丁道尔圣经注释

d.以为义受苦作心志(四1-6)   (i)肉身为义受过苦的基督徒就已经与罪断绝了(四1-2)

  1. 基督既在肉身受苦……,这话再次把我们的思路带回到三18的主题。在必要情况下效法基督志愿受苦的榜样,为要行神的旨意,这是极宝贵的。在三18彼得注重在鼓励信徒藉受苦作美好见证,在本节他则强调情愿受苦乃是为了避免犯罪。

  你们也当将这样的心志作为兵器,就是以基督情愿顺服受苦的心为心,也是相信因行善受苦远胜于因行恶而受苦(三17-18)。心志不但是一种态度,也是对神引导人的方式有深入的了解。

  在这一切的背后存在着一项动机:基督徒愿意学基督因行善而受苦,因为在肉身受过苦的,就已经与罪断绝了。这是很笼统的说法,我们若不仔细分辨,很容易产生误解。许多人都在肉身受过苦,却仍然不断犯罪。肉身受苦也不一定能炼净人的灵性,强化人的个性——虽然有人受苦之后变得更坚强,但也有很多人因不能吃苦就背叛神,而产生怨毒。所以我们必须明白本节的意思是接续先前所说“因行善受苦”的主题(三14、16-18)。肉身受苦的定义就是三17的经文:“神的旨意若是叫你们因行善受苦,总强如因行恶受苦。”

  在肉身受过苦的,就已经与罪断绝了,实际的意思是“曾因行善受过苦而仍然顺服神,并不因苦难太大而离弃神的,他真是与罪断绝了。”已经与罪断绝了不是说“完全不再犯罪”。行善受苦并不能叫人从此不再犯罪。圣经也有多处指出没有人能在今生完全不犯罪(王上八46;箴二十9;传七20;雅三2;约壹一8)。“与罪断绝”乃是指“很清楚地与罪绝裂”,或说“以行动肯定地表明人最重要的志向是顺服神,且不怕苦难”。所以人若立志顺服神,不逃避随之而来的肉身苦难,他就要在灵里得坚固。受苦之后,他必会更坚定地过属灵生活,以顺服神为首要,并不怕任何苦难的折磨。

  2. 彼得接着深入解释“与罪断绝”的意思。一人清楚地与罪决裂,为要从今以后,就可以不从人的情欲,只从神的旨意,在世度余下的光阴(就是人剩下的生命)。所以“与罪断绝”的目的是要过不随从人的情欲,只顺从神旨意的生活(参,一14有关情欲的注释)。

  当然,人若真心回转相信基督,一项必然的表现就是起初的悔改,也可说是“已经与罪断绝”,决心“不从人的情欲,只从神的旨意”。然而彼得似乎是说,顺从神固然要付出肉身受苦的代价,但更重要的是需要比当初决志信主时下更大的决心。然而我们必须注意,不是每个成熟的信徒都要经历这种“二度受苦”的过程。有的基督徒受苦多,有的受苦少。受苦的程度也有深浅不同。在迫害基督徒的政府控制下生活,可能会受较大的苦。而其余的基督徒受苦可能较轻,肉身的苦可能只是因顺服神而必须忍受肉体的软弱或生活的艰辛。

  (ii)从此不再犯罪(四3)

  3. 因为往日随从外邦人的心意……,时候已经够了。“因为”解释第2节所提“不从人的情欲,只从神的旨意”的原因(RSV省略了“因为”,但原文开头有“因为”)。为什么彼得的读者不能随从(充满罪恶的)情欲?因为他们“往日”过这种生活的时间已经够久了。彼得不只说“他们过去在罪中生活的时间已经够长了”,他实际上是斥责“他们过去犯罪够多了”!他们不该再让自己过那种随着罪欲引导的生活。有的基督徒或许会问,信主之后能不能再一次放纵情欲?能不能再度随从外邦人的心意?彼得对此清楚地回答:“过去这种日子已经够多了,这样的生活也该停了。”如果基督徒再回到罪中生活,他将来必要在神面前交账(5节)。

  彼得接着解释何谓随从外邦人的心意行事。(在本书信起头,彼得就一再指明基督徒是神重新拣选的子民,是真以色列人。所以他很自然地根据这种观念,把不信基督的人称为外邦人。于是外邦人的定义不是根据种族,而是根据信仰,参,二10注释)。

