类的起源与特性,这是大祭司所要处理的。愚蒙的罪和故意犯罪的不同,要仔细分辨,因为律法不为故意犯罪的人预备出路。那些漂泊徘徊的人,正是在神的路上迷失,而想要回头;他们并不是真的硬着心背叛神。大祭司特别要体谅那些感到有需要的人,大祭司在自己的 软弱 中所能认同的,也正是这些人。亚伦等次的祭司与我们的大祭司的不同,正是在此,因为我们的大祭司比他们更能体谅自己的百姓,但不是因着祂的软弱,反倒是因着祂的能力。祂一点也不“无知”或“失迷”,却能够完全了解无知和失迷的人。 

  然而, 被软弱所困 这个词可以解释为“被软弱所包围”。也就是说,这位大祭司穿上祂的百姓的软弱;如果这样的观点是正确的,则近乎我们的大祭司的性情。不过,前面的解释显明亚伦等次祭司的软弱与基督的大能间的对比,可能是较恰当的解释。 

  3.  在这节经文中,耶稣基督和亚伦的等次有更显着的差异。因为亚伦等次的大祭司本身是有罪的人,因此他 理当为……自己献祭赎罪 。在赎罪日那一天,大祭司必须先为自己的罪献祭赎罪,这是整个程序中重要的部分(参利十六 11 及下)。虽然罪与软弱并不见得一定互为因果,但作者显然认为两者密切相关。除了那位完美的人以外,每一个人的软弱结果都会导致罪的出现。身体软弱却没有犯罪的典型例子就是十字架。但亚伦的等次并未为其祭司们在这种软弱上有任何预备,不过其献祭条例理想上有这种功用。本书信还要继续探讨,亚伦必须献上祭牲,基督则是献上自己。大祭司的罪和 百姓的 罪显然有一个共通的因素,大祭司和百姓一样,也是有所缺乏。但我们的大祭司又再次站在明显相对的地位上,祂没有罪,故不必为自己献祭。这就是祂与众不同之处。 

  4.  大祭司职任的一个最重要因素是它的来源。这个职任是神所命定,不是自取、也不是出自于人的指派∶ 这大祭司的尊荣,没有人自取 。这里很明确的是指 亚伦 的例子,因为他是神所预定的。新约时代和旧约时代一样,神的呼召是个重要因素,关键是在神的创始权。当我们把这个比较应用到我们伟大的大祭司身上时,可以知道祂的职任也是神所命定的。圣经上提醒我们,祂深知神把工作托付给祂,祂也完成了神的托付(参约十七 4 )。 

  5.  以下六节圣经解释了基督和亚伦等次间的关系,并介绍麦基洗德的等次,这个解释在五章 11 节到六章 20 节间的插入语之后还要继续探讨。 

  作者首先探讨基督是神所指派的,这特点与亚伦的地位相仿。值得注意的是∶这里使用“基督”的称号,不再如四章 14 节使用“耶稣”这个名字。这使我们知道作者深受弥赛亚(受膏者)这样的概念所影响,祂“ 不是自取荣耀 ”得到这样的头衔,虽然祂有权自取荣耀。然而,新约圣经中所描绘的弥赛亚,祂的工作是服事人,祂从不强取尊荣的地位。主耶稣在约翰福音八 54 强调,荣耀祂的乃是父神,祂不是荣耀自己。 

  祂的 被设立 (第 1 节,中译“奉派”)这事实从诗篇第二篇获得支持,希伯来书一 5 已经引用了这篇诗。这个重复提出的主题,在此与出自诗篇一一○篇的另一处引文相连,这主题使我们知道作者曾默想这些诗篇,也形成本书信结构的重要部分。他们就像乐章中反覆出现的曲调,每一次都给人不同的感受。作者想把大祭司的主题与神子基督的崇高地位紧密地结合。耶稣是神所设立的,这样的事实说明我们的大祭司完全是神所喜悦的。如果祂是人所指派的大祭司,祂的地位一定会被怀疑 97 。 

  6.  第二个引句出自诗篇一一○ 4 ,作者还是用一般的语法,“ 就如祂在经上又有一处说 ”(英译),假定与第一处引用的经文有别。虽然如此,这里所引用的经文都是具有权威性的,因为“祂……说”很显然是指神自己。 祭司 的职位为神所指派,从这里所引用的经文获得支持。 

  而且这里还引介出两个全新的特性,说明基督的大祭司职任与亚伦等次的祭司职任不同。第一个特性是 永远 ,这样的特性不可能再修正。因为祂已臻完美,不可能再有更完美的境界。第二个特性是 照着麦基洗德的等次 ,因为就如同以后要说明的,祂并不像亚伦的祭司等次,有后继者接替他的祭司职任。祂的祭司职任是一次永远的,不受时间的限制,永远具备祭司的资格。 