  “随从外邦人的心意”就是花工夫行各种罪恶的事。彼得列举了一些例子。邪淫(aselgeia)就是过毫不受道德约束的生活,特别是指放荡的性生活或充满暴戾的生活〔同样的字出现在罗十三13;加五19;弗四19;彼后二7,讲所多玛的淫乱;彼后二18;以及斐罗着摩西生平(Philo,Moses),1.305〕。恶欲(epithymia)是强烈影响人行为的罪恶欲念(参,一14注释)。醉酒(oinophlygia)也是随从肉体情欲的外表特征之一。荒宴(kōmos,指充满淫乱的酒席宴会)和群饮(potos,无节制的酒会)也是另外两种放纵的表现。可恶拜偶像的事原文是多数(athemitoi eidōlolatriai),意思是许多“涉及偶像的可恶事情”。“可恶”原文是“不法”的意思。但这并非指拜偶像与“神的律法”冲突。拜偶像固然违背神的诫命,但此处应指“抵触民法”,特别是针对那些极邪恶的偶像崇拜,其中充满了违背政府法律的不道德行为。由此可知放纵的生活常与偶像崇拜有关。在偶像之后有邪魔的势力,挑动人去犯更大的罪(参,林前十20。其中说到偶像崇拜,原文为eidōlolatreia。保罗说:“外邦人所献的祭,是祭鬼,不是祭神”。)

  (iii)毁谤你们的外邦人也要在主面前交账(四4-5)

  4. 基督徒未悔改前过的就是这种放纵情欲的生活。但他们悔改后就改变了,不再放纵情欲。于是他们的邻人在这些事上,见你们不与他们同奔那放荡无度的路,就以为怪。与他们同奔原文是一同奔跑之意。这话生动表现出那些人追求虚空享乐的疯狂程度。那放荡无度的路,照原文是“急速倾泄无尽的情欲”,或作“如浪潮般的淫风败俗”(NIV译为“你们不与他们一同堕入浪费精力的淫乱洪流”‘that you do not plunge with them into the same flood of dissipation’)。放荡无度(asotia)指毫无节制地放纵情欲,追求享乐。(以弗所书五18用了同一字,其相关助动词曾出现于路加福音十五13,浪子过的是“任意放荡”的生活。所以“放荡”代表浪费金钱、荒废生命。)总而言之,基督徒信主以前是往自我毁灭的路上狂奔。

  不信的人“就以为怪”,因为基督徒不和他们同流合污。这表示彼得读者中不但有许多犹太人悔改信主,也有许多外邦人悔改信主。犹太人通常信主前过的就是操守正直的生活,所以他们信主后仍继续这种生活,并不随从异教之风,人不会以为怪。但外邦人信主就不同了。他们的转变是戏剧化的,令人惊奇。

  基督徒拒绝犯不信者的罪,不但叫不信者奇怪,更叫他们因此毁谤基督徒,两方成为仇敌。“毁谤”主要是口头上作人身攻击,捏造谣言中伤别人。所以凡是“说坏话、讥笑、诋毁名誉”都是毁谤(参,太二十七39;路二十二65,二十三39;罗三8,十四16;林前十30;多三2;彼后二2)。这类事为何发生?因为消极性不参加罪恶的活动等于积极斥责罪恶。不信者不但不会因基督徒的斥责而变好,反而会去毁谤那些叫他们良心痛苦的基督徒,又故意编造基督徒犯罪的故事,好减轻良心的不安,为自己的罪恶找藉口。

  5. 然而不信者逃不过他们放荡行为的必然后果。神有一天要叫他们为自己行为负责。他们必在那将要审判活人死人的主面前交账。交账是指雇员对雇主有交代(路十六2),或人民向政府负责(徒十九40),或人类在神的审判台前受审(太十二36;来十三17)。神随时随地都准备好审判人。所以最后审判可能不知不觉就来临,事前一点警告都没有(参,第7节;雅五9;彼后三10)。那时不但活人要受审,就是死人也要受审。死亡并不能叫人逃过审判。在世界末日,所有人都要凭良心面对神。

  (iv)福音也曾传给已死的基督徒,叫他们免去永刑(四6)

  6. 彼得又转而讲到如今已死信徒的结局。这是因他的读者可能会问,那些已死的信徒到底得了什么好处?这些已死的信徒可能包括受迫害而死的信徒,但经文意思当是指一般“已死”的人,并不限于某种方式死的人。

  为此,就是死人也曾有福音传给他们。“为此”是指上文提过的审判,也就是说,“传福音是因为末日审判快来了,福音甚至传给信了基督却先死的人。”所以死人是指在彼得时代“已死的人”。福音传给他们时,他们仍活在世上(见前面三19有关“监狱的灵”之注释)。NIV译成“那些现在已死的人”,those who are now dead。已死的人不该对那些仍活的人造成困扰,因为基督再来以前,所有人不分基督徒和非基督徒都要经历肉体的死亡。福音并不能救人免于肉身的死亡(这是他们的肉体按着人受审判之表面意义)。但即使他们的肉体按着人受审判,(亚当犯罪,带来死亡,死亡至今仍辖制全人类)基督的福音也传给他们,好叫他们的灵性依靠神活着。所以福音广传是为要救人免于在最后审判中受到永远的定罪。

  RSV把按着人和靠神译为像人和像神(like men and like God ),此译法亦合理(BAGD, p.407,Ⅱ 5.b;参,彼前一15)。但NIV的译法“照着人”和“照着神”(according to men, according to God)也有道理。进一步说,就是“照着人通常受审的方式”和“照着灵界里永生神的样式”。RSV和NIV的译法没有太大差别。两者都提到肉身死亡和灵性存活(然而若译成“照着人的意思”和“照着神的意思或评断”就不恰当了,因为原文kata带受格专指照某种样式,而不是照某种意思,参,BAGD, p. 407, Ⅱ.5。)

  原文中灵性一词前面没有定冠词。它可以解为“在灵界里”(参,三18之讨论)。我们可以确定已死信徒正活在不可见却是永恒的“灵界”里,享受其中一切美好福气。这灵界里也充满了圣灵的工作。

  根据以上的说法,本节的死人是指“已死的信徒”,而第5节的死人则指所有已死之人。亚尔佛得(Alford H.)强烈反对这种解法。他以为同一字连续出现两次,却有两种完全不同的意义,违背了“解经学”的固定法则,也随意私解了圣经。但亚尔佛得自己却把第5节的“审判”(krinō)解为末日审判,而把第6节的“审判”当作肉身死亡。任何语文都没有“一字若连续出现两次,就必须有相同解释”这种条例。最简单的解法是照上下文的意思,从各种可能的解释中挑一个最恰当的。更进一步说,“所有(肉身)已死的人”和“(肉身)已死的信徒”两者意义差别也不大,读者也不会觉得这种转变太突然。

  有人以为本节提到就是死人也曾有福音传给他们,是指传给那些“灵性死亡或不信的人”。但这解法不易为人接受,因为“就是”一词变为没有意义,文法上也与原文的过去式不合——“曾有福音传给他们”。(彼得那时仍有福音传给“灵性死亡”的人,这工作仍继续着。)

  另有一项很流行的看法,以为福音是在人死后才传给他们,给他们“第二次”悔改并相信福音的机会。然而这种意义与上下文不合。神随时都可以照人在世上所行的恶施行审判(5节)。如果一人今生所行无关紧要,因他们死后还有第二次机会得救,这是什么样的福音呢?更进一步说,这种讲法是泄读者的气。他们不必再艰苦地顺服神,坚持作基督门徒,忍受一切迫害,反正死后还有第二次得救的机会,今生一切放纵情欲的事死后可以一笔勾销。总而言之,初代教会所有传福音的人以及新约圣经其他经文都反对这种说法(路十六26;来九26-28;太二十五10-13)。

  e.万物的结局近了,所以在教会里要如此行……(四7-11)

  (i)儆醒祷告,切实相爱(四7-9)

  7. 万物的结局近了,代表神救赎计划中一切大事都已发生了,所以万物现正等候基督再来治理这世界。彼得把世界的历史当作人类“蒙救赎的过程”,而不认为是讲地上君王国度的兴亡史。由这个角度来看,救赎计划的重要事件都已经发生了——神创造万物,人类犯罪堕落,神呼召亚伯拉罕,神领以色列人出埃及,以色列王国的兴起,犹太人被放逐到巴比伦,犹太人重回圣地,基督诞生,降世为人、受死、复活、升天,圣灵浇灌,使徒建立教会等等。到彼得写书的时候,教会已经成立有三十年了。教会被建立是主再来前最后一样重大事件。人类历史随时会落幕。所有迹象都显示万物的结局近了(万物已准备好,随时迎接主再来,这是“所有”事件必然导致的最终“结局”)。

  基督徒若明白末日随时会来,就当照一定的方式行事为人:谨慎自守,儆醒祷告。谨慎自守意思是“保持一颗健全的心,用成熟的态度正确判断衡量一切情况”(同样的字与相关词曾出现于路八35;罗十二3;提后一7;多一8)。儆醒已在一13讨论过。这一类心态与第3到5节所提的放纵是完全相反的。

  为什么要谨慎自守,并儆醒呢?是为了要祷告。祷告的原文是多数,代表每天个人在主里持续的祷告。本段的意思不只是“这样你们才能祷告” (NIV如此译:so that you can pray),而是“这样你们的祷告才能更有效更合神心意”。基督徒对事件的发生要敏感,并作最正确的评估,这样才能聪明地代祷。彼得更间接指出根据丰富的经验与常识,加上对情况正确而理智的认识,而发出的祷告常是有效的(不然“谨慎、自守、儆醒”与祷告就没有关系了)。本节也告诉我们,不论是读报纸,听新闻,或上下班的时候,我们都要力求对这周围的事件敏感,并正确掌握事态的发展。