  麦基洗德和亚伦不同,他是个神秘人物,创世记十四 18 ~ 20 的简短描述,使我们知道他是个历史人物,而且他的祭司职任是亚伯拉罕所承认的。值得注意的是,本书作者对创世记所记载,麦基洗德带着饼和酒出来迎接亚伯拉罕的事只字不提,这件事或许象征着某种重要性,因为饼和酒对主餐具有非常特别的意义。作者对此避而不谈,却只专注在亚伯拉罕向麦基洗德献上十分之一的历史事实(详见第七章)。 

  他大可进一步将诗篇一一○ 4 的誓言详加论述,尤其是他在三、 四两 章已经论述了神的誓言。但是他却保留这样的论述,直到六章 13 节才解释此一誓言的意义。作者介绍麦基洗德这奇特人物的方式,就像祭司本人一样玄秘。麦基洗德的气质,与他所预表的尊荣大祭司十分相称。 

  7.  本书信常常出人意表地突然引入不同的主题,乍看之下似乎与经文的前后文在本质上没有自然的关联。下一个段落( 7 ~ 10 节)就是个例子。作者的引介可以称之为耶稣生平的回忆。我们或许诧异这与麦基洗德有何关系,他的祭司职任在第 10 节又被重复提出说明。诗篇第二篇的重复引用,提醒作者早先的思想顺序,他在前面把注意力集中在神儿子的神性(一章)和耶稣的人性(二章)上面。 

  作者出其不意地用 基督在肉体的时候 所发生的事情,来提醒受信人,似乎就是为了要驱散任何有关“耶稣是个神秘的预表人物,且未曾在历史上出现过”的错误观点。这样的表现方法很发人深省,因为这使人把注意力集中在祂人性的实质上。作者已经在第二章清楚说明(详 14 与 17 节),但他在这里,对基督生平的历史记载,插入一段更生动、清晰的叙述,这的确是新约圣经里,除了福音书以外,最鲜活的例子。希腊原文里,并没有界定 祂的 这个所有格代名词,但这一定是指 耶稣 的,因为祂是整段经文的主题(参 5 节)。 

  有关耶稣的人生的关键说明,表现在祂强而有力的祷告中。这里用到两个词 祷告 与 恳求 ,两者虽然极为类似,却仍是有分别的。前者( dee{sis )是新约圣经中通常用在祷告上的字眼;但后者( hikete{ria )蕴含着比较强烈的祈求意味,它可以溯源到古代,举着橄榄树枝,象征求助的习惯。这些用来描述圣子向圣父祷告的词句不但非比寻常,而且显出祂与祂子民间完全的认同。 

  大声哀哭 与 流泪 ,不可否认的,似乎是指耶稣在客西马尼园祷告时的痛苦挣扎,因为祂祷告时汗珠如血滴般落下,说明祂经过内心深处的强烈挣扎。福音书的记载中,并没有提到耶稣流泪,但这并不表示耶稣在当时未曾流泪。祂既然在拉撒路的坟前哭泣,也很可能在其他类似场合中,把内心深处的情绪形诸于外。虽然,眼泪通常被视为软弱的象征,然而它却有着治疗的效果。我们的大祭司和我们一样,也是有血有肉的人,当祂的情绪激动时,也是会流泪的。 

  作者特意使用 那能救祂免死的主 ,这样的叙述子句,来描写耶稣恳切祷告祈求的对象,就是要受信人把注意力集中在神的拯救大能上。在新约圣经中,神是拯救者的概念,人们不容易明辨它的整个意义。作者在二章 15 节已说明人受制于死亡的恐惧。基督已经得胜的讯息,给许多人带来新的挑战与希望,这也难怪作者又提到耶稣的得胜祷告了。 

  但是,作者说基督“ 就因祂虔诚的敬畏蒙了应允 ”(英译)这样的话,乍看之下并不是很容易明白的。许多解经家认为“祂虔诚的敬畏”(祂的热忱),就是排除畏惧的因素。然而,这些字词似乎更直接地说明,耶稣在客西马尼园的痛苦挣扎,其最高潮就是完全顺服神的旨意(“然而不要照我的意思,只要照的意思”)。 