  8. 最要紧的是彼此切实相爱(参,一22有关“爱”的相关动词agapaō之注释)RSV把“切实”译为unfailing这与原文ektenēs的意义有差别。原文是“热切”的意思,属助动词。较佳的译法是“不断热切的彼此相爱”(参,一22对同源字ektenōs的注译)。我们要彼此热切相爱,因为爱能遮掩许多的罪。在基督徒的团契生活里充满了爱,所以许多小错,甚至一些较大的过错都可以被忽略被遗忘。但在缺乏爱的环境里,人口里所说每句话都会被怀疑,每一样动作都会被误解,于是到处都是争端冲突,这就合了撒但的心意(参,来十二15,并对照林前十三4-7)。箴言十12也有类似的道理:“恨能挑起争端,爱能遮掩一切过错”。

  9. 热切的爱必然是看别人的益处胜过自己的益处。所以具体的表现就是互相款待(本节主题),并照所得的恩赐“彼此服事”(10节主题)。互相款待固然是基督徒的义务,但也当从内心自动自发,不发怨言,不计较可能付上的时间与金钱的代价。“不发怨言”,原文意思是“没有怨言”或“没有低声埋怨”。(它常被用来指重复抱怨的话,常常人听了这话就产生怨恨,进而挑起反叛之心,如:出十六7-9;徒六1;腓二14;以及林前十10的动词)。这类怨言到最后就是埋怨神,对神加在我们身上的境遇感到不平。其结果是使我们失了信心,忘记感恩,毫无喜乐。我们固然可以款待所有人,讨神喜悦,但彼得却强调要互相款待——就是款待有相同信仰的其他基督徒。这原则符合新约圣经的其他教训(参,加六10)。

  (ii)照所得恩赐彼此服事,叫神得荣耀(四10-11)

  10. 教会的团契生活里,彼此热切相爱(8节)的表现是善用灵恩。不为自我表现,不求自我满足,不问人是否注意,只求别人益处。所以要照所得的恩赐彼此服事,作神百般恩赐的好管家。

  各人代表信徒团契里的每个成员——彼得指每个教会的每个人。每个人都蒙神赐下“恩赐”(charisma),为要在教会生活中有贡献(保罗在林前十二7-11明白指出这点)。照的意思可以是“按着程度”或“按着限量”(BAGD, p.391, 2)。但这儿每个人都得了恩赐,所以“照”不能解释为“照着不同程度的恩赐”(因为这样就等于有人得了恩赐,有人没得恩赐)。“照”应代表“每人都照样得了恩赐”(就是白白的得着,出于神的恩典,而非凭自己的功德),并“彼此服事”。这样就与上文所提彼此相爱(8节)与“作神恩赐管家”相连贯。

  恩赐为单数,但其意义并不确定。它可以指“至少一样恩赐”,但绝不可能是每人只得一样恩赐(参,林前十二31,十四1、13、39)。恩赐原文为charisma(同样的字出现于林前十二-十四章)。其意义为圣灵赐下的任何一种才能,是专为教会的工作而赐下的。在新约里有五处列举不同的恩赐(罗十二6-8;林前十二7-11,十二28-30;弗四11;彼前四10)。每一处列举的恩赐都不相同,也不完全。没有任何恩赐同时都在五处经文出现。另外在哥林多前书七7又列举了两样独特的恩赐(结婚与守独身的恩赐,但保罗称这两种恩赐为charismata)。所以我们可以恰切的下结论说,经上所列恩赐并不完全。并且每一种恩赐又可分成不同的形式(例如有人有传福音的恩赐,但他可能用某种方式传最有效。同样,教导与帮助人都有不同的方式)。我们可以说,属灵恩赐的种类是列举不完的,但所有恩赐都彰显神丰富又变化无穷的恩典。

  百般(poikilos)意思是“许多面,不同层次,不同种类”。(同一字出现于太四24:“各样疾病”,和彼前一6:“百般的试炼”。)神的恩赐像神的恩典一样丰富又多变化。如果我们要让这些恩赐都能得到发挥,好叫信徒能“彼此服事”,则教会必须能容纳各种各样不同的职事,并让百般恩赐藉不同方式发挥。

  神恩赐的好管家不会隐藏自己,反而要发挥恩赐,服事他人,造就他人(参,交银给仆人的比喻,太二十五14-30;以及路十九11-27)。神的原则是要我们用这些恩赐。我们也要相信信实的主必要补充我们消耗的部分。

  11. 若有讲道的,这其中不但包括教导与传道,还有其他各种与口传有关的恩赐,例如:传福音、教儿童主日学、作先知讲道,等等。甚至以诗歌或颂词赞美神的恩惠,与聚会时在众人面前作见证的口才都可算在这类恩赐中。基督徒在所有这类活动中都要按着神的圣言讲。圣言(logia)意为“语录”,特指神向人说的话。(此字出现于徒七38和罗三2,指旧约圣经。)然而本节意思绝非“自称所讲就是神自己要说的话”,因为只有圣经才是神要说的话。在教会聚会时说的每句话不全是神要说的。本节的意思在于“如果一人要宣讲神的话,他就要用一种认真的态度去完成这工作。”

  若有服事人的,又是一项很广泛的恩赐,包括任何在教会里造就人、鼓励人的职事。(也可引申为向教会以外的人行善或服务。)这类服事的根源乃是“出自”神所赐的力量。靠人本身有限的能力工作,或为保持受人尊敬之地位而服事,必然迅速导致倦怠(参,加六9;帖后三13),并使人产生骄傲,离弃信仰。虽然服事的对象是信徒(也包括众人),为要建立教会,但其终极目的是叫神在凡事上因耶稣基督得荣耀(林前十31)。NIV把这段译为“叫神得称颂”(God may be praised)。这译法有过分注重口头赞美的意味。得荣耀不但是从人口中得赞美,也包括尊敬神的态度与动作。

  最后,彼得以一段颂赞结束。彼得向着他所认识道成肉身的耶稣基督发出赞美。这赞美只有那位完全的神才配得着:原来荣耀权能都是祂的,直到永远永远远。阿们。权能意思是“主权、权柄”。根据这解释,彼得并非要基督得更多权柄(主自己早已有完全的权柄),而是希望宇宙万物的能力,特别是人类各种能力,能更完全的归基督运用(参,启四11,五12,七12)。这种心意与承认基督掌管万有的态度非常接近。

  f.不要以试验为奇怪,倒要欢喜(四12-16)

  有人以为从第四章12节起是全书的另一段落,甚至可能是后来加上的另一封信。他们的根据是第11节结尾的“颂赞”与“阿们”。可是事实并不一定如此(参,罗一25,九5,十一36;加一5;弗三21;提前一17)。然而下面这段主题是否与前文完全不同呢?它是否值得我们把它当作另一封在不同时候写成的信呢?是否这“另一封信”的背景是迫害已经发生,信中所提迫害不再只是可能性呢?

  要回答这问题,我们需注意,彼得前书的对象乃是针对散布于小亚细亚四个行省的十余个重点教会(当然还有许多由大教会分出去的小教会,参一1的注释,及引言中讨论目的地与致书对象的部分。)自从福音初传以来,各地都有仇视甚至动武的情况发生。有时这类迫害都是由不信的犹太人挑起的(徒四1-3,五17-18、40-41,七57-60,和八1-3;以上经文讲耶路撒冷的迫害;使徒行传十三50-52讲在彼西底的安提阿发生的迫害;十四4-6记载以哥念的迫害;十四19记路司得的暴动;十七5-9记帖撒罗尼迦的暴乱;十七13记庇哩亚的反对;十八12-17记哥林多的迫害;二十3记哥林多另一次迫害;最后二十一27-36记耶路撒冷的迫害。)甚至地方官有时也迫害基督徒。有的为政治性原因(徒十二1-3),有的则听信外邦人捏造谣言控告基督徒,因为那些外邦人靠罪恶谋生的行业因福音广传而倍受威胁。(徒十六19-25记腓立比事件;徒十九23-二十1记以弗所事件。)

  所以我们有明确的证据,证明彼得致书的几个城在福音初传时就已发生激烈的反对行动了。(其中至少包括彼西底的安提阿、以哥念,和邻近的路司得及以弗所——以弗所也发生过暴动。)在其他彼得致书的城中也可能发生过类似反对福音的事件。

  根据这种历史背景,我们便有个问题。彼得写信给许多不同的教会,这些教会当时是否(1)都没受迫害?(2)部分受迫害?(3)都在受迫害?他即使得不到教会迫害的最新消息,他也会在写信给分散各处的教会时,假定读者们中有的正在受迫害,有的可能要受迫害,且受逼迫的程度不一。他这么做一点不值得奇怪。

  事实上,以上的推论正符合彼得前书的精神。有些段落假定迫害只是一项可能性而已(一6-7,二12、21,三14,四1-2、14、16)。其他段落则针对那些正受迫害或冤屈的读者(二15、18-20,三9、14、16,四4、17、19,五9-10)。特别是四17和五9这两段明确的经文指出当时受迫害的不限于某地的弟兄姊妹,而包括教会的所有弟兄姊妹。