  就因 ( apo )这个词的意思是“因为”( 祂的虔诚 ),这个介系词的另一种一般性解释是“出于”;也就是说“出于 祂的虔诚 而蒙拯救”的意思,但这似乎与上下文毫不相干。作者小心谨慎的用 eulabeia ,不用一般的 phobos 来叙述虔诚的敬畏。的确,在新约圣经中,只有本书信用到这个字(参十二 28 的“虔诚敬畏”)。对这个字的用法,卫斯葛( B. F. Westcott )的注解是∶“更通俗的解释是敬畏的、深思的退避、不过于大胆轻率,是有真正勇气的” 98 ,所以这可以指耶稣在客西马尼园的经历。这里发现一个问题,在对观福音书里记载得很清楚,耶稣在客西马尼园的祷告词中,并没有强烈要求天父免去祂将要尝的苦杯。如果这样的话,祂所蒙的应允是什么呢?答案当然是指祂完全顺服神的旨意了。 

  8.  此外回忆耶稣在地上的经历,这是祂所以成为伟大的大祭司的重要条件,引起作者解释祂受苦的“矛盾”。作儿子的通常要从苦难(就是从地上父亲的手中)学习顺服,这并非完全无法了解的 99 。而对基督而言,这却大不相同。祂圣子的职分是完全的,既然如此,到底祂为什么还得学习顺从呢? 

  在这里我们面对基督属性的奥秘。既然祂是神的儿子,我们很难把学习过程的意义( 祂……学了顺从 )联想在一起;但是如果把圣子看作是完全的人,我们立即可以明白。当路加说到耶稣学习上的成长(路二 52 )时,所指的是祂藉一渐进的过程、藉着顺服天父旨意,显出祂持续地以天父的旨意为祂自己的意思,并于上十字架时达到最高潮。 

  客西马尼园的流泪祷告蒙应允,是圣子顺服圣父旨意的确凿例证。没有人否认这是深切的奥秘,而且这事实毫无疑问地使得我们的大祭司对人的了解显得更切实。腓立比书二 6 以下经文也有类似的说明,所强调的是基督在奴仆的样式中顺服神的旨意。这两段经文令人联想到以赛亚书中的受苦的仆人。 

  9.  同样令人记忆深刻的是,书中一再重复基督得完全的过程观念。前面已经表明过苦难与完全密切相联,也就是必须经过苦难的道路才能达到完全。现在作者又说到顺从,显然顺从与完全也是息息相关的,使我们联想到腓立比书二 8 ~ 9 的思想次序。 

  没有一个人间的大祭司配得称为 得以完全 。不要误以为这样的解释是说,曾经有过一段时间,祂是不完全的。在耶稣的一生中,祂所拥有的完全受到试验,虽然经过了祂所受的一切苦难,祂的完全却丝毫不受玷污。就如胡斯( Hughes )的注解∶“祂的苦难试验祂的完全,同时,祂既得胜地忍受苦难,这些苦难也就证实祂的完全,绝无失败与缺陷” 100 。这里所强调的是∶这完全是永存的实际。还有值得注意的是,在七十士译本圣经经常使用以说明大祭司承接圣职的动词,与本书的主题有些关联。 

  基督的完全被视为是我们得救的根本,确实 祂成了永远得救的根源 。“成了”( egeneto )是指得救的效果,因此是用过去式来表现。从历史观点来看,显然是指耶稣负起大祭司职任的那一时刻而言。译成“根源”( aitios )的这个字在新约中只出现在这里,它的意思是“原因”。可能指好的或坏的原因,但在这里完全是指好的,很恰当地译作“根源”( AV 译作“创始者”)。得救的方法没有捷径,若非透过耶稣就没有真正的得救。对本书作者而言,永恒的事物是有很特殊的意义的。他说到永远的审判(六 2 )、永远赎罪(九 12 )、永远的灵(九 14 )、永远的产业(九 15 )、永约(十三 20 )。很显然地,他希望立定一个恒久不变的根基,不同于必须一再更改的,属地的祭司条例与亲近神的方法。耶稣基督为我们预备的救恩是稳妥而永恒的,我们可以与约翰福音里经常出现的“永生”概念作比较。 

  很显然的,对于那些想要得到这救恩的人,在此也立下了一些条件,总结来说就是顺服,基督已经为我们立下了学习顺服的典范( 8 节)。在这个意义之下,顺服就是完全接受神的旨意。对基督徒来说,顺服点出了人对神预备救恩途径当有的回应。值得注意的是,配得救恩的人就是 凡顺从祂的人 ,也就是包括所有顺服神旨的人,不论是犹太人或外邦人,穷人或富有的人,受过教育或未受教育的人,自主的或为奴的(参保罗在加拉太书三 28 的说明)。福音的普世性就在基督大祭司职任的普世功效上反映出来。 