  所以第12-19节虽然讨论受迫害的问题,却不一定是针对与书信前文完全不同的状况。这段其实接续从二11就开始的冗长讨论,就是如何在反对基督教的世界里生活。而从三13开始,主题更集中在基督徒受苦上面,其中只有第四章7-11节这一小段是在讨论世界末期的教会生活。

  12. 基督徒不要以为受苦是奇怪或非常的事。所以本节讲到:亲爱的弟兄啊!有火炼的试验临到你们,不要以为奇怪(似乎是遭遇非常的事)。火炼原文是“火焰、燃烧”之意(如同在启十八9、18)。但彼得或许联想到箴言二十七21之经文(LXX):“火(中文译为鼎)为炼银与金”。照这种意思,这“火炼的试验”就是“磨炼的火”,与一7意义相近。用炼金银的火来比喻基督徒受的迫害,是要指出这类苦难可以洁净基督徒的心灵,坚固基督徒的信心。所以经文中说:试验临到你们(来到你们中间),即“试验你们的信心”之意。彼得在此用了与一6相同的字:peirasmos(中文在一6用“试炼”,这儿用“试验”),代表叫人得益的锻炼。彼得鼓励读者要看到神在困难后面隐藏的美善旨意和祝福。一切试炼是叫他们信心更坚固,愈发荣耀神。这点在下文中有进一步解释。总而言之,试炼不应当被看成是奇怪或非常的事,因它是基督徒生活中不可少的一部分。

  13. 基督徒不能被试炼打倒,倒要欢喜,因他们是与基督一同受苦。“欢喜”与“受苦”都属进行式,所以意思是“因为你们一直与基督同受苦,你们当不断以此为乐”。令人惊讶的是,基督徒多受苦难反而更加添他们在主里的喜乐。可是圣经的经文却为此作见证(徒五41;参,十六25;罗五3;西一24;来十34)。进一步说,基督徒的受苦是一项真正归属基督的证据。所以,史笛伯与渥尔斯说:“所以与基督同受苦必然导致将来与基督同享荣耀。”(Stibb?Walls, p.159)我们与基督不但在祂死与复活的形状上与祂联合(罗六5),更要在祂生活的方式上与祂联合,包括效法祂为义受苦的榜样(彼前二20-21,三17-18;罗八17;腓三10;西一24;提后三12;约壹二6)。

  现在为基督受苦若仍能喜乐,将来基督再临时就要有更大喜乐。所以“倒要欢喜,因为你们是与基督一同受苦,使你们在他荣耀显现的时候,也可以欢喜快乐(参,罗八17)。可以欢喜快乐一语,更清楚地说,就是“享受在灵里极大的欢喜”。彼得在末了添加了另一动词“快乐”(agalliaō),意思是因“灵里喜乐而表现的快乐,就是在主里的快乐”(见一6的注释)。

  14. 接下来是一项基督徒受苦的具体例子:你们若为基督的名受辱骂(侮辱、诽谤、恶言中伤)……。其中动词又是进行时态。所以意思是,“你们若‘常’受侮辱,便是有福的,因为神荣耀的灵‘常’住在你们身上”146。

  第13节的福气是将来的。本节的福气是现在的,因为神荣耀的灵,常住在你们身上。(NIV、NASB,和TEV都译为“圣灵”,the Holy Spirit,因为神的灵就是圣灵)。这话讲到圣灵特别与某些人同在,是要使他们丰丰富富地得祝福,得坚固147,并预尝属天的荣耀。这段话与以赛亚书十一1有关弥赛亚的预言彼此呼应,其中讲到“从耶西的本必发一条,从他根生的枝子必结果实。耶和华的灵必住在他身上(七十士译本的“住”与本节的“住”,原文为同一字)。彼得看到住在弥赛亚身上的灵也住在带有弥赛亚(即基督)印记的人身上——参看使徒行传五41,六15,七55、59-60,十六25诸例。荣耀一词指出另一主题:旧约提到神荣耀的云柱(the ‘shekinah glory’),在新约时代得以完全彰显,就是圣灵内住于基督徒身上(参,二5的附录:“神的居所”)。

  15-16. 这样的福气并非赐给每个受苦的人。那些因作恶受苦的人不会得福气。所以你们中间却不可有人因为杀人、偷窃、作恶、好管闲事而受苦。其中“作恶”指一般“行邪恶事”的人。至于“好管闲事”的原文则极少见(它只在别处出现过一次,参BAGD, p. 40)。这字有不同解释。其中以“管闲事者”意义最恰当(NIV照此义,NASB则译为“令人讨厌的干扰者”),因为把原文拆开解释,就是“专门注意别人私事者”(或作“注意别人财物者”)。所以它的通义就是在与自己无关的事上插手搅扰。

  另一方面,若为作基督徒受苦,却不要羞耻。世俗的人可能把忠心跟随基督看成可耻的事,但在神眼中这却是高贵的心志。所以基督徒也当看这事为光荣。基督徒一词只在此处和使徒行传十一26及二十六28出现,意思是“跟随基督的人”——不是通俗人所加绰号“小基督”。(门徒被称为基督徒等于跟随或支持希律王的人被称为“希律党人”,见可三6,十二13)。

  基督徒不要羞耻,倒要因这名归荣耀给神。因作基督徒而挨骂的人反要处处以荣耀神为首务。前面第11节就已清楚提过,在生活中要凡事归荣耀给神。先前数章中也一再暗示这点(见一7、16,二5、9,三4的注释)。

  因这名(或照原文意思是“奉那名”)似乎有“代表基督,奉基督的名行事”之意。NIV译成“却要因负这名而赞美神”(But praise God that you bear that name),这译法很难与原文配合,除非把“名”(onoma)解成“项目”(冷门的解法,BAGD, p. 573, Ⅱ),再把“项目”引伸成“某件事”。于是本又段成了“在那件事上(就是担负基督名号)赞美神”。但这么解释太牵强了。原因如下:(1)本节中有“基督徒”一词,所以onomati应指基督的名,而非担负基督名号这事;(2)“归荣耀”的原文是doxazetō,意思是“让他荣耀或赞美”,为现在命令式语气。所以“归荣耀”就是“让他不断(在生活上)荣耀神”,而不是“让他不断(因担负基督的名)赞美神”。(3)第17节讲到“因为”神的审判要从神的家起首,所以在生活中要力求荣耀神。神的审判与管教并不足以构成“因担负‘基督徒’的名号而赞美神”的充足理由。

  (i)审判要从神的家起首(四17-18)

  17. 因为时候到了,审判要从神的家起首。这话把第12到16节的属灵意义更加推广。“这世界是怎么搞的?”读者们常会问。“为什么神子民一直受苦,行恶之人反而不受惩罚?”彼得在第12节提到“火炼的试验”、“试炼的火”,实际上就是神审判的火。但本节的审判(krima)不一定是“定罪”(katakrima)之意思,而是分别善恶的判断,其结果可以是赏赐或管教,也可以是定罪。本段代表一幅神已开始在教会施行审判的图画,这审判将来要扩及教外的人。神审判的火炼,无人能幸免,但基督徒经历了这火以后,信心将愈发纯净坚强——罪得洁净,对神的信心和生活的圣洁都日渐增长。

  神的家一词似乎强调教会像个家庭,但原文是oikos tou theou,即“神的殿”,所以译成“神的家”有失原意。丹尼斯·强生(Dennis Johnson)148为这词作了精辟的分析。他说七十士译本从未把这词当作“神的家”,总是把它当作“神的殿”,即神的居所,专指神居住的建筑物。所以他说这词在本节似乎也应译为“神的殿”。

  这种论点也有圣经支持。我们记得彼得另外只在二5用了oikos,他说:“你们来到主面前,也就像活石,被建造成为灵‘宫’”(参,二5之注释,其中提到神的殿)。进一步说,经文是:“时候到了,审判要‘从’(apo)神的家起首”。“从”代表从某一地点开始,而非从某群人着手。

  丹尼斯·强生便根据这种译法,加上另外两处旧约经文(结九和玛三),正确解释本节。以西结书第九章描述主叫“灭命的人”“前来”向耶路撒冷城施行审判,因其中有可憎可怕的罪。有一个神的使者画记号在那些因城中所行“可憎之事叹息哀哭”之人额上(九4-5)。然后其他灭命的使者照神的命令击杀额上无记号的人(九5-6)。特别值得注意的是,神叫灭命的使者“‘从’149我的圣所开始”。以西结跟着说:“于是他们‘从’殿中的长老杀起(九6)”。“从”字出现两次,原文与彼得所用属同一字:“审判要‘从’(archomai apo)神的家起首”。“家”(oikos)与以西结书第九章的“殿”属同一字。此外,彼得前书四17和以西结书九6的前后文都提到神的荣耀(彼前四14,五1;结九3,十4)。最后一点,以西结书的审判是从神殿中的“长老”开始。彼得则在下一段开头训诫长老:(所以),我……劝你们中间与我同作长老的(彼前五1和结九6的“长老”,原文都是presbyteroi )。很有可能以西结书第九章审判的一幕深印在彼得心中,以致他作书时指出神的审判要从神的殿开始(照二5注释,“神的殿”现在指教会),然后向外波及所有不信的人。