  10.  在此用另一个在新约圣经中只出现过一次的字 prosagoreuo{ ,来说明当众宣布的名字或头衔, RSV 译成“任命”( designated ,中译“称”)。新的祭司等次是 蒙神 所任命的,使人把注意力放在神的任命之上,这在第 4 ~ 5 节已经有说明。不论怎么说,麦基洗德的祭司等次不是世袭的,就像作者在七章 3 节的陈述。因此,除非是神亲自任命,否则没有人可以承接此一圣职。而且,这种等次也是独一无二的,除了基督之外,未曾有人拥有过。用上述不寻常的字句来叙述我们这位 大祭司 的资格是很恰当的,因为他和亚伦祭司等次是截然不同的。 

  作者的论证到目前先搁下 麦基洗德 主题不谈,提出某些影响受信人的严肃问题。他似乎有意离开主题,直到第六章探讨亚伯拉罕的誓言时,才渐渐回到麦基洗德这个主题上。 

  96 值得注意的是,在这里所说的体谅对斯多亚主义圈内人士是毫无价值的,因为他们认为这是次好的,而上好的则是无感情。参 Williamson, Philo and the Epistle to the Hebrews , pp .26f 。 

  97 就如 Montefiore, Comm ., p.96 所说,“只有神的儿子作大祭司,祂才有资格坐在神的右边。” 

  98 详 Westcott, Comm ., p.127. 

  99 参 C. Spicq, Comm . 1, p .46f , 从斐罗的例子指出受苦与学习( mathein / pathein )有密切的关系。 

  100 详 Hughes, Comm ., p.188. 

  iii. 插入挑战的话(五 11 ~六 20 ) 101 

  11.  作者突然对受信人的能力提出省思∶他们能掌握他刚才说的以及他在下面要详加发挥的吗?可见作者明显地在对一群真实存在的人说话,他们的光景是他所熟知的。他知道他们是 听觉迟钝 的(吕译与 RSV 同;和合本作“听不进去”),想必是指属灵的层面。或许作者认为,他论述到亚伦等次较麦基洗德的等次为低时,对某些受信人来说,太过理论化、学理化了。最起码,他似乎是发现这样的解释太深奥,后面还有更深的讲论;他知道,这对心智成熟的人应该不足以构成障碍。 

  然而,作者知道在他的受信人中,有着很严重的问题,因此他决定暂时中断他的中心主题,向受信人提出一番警告。因此,他说∶ 论到麦基洗德,我们有好些话,并且难以解明 ,则是指他所提的麦基洗德主题,对当代的犹太教徒而言,是他们较不熟悉的主题之一,虽然斐罗的作品和昆兰团体的文件中都有略为提及。在此值得注意的是,属灵的状况与领悟力有直接的关联,而后者并非仅仅是知识性的。最根本的问题所在是沟通的问题∶如何用受信人能掌握的方法来解释真理。毫无疑问的,作者所面对的问题,也是每一个解释神的真理之人所面对的。 

  12.  作者提出他们领悟迟钝这样的责备,如果没有解释,是没有根据的;因此,他为自己的判断作了解释。第一个原因很可能是受书人并没有达到作者的期望∶ 你们本该作师傅 。作者希望他们能教导别人的原因是,他们信主已经有好长一段时间,对基本真理应该有足够的认识,而且能够教导别人才对。这里引起一个问题是∶这一群受书人是什么身分?我们似乎有足够的理由相信这绝不是指一所教会的全体会众,因为并非每一名会友都能够担负教导的责任。由此可见,作者心目中是针对一群具备教导别人潜力、但对真理的基本知识却很贫乏的人。他们自己还必须回到基础真理。他们很可能是一小撮知识分子,却缺乏属灵的领悟力。 

  值得特别注意的是译作“该”的动词( opheilontes ),原文的意思是指义务,不只是意愿的要求。基督信仰的真理若要完全的推展,必须仰赖长大成熟的肢体去教导幼稚的肢体。所以,任何的团体,若是有教导能力的人本身尚未成熟,这将会是很严重的问题。 

  紧跟着就具体指出这些受信人的需要,那就是∶ 还得有人将神圣言小学的开端,另教导你们 。很显然这群人不但不长进,实在已经失落了对“小学的开端”的认识。他们必须回到起点,从最根本的道理着手,这对他们的属灵领悟力是个很可悲的评语。难怪作者感觉到不容易传递他的信息。 

  或许我们不明白作者为什么不在这卷书信中专一解释福音,而一味地详细解释大祭司主题,答案很可能是∶大祭司主题在犹太教思想中是不可或缺的,也是受书人没有长进的主要原因之一。 