  另一方面,旧约另一处经文生动描写神的管教,正好与第12节提到的“火炼的试验”、“试炼的火”相呼应。这试验不会消灭神子民的信心,只会炼净他们的信心。彼得写书时可能也想到这节经文。玛拉基书第三章预言:主自己“必忽然进入祂的殿”,祂就是“立约的使者”,“祂如炼金之人的火”。(参,三1-2;“火”在七十士译本为pur,与彼得前书四12所提“试炼的火”,pyrōsis,虽有不同,却也相关。)玛拉基又说:“他必坐下如炼净银子的,必洁净利未人,熬炼他们像金银一样,他们就凭公义献供物给耶和华。”(玛三3)。然后“我必临近你们,施行审判……”(玛三5,主要审判那些不信的人。)

  强生正确指出:“虽然彼得所用文字也许多受以西结书九章的影响,但彼得前书四12-19的观念却较近乎玛拉基书三章的异象。主自己要成为试炼的火,要洁净祭司(就是利未人的后裔,参,彼前二5、9),好叫他们可以奉献神悦纳的祭物(彼前二5)。跟着从神的殿开始的审判必要临到不信者。神不再是试炼的火,却要施行定罪的审判。我们于是回到彼得前书四17的主题:“时候到了,审判要从神的家起首。若是先从(apo)我们起首,那不信从神福音的人,将有何等的结局呢?”这意思很简单:“如果神在末世显现,带来试炼的火,叫那些与基督联合的人受极大痛苦,也就是彼得读者所受的,则那炼净人心的神要施行的毁灭,对那些拒绝福音信息的人岂不更难受吗?——说不定比一场毁灭性的大火更要可怕。”150

  这段话的实际意义对彼得读者而言是很明显的:主若已在他的新圣殿中(就是在他的子民中间),他们就“不要因有火炼的试炼临到(原文是en humin,在中间)而以为奇怪,因为神荣耀的灵,常住在他们身上”(12、14节)。神自己要成为“立约的使者,就是你们所仰慕的”(玛三1),所以信徒们要因为有主的同在而欢喜(彼前四13),同时要洁净自己身上一切罪恶,以逃避主施行管教的痛苦,因主要带来试炼的火。信徒也不可远离主,要不断信靠祂。只有祂能叫信徒在祂面前站得住(19节)151。

  18. 这节经文与上文有相同主题。但这次的来源系出自箴言十一31:(LXX)“义人在世尚且受报,何况恶人和罪人呢?”神圣洁的火极其猛烈,以致义人都不免在神的管教之下受痛苦。恶人(不敬虔之人)和罪人就更难逃永远沉沦的噩运了。

  (ii)要一心为善,恒常信靠神(四19)

  19. 基督徒遇到神的试炼当如何应付呢?他们应该行善,过圣洁的生活(参,一15〉。他们也当继续将自己灵魂交与那信实的造化之主,不要倚靠自己的聪明。本节因此对全书的宗旨作了一个总结。基督徒的受苦绝非偶然,更不是先天注定要受命运作弄。他们受苦乃是照神旨意。我们乍想之下,必然觉得神未免太苛刻了(好像神的旨意就是叫我们不时要受点苦)。然而我们若仔细思考,就会发现受苦乃是神最美善的旨意。没有其他的想法能叫我们更得安慰。我们因此知道受苦是有限度的。不但苦难到一程度就会终止,苦难也只持续一段时间而已。把苦难量给我们的是我们的父神,祂是创造主、救主,也是供应的主。我们也深知,苦难对我们只有好处,没有坏处。它炼净我们的信心,引我们更加亲近神,使我们在生命中愈发像祂一样完全。我们在一切事上并不孤单,因有信实的造化之主眷顾我们。我们可以因与救主同受苦而大大欢喜(13节);我们也能因神荣耀的圣灵常住身上而快乐。神的灵乐于住在我们身上(14节)。

  有人以为照神旨意是指基督徒受苦时外在的表现,而非指受苦的缘由。这样解释使得下面的“一心为善”成为多余,因为经文意义变成“那些行善时受苦的人要行善”。这句子毫无意义。所以经文应该解成“那照神旨意受苦的人,应当行善。”

  将自己的灵魂交与……,原文中没有通常代表“信靠”神的字眼,却是用了paratithēmi ,意思是“交给某人保管,或托给某人照顾”(参,路二十三46:“父啊!我将我的灵魂交在祢手里”,出自诗三十一5;并参,徒十四23)。灵魂也可译为“自己”(NIV因此译为“把他们自己交给信实的造物主”,commit themselves to their faithful Creator,参一22有关“灵魂”的注释)。在这提到“灵魂”,以及耶稣在十架上最后的话(路二十三46),暗示信徒的灵魂即使在肉身死亡之后仍旧活着。所以人在地上的受苦不过是暂时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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