  译作“神的圣言”这个词(原文是 to{n

  logio{n tou Theou ),直译是“神的圣谕”,新约圣经里有几处用到这个词来描述旧约圣经(参:徒七 38 ;罗三 2 )。但是在这里显然是指福音的基本真理,因为作者把它和“小学”( stoicheia )这个字放在一起用。后者通常是用来描述一件事的入门。 

  如果“圣言”的意义与别处一样,此处所指的是受书人不能够明白解释旧约圣经的基本道理,导致他们对基督教的独特性产生错误的认识,因此需要回到这个主题的基本思想里。 

  作者提出 吃奶 和 吃干粮 的对比,并非有意造成两者之间的排斥,而是要说明一个人从吃奶到吃干粮的正常发展。吃干粮之前必须先有吃奶的过程,但是假若仅仅停留在吃奶的阶段,那是很可悲的、不足够的。物质层面如此,属灵层面也是如此。对真理的认识有不同的层次,对属灵事物很渴慕,肯用心追求的人在知识上会有所提升。吃奶和吃干粮这样的隐喻,在哥林多前书三 1 ~ 2 也用过。 

  13.  对吃奶的隐喻提出更完全的解释。吃奶的基督徒就是 不熟练仁义的道理 ,这句话值得探讨。首先,“不熟练”( apeiros )这个字直译是“未曾尝试过”,因此是没有经验的。缺乏熟练的技巧是因为缺乏练习,这和全然无知的光景是有别的。神要求我们对祂的认识不是点头之交的认识。作者毫不犹豫地把受书人归在吃奶阶段的这一类里面,也就是说他们尚未培养出必要的能力。 

  第二个要解释的是 仁义的道理 这个词。在希腊原文里这个词并没有定冠词,因此这个词所强调的并不是指某些特殊教义而言,而是指神的话语( logos )的公义内涵。六章 1 节那里使用了同一个词( logos )来指教义(中译“道理”),其用法也与此处一致。作者可能思想到仁义( dikaiosyne{ )这个词的特别用法,它是指因着信,在基督里所得到的,但也可指仁义的更广泛概念。这两种解释必然是密不可分的,因为人若非藉着基督的义,无法适切掌握仁义的准则。毫无疑问的,一个初信者当然不能立即获得如何辨明这个道理的技巧,但是任何一位渴望成长的基督徒,这样的追求是不可或缺的。 

  作者描述吃奶的人是 婴孩 为结语,自然地紧接于所用的隐喻之后。每一个人都必须经过孩子的阶段,没有人愿意一直停留在孩童阶段。哥林多前书十三 11 也用类似的比喻教导我们,保罗说∶“既成了人,就把孩子的事丢弃了。”成年人不是靠吃奶维持生命的。 

  14.  作者对 长大成人 ( teleio{n )的评述,也同样宝贵。长大成人与完全相关,但是只能在基督身上看得到。这里所说的成长,则是指渴望从属灵的孩童长成而言的。保罗书信中多次论及此一概念(详阅弗四 13 及下这段经文,尤其注意“我们成长的各种方法”,并详见林前二 6 ,三 1 ,十四 20 )。新约圣经描述面面俱到的信徒生命是整全的生命,有经验的基督徒就知道他需要固体的食物,以帮助他达到这种成长。 

  对于成长的界定,作者还有更进一步的说明,那就是 心窍习练得通达 。这在希腊原文里则是指习惯。其实, 习练 ( dia te{n hexin )可以译作“藉着习惯”,或许更清楚地表现出这是过去种种经验的继续累积。这个字在新约圣经中只出现在这里。属灵生命的成长不是由于个别的事件,也不是因为一次大的属灵奋兴,而是来自稳定的属灵操练。 

  心窍 ( ta aisthe{te{ria )是另一个在新约圣经中只出现过一次的词,这是指心思的特殊机能,是用来明白或判断属灵的事物。在所有人中只有基督徒具有属灵的洞察力,因为他们的心思在属灵认识上受过训练。这种训练的过程也出现在希伯来书十二 11 、提摩太前书四 7 、彼得后书二 14 ,不过彼得后书二 14 是用在反面的意思,指贪婪的习惯。 

  自从亚当和夏娃以来,人类就在寻求分别善恶的能力,但是这种能力并不是容易得着的,即使对基督有些许认识的人亦是。这种能力立即显明了成熟与不成熟的分野。基督徒必须锻练出一种新的道德典范,尤其在外邦人中更该如此,才能在这个世界过毫无玷污的生活。 

  ──《丁道尔圣经注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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